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签书有感
任何一本书上都有作者及编者的名字,干嘛还要让作者于售书的时候在已有自己名字的书上再签一遍名字?比较流行的说法是让作者与读者见面,便于沟通或交流;比较实在的说法,是有个纪念意义,证明你见着作者了;而站在商业的角度看,则是一种促销手段。
将作家签名作为一种促销手段,就给作家出了个难题。一般读者买作家的书,都是冲着他的书去的,而不是冲着他的面孔去的。他又不是演员或主持人,一般也大都不甚漂亮,有什么好看的?我买鲁迅的书,买沈从文、汪曾祺的书,买拉美作家或昆德拉的书,不是因为他长得漂亮或知名度高,而是因为他写得好,我喜欢。我若没有问题向作者讨教,也不见得愿意去见他,除非他请我吃饭。因此上,将作家签名售书与演员、主持人或气功大师签名售书放在一起衡量,作家就要吃亏,他没人家漂亮,一般也没人家知名度高。说不定没见着你的时候我还买,一看见你不如我想象中的漂亮或顺眼,我还不买了哩!
所以不能拿作家签名售书跟演员、主持人或气功大师签名售书不作分析地一起比,它除了制造一点冷清的气氛别的毫无意义。主持人一个小时签二千多本是火爆,作家一个小时签二百本是冷清,说明什么?什么也说明不了。你若一定要说明点问题,那也不是作家的悲哀,而是读者的悲哀。而火爆与冷清是相对的,你一个小时卖二千本书就火爆了?泰山脚下卖香火的个体户脸蛋儿不见得漂亮,一个小时还卖三千把香哩!你一个小时卖一千斤粮食,他一个小时还卖三千斤大白菜哩!这种比法有何意义?
一个认真的读书人与追星族们的品位是不一样的。将读书人与追星族放在一起比,然后以人数来证明谁冷清谁火爆,无助于读书空气的造就和引导;扩大冷清气氛,故作惊人之语,忽略严肃文学越来越多的读者,不是低能就是不严肃。
另外,作家到底不是售货员,不能按营业额的多少来论质论价。从某种意义上说,既然签名售书有着一定的纪念性,那就签得越少越珍贵,一万本书中签二百本,要比一万本书中签二千本珍贵得多,都签了等于没签。
一些热衷于炒作名人结婚、离婚之类的小报记者,一接触到稍微严肃点的话题,就捉襟见肘,表现得非常浅薄,没有品位。
作家签名售书一般都是发行部门“要我签”的,很少有作家主动表示“我要签”的。每当看见作家签名售书,我就替他们犯愁:签什么呢?签上某某先生或小姐教正、惠存?那书又不是你送的,而是人家花钱买的。人家买了就是人家的,想扔就扔,想存就存,何须你告诉人家存不存?或者仅签上自己的名字就算了?那上边已经印上你的名字了,何必再签一遍?你又不是书法家。而且不管卖得如何,你在那里专事为人家买来的书上签字,总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冷清了,你尴尬;火爆了,你过意不去,你觉得自己的书没有那么好,不值得这么火爆。因此上,此前有过几次被邀请签名售书的机会,我都拒绝了。
这次签“双桨文丛”我没拒绝。原因是,丛书中的几位外地作家诸如韩少功、李锐、李洁非他们都来签了,我跟在后面只是陪签;火爆火大伙,冷清也不光冷清我一个,都不至于太尴尬。这一签,哎,还是有点小感受:一是能受到一点小鼓舞,有些读者是拿了他先前买的我的书来签的,他向你表达一个普通读者的敬重与喜爱,你觉得还真有人喜欢你的东西,能增强一点继续创作的信心。二是能增强一点责任感。那天在泉城路书店售书的时候,遇到一个叫孙越的九岁的小女孩,由妈妈领着来买书,她让我们在她的书上签上名字,还要写一句话,我就很感动。无论如何,让孩子买作家的书还是比让孩子当追星族有远见一些,遂签上了一句话:一个可爱的小读者。这就给我一个启示:此后下笔行文要多为孩子们想一想,不能污染了他们的心灵;不让自己孩子看的书,也别让人家的孩子看;大人能看、孩子们也能看的书一般都是纯洁的,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三是能增强一点群众观念、民间意识,你不能故作高雅,让人家看不懂。买我的书的人,不同层次的都有,但文学圈子之外的读者居多。文学到底还是写给不搞文学的人看的。
几个地方走下来,发现严肃文学还是有市场,并不冷清。这说明严肃文学读者的队伍在不断扩大,品位在不断提高。一些消遣性、泡沫性的东西,比方港台的一些言情作品,它可能在包装和炒作的情况下火一下子,但火了也就火了,人们看完了还是会扔,至少不会摆在自家的书架上。严肃文学不是时令性的、一次性的东西。它可能不会畅销,但会常销;可能不会火爆,但会常存。待到年底人们处理废旧书刊的时候,最终留下来的还是它们,它是摆到书架上永远不会让主人脸红的。
还有一点小感受是,字签得多了,顺手了,容易上瘾,刚从书店出来的那一阵儿甚至见着书就想签,不是自己的书也想签。就跟卓别林拧螺丝一样,看见螺丝就想拧,见了纽扣也追在人家的屁股后边拧,很好玩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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