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夜探
李小半天没个声,旌奴用余光扫了她一眼,发现李小脸色有些难看:“早上我做了粥送去了沈家,眼看着春闱在即,沈大哥昨夜挑灯通读了一宿,我去的时候才睡下也不好麻烦他。”
旌奴皱了皱眉,忍不住哼了一声:“还有三个月就要成婚了,他现在才想起来麻烦么。”
“读书人嘛,虽然不干体力活但费脑子,”说着,李小不以为意地笑了笑:“我虽然没读过书,但想想读书应该比干活还累吧。”
“一个四肢俱全,肩能挑手能提的人,陪你上个山还能累死他么。”旌奴怎么也想不明白,李小是怎么将“自欺欺人”四个字练的炉火纯青,自己好言恶语相劝,怎么就是打不醒呢。
“他从没上过山,带着他反倒成了累赘。”
“凡事一次可以不会,两次也可以不会,二十年还不会就是狼心狗肺。”
李小听她越说越难听,眉头一皱:“他的手是用来读书写字用的,不是用来干活的。”
“你的手也不是用来干活的,现在弄得哪有快好地方,你替他委屈,谁替你委屈。”旌奴没理会她的脾气,姑娘家的手哪个不是纤纤细细,嫩如凝脂,哪里像她这般千疮百孔:“你有时间给他送吃的,怎么自己不先吃一口,你以为你是铁打的身子,经得住这么折腾。”
北郊冬日雪落成山,足有半条腿深,一脚踩下去是平地还是断崖都不知道,碰上猎食的野兽更是凶险,但偏偏北郊药草多,一手戳下去遍地都是,李小是做医家生意,断了药草就等于断了她的活路,三天两头往北郊跑是常事,虽说她自幼熟悉山中情况,可万一呢,一个姑娘家万一碰上点危险还回不回得来?
在旌奴的认知里,这世上的所有事不是每次都能这么幸运。
李小知道她对沈煜的不满,大多是出自真心实意的心疼,以至于俩人一说起沈煜,她总是像根竹笋似的戳在原地,往那边倒都不是:“我没事,天生地养的人还怕这点风霜雨雪,那也太矫情了。”李小拍了拍满是灰尘的手,落荒似的就要走。
谁知道旌奴贯会看人脸色,这会却跟瞎了一样,不依不饶地继续说道:“我真庆幸娘亲病中不知事,若她见了你为一个狼心狗肺的人把自己糟蹋成这样,她不死也得……”
李小心里本就又堵又涩,母亲缠绵病榻,时常靠一口药吊着,因此李小最忌讳一个“死”字,此时不等她说完,李小似乎被针扎了一下,倏地回身吼道:“那是我娘!”
俩人为了沈煜时常拌嘴,大多点到为止,从没有大吵大闹,再是好心相劝,勉强听进去,说没有一点隔阂那是不可能的,日积月累的怒火可以摧毁理智,一旦达到了顶点便只能任其流淌:“你是吃了李家一年的饭,可你终究是我从北郊捡回来的,李家的事你什么都不了解,不要总想着来管我。天下的女子都喜欢读书人,我就是喜欢他,就是要他做夫家,至于以后受了欺负也是我下贱,与你有什么关系,到时候你我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也不必再谈什么救命恩情。”
李小只觉得眼眶发热,深吸了口气,硬是把掉了一半的自尊生拉硬拽了回来。
反观旌奴目光死水寒潭一样看着她,一点波澜都没有。
她并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旁人的死活关她何事,她不上去踩一脚已经是积了大德。
她潜意识里把李小当成了亲人,却原来还是差了一层血脉,是她多管闲事,失了分寸。
即便李家对她百般照顾,待她如亲人,可她终有一天是要走的,或许连招呼都来不及打一下,毕竟,她的命数里容不下太多的温情。
吃错了什么药么,犯这么糊涂的错误。
漆黑瞳仁仿佛生了勾子将李小无处安放视线,死死地勾进了眼中。
李小一通脾气顺嘴跑了,怒火中烧的脑袋凉了三分,后知后觉地发现话说过了,心里发虚,嘴上却硬是憋不出一句软话,旌奴见她脸上白一阵红一阵,能听进去话了,才淡淡开了口:“这世上有三种读书人,你知道是哪三种么?”
李小连字都认不全,哪知道读书人还有什么不同,一时间接不上话,旌奴没有跟她计较的意思,若无其事道:“一种是博览群书,学富五车的人,他们通晓大义,心胸宽宥,能跳出之乎者也的教条框架,囊尽天下大事,一展心胸抱负,以所学来涵养天下,为后世开太平,润物无声之流却能被人奉为先贤圣人,这是上等的读书人;一种则是趣味使然或是家族熏陶,所学所用点到为止,登不了大雅之堂,可诗书礼易经但凡需要也能拿得出手,用来玩弄也好,挣几分薄名也罢,学来随性,弃之也不可惜,这是中等人的读书人;一种则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读死书,除了功名利禄,目空一切,不择手段地去争去抢,前人之言看得再多,到了肚子里也尽是迂腐顽固,一辈子束手束脚,这是下等的读书人。”旌奴说着伸手握了握她的手,触手冰冷,似乎被她这些话冻住了一般:“好姐姐,就算你不爱听我也要说,沈煜他纵然有几分才情,可他成不了‘一朝看尽长安花’的登科甲士,就算沈老爷对他满怀期许,他也只能做个下等的读书人,一辈子这样过活你明白吗?”
