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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美食诱得还俗去,有志男儿终称王


话说孔京用他在昆仑镜中想好的计策,好不容易说服罗成,将盈盈的尸身葬在地脉上。这一手,虽然是不得已为之,然而对这里众人,都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然后,孔京知道,还有场硬仗等着自己。如何说服在这里困了五百年之久的大圣,从这里出去?这个难题,没有任何答案,也没有谁可以商量。毕竟,大圣的年纪比他大了不知多少倍,见识也高了不知多少倍。打个比方,一个几岁大的幼儿如何讲理,讲的过白发苍苍的老人?
  离开盈盈安葬的棺材,孔京缓步走到地窟中央,巨石压住大圣的地方。这里,一如往昔,从他们前日到来起,没有任何改变。废话,这地洞下暗无天日,别说几天,恐怕几百年来都没有丝毫改变。唯一不同的,就是好几名手下蹲在大圣周围,闲得无聊,正拿干粮残屑逗弄它。
  看到这幕,孔京忽然想起,前世自己去峨眉山旅游时,见过打劫游客的猴子。也不知道,大圣算不算猴。总之猴这种动物,似乎对食物相当执着。只要人投喂,就没有它们不敢吃的。如今,大圣正吃得津津有味,毫不嫌弃投食的人手脏。
  这个情景,前天刚到这地窟没多久,孔京就注意到了,也因此,他在昆仑镜里就想好了计策。他缓步走到大圣边上,手下们纷纷起身招呼。“老大好!”孔京点点头,下令道,“给我找个坐垫来。”
  就在手下们去翻找的时分,头顶的剑魂又嚷道,“本王劝你,别白费力!”孔京望着它,微微一笑道,“不试试,怎知白费力?要不,你来?你不也想出去么。”剑魂哼了声,不吭声了。态度似乎在说,本王要是能说动它,早就出去了,还用求你?
  没多久,手下就把垫屁股的毯子找来了,孔京于是席地而坐,对着大圣大声道,“大圣大圣,我说什么,你能懂么?”大圣望着他,一边摇头,一边嘀咕了几句。孔京又看向头顶的剑魂,道,“如今,有劳你翻译下了。”
  剑魂抱怨了几句,不情不愿地答应了,正如孔京所料。尽管一路上磕磕碰碰,如今在劝说大圣这事上,他们倒是利益一致,剑魂不得不帮他。
  接下来,就是一番长长的对话,孔京说一句,剑魂译一句。大圣时不时还反问几句,剑魂译了,孔京又来做答。这个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剑魂的另一个人格,就是那个自称“轩辕”,总是咒孔京死的人格,时不时跳出来,打断对话。然后,孔京又得坐等,剑魂两个人格斗争一番,平静下来后,才继续对话。
  这些话,有没用,孔京没有把握。只是他想,闲着也是无聊,不如试试。或许是对牛弹琴,哦不,对猴弹琴。前世他记得,某伟人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试,又怎么知道不行呢?
  至于对话内容,倒也不复杂。孔京讲述了自己前世,在各种场合吃过的好东西。他虽然不是什么美食家,对吃的品味够不上专业级别,但是他自认是个吃货。
  工作关系,他也经常出席各种饭局。论档次,从上万一桌的豪门宴到几百一围的农家乐,他都吃过。估计比不上豪门,但同一般人比,他自问好吃,擅吃。或许是大圣用嘴去叼旁人投食的夸张吃相,勾起了他的回忆。一坐到大圣边上,他就忍不住念叨起自己的美食经历。
  刚开始,大圣如同木头一样,扭过头,无动于衷。毕竟他这意图太明显了,怎么可能瞒得了活了几千上万年的老妖怪——无非不就是用美食勾引他,让他动凡心,从这里出去。哼,这点心思,脚指头都能猜到,傻子才上当!
  然而,他口若悬河,越说越起劲。次日,大圣转过头来望向他,明显被吸引了。不知啥时开始,孔京身边也围了一堆人,最近是他娘子、公主与袭人,外圈是侍卫与手下。大家都被老大话中那闻所未闻的美食勾住了,露出一脸的痴迷和神往。
  他说完一段,停下等剑魂翻译时,旁边公主忍不住插嘴道,“你刚才说的那个,那个鸭舌羹,真有那么好吃么?”孔京转头,看见公主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地望着他,又来了兴致,滔滔不绝地道,“那是相当好吃!你想啊,上乘的鸭舌羹,选用六个月大的仔鸭取舌,再用脆骨加火腿,精选青菜、蛋清等等辅料,经八个时辰高火熬制而成,能不好吃么?”
