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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是这样,尊敬的白人,如果你们真的是要远征,我想和你们一起去。”

        这个人说话的口气有点傲慢,这让我很不爽。

        “你首先忘记了一点,”我说,“你的话太鲁莽了,你不应该用这种方式来说。你叫什么名字,你是哪个村的?告诉我们,这样我们可以知道自己在和谁来往。”

        “我叫乌姆宝帕,是祖鲁人,但不是他们当中的一员。我的部落在很远的北部,一千年前,在毛利族统治祖鲁兰之前很久,祖鲁族人搬迁到这里,我的部落则还留在了当地。我没有村庄,四处流浪了好多年。我在诺考巴巴考西团当过塞提瓦约的兵。后来,我从祖鲁兰跑了出来,到了纳塔尔,来看看白人的生活方式。再后来,我参加了反对塞提瓦约的战争,从那以后,我一直在纳塔尔工作。现在我累了,想再回到北方。这里不是我待的地方,我不需要钱,但是我是一个勇敢的人,我的劳动能够负担起吃住,我说完了。”

        对于这个人以及他说话的方式,我感到十分困惑。从他的举止来看,很显然他说的话大部分都是实话,但是不知为什么他看上去和普通的祖鲁人有所不同,我很难相信他不计报酬来这里工作的原因。我有点儿吃力地把他的话翻译给了亨利爵士和古德,征求他们的意见。

        亨利告诉我说让他站起来。乌姆宝帕站了起来,同时脱下了身上的长军用大衣,除了绕在腰间的短围裙和狮爪项链,几乎赤身裸体了。他确实长得十分健康英俊,我从来没有看到过比他更棒的当地人。他大约有6.3英尺高,身体健壮而匀称。在灯光下,除了一些用长矛留下的深黑色的旧伤疤外,他的皮肤十分光洁。亨利爵士走近他,盯着他那张自豪英俊的脸。

        “怎么样,不错吧?”古德说。

        “我喜欢你的长相,乌姆宝帕先生,我要雇你做我的仆人。”亨利先生用英语说。

        很显然,乌姆宝帕明白了他的意思,因为他用祖鲁话回答说,“太好了”。后来,他看了看这个白人健壮的身躯和宽阔的胸膛,又加了一句:“你和我都是男人。”

        现在,我不想描述到达西坦达村的漫长旅程中发生的所有事情。西坦达村位于鲁坎加河和卡鲁威河交汇处,离德班有一千多英里,我们不得不步行走最后的大约三百英里,因为这里经常会飞过可怕的“舌蝇”,除了驴子和人以外,所有被它叮上的动物都会丧命。

        一月底,我们离开了德班,五月的第二周我们才到了西坦达村附近,并在那里安营扎寨。一路上,我们历尽了各种险阻,不过这些都是作为一个非洲猎人所必须经历的危险。在这里,只有一件事情除外,我在后面会慢慢讲述,这里就不说了,免得读者感到太乏味。

        在马塔贝列乡一个偏僻的贸易站因亚提,由于首领路本古拉是当地一个残忍的大恶棍,在那里,我们不得不万分遗憾地跟我们舒适的货车分手了。我从德班带来的20头好牛只剩下12头了。其中一头被眼镜蛇咬死了,三头因为饥饿缺水而死,一头迷路了,另外的三头因吃了一种“郁金香”的毒草而死。还有五头也中毒生病了,但我们用几服煮烂的郁金香叶汁治好了它们。只要救治及时,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解毒剂。

        我们将车和牛交给了赶车人高扎和向导汤姆来照料,这两个仆人非常值得信任。同时,我们还让住在这个地区的一个可靠的牧师来关照一下他们。然后,我们在乌姆宝帕、科伊瓦、文特沃格乐及当场又雇用的六个脚夫的陪同下,继续我们的徒步探险。我记得分离时,我们都不说话,我想每个人都不知道,我们是否能够再看到我们的牛车。就我而言,我从来就不认为能够再见到它们。我们就这样默默地上路了,过了一会儿,大步流星走在前面的乌姆宝帕突然唱起了祖鲁圣歌。歌词大意是勇敢的人们如何厌倦平淡的生活和平凡的世事,出发去茫茫原野寻找新事物或者就此死去,瞧啊看啊!他们走到荒野,发现那里根本不是荒野,而是一个年轻妻子众多和牛羊成群的美丽世界,是一个打猎和杀敌的好去处。

