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每年春天,花开如雪
“帮我揉揉腰。”
只见瑰流躺在床上,一脸苦相。
女子瞥了他一眼,眼神有些古怪,喃喃自语:“什么御剑九万里的大剑仙,还不是在地上睡了一夜就腰疼了。”
瑰流一本正经,说的话却完全跟她搭不上边,“每一个失败的男人,背后都有个厉害的女人。”
“不要脸。”女子脸色绯红,缓缓在床边坐下,轻轻为他揉捏腰部。
“手法不错嘛,你以前伺候过人?”瑰流打趣道。
女子不言,却有些黯然神伤。
瑰流侧过脸,轻声道:“官府抄家,拿走了你爹贪污的银子,抓了近百人,该入狱的入狱,该发配的发配,偌大一个家族也只有你幸免于难,从此京城再无权贵王氏。这以后,你打算怎么办?”
女子摇头:“不知道,也许走一步看一步,也许就饿死冻死。”
“那怎么行?”瑰流坐起身子,直勾勾盯着女子,颇为不怀好意。
女子与他对视,“怎么?想把我送春仙楼去?”
瑰流点点头,“天下第八的美人,卖给春仙楼,应该能狠狠赚一笔。”
女子俏脸平淡,抬头看向眼前男人,轻声道:“你不会忍心的,否则也不会帮我。”
她忽然极为凑近,瑰流甚至可以感受到幽香涌来。她拿起眼前人的一缕雪白长发,轻握在手中,回忆起那年上元灯节萍水相逢的场景。
那时候的他,一袭猩红雪衫,头戴玉冠,风流如忘忧仙人。
她有些好奇他的头发为何变得雪白,用手指揉了揉,轻声道:“那年上元节,你还不是这样的。”
瑰流同样想起那次初识,嘴角翘起,“白发的我,不是更好看了?”
女子轻嗯一声,“多了些阴柔,少了些纨绔气质。”
“就当你是夸我了。”
瑰流慵懒躺下身子,心满意足,感慨道:“这床是真软啊,比硬邦邦的地板舒服多了。果然过惯了钟鸣鼎食的生活,身子骨也越来越矫情,睡不好吃不香,都会惹上毛病。”
看见女子仍然坐着,便微微用力扯住她,迫使她也倒仰在床上。
一张柔软床榻,两个人安静躺着,就好像躺在野茫茫的大草地上。
“今天不走了吗?”女子轻声道。
“不走了,腰疼的要死,休息一天。”瑰流慵懒道,那只手有些僭越之嫌,轻轻扣住女子的柔嫩玉手。
女子轻轻抽了抽手,就也任由他这么扣住了。躺了好一会儿,女子忽然侧过身,看着他那张无可挑剔的白皙脸庞,似是为了看清楚什么,又贴近了许多。
瑰流眯起那双好看的金色眸子,近在咫尺的绝美脸庞,还有那幽幽香气,使他内心杂草疯长。
他不自觉凑近。二人已经极为贴近,甚至可以清晰感受到彼此的轻轻鼻息。
女子红唇轻启,吹气如兰,打在他的脸上有些痒痒的,
“金色的丹凤眸子,真好看。”
“看也看够了,不然让我再咬一口?”
说着,瑰流竟真朝女子脸上咬去。
女子颇为厌弃,用瑰流衣袖擦掉脸上的水渍,但那一圈微微发红的咬痕却清晰可见。
“真好吃。”瑰流嬉笑道,轻轻掐住她的脖子,歪头笑道:“我总觉得天下第八美人不应该这么美,快说,你是不是用什么小把戏欺骗了我?”
女子却忽然想起什么,甚至完全无视瑰流的无理行为,好奇问道:“春仙楼那位头牌女子,真有那么好看吗?”
“她呀。”瑰流眼含笑意,好像在回忆着什么,最后说了句极为欠揍的话,“反正比你好看。”
“是吗?”
