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玉笛
“啊!”
眼见如此惨状,徐林夕被吓得大叫了一声,立刻跑出了房间。
集福堂的位置离小厨房不算太远,这动静更是瞒不过张伯的耳朵,他马上就听了出来:“是徐林夕的声音,在集福堂的位置。”
众人循声赶去,很快便到了集福堂。
徐林夕在门外站着,身体还在颤抖,房门大开,悟慈师父与于仁守在里面,一眼便能望见床上高飞跃的尸体,事情已经显而易见。
李和和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尸体时的反应,去寻来了一杯热茶递给徐林夕,帮助她平缓情绪。
她按捺住心中的好奇:徐林夕竟会如此失色,这可与江湖上“红寡妇”的名头不太相当。
沈明庭走了进去,环视一周,这现场只能用狂风过境来形容,除了极为沉重的卧床、衣柜等物,能挪动的用具基本已经不在平时该在的位置了,桌椅被砍得七零八落,花瓶被摔得粉身碎骨,明明白白地告诉大家这里发生过了一场极为激烈的打斗。
他仔细检查了一番家具上的划痕与地上星零散乱的碎片,又上前查看高飞跃的尸体。
与以往一样,死者身上没有多余的伤口,致命的贯穿伤仍旧在心口处略偏上的位置,只是伤口扁平,从前胸一直刺入了后背,一击致命。
换凶器了?
沈明庭仔细对比了前胸与后背的伤口痕迹,计算后得出了答案:“是剑伤,双侧开刃,极为轻薄,宽约一寸半,长逾一尺七。”
张伯立刻问道:“你们谁带了这样的佩剑?”
在场的人都没有佩剑,大家互相打量、猜忌,却无一人答话。
最后李和和想到了一个人:“赵祁的剑呢?”
这一早上都没有见过赵祁,众人都看着李灵韵,毕竟他俩一向是形影不离的。
李灵韵不得不答道:“他昨夜……就没有回来过,但公子所说的……也确实是他的佩剑。”
人群里立刻爆发出不小的议论:
“不会是杀了人,畏罪潜逃了吧?”
“那小子,一看他就不像好人。”
“可是这山庄唯一的路都被他亲手毁了,他又能逃去哪儿呢?”
“不会还在这山庄里藏着吧?”
……
众人越说越觉得渗人,这雕栏玉砌、风景秀美的山庄也变得可怕起来,像是一头沉默着噬人的巨兽。
“不用找了,”沈明庭沉声道:“他不是凶手,凶手仍在我们之中。”
这是一个很难让人相信的事实,在场的众人都忍不住开始反驳。
阮纯一脸天真:“啊?怎么会呢?”
荣长老摇摇头:“不会是想破案想疯了吧。”
悟慈师父也是一脸被怀疑的不悦:“阿弥陀佛…”
克夫无数的徐林夕连“血寡妇”的名头都不要了,忙不迭道:“你可别胡说,我反正从来没有杀过人。”
沈明庭根本不受这些质疑的影响,而是反问众人道:“诸位看这现场,像不像是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打斗所致?”
荣长老点点头:“这有什么问题吗?那高飞跃武功比赵祁差不了太多,轻功还要强上些许,打成这样也不奇怪。”
“问题有二,”沈明庭从容不迫道:“我们全都住在主院旁边的院子里,相隔不远,既然能与凶手缠斗如此之久,高飞跃为何不大声呼救呢?”
“再者,现场是势均力敌的打斗,可死者却是被一击毙命,毫无还手之力,这未免有些自相矛盾了。”
李和和立刻明白过来:“你是说,有人先杀了高飞跃,再故意将房间损坏成这样?”
“不错。”
“可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这房间里的用具摆件都是张伯精心挑选的,小月心中惋惜,握紧了拳头,一定要把他揪出来赔钱!
“自然是为了毁灭证据。”沈明庭端正地立于厅中,脊背笔直,像是一棵天地间傲然挺立的雪松,不惧任何的风霜雨雪。
“三山山庄内这几日发生的案件有点多,我们便一件一件地来捋。来这里的第一夜,费兴发死了,他是于仁的旧识,或者说宿敌。”
众人齐齐将目光投向于仁,于仁面不改色道:“我与费兴发有仇没错,我也从未隐瞒,可那一夜我与高飞跃在房中饮酒,并未杀人。”
李和和也翻了翻自己的手札,证实了这一点:“费兴发的死亡时间是在亥时正点(晚上10点)左右,据高飞跃所说,那一夜他与于仁在此房中饮酒,直到亥时末(11点)于仁才离去。高飞跃与于仁素不相识,犯不着为他做伪证才是。”
“不错,人有时候是不会撒谎的,可若这刻漏撒谎呢?”沈明庭拾起地上半截细长的铜管:“你们看,这是什么?”
