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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孔京大宴宾客日,紫妍红装出嫁时


话说翟让上山来,也一眼认出孔京,道,“哎哟,孔弟,别来无恙啊,想死愚兄我了。”翟让满脸堆笑,回礼道。在旁人看来,两人是旧友叙旧。可是,谁又知道,孔京在心里一连骂了好多遍,“草泥马。”
  就是眼前这家伙,令自己刚一转世就成了炮灰,差点被宇文成都一刀砍了。然而,他毕竟修炼了厚黑神功,脸皮之厚非常人能比,能沉住气。翟让也是做了多年山大王,见多识广。所以,两人心照不宣,都不提往事。孔京挥手,吩咐一名手下,带翟让进寨,落个上座。
  这一天,巫王寨里张灯结彩,高朋满座,来自八方的数百名豪杰把个议事堂坐了个满满当当,敢情这小山寨从来没有来过那么多人。周围响马也都啧啧称奇,对着来宾指指点点,道,“这是谁谁谁。”“哎哟,谁谁谁也来了!”“妈呀,想不到谁谁谁都来了!老大的面子真大!”
  当然,这些江湖人士之间也有不少过节,只是这天毕竟是主人的大喜日子,而这主人不好惹,传闻还干掉了天下第一的宇文成都。于是,没有哪个不长眼的,敢在这里乱来。
  到了下午,紫妍穿上准备好的礼服,盖上绣着鸳鸯的大红盖头,只感觉满心欢喜。多年来,她经常想象这一天的光景。然而当这一天来临时,好像又比她想象中幸福得多。可惜,爹娘走得早,看不到她出嫁的模样。想到这,她不禁心情激动,流下泪水,心里念道,“爹,娘,女儿今天出嫁了,夫君正是你们喜欢的宝哥哥。”
  这时,在装扮成喜堂的议事堂里,主持人李淳风大声宣布,“吉时到!”
  在手下的引领下,在众多宾客的目光中,紫妍慢慢地步入喜堂。周围的来宾一大半都是认识紫妍的,毕竟她爹也算方圆百里有头有面的山大王,所以也没什么人闲话,都赞新娘子好漂亮。
  由于是在自己家里成亲,于是省去了迎亲下轿等等步骤,直接就是拜堂。
  这时,孔京身穿一身光鲜靓丽的新郎礼服,在众多啧啧赞叹声中,缓步走上堂来。其实,周围宾客大多是来看他的,有的在山门迎宾时见过了,有的错过,没见到。总之,这时候大伙都见到他了,于是台下有人赞叹,“真想不到!”
  他们做梦也想不到,干掉宇文成都,埋了上万官兵,挖了古人坟墓的狠人,竟然是这么个斯斯文文,比女人还俊俏,一副纨绔公子哥模样的年轻人。果然真人不露相,后浪推前浪。
  孔京微笑着,也不回应。这时,在他的眼中,只有眼前披着盖头,一身大红喜袍,美艳得不可方物的新娘。
  这时,淳风喊道,一拜天地!两人应声,一个对天,一个对地拜了下。
  又听到喊声,二拜高堂!孔京的爹早没了,娘还困在长安,自然来不了。而紫妍的爹娘都没了,于是两人只能对着喜堂上父母的牌位,象征性地拜了下。
  再听到喊声,夫妻对拜!然后,两人面对面,拜了下。
  这时,淳风又喊道,新郎新娘交换信物。紫妍闻言,从衣袖里摸出自己不久前,用丝线做的一个小饰品,是杜鹃鸟模样。她看见宝哥哥很喜欢一面小镜子,天天随身带着,于是她动手做了个饰品,正好给哥哥挂上。
  记得多年以前,幼年的她好像也送过差不多的信物给哥哥,可惜他找不见了。不过无所谓了,反正以后自己就是他的人了,天天跟着他,想丢也丢不了呢。
  孔京接过紫妍递来的信物,拿在手里把玩了一下,就猜到她的小女生心思。只见他微微一笑,吩咐手下,“拿纸笔来!”没多久,纸笔就来了。孔京提笔,念道,“在下自小喜欢诗。今天这大喜日子,在下献丑,题诗一首赠给娘子。这诗念作:
  往昔两小无猜情,今日谢君不负恩
  执子之手共举义,传颂千秋万世情
  即使在这个大喜的日子,他也没有头脑发昏。他还清晰地记得,自己转世前立下的誓言,我欲为王!孔京一直有种直觉,他来到这个世界,并不是什么意外。他是要来做一番大事业的,而这事业需要帮手,能打的紫妍刚好是一大助力,所以他必须与紫妍成亲。