女子自嘲一笑,“长得没有人家美,命还比人家凄苦,你呀你呀,还真是个小可怜。”
瑰流悄悄瞥见她的黯然神色,不再说些什么,走到桌边,拿起那碗早早就被她拿上来的粥,开始吃早饭。
杏花镇并不大,无非几十条街和几十里路,连一个可以好好游玩都地方都没有。这里很多人都带着乡下的泥土气息,所以一路走来,很少能看见衣着明艳的年轻男女。
既然今日要在杏花镇休息一下,那么也不能一直闷气待在客栈,女子想要去街上逛逛,瑰流虽然腰疼,却也欣然同意了。
天下第八美人的名头无疑是震惊天下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出客栈之前,女子便戴上了轻纱遮垂的帷帽,用于遮掩容貌。
即便是悠闲逛街,但瑰流佩上了钝刀渌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对于他而言,出了皇宫,出了京城,失去了娘亲的庇护,不管走到那里,脚下的就是暗流涌动的江湖。
小镇有小镇的好,清净宁静,走在路上,人们的脚步都很缓慢,悠悠白云常常滞留不前,就连这里的时间,好像都被放慢许多。
二人走过昨夜吃面的店铺,好巧不巧,店家小二正抵着窗户打瞌睡,脑袋猛地一个下坠,惊醒过来,就看到窗外经过一对男女。风稍稍起,撩起女子的帷帽轻纱,店家小二当即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看见了仙女下凡。可等他回过神来,那二人已经消失不见了。于是他连忙出去,却只能遥遥看见两人的背影,不免心生惆怅失落。
“走,去这里。”
瑰流牵起女子的手,来到一家店铺。
刚踏过门槛,浓重脂粉味铺面而来。
经营门店的大婶看到这对服饰华美的年轻男女,深谙这可是一对销金大户,于是连忙上前招待。
女子本打算随便看看,并没有要买的意思,但瑰流却出声笑道:“老板娘,有什么好的胭脂水粉,不用藏着掖着,尽管拿出来。价钱无所谓,我家夫人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说着,瑰流拿出两枚银锭,放在柜台上。看见柜台上有个翠绿好看的竹笛,还顺便摸了摸。
“夫人?”女子暗暗好笑,不过是花言巧语罢了,这个荒唐名声传遍天下的男人,身边从来不缺美伴尤物,恐怕不知道已经管多少女人说过这同样的话了。
妇人的脸都要笑烂了,收起那两枚锭子,当即就带二人朝里走去。
店铺里没有点灯,越往里走越是晦暗,女子忽然被不知是什么东西绊了一下,险些摔倒,幸亏瑰流一把将她扶住。她惊魂未定之余,低头看向脚下,但却很奇怪,什么也没有。
瞧见这一幕,瑰流笑而不语。
终于,妇人在一处尘封多年的高高匣墙前停下脚步,小心翼翼掏出那把钥匙,将其插入轻轻转动几下,拿出一盒包装精致的胭脂水粉。
瑰流一眼就认出,这一盒胭脂是京城云画堂的仿品。
女子作为权贵王氏之女,也有极高的眼力,自然也一眼辨认出这是一盒伪劣的仿品。
妇人小心翼翼看向她,“姑娘,您看可否满意?”
话音落下许久,帷帽白纱遮掩面容的女子没有说话。
妇人愣了愣,又看向一旁的瑰流。
瑰流凑近女子,小声道:“夫人,可是不喜欢?”
妇人顿时如临大敌,额头渗出汗珠,天下女子没有人会不喜欢云华堂出产的胭脂,除非她认出了这是仿品。如果真是这样,欺骗只是小事,关键是刚刚到手还没捂热的两枚银锭,岂不是要白白退还?
忽然,垂遮轻纱下,女子清冷的声音响起,“挺好的,拿给我吧。”
妇人小心翼翼将胭脂递过去,顿时感到如释重负,悄悄松了口气。
瑰流笑道:“老板娘,我们再去那边看看手饰头饰,您就不必跟着了,必要时,我会叫你。”
妇人点了点头,不再跟随。
走到饰品区,瑰流随意拨弄琳琅满目的簪子,微笑道:“为什么要接受,你应该知道,那是一盒粗制滥造的仿品。”
女子语气清冷,反问道:“现在的我,又有什么资格去挑挑拣拣?有总比没有好。”
瑰流哑然失笑,当即伸出手掐了掐女子的脸蛋,气笑道:“你呀,总是把自己说的这么可怜,就好像我亏待你似的。下回不许再这么说,要不然我又该心疼了。”
女子沉默不语,目光在那一支支做工粗糙却流华烂坠的簪子上扫过,本以为会没有相中的,但目光却忽然停下。
她缓缓伸出手,拿起那支朴素簪子。
瑰流目光看去,点头轻笑道:“这支簪子好,不随其流而扬其波,不餔其糟而啜其醨,倒有些像高人隐士的意蕴。”
“可以买这支吗?”女子细看许久后,轻声问道。
瑰流笑了笑,当即高喊老板娘。
妇人心中一喜,连忙小跑过来,说道:“姑娘,喜欢就试一试,不碍事的。”
女子犹豫要不要摘下帷帽,下意识看向他。
“不碍事的。”瑰流笑道。
摘下帷帽的女子,露出真正倾国倾城的真容。老妇人经营胭脂铺一辈子,阅览过无数美人,但像眼前这般美若天仙的,她还是第一次见。
她忽然有了一个荒诞不经的念头。
犹豫片刻,她仍是小心翼翼,悄悄向男人问道:“公子,你家夫人,可在那美人评榜上有名?”