  其实,他对烹饪是一知半解,只是前世的父亲做过几年乡厨,他没少见父亲掌勺。平日又好吃,酒席上听过不少美食传闻。如今,他为了勾引大圣,更是把这些传闻加油添醋地说起来。
  周围这伙人,在地底走了大半月,天天啃干粮,味如嚼蜡。偶尔烤些怪模怪样的爬虫,哪有什么好吃的?如今听他说得津津有味,如同在个饿得半死的人眼前吊上一点吃的,晃来晃去就是吃不着,还不把人馋死?!
  孔京又道,“这鸭舌羹要凉透了才好吃,还要浇上秘制的调料。具体咋做的,我不知道。只是吃起来,估计是鸡油加葱蒜加料酒等等。”公主插嘴道,“什么味?你快说说,什么味?”

  这时,孔京注意到,周围所有人都盯着他,包括巨石压着的大圣。虽然它听不懂,不过看众人表情,也猜到孔京说的是什么,不得了的美食。
  吊够了众人胃口,孔京才摇头晃脑地继续道,“这菜,名家做起来怎样,我不知道。就我吃过的,有点点咸。鸭舌入口,软绵软绵的。咬一口,却有脆骨的嚼劲和火腿的紧致。再加上蛋羹的清爽和葱蒜的辛辣,这些奇妙的滋味在秘制调料的调和下,真叫人回味无穷,百吃不腻……”
  “夫,夫君等等!”他还没说完,身边的紫妍突然站起来,红着脸道,“我,我好饿,得去找吃的!”说着,她腾腾腾地跑开了,似乎忘了,她半个时辰前才吃过午饭。
  孔京忽然开口,大声道,“给它也带一份!”说着,他瞟了一眼地上的大圣。紫妍会意,嗯一声就跑开了。
  她刚走,周围众人都觉得,饥肠辘辘。孔京回头,刚好同公主那好奇的目光对上,又道,“哎哟,看我这记性,忘了殿下吃斋不吃荤。”公主催促道,“说,继续说!”
  她心想,你还记得我不吃什么,算你良心。脸上一红,又想道,跟你这些时日,色戒都破了。如今听你说荤菜,那算啥?总好过犯色戒吧!
  想到这,她又忍不住问道,“你说的这些好吃的,本宫,本宫怎么听都没听过?”这个问题,当真不好回答。
  孔京总不好对她说,那是自己前世,在另一个世界的见闻吧?要是说了,且不说她难理解,旁边的大圣要是知道,那都是另一个世界的美食,那自己一番苦心,不就白搭了么?所以,那是万万不能说的。
  孔京望着公主,低声道,“请问,你都去过哪些地方?”公主回道,“天下两百多州,本宫去过十几个。”孔京望着她,含情脉脉地道,“那么还有一百多州,你没去过。天下很大,人很多,以后我愿带你遍寻天下美食。”
  公主喜道,“真的么?你可不许忘了。”之后孔京说了啥,她都没记住,一心只想着,我男人答应带我满天下找好吃的!她原本不是贪吃之人,只是孔京说得离奇,把她的胃口完全吊了起来。
  见到公主自个儿神魂颠倒去了,孔京又转向大圣,娓娓道来,“说起我吃过的菜,最好吃的,莫过于,满汉全席。”
  当然,传说中的宫廷菜“满汉全席”是咋样,他没见过。只是,前世他有次去首都出差,见个大客户,目标是上千万元的大单。为了拿下这单,也或许为讨好大客户背后的势力,总社不惜血本,大概花了六位数的钱,在享誉首都的六星级名店里订下一餐盛宴,名头就叫“满汉全席”。
  那餐的豪华,堪称他三十多年人生的美食巅峰,给他留下深刻印象,也成了今时今日的谈资。大圣原本没兴趣听,然而,尽管他活了几千上万年,孔京说的是未来的美食,都是他闻所未闻的。
  如今这个时代,人们还远不如后世人懂吃,会吃。废话,这个时代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不饿肚子,已经是谢天谢地,哪有闲情琢磨怎么吃好?
  纵观历史,华夏人解决温饱问题,还得一千多年后。孔京拿未来的美食经历诱惑这个时代的妖怪,用个现代语,那叫“降维打击”。
  到了第三日,孔京还在滔滔不绝地描述,满汉全席如何如何好吃时,大圣忽然按捺不住,呱呱大叫起来。孔京于是住口,望向剑魂,只见它悠悠叹道,“本王虽然不信,如今只得承认,小子你胜了。”
  孔京喜道,“它愿出去了?”剑魂叹道,“不可思议!大圣在这里压了五百年,原本看破红尘,如今却想出去寻你说的食。”
  孔京又问道,“法阵破了?下面如何做?”剑魂道,“破阵容易,如今时辰已到,你只需拔出前方本王的本体即可。”
  孔京来到这地窟也有几日,早就注意到,压住大圣的巨石附近,有个不知什么金属的剑柄。后来听剑魂说起轩辕剑的历史,他就猜到,巨石上插着的或许就是轩辕剑,否则剑魂不用反复求他,带自己从这里出去。
  孔京站起身,走到剑柄边上,旁边传来剑魂的声音,“当心!本体一旦拔出,法阵立破,大圣就要出来,你可准备好?”
