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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飞起的板砖


生命是世间最伟大的奇迹。

        传说,上帝造人,因为人的脑域太过发达,以至于威胁到自己的地位,所以他出手封禁了人类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脑域。

        其实我小时候并不算很胖,发胖之始,是十一岁那年。

        那年我体弱多病,一星期不打两次吊瓶,都可以称之为奇迹。冬至十一月份的时候,我陷入了深沉次的昏迷。

        而关于十一岁以前的很多记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丢失的,所以我没半点印象。

        我的爷爷是个奇人,据说五十年代,他是我们村里唯一的大学生,多才多艺,受人尊崇。

        据我老妈告诉我,那年爷爷不知道带我去了什么地方,印象当中,我的记忆就是从那时候出现断层。

        后来我发现自己的身体有了变化,在一次与同学斗殴中,我被打的鼻青脸肿,可一觉醒来,却好像个没事人一般。

        而每个星期回家,爷爷都会熬制一大桶药水给我泡澡,我不知道有什么用,但之后我确实很少生病。

        只不过也因为如此,我成了一个喝凉水都会长肉的胖子!

        爷爷曾经安慰我,说等我到了一定的年龄,身体会慢慢的恢复正常。至于其中的奥妙,他却笑而不语。

        那时候我懵懵懂懂,也不放在心上。

        现在长大了,学会了思考,却也依然不明白其中的缘由,倒是时不时梦中会梦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画面。

        这一次也一样,第二天起来我就发现自己的身体恢复如初,昨天的伤势已经痊愈。

        照了照镜子,请用一个字形容我----帅!

        你们不要问我,既然如此,第一次被顾纤柔揍一顿的时候,为什么要让她涂药。

        这不是很简单嘛?我被她平白无故揍了一顿,不让她内疚一段时间,我多委屈?

        接下来的半个月,我过了一把房东瘾。

        因为顾纤柔不知道抽什么风,说有事要出去一个月,临走前把钥匙扔给我。

        还好不用我去收房租,她说这些已经安排好了,我的任务,就是给她看家,每天保持家里的洁净。

        所以,我成了一个房奴!

        不过我是一个幸福的房奴,有冰镇饮料喝,有电脑玩,还能偶尔躺躺顾纤柔充满香气的大床……

        人生如此,夫复何求?唯有一点,每天必须跑步上班,重复着那暗无天日的就业生涯。

        减肥计划是顾纤柔给我指定的硬性指标,好了,隐瞒了那么久,我在这里报一下自己的体重。

        九十二,没错,就是九十二,你绝对没有看错,嗯,单位是公斤,哦,卖狗的,我真的很羞涩,很不情愿说出来!

        顾纤柔给我的指标,是一个月瘦十斤。

        本来我不以为然,我说她又不是我老婆,管那么多干嘛?

        谁知道这丫的那么无耻,竟然对我抛媚眼,问我,她漂不漂亮?

        我这么老实的人,肯定不会说谎嘛!

        重点来了,她说只要我瘦到一百二,个子高到一米七五,她会考虑跟我约会一次!

        哼哼,说的她多么稀罕似的,要求又是体重又是身高,她以为我真喜欢她呢?

        还别说,我这人就是贱,她揍我那么多次,可我就是喜欢她,而且为了达到她的要求,我一天四顿改成了三顿!

        今天又是一个周六,白天送完货回来装车,五个搬运工,三个请假。

        你们说这都是什么事?就我和老王,要装三辆大货车,那些叉车厂的轮胎和货叉,可都是重物。

        要不是领导老纪,买了一瓶又一瓶的可乐犒劳我们,我和老王指定跑路了。

        饶是如此,也干到凌晨一点,人家跑岛外的司机都睡了个饱觉。

        一晚上下来,我去称了下体重,确确实实的瘦了一斤,准确的说应该是一斤一两!

        心好痛!

