第1章 入局


云秦本是个小国。

        北有大朔时不时地不时地骚扰,东有明华无间断地偷袭,两国都觉得这云秦已经是自己圈养起来的羊,但他们又贪心不足,根本不想把这羊拿去与他人分享。就这样僵持了几年,直到云秦又挖出一座金矿山后,两国的国君终于忍不住,开始玩起了阴人的把戏。

        永光三十四年,大朔、明华纷纷出兵,于莫关峡谷狭路相逢。谁也没想到会有这么个局面,恐怕两国这辈子的默契都用在了这一天。

        据知情人说,当时的场面十分尴尬,但两国的将军还能面色不改的觑寒问暖。

        “你个王八蛋来这儿干啥?”大朔的将军金河指着明华将军林裘的鼻子破口大骂到。

        林裘是个暴脾气,听到这话还能忍?鼓足中气,脸都憋得通红,骂了回去∶“你个老混蛋,出趟门还要吃点粪,果然是狗改不了的臭毛病。知道你们大朔心思不纯,专门带兵出来巡逻一趟。瞧瞧,瞧瞧,这我要是没来,恐怕你们早闯进明华的皇城门了。”

        金河嗤笑道∶“哟,那你们明华还真是别致,出来巡逻带几万的兵,是准备巡逻到大朔的乾元殿前?”

        林裘白眼一翻,懒得再跟金河废话,怒吼一声“杀”后策马飞驰。两军交战,打的是昏天黑地,血雨腥风,一阵刀光剑影,只听到噼里啪啦,哐作响之声。

        就在这时,也不知道怎么得到消息的云秦将军洛北天就跟个鬼一样突然出现在莫关峡谷,趁着两军元气大伤之际率十万精兵一举将其拿下。

        大朔和明华经此一战元气大伤,林裘和金河也成了云秦的阶下囚。

        云秦凭着多年的积攒,开始反击。

        永光三十五年,经过近一年的谈判,最终明华以万两黄金换回了他们的大将军林裘。

        永光三十六年八月廿二,与大朔打了近两年的仗以洛北天率军攻下大朔的长勺——三国商队必经之城,也是经济交汇之地——为结局,画下了圆满的句号。

        当年的圈中羊成了大陆上最强的主,而这般戏剧性的战事也成了后人话本中经典的桥段,茶余饭后必唠的磕。

        至于拿下两国大将并攻下长勺的洛北天,云秦的国君光文帝楚萧赏了他权位,赏了他府邸,钱财自然不少,珍玩也在其中。如此的赏赐让眼红的朝臣变得酸不溜叽,只说他洛北天是运气好,刚就碰到大朔和明华两败俱伤而已。

        但也不乏好奇之人,私下里去询问洛北天他是怎么知道大朔和明华会在莫关峡谷的。洛北天只是笑笑,全凭一句“靠的运气”将人给打发了去。

        可事实究竟是如何呢?

        洛子慕坐在桂树之下,在沁鼻的香气中饮下苦口的药,皱紧眉头将其咽下肚后重重将碗放在桌上——事实不过就是她作为二十一世纪来的人,对云秦那段历史早已熟读并背诵,知道两国的将军在那里也没什么。

        只是……没想到篡改历史的代价会是自己的生命。

        洛子慕看着自己一缕发白的头发,她形容不出生命消逝是什么感觉,不痛不痒但就是觉得痛彻心扉,如同坠入到深海,扑面而来的海水堵住皮肤的每一个角落,无论怎么挣扎都摆脱不了那种强烈的窒息感,随之而来的是无力,是想要伸手抓住触手可及的空气却怎么也抓不住的无力,所能感受到的就只有身体下坠时的绝望——这比死亡还要可怕。

        她轻叹一声,发泄掉残余在胸腔内的哀痛之时,她听见有人在靠近。

        “慕慕,你腿脚刚利索点就到处乱跑,要是再出点事怎么办?”

        来的是她哥哥,跟她一个娘胎里出来,凭着洛家的优秀基因,他们兄妹二人的样貌放在现代也是一等一的。洛子阳更是文武双全,性格在洛北天的磨炼之下不骄不躁,活脱脱别人家孩子的典范,女孩心中初恋的首选对象。

        只是优秀的人或许都有些小癖好。她这哥哥也不知怎么的,明明是个挺开朗帅气的小伙子,笑起来还有一颗微微露头的小虎牙,偏就爱穿一身老成的玄色衣袍,要不是长得好看可以随意造次,别人肯定得给他起个“小老头”的外号。

        她也有跟洛子阳说过让他换个颜色,可他呢?十分的不以为意,还故作深沉地说什么这样看着成熟——呸,成熟个屁。

        “哪有那么多事,我这腿脚早就好得差不多了,你们要是一直让我不动弹,那我这腿可就真的废了。”

        “你这丫头,能不能盼自己点好的?”洛子阳娴熟地背起洛子慕,掂量般的晃了晃后颇有些不满∶“我看你每天吃的也不少,怎么还这么轻?肉都去哪儿了?”

