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肉奴
从流民,到叛军,然后叛徒,再回到流民;从陌生人,被希冀为大侠,紧接着幻化成盗马贼,再变成江殊。
精彩的变化,唯一不变的是,两天的时间里他仍然饥饿,没往腹中添彩却赔了两颗牙。这样的不幸,也许大可放心地去习惯了,如此跌宕起伏,就算命运真的才高八斗也该稍稍江郎才尽一小会儿了。然而江十一迅速发现,命运老人这才刚刚抖擞了精神,他给江十一地下一个身份是:奴隶。
命运毫不犹豫地杀死了江殊,偷走了江十一偷来的白马,命运此时名叫公羊贤。
在到达龄郢的同时,江十一就被以一个很伤人的价格卖给了奴隶主,比伤人的价格更伤人的是,白马的价格是他的五十倍,说是人对畜生的高攀果然十分准确。
同样也伤人的是,江十一曾一度真的以为自己成了有身份的人了,然而公羊贤最后澄清了江十一的那副尊容从一开始就不曾成功骗过他,而江十一的自欺欺人无异于作茧自缚,于是公羊贤也就顺水推舟,欣然接受那匹价格不菲的白马,至于马上的人则与赠品无异。
自此江十一就在牢笼里目送笑得前俯后仰的公羊贤远去,虽然伤透了的心比起饥饿实在不值一提,可依然是构成了雪上加霜。
只好选择乐观并且极致乐观到心理变态的江十一庆幸自己居然还能卖上价,无论多少,至少还算有。然而这样的乐观也马上被摧毁,因为他得知了自己真是以肉价按斤卖的,比狗重却比狗便宜,残存的道德还是让人肉无法与狗肉相提并论,这事实在不忍再联想到味道上面去。
告诉江十一这个事实的是身边的一个同类,而江十一也很难不相信,因为他们真的跟一群狗关在同一个笼子里。如果这样算是刻意的侮辱,那还能让人好受些,起码摧毁尊严前提是还有尊严,可压根没人有兴趣侮辱一堆肉,那很无聊。
这样的同类——当然不能包括狗,总共有两个,都是腿脚不利索的老人,弱肉强食的世界里确实老而无用,而年方三八的江十一已经无力再去在意这份悲伤了。
“年轻人,哪儿来的?”
老肉戳了戳嫩肉,嫩肉决心安分守己好好做一堆肉,谁也不想理。
不知者无畏的狗肉还能逞逞口舌之快吠几声,趴地上都咬不过狗的江十一只能选择就地死亡,比死还死的那种死,然后自知无趣的狗肉们把江十一变成了狗不理。
“年轻人,动一动,别让人觉得你病咯,有病的会先被拉去宰。”
这样的规劝很有用,江十一立马大病初愈,为了可能多活的哪怕就一小会儿。再怎么贱的命总还是想着活,于是很贱的命就变得更贱。
“这样就对咯嘛,年轻人就该有年轻人的样子嘛。”
老人操着一口浓厚的廷州口音,满口的叨叨絮絮,自认为能够提醒眼前这个年轻的同类还没到时间成为一堆真正的肉,还有的活,哪怕一小会儿那也是活。并且他也渴望得到回应,之所以他会觉得江十一需要,是因为他自己也需要,但愿给予的又何尝不是自己所愿,谁叫他们是同类呢?
“你叫啥?打哪儿来?咋就被抓来喏呐。”
江十一正在思索他的问题,他便自顾自接了自己的话。
“咱喏,姓孟,廷州人。咱年轻时是个道士,后来嘛道观遭军咯,没得办法咱喏就去帮死人招魂。可是呐死人的勾当也得有活人愿意招,死的人太多咯,一家人死的比活的多,便招不起魂了。倒是死人在那边招活人喏……那儿也难有咱这儿苦嘛……”
“然后就被抓来啦?”
“人喏,难哦。难。没生意做了咱们一行人饿得慌,饿疯咯饿成恶鬼咯,咱…咱……撞见咱娃娃吃人……”
悲怆的语气,悲惨而毫无新意的故事,江十一以为老人在哭了。可是没有,老人的眼睛毫无生机,对他说话却不曾看向他,江十一终于恍然大悟!
他瞎了。
“咱招魂所以咱信呐,杀人要下地狱,吃人要变猪狗,咱想呐想,最后是想明白咯,咱要瞎,咱要当猪狗给人吃,是给咱娃娃还债呐……”
江十一明白了,老人无所谓对谁说话,他只是在跟自己对话,他无所谓谁懂了自己,只是他自己没懂,因为无数次没懂,所以不断复述,最后成了叨絮。
谁又不是这样。
“娃娃。”
他唤道。
江十一不敢确定这是不是喃喃自语。
“娃娃,你在听吗?”