而她模样清秀,会点医术,能养活自己,虽然没读过书,但女子该有的妇德她一样不缺,虽然平日里对自己大呼小叫的,但大多数都是被自己气急了,这样的一个女子什么人嫁不得,何必在这一颗烂树上吊死。
李小低垂着目光,也不知道在想什么,轻轻将手抽了出来,似乎是想无所谓地笑一笑,但笑意没上到嘴角,就被一股莫名的隐忍盖了过去,以至于脸上挣扎、犹豫胡乱交叠,让人平白心疼,不忍苛责,李小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匆匆用袖子抹了把脸,继而头也不回地走了。
满院积雪在她身后拖出了冗长的脚印,像是赘了千斤重,怎么也走不完似的。
旌奴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那姓沈的长什么模样,李小非要赖上他,难不成是个貌比潘安的货色,可李小也不是个贪貌的人,又或者,沈家有李小所图的什么,可李小最缺的就是钱,沈家也不是财大气粗的模样,再者,莫非是沈家要挟了她什么,可看她一厢情愿的模样也不像……
这边还未等她琢磨出个结果,耳边一声脆响,旌奴一下跳了起来窜到炉火前,光顾着棒打鸳鸯了,一时间忘了她的宝贝。
白玉石头被火炙烤的时间长,骤然裂开了一道口子,旌奴伸手就拿,触手刺啦一声,她忍着灼痛将玉石颠三倒四吹了两下,丝毫也不能阻止裂口的蔓延,终于“咔吧”一声,在她手里断成了两半。
瞧着手里连“全尸”都没留的白玉石头,她有些欲哭无泪。
沈煜,我跟你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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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
旌奴脸都懒得蒙一下,趁着夜黑如墨,四下无人,偷偷溜到沈家的院墙外,摸着墙根翻进了沈家的后院。
沈家大概是黎县最体面的一户人家了,新修的院墙两人多高,砌的光滑细腻,屋顶赤红的瓦片层层叠叠,远远看去,浪潮似的层层叠叠,平整的赏心悦目。一颗三人合抱的槐树不知道长了多少年月,郁郁苍翠的树冠不堪窄小的院子,奋力从墙头挤出了半个枝头,手臂粗细的枝头被寒风吹得摇摇晃晃,招揽着不速之客。
旌奴踩着墙体疾驰两步,双手一勾,借着出墙的枝头旋身一荡,整个人已如鸿毛,轻飘飘落在了沈家后院中,功夫大概还没练到家,抬脚起手用力过猛,根深蒂固的叶子寒风都没吹掉一片,却差点被她震光了毛,落叶如雨似的劈头盖脸落了下来。
她初来沈家一时间有些不分东南西北,也懒得费心思去便方向,瞧着左右四下无人便在院里转了两个来回。方寸大的院子,正房端庄儒雅地立在中间,老旧的木匾上书“受学”二字,应是给孩子们教书的地方,内里置着桌椅板凳,打扫的很干净,木匾下的桌案上放着笔墨戒尺,茶盏书册,按着规矩位置摆放的毫厘不差,正房两侧有两间耳房,想来是主人家的卧房。她没见过沈老爷,但看门庭陈设猜想这位沈老爷是个为人刻板,不善玩笑的人。
东屋正亮着灯,夜深人静,旌奴觉着沈煜不是睡觉就是读书的呆子,怕只能在房间窝着。
她悄无声息地推开门,抬脚迈了进去,满心只想着将人一掌劈晕了,弄去后山上吊几天,给他过过脑子,也没想过沈煜独身一人,万一浑身赤条地躺在床上,是何等不堪入目的场面,反正赤条的男人她看得多了也不差沈煜一个,这么一想就大有来者不拒的意思。
谁知道,她费尽心思却扑了个空,床褥被子叠的齐整,人影都没见一个,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她将沈煜的房间逛了一遍,坐等沈煜自己自投罗网。房间内陈设简单,除了几盆绿栽,桌椅板凳,两面墙都被书架挡在了后面,架子上的书多能装好几车,上到史书国策,下到五经论道,真是门类齐全,什么都不缺。
“还真想学富五车了。”旌奴嗤了一句,在书脊上挨个摸了一遍,发现这些书放置的时间虽然久了,但没沾上半点灰,看来沈煜不光是个读死书的,还是个爱书的。
旌奴瞧见正对睡床位置,放了一个檀木书案,远远便能闻见一股似有若无的香味。尚好的檀木价值百两,檀香经久不散,悠远绵长,恰能提神醒脑,这沈老爷为了光耀门楣,真是下了血本。
一本书半开摊在案上,旌奴翻了两页发现是一本新修编的《礼仪》,书页还泛着新墨的味道,应该是刚买了不久。自今上登基以来,北齐从文武兼用渐渐有重文轻武的偏向,科场便弃了武选,改以四书五经为主的文举,重在贴经考校,说白了就是将五经用布帛之物盖住,只露出一句话或者一个字,能一字不差地写出全篇便可过关,写错或写多,漏写都不作数。
旌奴对着那本书绕了好几圈,见那本书竟然还是当朝礼部司主事张厹修编,她忽然灵光一闪,抄起一旁的狼毫笔,生生将那句“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改成了“大道之行,天下为厹。”
这件事说来话长,张厹原是二品中书令,因为上书奏章的时候误将此话写错,触怒天威,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江山要改天换地,险些将龙须气得翘到了九天上,但碍于赏罚分明,先帝还是忍痛割爱将张厹贬去了礼部司,此人现在正是历届文举的阅卷官。
旌奴心满意足地吹了两口,墨迹渐渐干透,正当她窃喜于自己的“得意之作”时,一阵脚步声传来,她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跃窜上了房梁,屏息凝神将身影压到了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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