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程处默:那狗县令,他不讲武德!
李承乾几人看着胡莱远去的背影,察觉到了不妙。
这鸽子,很有可能,活不过今晚。
尤其是程处默,愤怒得脸都绿了,气得直跺脚。
“几位老哥,那……那狗县令,他不讲武德!”
“这鸽子,可是小程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到的。可……可他,竟然要将鸽子给吃掉。”
“小鸽子那么可爱,怎么可以吃鸽子?呜呜呜!”
“他大爷的,小程我这就将那鸽子抢回来。他要是不给,小程我就一拳头抡翻丫的!”
程处默不甘心辛苦一下午的劳动成果,就这么化为泡影,他猛地朝地上淬了一口,就要去找胡莱算账,却被杜荷一把拉住。
“小程,小不忍则乱大谋,不就一只鸽子么?那县令想要,让他拿去便是。”
李承乾和房遗爱跟着劝说,让程处默保持淡定。
“小程,鸽子多的是,咱们明天再抓一只就得了。”
“是啊小程,那狗县令要吃,就让他吃吧。为一只鸽子气伤了身子,不值当。”
轰!
程处默被几人的话,雷得内脏俱碎,泪眼汪汪。
胡莱那狗腿子,厚颜无耻地抢走他的鸽子……
他程处默被胡莱那狗腿子欺负,就已经够难过了。
但现在,怎么就连自己身边最亲近的小伙伴,都说起了风凉话?
呵呵!
什么叫,不就一只鸽子么?
这几个坑爹玩意儿,这不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么?
怎么抓鸽子,就好像很容易似的......
咋就,被他们描述得如此轻描淡写?
既然抓鸽子之事,如此简单……
那怎么刚才,我小程上天下地抓用生命抓捕鸽子的时候,也不见你们出了一根手指头的力?
好!
既然你们这么能。
那小程我,就不伺候了。
程处默冷哼几声,“哼!你行你上啊。小程我去也!”
他放下话之后,吨吨吨就跑开了。
房遗爱、杜荷还有李承乾,看到程处默真的生气了,急忙跟了上去。
而胡莱,拎着鸽子,一路哼着小曲儿回到了厨房。
半个时辰的功夫,那鸽子就变成了一道传统名菜——脆皮乳鸽。
那鸽子看起来色泽红亮,香气扑鼻。
胡莱撕下来一个鸽大腿,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
第一口咬下去,皮脆肉嫩,汁水浓厚,不肥不腻,恰到好处。
第二口咬下去,唇齿留香,好吃得舌头都快掉了。
再咬一口,胡莱当场泪流满面,情绪一下子就绷不住了。
“额滴神呀!”
“这是家的味道啊!”
说真的,这份脆皮乳鸽,一下子,拉扯开了他想家的帷幕……
他从小就喜欢吃脆皮乳鸽,故而家里的饭桌上,时常都有这道菜的身影。
从初中开始,胡莱就在寄宿学校念书。
高中、大学、工作,都在离家很远的地方,和父母呆在一起的时间不是很多。
胡莱到了一家建筑公司上班,成了一名007的施工员。
离家千里,一年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
每次回家,他妈妈胡美丽就会给他胡莱准备很多脆皮乳鸽。
这样一来,即使远在千里之外。
胡莱只要打开那脆皮乳鸽的包装袋,一下子就能感受到……
家,好像就在身边。
这份妈妈的爱,陪伴着他胡莱度过了,无数个难熬的007的夜晚。
胡莱本以为,从学生党进化为光荣的打工人之后……
只要他努力打工,总有一天,会像别人那样,升职加薪,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过上人上人的生活。
可谁知,天不遂人愿。
工作两年,他胡莱几乎全年无休007,起得比鸡早,每天比村口的阿黄都忙……
到了年底一看,口袋里面的钱,简直比他的脸都还要干净。
妈的!
当真应了那句话!
赚得比拉磨的驴都还少!
好在,胡莱也算是个斜杠青年。
即使半天搬砖再累,他晚上回到出租屋的时候,还是会吭哧吭哧,在网络上写写小说啥的。
赚不赚钱都无所谓,他主要还是……
想听那些读者们,时不时喊他一声“大佬”。
他生前写小说的那个网站的那些读者们,一个个长得又好看,说话又好听,他超喜欢在那里写小说der……
但胡莱这人有严重的拖延症……
于是,断更这种事情,就成了家常便饭。
偶尔断更两次吧,读者们也是理解的。
但胡莱这丫的,隔三差五就断更。
去年十一月底,胡莱好不容易攒了几天假期,回了一趟老家。
几天后,胡莱带着妈妈给他准备的脆皮乳鸽,哼着小曲儿回到了出租屋。
他回到出租屋,准备了一瓶肥宅水,又拆了一袋烤乳鸽,一边吃吃喝喝,一边打开了电脑。
一打开他小说的页面,胡莱当场就傻眼了。
评论区的读者们,化为祖安人,将胡莱骂了个狗血淋头。
甚至,还有人威胁胡莱,要是再不更新,就要给他寄刀片……
胡莱慌得一批。
惹不起!
