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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飞去英国


我却觉得这个世界比平时还要美好几分。

        我重新被莫皓天抱了回去,医生简单的给我处理了伤口,说眼睛一定要包扎起来。

        莫皓天是个听话的人,便听从了医生的建议,给我包扎了起来。

        黑暗再次袭来,我默不作声的窝在莫皓天的怀里,想要及早适应我的黑暗世界。

        秘书已经等在楼下多时了。说时间有点来不及,刚刚就回去把妈妈接过来了,我们现在就一起出发去机场。

        大概是刚刚我耽误了时间。

        原来妈妈也在,我的鼻子一酸,眼泪又涌了下来。

        “妈……”

        莫皓天把我放在后桌,我的手立即被妈妈拉住,我一下子转进妈***怀里。

        妈妈也不停的啜泣,大概是心疼我。

        “妈,我没事。”

        我努力的笑了笑,想起来自己长这么大,没少让自己的父母操心。

        “傻孩子!”

        “妈怎么会不担心你呢?”

        妈妈把我抱在怀里,这个时候我才觉得真正的安心。

        想起来昨天顾余风要带我和妈去英国,今天人就变成了莫皓天,我有些不好意思,若是旁人,怕是不知道都怎么说我了。

        我们这一路走的很顺利,毕竟华兴在监狱里,不回来捣乱了。艾娜娜在医院,况且她也不稀罕莫皓天。

        在机场大厅里没有待几分钟,就到了登机时间。

        现在差不多已经是晚上八点了,到了英国还是晚上八点,看来我真的是一个只能看到黑暗的人啊。

        贵宾席的服务一向都很好,我把所有烦恼的事情都抛在了脑后,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觉。

        醒来差不多刚还快到英国了。

        莫皓天说已经有人在等着接机了,下了飞机会立刻去医院接受治疗。

        我本来是不喜欢这个样子的,毕竟刚从医院里出来,心情都不太好。

        我本来还想着下了飞机要去玩一玩,虽然我的眼睛看不见。

        但是莫皓天我们两个之间始终是有些生分,我也不敢跟他说些什么。

        只好接受他这么无聊的安排。

        英国惠灵顿医院是英国乃至欧洲最大的私立医院,我早些年也是听说过的,只是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住进来。

        毕竟医院这种地方,除了医生和护士,怕是没有一个人会向往来到这里的。

        有三个医生给我看病,Paul是我的眼科医生,听声音很年轻,大概是一个刚毕业的小伙子,或者是毕业没多久的那种,只是我暂时看不到他的样子。

        因为自从到了惠灵顿医院,我眼睛上的白布被摘下的那一刻起,我就发现我什么东西都看不清楚了。

        戴不戴白砂布,我的眼前都是一片漆黑。

        莫皓天还打趣说,看来他的预言成真了,他要成为我的眼睛了。

        还告诉我不要害怕,如果最后的最后,我的眼睛也没什么好转,他以后就是我的眼睛。

        我仰起头,把眼泪生生咽下去,真是讨厌,眼睛都坏了,竟然还会哭。

        Mary是我的骨科医生,是一位善良漂亮优雅的美国姑娘,一口美式英语听的我非常舒服。

        她很漂亮,我虽然没看到,但是莫皓天是这样告诉我的。

        还有我的心理医生Mike,不同于Paul一贯的沉着冷静,Mike是一个很幽默的大男孩,他每天下午四点钟来见我的时候,都会和我说他遇到的新奇的事情,我总是不自觉的笑起来。

        我的妈妈住在医院旁边的小区,莫皓天也住在那里,但是更多的时候,莫皓天喜欢在医院里过夜,日夜看守着我。

        不过一个星期,我已经很熟悉这里的环境了,这个时候正是一个美丽的季节。

        典型的温带海洋气候让英国的夏季舒适凉爽。

        下雨的天气,我甚至可以闻到海洋的味道。等到眼睛好了,我一定要去英国的海边看一看,我心里这样想着。

        已经是晚饭时间了,这个时间莫皓天往往都会做好了饭送过来,妈妈也时常会跟着莫皓天一起来,我一边吃饭,妈妈一边夸奖莫皓天。

        我听到莫皓天的语气里都欢快的快要跳起舞来了。

        “饿了么?”

        是莫皓天的声音,我正坐在病床上听有声读物,Mike刚刚走,我还在回味他刚刚和我讲的话。

        今天下午,他给我读了一首诗,我从来没有想到,幽默的Mike,还挺文艺范。

        是罗伯特.弗罗斯的《我熟知黑夜茫茫》

        我还记得上大学的时候,我第一次知道这首诗,是李牧读给我的,那个时候的我还不懂诗句里深奥的谜语,后来,李牧又用实际行动给我解释了这首诗的含义。

        最喜欢诗人口中的“我熟知黑夜茫茫。我曾在雨中出门——雨中归来。我一直走到城市最遥远的灯火”

        后来我才知道,这大概就是人生吧。

        好听的歌与诗,都是写词人,作诗者的沧桑经历。

        仅此而已。

        “哦。”

        我取下耳机,嗅到香甜的南瓜粥的味道。

        莫皓天这些天一直都是亲自给我做饭吃,刚开始我还过意不去,毕竟……我心里的那个人不是他,他付出再多,我会办不了……

        后来也就不再计较那么多了,说不定……我也会爱上他。

        平凡的生活有什么不好。

        “给你读诗吧。”

        我咧开嘴笑,听到莫皓天一勺一勺舀饭的稀碎的响声。

        “读诗?”

        莫皓天重复了一遍,我这才知道是自己说错了。

        “背诗……”

        我哈哈笑起来,莫皓天也跟着笑。

        “什么诗啊?”

        莫皓天的声音里满满的都是喜悦。

        事实上,过去的一个星期,都是他对我好,并不是我对他好。

        “嗯,今天下午Mike给我读的。”

        “……

        望着城市最忧伤的小径

        我经过敲钟的守夜人

        闭上眼睛,不愿辩解

        我停下脚步而足音消逝

        一声受阻的叫喊声

        从另一条街的屋顶飘来

        并非把我唤回,或者说再会

        在远远离开尘世的更远处

        一座发光的大钟指向苍穹

        宣布时间……唔……”

        我措手不及,没想到莫皓天就这么吻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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