张伯立刻辨认了出来:“这是集福堂内铜壶滴漏所用的铜管,集福堂内房间都用的是此种刻漏。”
集福堂内的铜壶滴漏所用的是四级漏壶,每级漏壶向外伸出一小截铜管,通过铜管一级一级往下滴水,最后滴入水海壶中,水海壶中有铜人执浮箭,浮箭上刻有时辰,这四级漏壶在当朝计时用具中算得上是较为精准了。
他将铜管递给张伯:“张伯可能看出这铜管有何不同吗?”
张伯将铜管放在手中仔细打量一番:“好像没什么差别。”
沈明庭又拾起地上的其余三截铜管,递给张伯作对比。
张伯马上就意识到了:“这截铜管的中空部分更粗一些。可是…这不应该啊,三山山庄内的用具俱是经过精挑细选,以往那么多的客人都没有发现过问题,怎会如此?”
“的确不应该,因为这根本就是人为的。凶手——或者说是于仁,假意来高飞跃房中与之饮酒,却趁机将改造过的铜管与高飞跃房中的铜管进行偷梁换柱。被扩过口的铜管水流速度变快,铜人更快地上浮,到达亥时末(11点),于仁才起身离去。而实际上,此时不过亥时正点(晚上10点),他离开之后,又去了扶风榭,杀了费兴发。”
荣长老抠了抠脚,提出了不同意见:“可是,要将一根铜壶如此均匀地扩充这这样,凭借于仁的武功,应该还做不到吧?”
“这甚至不需要武功,”沈明庭看着窗外的冰雪:“只需要一壶水即可。水结冰会膨胀变大,胀裂铜管也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若是练过寒冰掌,还能更为精妙地控制。”
于仁冷哼一声:“你的想法很精彩,可是我与费兴发有深仇宿怨,若你是费兴发,会单独出来见我吗?”
“若是你,自然不会,可换作他人,自然就会了。”沈明庭一脸严肃地看着杭策,目光是不容拒绝,杭策叹了口气,生无可恋地走了出去,将门关上。
很快,门上便投映下一个膀大腰圆的女子身影,“她”侧身站着,长发披散,胸口轮廓饱满,还犹犹豫豫地抬手撩了一下额发,将含羞带臊的女子情态演了个十成十。
“杭……哈哈哈哈哈!”李和和第一个爆笑出声。
大家也都认出来了,只是没想到那样一个魁梧健壮的汉子还能有这样一面。
王爷想要的效果达到了,杭策又推门回来,一脸怨气地从胸口掏出两个馒头,狠狠咬了一大口,含混道:“这叫个什么事儿嘛。”
这不是那天在扶风榭发现的那两个大馒头吗?李和和赶紧拦他:“诶诶诶,你别吃啊,这都在扶风榭外的庭院里放了一夜,又过去好几天了,哪还能吃呢?”
杭策摇摇头:“小月姑娘今日才蒸的,好着呢。”
沈明庭继续道:“那晚在正厅之中,你听见徐林夕为了敷衍费兴发假意与之相约,便利用了费兴发性急好色这一点,假扮成女人前去。你身材精瘦,夜晚又辨不分明,要扮成女子并不困难,只要哄得他为你开了门,接下来的事便一切都好说了。”
于仁的脸色变得惨白,已然放弃了争辩。
李和和有些好奇地问道:“那他是用什么杀的费兴发?”
自己追查凶器也有好些天了,实在是没有在于仁的身上寻到一丝踪迹。
沈明庭没有作答,而是吟了一首诗:“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东风满洛城。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
李和和看着于仁腰间所佩玉笛,有些惊讶:“玉笛?昨夜的笛声是你吹的?”
因为笛身是中空的,她一直没往这方面想,但笛子上端还有可以移动的笛塞,若是强行将笛塞移至顶端,确实可以造成实心的圆形伤口。
于仁抬头,恨声道:“不错,那费兴发害我家业,夺我妻子,实在是死有余辜!”
这又是一个俗套的故事,于仁与费兴发本是同乡,于仁做生意发了财,费兴发赶来投奔,于仁看在同乡情谊的份上轻信了他,最后却被费兴发伙同外人暗中谋害,破产荡业,妻离子散。他这些年虽然东山再起,却一直不是费兴发的对手。
于仁解下玉笛,露出一个满意的微笑:“也算是上苍有眼,让我有了再见到费兴发的机会,亲手手刃仇人,我死而无憾了。”
他抬手举起玉笛便要自刎,杭策的关刀已先至,将玉笛一分为二。
玉笛跌落地上摔了个粉碎,发出珑璁之声,残音沉远,徐徐方尽。
笛身中的软木笛塞也摔了出来,上面还有隐隐血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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