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酒吧里的不速之客
je_stituai_dans_ma_vie_et_dans_ma_mort,qui_m’interesse_bien_plus_que__partie_que_du_temps_et_celle-là_de_l’éternité。
【alexandre_dumas(fils)1】
1892年1月10日,暴风雪之夜。挪威北部偏僻而平静的乡村安德尼斯,正上演一场悲剧。村中唯一的酒吧没有名字,供劳作了一天的庄稼汉们歇息、发泄,或交流屈指可数的八卦消息。平日里人满为患,但这天晚上,因为暴风雪的关系,这里只聚集了17个人。他们都是这里的常客。冬日农闲,他们几乎每晚都来,畅饮一番后,醉醺醺地回家躺在暖暖的被窝里,抱着老婆睡到自然醒。第二天做些木工,修补家具或房顶,吃老婆炖的肉,晚上再来喝酒——这就是他们冬天的日常生活。
此刻,酒吧外是黑白相间的极冷世界,狂风怒吼;酒吧里是被煤油灯渲染上一片暖黄的原木桌椅,壁炉里火光正旺。威士忌和伏特加的香味弥漫在空气里,醉意渐浓的男人们开始高谈阔论。在这个被高山环绕、不通火车的封闭村庄里,这17个人都是邻居,相互熟识。不止是他们,上到他们的父亲、祖父,以及祖祖父,下至他们的儿孙甚至曾孙曾曾孙,都将是邻居,依旧相互熟识。
他们不了解世界形势,也不明白政治经济,甚至是谁在统治他们,他们也不关心。他们只在乎土豆小麦的价格、酿酒工艺的提升,或者,哪家的姑娘越来越漂亮了,谁家又要办红白喜事了。聊到尽兴处,一个一脸络腮胡的男人站起来,举起酒杯。他脸色红润,约有五六十岁的样子,强壮如牛。
“为我即将出生的小凯瑟琳干杯!”他高声说,眼里难掩兴奋之情。
“沃尔特,你还不知道你儿媳怀的是男娃还是女娃呢!”坐在他旁边的一个精瘦矍铄的老人笑着举起酒杯说。
“村长,她已经给我生了两个孙子了,这次一定是孙女!”沃尔特得意地说,因自己越来越庞大的家族而热情高涨。
“如果是女娃,就嫁给我儿子吧!”和沃尔特相隔几张桌子,一个异常健壮的男人站起来,举起酒杯说。他头发是火红色,浓密卷曲,面色黝黑,手臂上肌肉很明显。大家都叫他红头发杰克。
沃尔特精明的小眼睛眨了眨,想到红头发杰克去年因为用了英国人的肥料而使他家的土豆高产,大大赚了一笔,于是一拍桌子,说:“好!不过你今年也得帮我买一批那种英国肥料。”
“一言为定!村长也在这里,为我作证!”红头发杰克想到沃尔特儿媳的漂亮模样,曾是村里包括他在内的不少年轻人的梦中情人,不禁沾沾自喜起来。
村长端着酒杯站起来,数落杰克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打什么小算盘吗?我看你八成是想小凯瑟琳一定是个美人胚子吧!”
听他这么说,众人开始哄笑。
被他一言说中,杰克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沃尔特可是答应了。”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
正在这时,酒吧的门突然被推开。冷风夹着暴风雪吹了进来,连最强壮的杰克也不禁缩起脖子打了个冷战。
一个穿着厚重棕褐色羊绒大衣、头戴宽沿帽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的肩上和帽子上都落了厚厚的一层雪。他站在门口跺了几下脚,把黑色皮靴上的雪水抖落,然后把帽子和大衣挂在门口,兀自走了进来。他长得相当好看,和这一群乡下人截然不同。他棕褐色的短发修剪地干净利落,一看就是出自大城市有名的理发师之手;他的眼睛是幽深的蓝,透出一丝神秘的忧郁;他大约二十几岁,没有蓄胡子,嘴唇宽厚微微上扬,脸上一副和善而尊贵的笑。他的毛衣和裤子都制作精良而且相当合体,像是上流社会手艺高超的裁缝精心设计的。
村里很少有陌生人来,在这种大雪封山的严冬,更是少之又少。所以,随着这个陌生人的闯入,酒吧里顿时鸦雀无声,34只眼睛像看外星人一样盯着这个动作优雅的年轻人。
只见他从容走到吧台前,点了一杯白兰地。
“年轻人,在这种暴雪的天气,你是怎么翻山进村的?”精瘦矍铄的村长第一个发话。
“就你一个人吗?”沃尔特也插嘴问,问完还打了一个嗝。
“哦,是啊。”那陌生人操着一口流利的挪威语回答说,却故意忽略了村长的问题。
“你是挪威人?”杰克问:“还是,英国人?”他是村里极少数去过英国的人,眼前这个男人的谈吐打扮,跟他在伦敦远观的那些上流社会的绅士们几乎无二。
“我是哪里人呢?”陌生人笑着举起酒杯,像是缅怀久远的过去似的,说:“我出生于法国。17岁之后,我在欧洲各国旅行——”
“你叫什么名字?”沃尔特粗鲁地打断他说。
那陌生人文雅地笑笑,并不计较,回答说:“约翰。”
“你姓什么?”沃尔特又问。
约翰抿嘴一笑,说:“没有姓,我就叫约翰。”
“没有姓?”沃尔特重复着,高声笑了起来。几个人跟着他在笑。
“年轻人,跟我们讲讲你这一路上遇到的事吧。”村长建议说。
这句话正说到约翰心里,他微微一笑,说:“说到我旅途中遇到的事——啊,其实这一路上,我遇到了很多奇怪的事。我知道很多谜,很多真相,虽然有一些注定会被掩埋在历史的尘埃里,永远不被世人所知——”
“什么谜?什么真相?”强烈的好奇心使沃尔特再次打断他的话。
“比如说,”约翰扫视了一下众人,低头抿了一口烈酒,双唇微微湿润,“jack_the_ripper,开膛手杰克。”
“那是什么?”有人嘀咕。虽然这时大众传媒业已经比较发达,但是四年前这起发生于伦敦东区极具轰动效应的连环命案还没能传到这个偏僻的极北之地。
“四年前,在伦敦东区——也就是伦敦的贫民窟,发生了几起针对妓女的命案。”约翰解释说:“凶手极其残忍,将人像畜生一样杀害。虽然杀了很多人,有的案子还发生在住宅区,但是没有人目击到凶手的模样。凶手一直逍遥法外,伺机杀人。”
“一直没抓到凶手?”有人问。
约翰摇了摇头,说:“虽然有不少人指出嫌疑人,但都没有足够的证据。还好后来凶手自己停手了,便没再出现新的牺牲者。但是因此,真相也就没人知道了——当然,除了我。”
酒馆里所有的人都被约翰的故事吸引,齐刷刷地看着他。
“你怎么会知道?”杰克问。
“因为我恰好那时候在英国,遇见了凶手。”
“那你为什么没去报案?”村长问。
“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在我讲完整个故事之后,你们就会知道了。”说完,约翰微微一笑,再次低头抿了一口酒杯里的白兰地。
1本段是19世纪法国著名小说家小仲马的墓志铭:我的死比我的生更重要。因为生只是时间的一部分,而死亡却属于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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