        “小胖子,别称了,小心电子秤被你站坏!”老王一屁股坐在地板上抽着烟,一边指指点点。

        我满头黑线,走到他面前,毫不客气的从他身上摸出那包中华,嘴上叼了一根,耳朵上再夹一根。

        “你这小胖子,得了,都给你,赶紧扶我起来!”老王没好气的把一整包烟都扔给我。

        嘿,占了这么大便宜,怎么也得付出点代价,于是我使出吃奶的力气,把他从地上扶起来。

        货车一走,公司就只剩下我、老王和老纪,看守公司的老田则睡觉了。

        老纪说请吃夜宵,明天找老板报销。我和老王欣然答应,我跑去叫老田,他拒绝了,说明天要早起。

        马垅的夜宵摊挺多,我们随便找了家人少的地方,点了一些烧烤和几瓶啤酒。

        老王就是个酒鬼,无酒不欢。老纪更是啤酒肚,酒量不用说,只有我滴酒不沾。

        都说无巧不成书,我吃个夜宵遇到谁了?哼,那个脑袋被我开瓢的青年,妈的,真是冤家路窄。

        不过他们一伙人还没注意到我,因为我远远看到他们就第一时间低下头。

        “老王,纪总,我先回去了,你们慢慢喝!”我朝老王和老纪打了个招呼。

        他们知道我住在枋湖,离马垅有点远,加上这么晚又没公交车,所以并没有怀疑什么。

        我悄然离开,没有引起那帮人的注意。

        刚才我已经看到,那帮青年领头的也在,也就是那个手臂纹了一把刀的家伙,上次我被青年围堵,他估计不知情。

        而我又不是什么气量大的人,那青年玩阴的,我今天非跟他干上一架不可。

        但我也不是傻子,现在他们人多,我选择了隐忍。

        走在路上,我仔细想了一下,最终决定在上次那小巷子等他们。因为我觉得,那里可能是他们的老巢。

        反正也这么晚了,明天又不用上班,我无所谓多等一会。

        那个巷子里的路灯不知道被什么人给毁了,漆黑一片,我就躲在阴影中,点着一支烟,吞云吐雾。

        香烟的火忽明忽暗,如果这个点有人从这经过,肯定要被我吓一跳。

        凌晨两点半,我几乎就要失去耐心,又是一支烟燃烧,不过才到一半,我忽然听到脚步声和人的交谈声。

        “辉仔,刀哥请我们唱歌,干嘛不去啊?”有个人说。

        黑暗中的我,已经看到,来的这帮人,正是那些青年。不过他们没有全部在,只有四个人。

        而那天带人堵我的青年,赫然就在其中。

        这个家伙,现在伤势好的差不多,看起来人模狗样,身边竟然还搂着一个打扮妖艳的女人。

        青年说:“你们几个要去就去,怎么一点眼色劲都没有?知道什么叫**一刻值千金吗?”

        听他回应,我就知道这家伙正是那人口中的辉仔。

        很好,妈的,被我逮着你,我等下会让你明白什么叫**一刻值千金的!

        剩下两个青年估计是辉仔的跟班,一听这话,都忍不住羡慕嫉妒恨的看向辉仔。

        “滚滚滚,别打扰老子的兴致,宝贝,咱们走!”辉仔不耐烦的朝他们罢了罢手。

        那两个青年当即就想离开,因为他们可没有女人玩,所以就准备去唱歌吧。

        但是我哪能让他们走?这两个家伙也揍过我,虽说我一般不记隔夜仇,可他们那天玩阴的,这仇不报我也太孙子了!

        不过有个女的,还真是麻烦,我纠结了一会,看到那两个青年想走,于是一咬牙,从黑暗中突然冲出来。

        我的出现明显把辉仔他们镇住了,特别是那个辉仔,看到我手上抄着一块板砖,眼神就打怵。

        不用说,肯定是上次被我拍出阴影来了!

        趁他们愣神的时间,我第一个冲向最靠近我的青年,一砖下去,那家伙也不知道是不是脑袋进水,竟然拿手来挡!

        我一个人敢挑他们三个,会只有这两下子吗?

        这只是个虚招,我另一只手一把沙子撒出去,那人的手顿时就下意识的上移,挡着自己的眼睛。

        说时迟,那时快,趁他手上移的片刻,我一板砖就敲在他后脖子。

        说起打架,我其实很有经验。

        而且我爷爷对人体构造非常熟悉,经常教我一些人体结构的分布,让我知道打人哪里疼,又不会致命。

        所以仅仅一板砖,那青年就躺在地上哭爹喊娘,再也爬不起来,没多久竟然昏迷过去。

        但是这在辉仔他们看来,就是那青年被我拍死了。

        他们只是小流氓,平时小偷小摸以多欺少还行,一看同伙生死不明,都被吓得魂不附体,落荒而逃。

        现场只剩下个女人站在那不知所措,整个人瑟瑟发抖,满脸畏惧的盯着我,眼泪都出来了。

        娘的,装了逼还想走,上次揍我的时候也没见你们那么孬种啊?

        说起跑路,他们又怎么会是我的对手?我没有搭理那女人,三步并作两步,最先追上那青年。

        他们心有畏惧,就更不是我对手了,那青年还求饶,他妈求饶有用的话,我那天会逞英雄让你们揍吗?

        所以我给了他一板砖,以此为戒,可笑的是这个家伙,我压根没把他打晕,竟然躺地上装死。

        我懒得搭理他,眼看辉仔就要走远,想起那天被他们群殴的场景,我怒火上涌,脑袋一发热,板砖就飞出去了。

        那个准头,我自己看了都心惊肉跳。

        同时,我也有些后悔,这他妈要是弄出人命,那我就真栽了。

        毕竟是年轻,容易冲动,唉,不堪回首!

        还好等我追上去,那辉仔还能哼哼唧唧,看来暂时是死不了了!

        “跑啊,你不是挺牛逼的吗?你继续跑啊!”终于,我把这话又还给了这个王八蛋!

        想当初,他带人堵我的时候,可就是这么牛逼哄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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