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朋友
“女士们,先生们,我们的飞机已经降落在花城国际机场。花城的地面温度28摄氏度,82华摄氏度,飞机正在滑行,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先不要站起或打开行李架……”
伴随着飞机落地播报,楚曰终于来到花城。
离开前,江尽恒教养极好的跟楚宋玲跟楚曰打了声招呼,楚宋玲堆着一脸的慈爱笑意看他,言语极尽温柔。
可以看出,楚宋玲很喜欢江尽恒,不是对普通孩子家的怜爱,是作为父母看隔壁邻居家优秀孩子的那种带着欣赏跟羡慕的喜欢。
飞机廊道里,透明的玻璃上有灯光折射进来,如被剪碎的星光洒落在苍蓝色的地毯上,地毯上绣着的精致花纹不及少年活蹦乱跳的身影。
此刻有多美好,楚宋玲这番话就有多突兀。
“以后这样的朋友要多交一点,要是运气好能混熟一点,以后可以少走很多的弯路。你以后要上的中学,那校长就是他的亲奶奶。”楚宋玲的脸被攀比之心浸透得扭曲,声音也变得刺耳了起来,“我跟你说,他家祖辈是京上的,后来他奶奶因为工作调动一家就来了花城定居。他爸现在是搞那个什么科技研发的,爷爷是医院外科教授,他家里就他一个儿子,就一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少爷。他母亲娘家家里也很厉害……”
楚宋玲看不上坐在大榕树下那群长舌妇嘴碎的八卦,殊不知这样的她其实跟那些人差不多。只是她总是骄傲的认为,她跟那些人始终是不一样的。
楚宋玲的成年世界里充满了势力跟攀比,所以她用这么直白的方式告诉了楚曰,他跟她之间的世界从一开始就不一样。
——
这是楚曰跟潘博文的第一次见面。
眼前的这个男人身高跟比她高出那么一点点,估摸着一米六左右。潘博文个子矮小,体态臃肿,五官平平,还有点地中海,笑起来有种佛像的慈祥。
那时的楚曰并不知道,眼前这个一个素未谋面,没有半分血缘之亲的男人,在将来会比怀胎十月的母亲更让她懂得亲情意义。
潘博文穿着t恤中裤,脚上踩着一双人字拖,踢踏踢踏地踏在光滑的瓷面上朝她们疾步走来,动作热情,上来就是给了楚曰一个拥抱。
“叔叔可算系见到你了。”他张嘴就是一股跟飞机上江尽恒师父一种口音的广普。
潘博文拍了拍楚曰的后背就把她松开了:“这一路上系不系很累?七饭了吗……”他一股脑的抛来许多问题,语速又快,楚曰不知从何答起。
楚宋玲拍他肩膀:“仔仔睡了没有?”
潘博文注意力在楚曰身上,挥手道:“睡啦,有隔壁阿婆帮忙看着你放心啦!”
“那还是要赶紧回去,不然他起来看不到我得哭。”楚宋玲把行李塞进潘博文的手里,催促他快点。
“遵命遵命。”潘博文搞怪地做了个敬礼的动作,把楚宋玲当成老佛爷似的伺候着,一手拖着行李,一手把楚曰的手拉了过来,“回家了,妹妹。”
前面楚宋玲疾步走着,潘博文拉着楚曰屁颠颠的跟在她的身后。
那双粗糙厚实的手,在这个动荡不安的夏夜里,给了楚曰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夜已深,楚曰到潘家已经接近十一点了。
潘家在花城老城区的一个老旧的小区里,听楚宋玲说就是为了他们上学才选择买的这里,从小区到楚曰将来要上学的学校走路只要二十分钟的时间。
楚宋玲到家以后就去找弟弟潘一帆去了,热情的潘博文挨个的跟她介绍起了房子。
这一间百来平方的屋子跟外观的老旧不同,装修很讲究。屋子一共分了三间房,他们夫妇两人睡在主卧,楚曰睡在次卧,潘一帆睡在最小的房间。
次卧带着个小的卫生间,装修的很有少女心,壁纸是柔和的浅粉色,一张公主床,窗帘是浅蓝色的,靠窗的位置放上了一张带书柜的书桌,上面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跟一盆绿植,书柜上放着很多课外的书籍,床上放了很多的玩偶,任何一个都比她手里抱着的这个要好看。
潘博文一脸小骄傲道:“介个系我亲自设计的,我的老本行就系介个室内设计师啦,好不好看?”
楚曰点了点头:“好看。”发自内心的好看。她一个举足若轻的人,第一次被人如此的看重,心中的滋味不是用一言两语就能表达的。
潘博文轻拍她的后背,声音醇厚:“介个就是咱们家了,你有什么需要咧,就找叔叔或者找你妈妈,如果你弟弟那个死衰仔欺负你,直接就告诉我,我帮你打他!”