瑰流点头笑道:“确实位列其中,只不过排名不高而已。”
女子略有不忿,轻轻踩了他一脚。天下第八不算高?要知道靖王朝总计千万女子,不是谁都能登上美人评,更不是谁都能位列天下前十。
不多时,女子披散及腰的如瀑青丝被绾起,插簪后更显娴静优雅。
瑰流细细打量一番,歪头笑道:“呀,这是哪家小娘子,长得怪好看的。快说你是谁,我可就要不喜欢王姒之,喜欢你了。”
哪怕明知道是不走心的轻佻话语,女子还是脸颊微红,小声说了句:“走吧。”
“姑娘!”老妇人突然高声道。
不知为何,她面色紧张,似是想要说些什么,次次鼓足勇气后,依然没能说出口。
女子面色温柔,“婶婶请说。”
老妇人愣了愣,再一次鼓足勇气,终于大胆说出口,
“其实老朽经营这家胭脂店铺,向来都是乡下女子光顾。她们毕竟是乡野女人,常年劳作,风吹日晒,皮肤厚实的很,用上这些劣品也没用事。这杏花镇,是穷乡僻壤的地方,能有一家胭脂铺子就不错了,卖些名贵脂粉,又有谁能买呢?”
老妇人看向女子,眼里充满惭愧,“姑娘,早知您这般水灵动人,老朽也不会拿这盒假胭脂来欺骗您。这劣质胭脂,是万万也不能涂到您脸上去的,你还是将它扔了吧。至于那两个银锭,老朽也没那个脸收下。您若喜欢这支簪子,不用付什么钱,尽管拿去,就当是老朽的赔礼道歉了。”
说完这些,老妇人惭愧低下头。
她已做好心理准备承担接下来的一切后果,但还是略显局促不安。
一双纤纤玉手却轻轻搭在她的双肩,还有幽幽香风涌来。
“谢谢您。”
老妇人愣了愣,有些迷迷糊糊。不应该是自己道歉吗?怎么就变成是别人向自己道谢了?
她后知后觉,连忙回过神,却发现那两道身影已经远远出现在客栈外。
沐浴在阳光之下的他与她,手挽着手,没有转头。那两道背影,光彩夺目,是如此神仙眷侣。
她愈发感到惭愧,吃力挪动步子,走到柜台。
那两枚银锭还静静待在那里。
她蓦然感觉心很慌乱,却又蓦然感觉心很安静。
缓缓坐在店铺高高的门槛上,她看向远方街景。
清冷的街道,随风而晃的酒旗。
一年又一年,好像从没变过一点模样。
唯有逐渐老去的容颜。
杏花镇,五十年前,有一个大美人。
其美艳姿容,甚至惊动了朝廷,撰写美人评的官员亲自来访。
这件事沸沸扬扬,杏花镇的人差不多都知道了,都以为她将入选美人评。
但最后,册评公布天下,从头到尾,并没有她的名字。
她落选了。
吝啬的官员并未给她一席之地。
也就是同一年,她的丈夫和儿子,在押镖途中被贼匪杀害,死无尸骨,坟冢无骨。
送葬丈夫和儿子后,生活总要继续。她倾尽家产,卖掉嫁妆和首饰,终于勉强开了一家胭脂铺。从此,她独守一隅小地,寸步不离。
哪怕日子再苦再难,她始终没有把自家男人的竹笛拿出去换钱。她知道当年不应该倾心于他,不应该被那好听的竹笛声吸引,否则凭自己的貌美姿容,嫁个京城富户又有何难?
可她不后悔,因为她爱他,所以知悔不愿悔。
五十年的岁月,在她脸上刀刻斧凿,留下深深的烙印。
胭脂铺后,那块小菜地,低矮枣苗长成参天大树,高高的树冠遮盖了半座铺子。每年春天,花开如雪。
她从不去扫那些落花,因为她早已过了见花流泪的娇俏年纪。
只是每年春天,她会折下两条花簇饱满的树枝,放在那两座无骨坟冢上。
她知道自己太老了,也许再过几天,也许再过几年,也许再过十几年,就也要溘然长逝。
今天遇见那对男女,她很开心。
也许,他们是世界给予的,最后的善意。
谁知道呢?
老妇人打了个哈欠,忽然觉得日头好长,这才晌午。
“睡一觉吧。”她心想。
一个年迈的老妇人,靠在门框上,昏昏而睡。
嘴角抿起,笑靥如花。
悠扬竹笛渐渐的从远方传来。
她做了一场很长很长的梦,仿佛就是她的一生。
梦没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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