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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地生涯》一(序言)


在许多著名的战役中,一些革命烈士被人歌颂,但却忘了一些非著名的战争,大多数发生在一些小的村落,无人知晓。

        是那一群同样与著名的革命烈士有着同样爱国的抱负心里,他们一样地有着不顾自己性命,舍小家为大家的伟大思想。与敌人殊死未搏斗,才得以赢得总体的抗日胜利。

        之所以,大胜利,小战役是关键。

        这部小说,主要就是记叙一场不知名抗日战役的精神故事。

        他是那么地不可一世,似乎所有的人都拿他没有办法,国共两党都争先恐后去邀请他入伍,他都拒绝了,他说他只想做一名打鬼子的农民。

        只要一听到他的名字,无不叫人胆颤心惊,鬼子使尽了所有的招,都无法降服他的斗志,面对如此硬的骨头,鬼子只得对他施展生化毒攻。

        他是倒下了,却又站了起了,迎着风,面着太阳,手举着一把砍刀,生风扑尘杀无赦。

        他和她的恋情很轰动,一个冷冷的,一个热热地,正好互补,却又如冰与火之间难相融。

        无数次地分分合合,让人倍感痛心,旁人都急红了脸,他们却无动于衷,反正该来的会来,该走的也不便留。

        他用脚步丈量着大地,他用仇恨分解着步伐,他逝要在日落前赶上风尘仆仆的机车,在那里,他要与鬼子展开一场殊死搏斗。

        他拄着拐杖,突然勃然大怒,仿佛天地都为之一震,他来了,没错,就是那个曾经谁都看不起的叫花子。

        岁月总在悄无声息地改变,改变了宁静的村落,改变了平凡的人生;他们都在不安的天地间找寻,那一遍隐藏在心底的宁静。

        若不是丛林里的鸟叫惊醒了沉睡中的人们,或许整个村都会将遭到屠杀,还好有他们,一群奋不顾身的热血青年。

        曾经谁都不看好的几个混混流氓,如今却担当起了救国救民的道义,真是应了那句话,忘义多是读书人,仗义每逢屠狗辈。

        时间不早了,大家也都该散去了,面对一群问题青年,家长们说干了嘴伤破了脑,亦没能给他们找到一个好的出路。

        他抱着那把断了根弦的琴,望着躺在血泊中的父母,他咬着牙,冷冷的,没有什么能让他如此绝望地恨。

        拖着一条残的腿,爬过战火纷飞的战壕,他用身躯阻挡着敌人的一次又一次进攻,活着就是死去,死去亦要有价值。

        毒素在他身体里游走,他屏气凝神,把毒素积留在身体的某个角落,去养那些有备无患的残缺,欲以其人之道还治于其人之身。

        泪水在他的脸上不停地流,他不承认他哭了,他不想承认自己在流泪,因为他早已觉得自己的泪水已流干,若勇敢地哭出,那就是认输了。

        他横腿一搭,拦住了敌军的去路,敌人看都没看他一眼,拔出了钢刀向他的腿砍去,他以闪电般的速度抽腿折刀,令人晃花了眼,令人大开眼界,令人刮目相看。

        偶尔的一场小胜利,也会让淳朴的村民们开心上一整天,他看着乡亲们脸上的笑容,醉了,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她搂着他的腰,走在烽火弥漫的山岗,她更像个男人,他更像个女人,豪迈与羞涩间,就在野花绚烂的季节,妆点着整座野蛮的大山。