        “长你身上了呗。明日爹回来皇上会为爹举行庆功宴吧?”

        “嗯,届时五品以上的官员都会参加,你肯定是去不了的,乖乖看家吧。”

        这家里零零散散也有十几口人,还缺她一个看家的?洛子慕在心里无奈地叹了口气。但不让她去也是意料之中,六岁那年她被人抓走在外漂泊了十年,好不容易回来了,洛家怕旧事重发,把她藏得可以说这京城除了自家人以外,其他人都认为她已经是个死人了。

        这确实很安全,可被关久了的鸟终究还是向往着蓝天。

        “我都没去过皇宫呢。”

        听着洛子慕有些委屈又有些撒娇的语气,洛子阳不自觉地就停下了步伐,他是最受不了洛子慕这种语气的,软软糯糯的就像厨房里做的那道糯米团,只能捧在手上,可唯独让这糯米团去皇宫,是万万不可的。

        想了半天,洛子阳只是佯装若无其事,笨拙地转移了话题:“这次爹回来,皇上封他了个护国将军,官居二品,估计会在盛京待一段时间。”

        唉,她这个笨蛋哥哥。

        洛子慕无奈地锤了一下洛子阳的脑袋,顺着他的话说道:“爹长年在外,还没正儿巴经的当过盛京的官,也不知道他适不适应的了。”

        洛子阳不屑地“嘁”了一声,自信满满道:“他那么大人了,这点事都应付不来还不如让我去做他爹。”

        “你这不孝子,爹要是知道你这么说,肯定得用鞭子抽你。”洛子慕微微露出个笑容,勾住洛子阳的脖颈说:“其实我更希望爹去当个清闲的官,乐得自在,我们也不用每天担惊受怕的。”

        “可天下的太平总要有人去守护。”洛子阳道:“百姓的安乐,孩童的笑颜,这些都是爹奋战的理由,日后的我也会为了这些而去奔赴战场,那是我们选择的道路,是洛家选择的道路,就算为其丧命,也在所不惜。”

        “那如果你们并非死于战场之上,而是因为皇上忌惮你们,让你们死在刑场之上怎么办?”

        “那便死。”

        “若是满门抄斩呢?”

        洛子阳想了半分,才道:“不知道,但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让你和娘逃出去。”

        “会反吗?”

        这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在提出以后洛子慕明显感觉到洛子阳顿了一下,“如今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大朔和明华元气大伤,近十几年都不会再有什么动静,可以说现在正是盛世之景,洛家若是在这个时候因为皇帝的为难而反了,那这场盛世顷刻间就荡然无存,这并非我所愿,也不是洛家所愿。”

        “那要是日后不太平了呢?要是天子听信谗言,成了个昏君呢?”

        “爹曾经也问过我类似的问题。”洛子阳想了想,继续说道:“可我回答不出来。反叛的代价太大了,不能凭一腔热血就决定下来。”

        洛子慕问:“你有没有问过爹,他是怎么做的?”

        洛子阳点头道:“爹说他选择了另立君王,我也问过他为何不自己来?他只说他不会去坐,也不想去坐。”

        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

        光文帝早年是一代明君,不仅让云秦成为大陆最强之国,还创下了空前的盛世。负有野心的君王对手握云秦半数兵力的洛家自然也是百般刁难,但洛家不曾有任何举动,一切都听从光文帝的安排,哪怕是让洛北天交出军权他也毫无怨言。

        可到晚年之时,光文帝开始听信小人之言,把他创下的盛世搅得水生火热,民不聊生。

        洛北天不愿百姓受苦,加之当时楚云逸恰巧写了一篇《国与民》,通篇流露出他对百姓的怜悯,对天子的痛斥,句句都戳在洛北天的心上。正因如此,洛北天领兵打进了乾元殿。

        当时的洛北天,手中有军权,朝堂上,多数人都不喜皇家做派,明里暗里都在向洛北天提议让他反了这位昏君;市井中,百姓因生活艰苦,听到关于洛北天的各种传言后也逐渐开始期盼这位他们爱戴的战神可以拯救他们于水火之中。

        洛北天坐上那个位置已经是民心所向——

        但他选择了楚云逸。

        在他的大军前,在文武百官前,在万众所期待面前,他选择了让光文帝传位给楚云逸——即便他知道,楚云逸并不是一位明君。

        他所做的这一切,只因那篇《国与民》。

        洛子阳把洛子慕放在她房间窗边的椅子上,揉了揉她的头,说:“慕慕你放心,朝堂之事我跟爹会处理好的,你呀,就在家里吃喝玩乐就好。娘那边还等着我,你乖乖在屋里待着哦,晚秋,看好小姐,别再让她偷偷溜出去了。”