惹不起!
只能赶紧搬好小板凳,打开电脑就是干。
这天晚上,胡莱完美化身键盘侠,当了一晚上的肝帝。
渴了就喝点汽水,饿了就吃点脆皮乳鸽啥的。
天刚蒙蒙亮,东方泛起鱼肚白的时候,他终于把欠下的稿子给补齐了。
胡莱按下发送键,拍拍屁股从小板凳上站了起来,一脸豪迈地说道:
“妈的,虽说一个月一更也是更……但特么的,老子以后再也不敢断更了。”
“断更一时爽,补稿火葬场。小胡我,以后要是再断更的话,就死啦死啦滴!”
轰!
寒冬腊月的清晨,平地一声雷。
“嗯?大冬天滴,怎么还打雷呢?”
他推开窗户,朝着对面的楼房骂骂咧咧了几句,“敢问,是哪位道友在此渡劫?为何要祸害此地?”
“下次,您找个人少的地方,它不香吗?”
胡莱骂完,回到小板凳上,啃了几口香喷喷的烤乳鸽,又一口气干了半瓶肥宅水,打算去睡一会儿。
谁知, 他才从小板凳上站起来。
轰!
只觉得天旋地转。
脖颈上,就好像是被千万斤的重物给扼制了似的,根本喘不过气来。
“吧嗒”一声响,手中的烤乳鸽轰然坠地。
胡莱两眼一黑,登时气绝身亡。
……
之后,胡莱就穿越到了大唐,这个和他同名同姓的会泽县县令身上,也就有了之前发生的那些事情。
胡莱一边回想着不堪回首的过往,一边啃着烤乳鸽,眼泪哗啦啦滴流。
“如果还有来生,我绝壁不会断更。”
“断更没人爱,三更高富帅!”
“既然要当码字人,我就要当一个爆肝的码字人!”
“老天爷,我错了,小胡我,真的错了……”
“如果我当初没有断更,就不需要通宵补稿子;如果我没有通宵补稿子,就不会猝死;如果我没有猝死,那么我就不会来到这里;如果我没有来到这里,也就不会成为太子的狗腿子;如果我没有成为太子的狗腿子,也就不用担心被李世民干掉;如果我不用担心被李世民干掉,也就不用搞什么造反;如果我不搞造反,也就不用活得像现在这么累……”
“我错了!我错了!小胡我,真的知错了。”
想了半天,胡莱终于算是想通了。
他现在所面临的一切困境,都是自己作的。
一切地一切,都只是因为他当初写小说的时候,断更了。
如果他没有断更,绝壁不会面临现在的这个情况。
想到这里,胡莱痛彻心扉。
当场表示,如果他还能穿越回去,一定要当一个爆肝的码字人!
再断更,就不是人!
……
此时的厨师长黄三,看着泪如雨下的胡莱,心中也是慌得一批。
这胡大人,怎么看着这么反常?
不就普普通通一个烤乳鸽吗?
怎么还吃哭了?
莫非,是这玩意儿,不合他口味?
他黄三也是第一次做这烤乳鸽额……
经验方面,也不是很到位。
如果这胡县令不满意的话,会不会将他黄三给炒鱿鱼哦?
不要啊!
他黄三,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嗷嗷待补的三岁幼崽,他很需要这份工作,补贴家用啊!
不行,一定要想个办法,保住这份工作……
“噗通”一声,黄三膝盖一软,当场就要给胡莱下跪。
“胡大人,小人我……”
胡莱被黄三的话,一语惊醒。
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便抹抹嘴,红着眼道:
“黄师傅,你做的这烤乳鸽,实在是太带劲儿了。让本官我,感受到了家的味道。”
“以后,就麻烦你了,脆皮乳鸽滴,本官每天都要。”
“至于鸽子,本官会派人送来滴。”
此时的大唐,并没有食用鸽子的习惯,从街上很少能买到大量的、可供食用的鸽子。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没有鸽子,黄三也是无法给他胡莱做脆皮乳鸽呀!
胡莱为了不让黄三为难,主动揽下了找鸽子的重任。
他说完之后,双手后背,迈着六亲不认的八字步离开了。
留下黄三,在厨房中凌乱。
嗯?
所以,这脆皮乳鸽真的很好吃?
所以,这县令大人,是很满意他黄三的厨艺咯?
反正管它好吃不好吃次,也管他满意不满意……
他黄三的这份工作,算是保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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