        他的怀抱到底有多宽广,人们总在狭隘地猜忌着,在要心中有爱,胸中有志,那些大是大非终能将同样善良有着大爱的人们向往。

        他孤身一人,深入虎穴,为了探得一手情报,他宁愿奋不顾身,粉身碎骨亦在所不辞,在情义面前,他总是显得非同一般地凛然。

        他也有累的时候,可从没有歇下来的意思,有人会说,他这又是何苦,拼搏了半生没有个名和利,而他总是会爽然一笑,把那些身外之物置之于脑后。

        雪莲岛上的花正在盛开,他紧握着血炼刀苦修于武艺,不为别的,只为那一股执著而无悔的理想,在热血沸腾的年纪绽放。

        爱过之后又有什么,或是不爱之后还能剩下什么,他总是这么地无欲无求地淡然,却又让人神魂颠倒地抓狂。

        从没有一个人让她爱得那么深、那么真,她真的就这么以为,以为自己从来不会爱上一个人,可自从遇上了他,就陷得很深,一发不可收拾地彻底。

        她的眼睛总住着一个人,那个人是情人,那个人从不肯主动靠近,然自己却飞蛾投火般地疯狂,这种爱让人窒息,亦让人振奋。

        他杀人从不眨眼,他杀人从不用武器,只要在属于他的空间,只要与正义相违背,他总会杀邪恶于无形。

        几个不起眼的难兄难弟,最后成为了敢死队的精英,他们为了守卫家国,保卫河山,奉献出了青春与热血,甚至是生命,从此振臂一呼,让百姓随应。

        他被敌军给俘虏了,不是被动的,而是主动的,这令人瞠目结舌,听说他是另有原因,虽令人费解,却又让人满心期待,敌我双方都在睁大眼睛,看一场起死回生的好戏。

        想要转被动为主动,一味地防守也不是办法,但若想转守为攻,隔在前面的这座大山就令人难以征服,既然决定了,那就干吧!用身体作炮眼,攻向敌人的心脏。

        那坍塌的掩埋,就如历史翻滚的尘埃,在岁月中把辛酸掩埋,化作了点滴~哭无声泣无泪的告白,眼神虽然空洞,内容却很丰富。

        那些令人难忘的心醉往事,总在黎明来临时清零,又集结起八方豪气,又一次再出发,喊一声号子,唱一首山歌,把英气豪迈回荡在山谷。

        那些看不明白的技俩犹如雾里看花般地迷茫,虽能蛊惑人心,但却迷惑不了一个意志坚定人的判断,他见招拆招,把敌人打得屁滚尿流。

        舞动生风的枪,把风召唤于使然,把自然结合于意念中的招术,攻其心摧其体,秒秒钟解决掉万千烦恼。

        人生最痛心的莫过于失去,但人生又有好多是不得不失去,在千钧一发之际,只能含泪告别那些最珍贵的所谓。

        无数次的梦中,他都梦到了与古代名将相会,他们总会给他指点迷津,教导他如何排兵布阵,似乎在一夜间,他便从士兵升级到了将军。

        以前是个人的英雄主义,现在他要讲究团队协作,把个人的英雄主义放置于矛尖刀刃,让人闻风丧胆,毛骨悚然,若敢领教,必会刻骨铭心。

        如果没有那一次相会,他们怎么可能会在一起并肩作战,若非那一次交手,怎会成为心有灵犀的朋友,这一切都得要感谢她的出现。

        对于他来说,她就像个精灵,总在关键时刻相助于自己腾飞,当风波平息后,她却又变得棘手,让人不敢轻易靠近,对了,她就像束带刺的玫瑰。

        他好想叫她一声亲爱的,却又张不了口,甚至于张开了口后却又改变了话语,每当于此,她总会看在眼里,明在心里,搭在他的肩上笑笑说~咱们俩到底谁是女人啊?总会惹得一堆人哄然大笑。