  孔京忽然心念一动,望着大圣,大圣也望着他。四目相对,他一字一顿道,“大圣,我同你约定——今日,你从这里出去,我也跟着出去。日后,你要是想吃我刚才说的美食,可来寻我。”剑魂把这话翻译了,大圣嘀咕几声,算是答应了。
  孔京这才放下心来,刚才那番约定,其实是他做的保险——万一,将来有用到这妖怪的地方呢?传说中,齐天大圣神通广大,他可不愿白白错过大好机会。
  他又下令,召集众人,警戒四周,准备万全后,才一步步走到剑柄边上。他伸手握住剑柄,微微用劲,一阵地震传来,剑柄竟然微微松动。
  能拔!他心想,正要一气将剑拔出,身后忽然传来剑魂凄厉的吼叫声,“小贼干什么?!就你这脏手,也配碰本王?!”

  孔京心里一沉,知道剑魂那个自称“轩辕”的人格又出来了。它已经来过很多次了,给孔京制造过不少麻烦,就连盈盈也是间接因它而死。
  这次,它又来了,还带着前所未有的浓烈煞气。孔京只觉一股怒意从心底腾起,仿佛有火在胸中烧着了。然而,这种异状他可不陌生,下洞以来,已经是第三次了。上次因为猝不及防,害得盈盈死在内讧中,令他万分悔恨。
  如今,他早有对策,回头对着众人大喊,“青蛙!”
  众人本就全神提防,一听到这暗号,立刻与旁边人两两相抱,死死拽住对方双手。罗成还被特别照顾,好几人将他抱了个严实,动弹不得。
  而紫妍蹿上前,贴在孔京背后,牢牢抓住他的双臂。这,是早两日孔京定下的计策之一——防范众人受剑魂的煞气影响,再次发生内讧。
  好一阵过后,剑魂见眼前这帮人毫无动静,知道奈他们不何,气焰渐渐消退,就连身形都似乎小了几圈。望着它,孔京心里暗骂,妈的,都到这时候了,你还想怎样?!
  他忽然想起,三日前,剑魂就说过,“本王凭什么服你?”如今,这个问题,他已有答案,于是大声回道,“看,你害不了我!至于凭什么你要服我?!凭我比兰陵王,厉害!”
  剑魂抖了一下,低声道,“你比本王厉害?何以见得?”孔京道,“兰陵王能得天下却不敢得,胆小怕事,算什么英雄?!老子必能得天下,当然强过他!”
  这番话,字正腔圆,掷地有声。随着这话,孔京一口气拔出石中剑。只见这剑通体金黄,刻着不知什么文字的铭文,似乎并不非常锐利。奇怪的是,这剑握在他手中,会自己抖动。这时,剑魂消失无踪,一道熟悉的声音似乎从剑身传来,响在他的心中。
  “小子,你若不能说到做到,本王可不饶你。”
  听到这话,孔京不由舒了口气。这大半月来,他与剑魂反复争斗,付出了十几条人命的代价,如今总算成功降服对方。没等他感慨,周围忽然剧烈摇晃起来。“散开!”他大喝一声,向地窟角落躲去。在他身后,众人纷纷躲避。
  他刚到地窟边上,背后就传来“轰”的一声巨响,然后就是好一阵地动山摇,头顶有千斤落石坠下。幸好众人早有防范,四散躲避,这才没被落石压死。即便如此,也有十来人被落石砸得头破血流,狼狈不堪。
  又过了好一阵,周围平静下来后,孔京才大着胆子从地窟角落钻出来。在他周围,众人也都纷纷围上来,他们的面容可说惨不忍睹——有的被落石砸到,血流满面;有的在躲避时不知撞到哪里,鼻青脸肿;侥幸没受伤的,满身满脸的尘埃,仿佛从土地里钻出来。
  不过,大家都没在意彼此的狼狈,反倒一齐望着头顶,露出久久不见的笑容——
  在他们视线方向,千年不变的洞顶,现出一人宽的洞口。和煦的日光,正从洞口射下来。对于在地底下钻了大半月,不见天日的众人来说,这可不是普通的日光,而是希望之光,生命之光。是的,他们没有命丧地底,竟然真的活出生天了!
  话说在距离他们不远处的瓦岗寨里,前些天刚摆过庆功宴,闹腾得太厉害,如今仆从们还在打扫收拾。庆贺的理由很简单,一是打败了虎啸军,值得庆贺。二是程咬金一家和王伯当平安归来,可喜可贺。三是迎接落草的官爷李密。
  为什么要迎接他,寨里人的意见并不一致。有人觉得,这人是官家出身,不可能真心落草。有人觉得,这个节骨眼,这人来此,怕是冲着公主来的。这番心思,也太明显了吧!