        随后,我们都笑了起来,把它当成一个好兆头。乌姆宝帕是一个快乐而粗鲁的人,行事非常有威严,只要不是深思的时间,他总是有很好的办法让我们振奋精神,我们都逐渐喜欢他了。

        现在,我就要讲一下我们的一次冒险了,因为我非常喜爱打猎的故事。

        从因亚提出发大约两星期后,我们穿过一处景色优美、水源充足的丛林地带。山中峡谷到处都覆盖着密密的矮树丛,在一些地方还长着荆棘,巨石边长着大量美丽的马佳贝树,上面结满了令人惊喜的黄色果实。这种树是大象最喜欢的食物,这里经常会看到这种巨兽活动的踪迹,很多树木都被破坏掉,有的甚至被连根拔起了。大象确实是一种非常具有破坏性的动物。

        一天晚上,经过了一天的长途跋涉,我们到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地方。在矮树丛覆盖的小山脚下是一个干涸的河床,不过,在清澈见底的水洼边上踩满了动物的蹄印。在山的对面是一块像公园一样的平原,上面长着一丛丛的含羞草,中间还偶尔会发现一些叶子光滑的马佳贝树,四周是一大片没有路的寂静矮树丛。

        当我们进入这个河床小路时,突然惊起一群高大的长颈鹿,它们飞奔而去,或者更准确地说,以独特的步态飞了起来,尾巴高高地抬起,蹄子像踩在响板上一样发出“咔嗒咔嗒”的声音。它们离我们大约有300码,实际上在我们的射程外,但走在前面的古德手里拿着一支装满子弹的快枪,因此情不自禁地快速举起枪,对准最后的一只小母鹿开了一枪。非常凑巧,子弹击中了它的颈后部,打碎了脊柱,长颈鹿像兔子一样翻了跟头,倒了下来。我从来都没有看到过比这个更新奇的事儿。

        “该死!”古德说——我不得不说,他有一个毛病,就是一激动就说粗话——无疑,这是他在海军生涯中养成的习惯,“该死!我把它打死了。”

        “噢,‘布格万’,”卡菲尔人突然说,“噢!噢!”

        因为古德戴着眼镜,所以他们叫他“布格万”,就是玻璃眼的意思。

        “噢,‘布格万’!”我和亨利爵士也回应道。从那天起,古德精准的枪法便在卡菲尔人中传播开来。实际上,他的枪法很差,但是由于他打死那只长颈鹿的原因,因此不论他什么时候失手,我们都会对此视而不见。

        安排那几个仆人去收拾那只长颈鹿,把最好的肉割下来后,我们就开始在一个水洼右边大约100码的地方搭建棚屋。我们砍伐了一些荆棘矮树丛,然后按照圆形打成桩,中间的空地弄平整,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我们会弄点儿干草在中间铺上当床,然后再点起火把或堆起火堆。

        搭好“棚屋”时,月亮已经升起来了,我们晚餐吃的鹿排和烤鹿髓骨也准备好了。这个鹿髓骨好吃极了,不过砍开它们相当费工夫!我知道,除了大象的心外,没有什么比吃鹿骨髓更奢侈的事儿了。不过,第二天,我们也吃到了大象的心。在月光下,我们吃了简单的晚饭,同时不停地赞扬古德精准的枪法。之后,我们开始抽烟、闲聊,围着火堆盘坐在地上,相信这一定是一幅奇特的画面。我那短短的灰白头发直立起来,亨利爵士的黄色头发也长长了,和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又瘦又黑,个子矮小,体重只有9.5英石  。亨利爵士又高又壮,皮肤白皙,有15英石。但我们三人中看上去最奇特的要数约翰古德了,他坐在一个皮袋上,看上去好像在文明世界尽兴打猎归来一样,非常干净整洁,穿着考究。他穿着斜纹软呢猎装,戴着一顶帽子,穿着一双整洁的长筒橡胶靴。像平常一样,他把脸修得干干净净,眼镜和假牙都收拾得妥妥帖帖,总之,他是我在野外见过的最干净整洁的人。他甚至准备了白古塔胶来收拾自己的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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