  话说现代主流是恋爱婚,而古代主流是嫁娶婚。古人结婚前,新郎新娘甚至都没见过面,爱情什么的,更是无从谈起。所以现代语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可是,古人完全没有这个观念,既然父母给他们订了娃娃亲,孔京当然不觉得他迎娶紫妍不为爱情,有什么不妥。
  之后,他把写有诗作的纸叠起,用个彩嚢装上,递给紫妍。紫妍披着盖头,什么都瞧不见。她满心激动,也没听清宝哥哥念了什么。反正哥哥喜欢,怎样都好。她想着,接过彩嚢收入衣袖。
  然后两人又折腾了不少流程,这里就不唠叨了。等到淳风宣布,开宴的时候,月亮早上了枝头。众人看了一下午,都饿了。只见主人一声令下,菜肴如同流水一般端上。

  这场婚宴明显档次不低,每桌都有十二个大菜。有荤有素,山珍海味,令人食指大动,垂涎欲滴。话说,孔京在这次婚礼里可是下了大本钱的,所有上山的宾客都有价值不菲的红包,宴席也是按当地最高的标准置办,乱七八糟的钱花了十几万两,就算是官家王爷办喜事也不过如此。在座宾客里有懂行的,当然知道主人这是有意显摆。
  众人吃得正嗨的时候,孔京换了一套礼服,进来挨桌敬酒。当然,他并不是纯粹走流程来的。他其实另有所图,那是他之前就一直在琢磨的事。他想啊,自己这反贼虽然做得风生水起,可是最究只有一千来号人马,势单力薄。
  在官府眼中,根本不够看,想踩就踩。所以他想找个靠谱的大腿抱,简单来说,最好找个雄厚势力结盟,才好把他的造反事业做下去。
  只见他举杯,朗声道:“诸位远到是客,鄙人招待不周,还请见谅。鄙人的先祖孔圣人说过,天下之大,无外乎,仁义二字。今日,鄙人为天下百姓举义旗,有意与高人结盟联席。如果在座哪位有意,可以私下与鄙人商酌。”
  此言一出,全场安静了许多。今天来的都是明白人,知道观礼吃酒事小,结盟联席事大。眼前这孔京虽然干了几桩轰动江湖的大事,然而他毕竟是后起之秀,不比有名的豪强,势力弱小。他干掉了皇上的心腹天宝将军,等于是捅了马蜂窝,皇上还有善罢甘休的道理吗?迟早派兵弄死他。所以谁也不想引火烧身,惹上麻烦。
  孔京逐围台去敬酒,宾客们都只讲些客套话场面话,还真没有什么人有意结盟,令他心里失望,忍不住心里骂道,草泥马,都是些只会说漂亮话的饭桶!一句管用的话都没有!这时,他敬酒敬到翟让那一围时,翟让起身还礼,道,“贤弟,恭喜恭喜!”
  虽然孔京讨厌眼前这个差点害他死掉的家伙,但是他知道,今天来的宾客里,就数这翟让的势力最大。传闻他统领的瓦岗寨,有数万兵马,如果他有意结盟,倒是最好不过。只是,孔京观察他眼神闪烁,语焉不详,明显没有结盟的意思。
  这也在他的意料之中,只见他从袖里摸出一个事先写好的信封,递给翟让,说道,“哥哥势大,自然要慎重考虑。鄙人有几句话与哥哥相商,都写在信上,哥哥看过便知。”翟让收信,客套几句就过去了,孔京于是去了下一围,当他敬到某围台时,只见一个相貌清秀,作道士打扮的中年人站起,回敬道,“无量天尊!在下徐茂公,奉主公单通之命到此观礼。公子果然如同传闻的那样,一表人才,锐不可当。在下惊为天人,叹为观止。”
  孔京见这人说得恳切,就多同他叙了几句。他的主公单通单雄信的名头,孔京是听说过的。这人有个名号叫“十三省绿林总瓢把子”,虽然手下没有多少兵马,但是在江湖上名声很大。要是对方对自己有意,倒是个不错的高枝。只是这时人多眼杂,也不是详谈的时候,孔京心想,得另找时间与这个徐茂公谈谈。
  另一边,紫妍拜完堂,就被手下领着去了洞房。只见她安坐在婚床上,静等她的宝哥哥来。今天经历的事,桩桩件件,都是她不曾经历过的。她从小在响马堆里长大,以前也没吃过别人的喜酒,自然不知道,入了洞房该干什么。她只是隐约感觉,今晚自己就要变成宝哥哥的人了,要成为个真正的女人了。以后估计还要跟娘一样,生儿育女,做人母亲。
  可是,小娃儿是怎么生出来的呢?