  然而,管事的单雄信不这么看。他重义气,听说李密搭救了他兄弟程咬金和王伯当。无论如何,这救命之恩,得报。
  的确,李密放着“运河总管”这么个四品大官不做,跑来落草,是有点奇怪。然而,他兄弟王伯当不也罢官不做么?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他是没怎么猜疑过,这人或许另有图谋。
  军师徐茂公没他豁达,但也有番主意。他懂点相术,刚见面就察觉,李密这人相貌不凡,令他想起孔京,或是能干番大事的人物。
  而且,这人刚到就干掉了虎啸军的大王。不得不说,这是大功一件。若没他,山下这战就算能赢,瓦岗寨也要多搭上不少人命。就冲此功,于情于理,瓦岗寨也不能将他拒之门外。于是,他们以上宾之礼迎接了李密。
  李密好不容易上山来,得知十几日前公主就随孔京钻地去了,至今生死不明,很有些气馁。他不禁心里盘算,要是寻不到公主,自己该作何打算。
  离去么?他身为四品大官,私放逃犯,官场早无他的容身之地。被朝廷抓到,也就砍头下场。留下么?刚好那个做大王的孔京不在,或许,这是个天赐良机。他的野心可不小,这点天下无人知道。或许,只有那聪慧过人的皇后娘娘能察觉一二。这,也是皇后最欣赏他的地方。

  只是,在他看来,山上管事的单雄信和徐茂公,两人都不像好对付的样子。自己初来乍到,根基不稳,还得从长计议。
  他正琢磨着,猛然一阵地动山摇,猝不及防,一头摔倒。待到平静后,议事堂里,单雄信挥手下令道,“速去探查!快!”他还记得,半月前地震后,凭空出现个深洞。也许这次,又会有什么转机。四十二弟和几十弟兄还在地底呢,他可不想错过什么。
  半时辰后,有手下来报,说山腰上开了个一人宽的洞,隐约还有人声传出,似乎是前日跟老大下地的人。单雄信大喜,带一班人马前去,折腾了半日,才用吊绳将地窟里的孔京和数十人救出。
  众人重见天日,又是一番唏嘘。单雄信得知妹妹埋骨地窟,心里也是凄然,不禁感叹,这都是命。他知道,只要跟了孔京,人人的命都会有巨大的转变。他如此,他妹也如此。
  之后,孔京听徐茂公一番汇报后,才知道他离开这半月,寨里出了不少事。幸好,有惊无险,还算平安。就连李密这个大官来落草,也是喜事一件。
  不过,他可没有单雄信那么豁达,一眼就看出,此人必有图谋。只是,如今公主已经是他的人,李密一个初来乍到的新外,又能翻出什么风浪?另外,他前世阅人不少,觉得李密是个人才,留着他,日后或许有用。
  数日间,孔京又派了几拨人下洞去,把地窟里仔细翻了一遍。之前他在地窟时就发现,那洞里埋了不少东西。只是当时保命要紧,还要对付大圣,没空也没心思翻找。
  如今有空了,他命手下把洞里的尸骸翻出来,在地上重新安葬,也算对得起先人。另外,手下还找到不少物事,黄袍,国旗,传国玉玺等等,有年头了,都蒙着厚厚一层灰,似乎是两百年前,那个准备称王的慕容翰预备的东西。看着这些,旧梦又浮上他的心间,蠢蠢欲动。
  数日后,瓦岗寨密室里,孔京和徐茂公一如前月那样,品茶秘商。这次,没等他开口,徐茂公就道,“主公,如今东风已到,就看您的意思了。”两人对望,心里都作同个想法——此时还不称王,更待何时?
  孔京道,“先生之见,国号为何?”徐茂公眯着眼,思量片刻道,“主公带回那面大旗,上书魔字,恐是天意,又或许是百年前的先人遗愿。如今,我等继承遗志,国号可叫魏,主公可称,混世魔王。”
  正是:
  地底一面魔王旗,大业未成身先亡
  如今后人持在手,百年夙愿终得偿
  “混世魔王么?不妥。”孔京一听,立马摇头。他记得,修习的厚黑神功教导,绝不可给别人看出自己真意,更不能给人以坏印象。所以,自称魔王实乃下策,万万不可。
  徐茂公听了,低声道,“不知主公有何高见。”这时,孔京忽然想起他前世喜爱的那首《浩浩乾坤》,还有自己今生的乳名,太平郎。于是,他灵机一动,脱口而出,“就叫,太平天国。叫我,太平王!”
  只是,这名号好像后世人用过。不过,古代没有注册商标,而且论时间,他还早了一千多年,不存在谁抄谁的问题。而且,既然他称王了,国号叫啥,轮得到别人说三道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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