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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捡到的功劳


胖子在野外又蹲了一天,饿的实在是不行了,只好出来找部队。一路上小心谨慎,唯恐遇到敌军,被不明不白的杀死。

        他还是处男,现在死了多亏的晃,当然在他心里,哪怕娶上一万个老婆,也最好不死。

        之前他也试图逃跑,不过很遗憾,他没有身份证明,现在是战时,突然出现一个不明身份的人,唯一的结果就是被当成细作抓起来。

        幸运的是为了征兵,西岚帝国把监狱里的犯人都放了出来,他才侥幸逃生,从那以后,他就老实了,再也不敢逃跑。

        寻寻觅觅一天后可算找到了部队,和他一样被打散编制的人不少,部队专门给他们成立了一个营,让他们这帮人在里面蹲着。

        “我要蒸馒头,你们谁那里有笼布?”伙夫伸出头,向营地里晒太阳的一帮家伙喊道。

        胖子从怀里拿出自己的擦屁股专用布,虽然擦屁股很好,可这会他饿了一天,更想吃馒头,跟对方比划了一下:“你看这个行么?”

        “我看看。”

        伙夫把他手里的布展开,一米五宽,一米高,上面绣着盾牌与雪花。这个大小用来蒸馒头刚刚好,唯一的遗憾,上面被人切下来几个布条,像狗啃了一样。

        “嗯,不错,用这个蒸馒头刚好。”

        就在他刚准备走的时候,被人拦下了:“唉,不能用那个。”

        伙夫看向那人,不知道有什么讲究。

        “我是第四师团一联队的联队长尼米诺夫,你手里那个,是对方亲兵营的军旗,这玩意可是大功劳,不能就这么瞎了。”

        尼米诺夫看向胖子:“这东西你从哪里来的?”

        “呃,我缴获的,你看还有这把刀。”胖子比划了一下手里的刀,试图增加几分可信度,打仗他不敢,功劳他是敢领的。

        “好小子,早就看出你不是一般人了,身上穿着这么厚的铠甲,还能行动自如,真是好汉子。你等着,我去找人给你领功。”

        尼米诺夫拍了拍胖子的肩膀,把他拍的呲牙咧嘴,拿着军旗向着军帐里走去。

        没过多久,这事就传遍了军营,胖子懒散的样子,立刻成为了高人风范,那啥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嗯,肯定是这样。

        胖子也是个人来疯,在伙房摸了个萝卜,一边啃着,一边跟周围的人侃大山。

        “……对方十来个骑兵,我深知不可力敌,立刻往树林里跑去,接住浓密的树木,进行行逐个击破。”

        “沧啷啷一声响,对方的头领拔出刀来,讷,就是我手里这把刀,薄入蝉翼,冷若冰霜,江湖十大名刀之一,秋水。我心道不好!立刻一个铁板桥,躲过对方的攻击。”

        “对方人借马势,自上而下,一刀斩断三颗一抱粗的大树,我一个鹞子翻身,接兔子蹬鹰,把对方的马踢上了天……”

        这世界文化普及率不高,一帮大头兵们哪儿听过这个,被他这一小段故事讲的热血沸腾,恨不得现在就上战场跟敌人火并。

        “我七进七出……敌人被我打的人仰马翻,找不到北……对方知道我的厉害,一路上派出几百名骑兵布下五道防线……我胯下赤兔马岂是吃素的,过五关斩六将……借助东南风,一把火差点烧了对方老巢……”

        胖子越吹越没谱,脑海中的故事恨不得全安到自己身上来,一下午的时间,营地里除了伙房的人没来,剩下的全围在他身边听他吹牛皮。

        晚上尼米诺夫带来了任命,他们这帮散兵游勇,被划分成了一个新的联队,他是联队长,胖子是副手,暂时负责打扫战场。

        胖子一听还有这好事,一枪没放就当上了官,尤其是还不用上前线拼命,收拢收拢部队,打扫打扫战场,这活多轻松,当即就接受了任命。

        尼米诺夫手把手教胖子如何打理联队,一千个人的编制,三个营,十个大队长,一百小队长,框架给他立好,就等着在战场招人就行了。

        如果不打仗,一个平民出身的孩子,在部队里最多也就混成大队长,只有勋贵子弟,才有资格染指营长,再往上的联队长更不用说。

        这段时间胖子学的东西很多,尼米诺夫言传身教,没有任何藏私,半个月后,他被调回了老部队,胖子成为了代理联队长。部队的正式番号也下来,飞虎军团独立联队。

        让胖子夜不能寐的战斗似乎停止了,交战双方陷入了诡异的平静,一方是后勤不稳无力进攻,只能依托前期打下来的城池防守。一方招兵买马,军事实力日益剧增,并不着急发动决战。

        独立联队驻扎在白沙河,每天在胖子的要求下叠被子,站军姿,踢正步,军事技能什么的全凭自觉,没办法,他高中军训只教了这几样。

        闲暇之余,他让亲兵扛着马扎,跟联队的一帮大头兵每天比赛吹牛皮,经过一段时间的熟悉,士兵们也知道这个联队长嘴里的话没一个把门的。

        什么几千米外一颗子弹打死敌人的将军,什么在海上隔着几千里发射导弹,太特么玄幻了好么。

        还有一颗什么核弹,在敌人的城市爆炸,几十万人死于非命,嗯,这个他们相信,因为真的有,不就是魔法么。

        这个世界是有魔法的,所有人都知道,可所有人都没见过。

        只有王室成员有资格学习,普通人如果私下学习魔法,夷三族,家里的鸡蛋都给你摇散黄,蚯蚓都竖着劈成两半。

        胖子刚开始还不相信,为什么有魔法不在战场上用?

        有懂行的告诉他,魔法是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的,除非到了灭国之战,双方可以互飚魔法外,其余时间,禁止出现在普通人的眼中。

        不仅如此,以前的军队还有斗气什么的可以修炼,威力不容小觑。现在也都没了,战士们都是肉体凡胎,只有两千年前成立的古老家族,才有机会接触。这也是一个家族中,最宝贵的财富。

        他刚开始不理解,后来逐渐想明白了,魔法的威力很大,修炼到最后是有一人灭城的能力的。如果自己是这个世界的王室,也不可能让普通人学习这玩意。

        想想,如果地球上所有人都会手搓核弹,那乐子可就大了,万一哪天有谁心情不好,在人多的地方来上一发陨石坠落,政府连哭都哭不出来。

        斗气的原理也是一样,米国每人都有枪,总有人生活不如意,保不齐就来一个校园枪击案,侠以武乱禁,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胖子虽然喜欢吹牛,但深受士兵们的喜爱,有谁不喜欢头上有一个不管事的长官呢。

        每天的训练就是叠叠被子,踢踢正步,站站队列,这样的生活不比每天累死累活的训练强?

        这天他正跟一帮士兵在水里进行水上训练,就是在河里洗澡,传令兵突然出现在岸边,对着他大喊。

        “联队长,师部那边来人了……”

        胖子赶紧招呼一帮小兔崽子们上岸,要是让长官看到自己带着士兵不务正业,估计会直接把他们送到前线去开片。

        眼看一帮人衣衫不整的就要往回跑,胖子急中生智:“都特么给老子消停点,急什么急,把裤子提上,露着一半屁股就往回跑,生怕别人看不到是么。平时怎么教你们的,把衣服穿好,十人一列,给我正步走回军营。”

        大头兵们赶紧列队,整理衣着,然后列队在胖子的带领下,向着军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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