  她从小在响马堆里长大,周围没什么女人。弟弟出生时,她大概四岁,没有什么记忆。所以,她没见过婴儿是怎么出生的。
  她只是隐约感觉,结婚后男女同睡一床,小娃儿就自然会来了。这些事,谁也没教过她,等下还得请教宝哥哥才行。宝哥哥读书比她多,知道的肯定比她多。
  紫妍就这么胡思乱想着,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渐渐有了困意。“哥哥在忙什么呀,怎么还不来?!”她一个姑娘家,当然不会知道,她的宝哥哥现在正在与来宾敬酒,琢磨结盟的大事呢!这时,她忽然闻到一股陌生的香味,还没反应过来,就头一软,栽倒在床,沉沉睡去。
  又过了一两时辰,月亮已经上了半空,众人才酒足饭饱,各自散去。孔京送走宾客,本来想找刚才那位徐茂公说话,可惜对方早已经走了,于是他吩咐手下收拾善后,自己慢慢踱去洞房。
  “公子,我看你步伐不稳,怕是喝多了。”这时,他遇见正回屋歇息的东方玉梅,对方问候一句,扶了他几步。东方玉梅这几天在山寨里小住,虽然做男人打扮,但毕竟是女儿家,讨厌挨着响马臭汉子们住。于是她独自住在后院,刚好在洞房旁边。
  “惨,看我这新郎做的,都把新娘子忘了!”孔京在心里暗叫不妙,他这时才想起,新娘还洞房里等他呢。他并非不喜欢紫妍,而是在他心中,结盟联席的事更紧要,关系到今后的出路与发展,自然更上心。所以他谢过玉梅,独自进洞房。

  他还记得,古人这么说过,人生四大喜事,叫做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其他三个喜事,都挺难的,可遇不可求。唯独这个洞房花烛夜,似乎是人人都能遇上。可是,洞房夜干什么呢?不光紫妍不知道,他也不大清楚。
  记得前世,他想与地下情女友结婚,可是折腾了好多年,最终还是失败告终。所以在前世,他是没结过婚的。
  然而,自从转世到这个世界后,一切好像都顺风顺水。他才来几个月,就从天而降了一个老婆。不光花容月貌,身材傲人,还相当能打,对自己忠心不二。除了粗野了点,还真挑不出什么毛病。而今天,这个老婆就要变成他的人了。
  想到这,孔京就有点小激动,只见他用颤抖的手,推开洞房的大门。说是洞房,也只是在山寨里找了一间稍大一点的屋子。山寨嘛,本来就不是什么好地方,连茅厕都没几个,更不分男女。幸好周围住的都是响马,刀口舔血的莽汉子,粗枝大叶的,也没什么人计较生活环境差,那么多年都凑合过了。
  只见洞房里有一位佳人,端坐在婚床上,一身大红喜袍,盖着鸳鸯戏水的盖头,正是他的新娘子。他依稀记得,前世在电视剧里见过古人结婚,好像按古代的规矩,洞房之前,新娘都不能掀起盖头。
  然而古人结婚靠的是媒婆,媒婆一张嘴吹得天花乱坠,只要对方是个女人,必定吹得天上有地上无。可惜,古代没照片。新娘长得怎样,新郎不认识,一无所知。所以掀起盖头这个举动,对于古代新郎来说,等于是现代人的俄罗斯轮盘赌。人人心里都会打鼓,不知这盖头下的女人是美是丑。万一真像媒婆吹的那样美若天仙,那么自己下半生有福了。可要是丑八怪,貌丑如猪,那也只能自认倒霉,就当自己这朵鲜花被猪拱了。
  孔京喊一声,“娘子久等了!”径直向新娘走去。他认识紫妍也不是一两天了,当然不用费心思猜测新娘的相貌。这时,他忽然眼皮大跳,感觉哪里不对劲。不知道是不是摩墨斯之瞳的特殊能力,只要他靠近隐藏的天启时,眼皮都会莫名其妙地跳动,好像有所感应。
  于是他心念一动,默念,摩墨斯!只见眼前光亮泛起,新娘跟前有一个闪光的天启,写得很简单,当心!
  当什么心?新郎还有怕新娘的道理不成?好吧,论武力,他确实打不过紫妍,但他也不觉得,紫妍那么爱他,有啥好提防的。这时,他已经走到新娘跟前,不由得倒退一步。说时迟那时快,只见新娘一挥手,一把匕首模样的暗器猛地飞出,直扑他的心口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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