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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1章 夜幕沉沉


  江筠带路,父女俩走到了报馆巷十七号。

  院子里的梧桐树张着光秃秃的枝丫,伸出了墙外。

  江永华在铁门外,用手电筒在陈旧的青砖墙上晃了几晃:“这里就是康公馆啊!康老板刚办杂志社的时候还在这里办过公呢!”

  江筠指指点点:“一楼的确是有张大桌子,能坐十几二十个人,我那时候住三楼,你看树后面那个窗户,就那间屋子,我同事林姐缪姐住另外两间窗户朝着后面的。好可惜啊,我一来就病了,只住了一个晚上,等我出院的时候就换地方了。”

  “换了好!你现在住的地方比这儿好!”江永华仰头看,用手电筒照:“房子里面我没进去过,就只在外面路过,好像三楼是康老板的女儿的闺房,康老板夫妇跟他儿子是住在二楼的。那时康公馆出了一件轰动陵城的大事,康老板一家搬了出去,把这里辟成杂志社,楼上就腾出来给杂志社报社的员工住了。”

  江筠好奇:“什么大事?”

  江永华怔怔地望着三楼的窗户,顿了顿:“呃,好像是抓了个激进分子,嗯,好像是说康老板的千金就是激进派的一员,反正,这里给查封了。”

  江筠怀疑:“爸,查封房子抓几个人不算轰动吧?”

  这栋小楼内外保存完好,没有破坏的痕迹,连弹孔的印迹都没有,能发生多大的事呢?

  电影里电视剧中的战乱年代,毁灭性的大轰炸才是轰动全城震惊朝野震惊全世界的。

  难道是那些剧本太夸张,让她只关注“轰动”二字而忽略了人们的感受吗?

  果然,江永华深深地叹息道:“小筠,你只看过电影里那些一闪而过的打仗镜头,是无法体会老百姓的恐惧的。

  我们不知道鬼子什么时候会再打过来,还能不能抵抗得住,躺在家里怕炮弹打到屋顶上房顶塌下来,走在路上不知道子弹会不会不长眼刚好打到自己身上,每天都提心吊胆的,不知道自己的性命下一秒钟是否还在……

  当时康老板家出的事,在报纸上登了好大一版,一开始是说激进派关乎内战的,报纸还加印了好多,不过后来的报纸再写就变成了青年男女的争风吃醋。”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消息,能上报纸头版大标题的,都足以轰动全城。

  江筠愕然,随即就明白了,激进派是真,千金小姐争风吃醋也是真,只不过事件背后有人出手压制或者公关,内战的消息就被压下来了,用争风吃醋转移民间的视线。

  爱情故事比历史故事更抓人眼球。

  这在江珩那里是经常用的手法。

  原来这个房子有故事呢!

  只要不是开过什么代表大会的,就能卖给私人,虽然要很多年以后才开放房屋产权的买卖,不过,现在可以先想想:“爸,要是有钱的话,把这里买下来……”

  江永华连忙打断:“小筠,这些房子都是公家的,看看就算了,你在京城,我在平县,别想那么多。”

  上班都靠单位分房子,能在陵城分房子,那不是要调到这里来上班?

  不不不,来陵城也不能住康公馆啊!

  不吉利!

  哎,听说女儿还在上面睡过一晚上,江永华就毛骨悚然,对康公馆就想敬而远之。

  江筠想的是另一回事,她不是不在乎距离的远近,哪怕是十几年后买个房子放着不住也是一件奇怪的事,毕竟大家都有单位宿舍。

  她只是觉得自己对康公馆有异乎寻常的亲切感,有说不出的喜爱,这么漂亮的房子,独门独户,闹中取静,还有那棵有年代感的梧桐树,春天枝丫开满花,一定是美不胜收,别有民国风!

  陵城跟京城一南一北,以后交通方便了,来这里度假,比如说去泡泡温泉也好啊。

  “爸,你不是说你爷爷曾经开过米铺吗?那你也算是陵城人了啊,在你老家买个房子当祖屋呗!”江筠胡乱找理由。

  江永华摇头:“我又没儿子,要祖屋也没用……”

  话说了一半,戛然而止。

  江筠哼哼:“好啊,爸,你重男轻女!”

  江永华笑了:“男女都一样,有出息就行。你们单位那个院子听说以前也是贝勒府,我看比这个院子气派多了,你陈叔叶阿姨家住的四合院也比这儿好,你就跟援武好好在京城呆着,我去看你们也方便,将来给你们带孩子也方便。”

  江筠不依了,她一心想着投资挣钱,她爹一心想着怎么打岔,外快还没挣到呢,就开始预算着添丁进口的花销。

  更何况,她讨厌孩子的好不好!

  想到这里,江筠一跺脚:“爸,我跟援武是不会要孩子的!”

  江永华以为江筠是害羞,赶紧转移话题:“嗯,在我眼里,你跟小兰都还是孩子呢!好了好了,我不说了,我再带你去看看前面的报馆还在不在。”

  报馆巷里的建筑都是民国时期的老房子,由公家房管所管理,分配给某厅级文化单位做保管仓库,保存得相当的完好。

  江筠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些房子很幸运。

  要是像京城里那样,把王府的高门大宅也分给街道工厂当厂房或者工人宿舍,任那些人自己捡砖搭违建,破坏得一塌糊涂,什么底蕴都没了。

  江筠问:“爸,那你读书的学堂在哪儿呢?是不是状元庙那里?明天我跟步组长请假,你带我去看看吧?”

  江永华沉默了片刻:“也行。”

  凡事不能着急,只能一步步来。

  他跟女儿说了这么久,都不见女儿提起江永辉的事,想来陈援武是没有在电话里把他说出来的情况告诉江筠。

  有两个人拿着电筒走近:“什么人?”

  江筠看到他们胳膊上的红袖章,放心的道:“我是原来十七号的住户,在这里散步。”

  这个年代的人很淳朴,制服和袖章是没人敢随意穿戴的,他们看到江永华穿的是没有徽章的旧军服和军大衣,问了问江筠的单位名字,说了句天晚了别到处跑赶紧回家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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