        他在生活中就是个白痴,在战争中却是个鬼才,只有在她的掩护下,才能成就他的一世英明,有多少爱在沉沦,有多少爱在战火纷飞中身不由己。

        如果懂了,每当我远离你,却是最挂念你,若是懂了,每当我生疏你,却是我最在乎你,在靠近与远离,被动与主动间,爱情在悄然萌芽。

        闲来无事,他总会叫上几个兄弟喝上一顿,每次都醉,每次醉后却又更清醒,每一次清醒过后,总会有一个灵感闪现,总会有一个灵魂附体。

        他躺在单架上,不知哪里是他的归宿,心想命就这么随风而去,消失在旷野,却又滋润不了大地,像一个孤独的患者,无助地把灵魂铺在了悲泣的路上。

        为什么总会有那么多的没完没了在缠绕,当有人在报怨,却又有人披荆斩棘地行在路上,胜利就在白驹过隙间见分晓。

        还有好多的事没做,还有好多的话没说,怎么看似要永别,无法激起的涟漪却又在心中悸动,那就趁现在还没闭眼,做一个长情的告白。

        命运总在瞬间得到了转变,奇迹总会在绝望时出现,他又奇迹般地活过来了,带着些许微生物在身体里培植,他要把它们训练成身体里的一部分。

        他的招术变得很诡异,让人看不懂,望而生畏,谁都想杀了他,却谁都又怕遇到他,到底命运归谁主宰,那些死在他手下的人,无不在临终前叹问~是谁赋予了他神奇的能量?

        在晚霞浮动的时分,总会在空谷幽兰的境地听到琴声,那把断了弦的琴,虽再也弹不出原来的音色,却更显得有张力,更让人神往,仿佛故事就在音符间诉说。

        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等他自然地死去,再大肆地进攻,屠杀整个华夏民族,但又有谁会料到,一个神奇的他倒下,无数个神奇的勇士又在中华大地上野蛮生长。

        战争是一场斗智斗勇的较量,输赢全在道义一边,无外乎天意,无关乎长叹,命运交给谁主宰,全凭坦然的胸襟和无畏的奉献。

        就这么三三两两地厮混中,总会有一日能有所作为,总会在某个地方相逢,就如正义碰上了邪恶般,既是一种缘份,也是一对冤家。

        扯筋扭骨的断痛,且把命运也随之葬送,芳华绝代的天骄,总是在上天注定的冥冥中不可一世到令人望尘莫及,饶恕与可怜间有着天差地别,却又有着千丝万缕情感的波动。

        闻风而动,双箭齐发,出奇制胜,凯旋而归;一场没有悬殊的较量,总是在眨眼的功夫间不费吹灰之力,疯狂地杀到令人面瘫。

        对于他领衔的战队来说,没有什么是绝境,就算是上天入地,也要取得敌人的首级,这不是命令,而是一种信仰,尊严高于一切,神圣地不可侵犯。

        战争有开始便有结束,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束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过程要精彩,杀敌也要杀出花式,这就是他的追求,杀手的规律,只要在你闭眼时才明了。

        叹息,盾地,这就是他们的无奈,咬碎了牙也不能拿他半点办法,从不夸张,却引得敌军大动干戈。

        为了求得他的一根汗毛,不惜要动用一个师,而他就躺在丛林的吊床上,安静地进入了梦乡,当人一茬茬地在向他靠近时,只见他嘴角一扬,惊吓死了一大片。

        那还是在跑马的时光,那还是在最痛苦的深渊,若你不明白,若你不懂,别张口再问,接下去的血腥场面,就能说明一切。

        那是用鲜血铺出来的路,那是用尸骨换来的生存,那是用灵魂博来的光明,那是用皮肉之苦营造出来的快乐环境。

        死去与活来之间,总得有一个选择,在他的带领下,整个村都毫无疑问地选择了奉献,只有奉献多了,安逸才会更多。

        海阔天空,鸟飞鱼游,弱肉强食,争斗不息;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空间与领地,自从一个新的生命体来到这个世上;话虽如此,却又不得不去适应那些尔虞我诈的生存之道。

        他情不自禁地捧起一捧黄土,那是他最熟悉的记忆,他可以忘掉一切,却怎么也忘不了自己的出身,父母的那句话永远在激励着他~做人不要忘本,不可欺亦不能欺。

        于是他丢官从农,落叶归根,回到了他最熟悉的环境,廓清了世风,他终可以纵情一赋,豪迈地吟出了一首打油诗:

        毗邻天涯江山隔

        偏安一隅本非错

        是谁觊觎江山墓

        狼子野心皆入土

        相惜一别话不多

        纵情一览皆过客

        开门一缝扁挑蓑

        见山是我逍遥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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