“嗯。”楚曰点了点头。
夜已经深了,潘博文怕她饿不敢说,自己去厨房的零食柜里挖了一堆零食还在冰箱里找了牛奶面包带给她,嘱咐她早点休息以后自己也回房间去了。
楚曰把放在房门旁的行李箱拉了过来,走了没几步,行李箱发出不堪重负的声响,随即她的行李散落了一地。
她被吓了一跳,手里揣了一路的鸭子掉在了地上,那明亮的黄色在棕色的地板上跳了几下一头扎进她散乱的行李堆里。
楚曰看着看着,忽地笑了出声。
那天晚上,楚曰坐在窗台前,听着外面的风声从树叶穿过轻拍窗户,用那支江尽恒给的钢笔,在江尽恒给的那个笔记本的第二页上一笔一笔的写上了江尽恒的名字。
这是她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一定要记住才行。
——
不管前一晚睡得多晚,第二天一早楚曰还是跟着上学的生物钟起来了。
看了看床头柜的闹钟,此刻六点三十分。
楚曰睡觉不习惯拉窗帘,夏季的天空亮得很快,此刻晨光从稀薄的雾里透出来,把房间照得明亮,小区楼下的鸟叫声吱吱喳喳的吵闹,一切都显得生机勃勃。
楚曰在一张陌生的床上懵了一会,才进了洗手间洗漱。
因为胖,楚曰很怕热,所以每年夏季都需要把头发剪短弄薄一点好让自己透透气,现在她的头发才刚及肩膀,只能勉强扎个低马尾。
洗漱完毕后,楚曰习惯的从书包里拿出英语书坐在飘窗垫上开始背单词。她总是怕影响别人,所以每次背单词都是在心中默背。
她开了窗户透气。楼层低,所以外面的声音显得极其清晰。从她的这个方向看过去,刚好就是小区足球场跟篮球场的方向,这个时间点已经有人出来运动了,沉寂了一晚上的小区开始热闹了起来。有人遛着狗在散步,有些人在晨跑,有些人在打太极,还有些上了年纪的爷爷奶奶聚在一起唱着楚曰听不懂些奇怪的腔调……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成就了她从前没有看过的景象。
吵闹中,她偶然间听到了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声音。
她像是捕猎的猎人看到猎物一般敏感,迅速的放下书循着声音趴在窗外张望了过去。
果真,是江尽恒。
江尽恒穿着红色的篮球服,臂弯下夹着一个篮球跟一群人打闹着朝篮球场上走去。
楚曰的眼神紧紧盯着江尽恒看,耳朵竖起来在那一堆自己根本就听不懂的语言中渴望听清楚他说的任何一个字。
那时的她尚且不懂情爱,只知道江尽恒的出现会很直白的给她传递一个信号,那就是开心。
她看见他就会心生欢喜。
江尽恒跟朋友在打篮球,他打了多久,楚曰就看了多久。
叩叩——伴随着一阵哭喊声,她的房门被敲响。
楚曰不舍的把目光收了回来,起身去开门。
门外是楚宋玲抱着哭闹的潘一帆,飞快跟她交代:“我要送你弟弟去上学,你自己在家里待着,等等我给你打电话你就下来,我带你去趟茶楼。”
“好。”
昨晚睡觉前楚宋玲过来跟她交代了一些琐碎事情,还有家里人的作息时间。潘博文每天早上五点半就会出发去茶楼,弟弟潘一帆每天都要去上学。潘一帆现在就读的是私立幼儿园,一年只放两个月的假期,楚宋玲又特别看重教育问题,所以利用这些假期跟周末给潘一帆报了各种班,她如今日常事务就是围着潘一帆转。
“仔,叫姐姐。”
潘一帆哭喊着说了一通粤语,又用普通话哭喊着:“我不要肥婆当我姐姐,我不要丑八怪当我姐姐。”
这些年来,这样的话楚曰从别人口中听了不少。她以为自己已经习以为常,然而事实告诉她,并没有。
同样的话从潘一帆稚嫩的声音中说出来显得如此的伤人。
他的脚在乱蹬,楚宋玲就要抱不住他,哄道:“算了,不叫就不叫了,我们快迟到了。”
楚宋玲无暇顾及楚曰,抱着潘一帆就往外走。
客厅门被关上,楚曰一个人在房门外站了好久,被水雾蒙上一层的视线,看着这个陌生的环境,空落落的,她过于沉重的呼吸声如此清晰。
这种时候,楚曰不合时宜地想起了一个人,回房间的脚步也变得匆忙了起来。
幸好,少年还在。
楚曰松了一口气,才发现自己刚才那一路走来心是悬着的。
楚曰屈膝抱着自己把脑袋靠在玻璃窗上,听着外面少年传来的爽朗笑意,心情被熨烫得平静。
多年以后,好友常问她,世界上这么多人,为什么偏偏喜欢他。楚曰每每听了,言语中总是无奈。
为什么喜欢他?大概就是,当一个人身处黑暗中时,总是要靠着一点光去支撑着往前走。
江尽恒这人仿佛天生就是要备受宠爱的,不管是于她,还是于旁人而言,他这样的人很难不让人喜欢。
他是笼罩在楚曰世界的乌云上裂开的一道缝隙。
少年身上有温暖的光,惹她格外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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