        洛子慕望向窗外,银杏的叶子已经黄的透彻,身子一抖,满地金黄。这是秋天独有的盛景,万物的每个动作都藏有或多或少的凄凉,把一个“愁”字演绎得淋漓尽致——

        永光五十年,楚云逸上位的第二年,以谋反定罪,将洛北天的头首悬于城门口;妻子被贬为奴籍,最后吊死在青楼的客房;洛子阳或许还好,与铁虎军一起战死在沙场。至于将军府上下十几口人,全都发配边疆,有生之年不得再入盛京的大门。

        一腔的爱国之情成了别人手中的利刃,不见血光地除掉敌人之后,换来的是被人埋于黄土,生锈腐烂。

        可叹。

        可惜。

        可怜。

        在那之后的五年,云秦成了人间炼狱。

        而那位写了《国与民》的人处处干着与他所言相反的事,甚至还沉迷酒色,暴虐成性。若不是之后九皇子楚云泽逼得楚云逸退位,恐怕云秦早已不复存在,也断不会有后世史书所记载的“庆安盛世”。

        楚云泽,唐非烟之子,虽然现今有传闻说他因为唐非烟之死受了刺激成了个傻子,可最后却是受后世之人敬仰的明君。

        也正因为如此,洛子慕才能肯定九皇子的傻不过是他明哲保身罢了。

        “晚秋。”洛子慕随手捡起一片掉落在窗前的枯叶,将其对着阳光,还能看到错综复杂的脉络:“明日要用的东西,备齐了吗?”

        “已经备好了。”晚秋有些犹豫地说道:“可是小姐,要是被大公子发现,免不了一顿骂啊。”

        “骂就骂吧。”洛子慕笑道:“反正也少不了一块肉。”

        “那小姐也带上我吧。”晚秋有些兴奋地说∶“我听人说皇宫盛景如仙境,尤其是御花园中的乾清池,还能看到天上的神仙呢。”

        洛子慕戳了下晚秋的额头,笑道:“别人唬你,你还当真了?等以后我能光明正大地进宫了再带你吧。”

        “就怕没有那一天哦。”

        “肯定有的。”洛子慕揉了揉晚秋的脑袋,又说:“明天你帮我把这封信带给林风吧。”

        “林风虽然长的斯斯文文,是我爱的样子,可这脑子吧不怎么好使,让他选个住处,离将军府近的有那么多客栈,他非要选个离将军府最远的地方住着。我过去得走好几个时辰,实在是太累了,小姐要不你换个人吧。”

        洛子慕心里一乐,这要是让林风听到,非得把晚秋给扔到山沟沟里不可,“真是把你给惯坏了,这话都敢说,要是让别人听到肯定给你安个浪荡的罪。”

        “浪荡就浪荡呗,自小姐把我捡回来的那一刻起我就决定这辈子不嫁人,就赖着小姐你了,赶都赶不走的那种。”

        洛子慕露出一副风流的样,挑起晚秋的下巴,“得,那我是给自己捡回来了个童养媳?哦不对,姐姐比我大三岁。”

        晚秋那姑娘哪碰到过这种事情,脸红耳赤,带怒的语气里都藏着娇羞:“小姐!”

        “好了好了,不逗你了。明天还得你去,别人我不放心。”

        半晌后洛子慕又作出一副不经意的样子问道:“说起来前贤妃好像就是死在那个乾清池吧?”

        关于唐非烟,史书上只说她是位奇女子,更多的信息还是从秋慕阳口中听说的——前礼部尚书之女,五岁能诗会舞,琴棋书画更不用说,一曲“长清”名震天下,甚至有不少人为听唐非烟一曲而专门到盛京来。不仅如此,搭棚施粥、创办学堂、赈济救灾,被她救下的人数不胜数,有人还专门为她建了座“非烟庙”。这样的人,最后却因通敌之罪,得了个满门抄斩。

        晚秋愣神片刻后才回到∶“是啊,像块石头一样扑通进水里再没起来了。她倒是一死了之,没了牵挂,可怜她的家人,没她那么好的下场还能留个全尸。小姐,你说唐非烟为什么通敌?她宠冠六宫,要什么有什么,甚至再过几天连凤印都是她的了,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洛子慕随手将手中的叶子丢了出去,只看它随风飘向空中,最后逃离了这座小院,“有人爱财,有人好色,或许唐非烟想要的不只是后宫之主那个位置吧。今天走得有点多,我得休息休息,你先下去吧。”

        见晚秋关上门窗后,洛子慕走到床前拿出藏在床下暗格里的一封旧信——不管是唐非烟还是洛家,说到底都是那些权贵手中的棋子。他们以天地为局,谈笑间就是天罗地网,落子便是一场血腥,纵然弹起的红珠稍不留神就会溅在自己的手上,他们也乐此不疲。

        她本对这些权谋之术不感兴趣,也本不想入了这场早已知晓结果的局,她只想死前安稳度过自己的一生,奈何洛家对她太好,好到让她觉得若是她没能改了洛家这糟透的命运,她就死不得安宁,生也只剩痛苦——即便这本就是她该得的下场。

        这一世,她定要让洛家平安顺遂,让洛北天能和秋慕阳安享晚年,让洛子阳能驰骋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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