“啊。”
“咱名叫孟延寿,咱,咋死都好,咱想有个人记着。”
江十一确定自己会忘记,也许他会牢牢记得公羊贤,人总是会善于记仇而疏于记恩,更何况老人并没有有恩于他,但他还是不介意撒个谎。
“记得了。”
“那就好,那就好。”
有意义吗,让一个行将要死的人记住自己,与让一个死人记住自己无异,这也只是需要回应的喃喃自语罢了。
谁又不是行将要死的人呢?几十年跟一小会儿真的有区别吗?可是江十一真的目睹了老人的喜极而泣,那早已没了生机的双眼在述说悲哀的时候依旧干涸,却在得到一个毫无意义的回应时流下眼泪。
老人随即被带走了,之后的命运无需赘述,江十一静静地在狗吠中等待自己的殊途同归。
并不焦急的等待中,一个魁梧到惊悚的身影引起了江十一的注意,赤裸着苍白的皮肤,拖着锁链被人押送走过。
“乖乖…”
身边的另一个残存的老人不是瞎子。
“咋长的,这么大个。”
“这是什么。”
本该用“谁”江十一却用了“什么”,因为眼前的巨物实在难以获得属于人类的认同,畏惧有时会凌驾于尊重。
“汤蒂抓来的白奴。”
“白奴?”
“听说卖价可高了。”
白奴似乎听到了这边的议论,回头看了一眼江十一,江十一看到了一张恐怖的黑色面具,那张面具仿佛长在他的脸上。
“那是刺上去的。”
“为什么?”
“好认呗。他在看你呢。”
江十一不敢与它对视,转眼看着老人。老人面无表情地说道:
“这些东西都是喂活人的,你以为抓我们是为了什么?真有那么多人愿吃人肉?”
“养这玩意儿干嘛?”
“打仗呗。”
江十一瞬间懂了,大概这就是将食欲与斗志捆绑在一起的最粗暴的方式。
无法解决自己饥饿的人却要去解决别人的饥饿,这个笼子里关着的人和狗被统一称作“肉奴”,当然不会有正常人宁愿明目张胆地吃人肉,可是当它足够廉价,把狗肉放在一堆卖就意味着暴利,放下底线的商人就有资格获取这样的暴利。
没过多久就又有吃人的某某东西饿了,所以剩下的老人也消失了,只留下江十一和一群狗。
江十一很饿,他只想吃东西,尽管如今貌似有更可怕的事,只是这更证实了一个事,人们怕饿甚于怕死。
一堆饥饿的肉在等待别人的饥饿来了结自己的饥饿,如此说来,竟也该有些期待不是?
依旧没等来别人的饥饿,倒是来了一位可能还要落魄的同类。
一位同样年轻的人,如果江十一流落至此是因为无与伦比的瘦弱,那眼前这位则难以以此为由,因为他足比一般人高出两个头有余。
看上去能让他流落至此的原因大概只能是瘦了,过分的高加上过分的瘦揉合在他身上变成了一种怪诞的形象,那能让人重新审视人类接近骷髅而不成为骷髅的极限。
不用他自我介绍江十一就已经为他想好了外号:竹竿,缺的恐怕只是为这根竹竿标注个姓注明出处了。
极度的瘦让他的眼睛奇大,睁着眼便像在瞪人,甚至令人怀疑那对眼睛能不能闭严实,他瞪了一眼江十一,怕是瞪根本不是他的本意,所以江十一选择理解与原谅。
江十一还是觉得奇怪,虽然皮包骨确实也糟蹋了他这幅潜力十足的高大身板,但怎么也不至于沦落到堪与自己为伍的地步,吃几顿饱饭便能够充实起来,也能算是挺不错的苗子。
很快江十一获得了答案。
“大哥,这边没吃的吗?”
比女人还要尖锐的声音,从一个男人的嗓子眼里挤出来,很明显他极力长话短说且表示礼貌,但依然让江十一感到难受,比那群狂吠的狗还要难受。
很明显狗也是这么觉得的,立马对竹竿抱以深刻的敌意,并希望以更喧闹的狂吠战胜那该死的噪音。
江十一突然想起来哑巴,突然发觉哑巴的眉来眼去居然有点可爱,他只想迅速结束谈话。
“没。”
能活到这份上且让人想起来他还能有最后一个价值——论斤卖,也是运气爆表。
“我知道我声音不好听,我会少说话的,大哥你放心好了,对不起哦。我只是饿好多天了,问问有没有吃的。”
江十一第一次觉得保持礼貌原来需要如此用力,用力地没有去捂耳朵,用力地没有去打断他,并且很用力地为他担心,如果他再不说完这句话怕是狗群会上来咬人。
“送我来的人,告诉我来这里就有吃的了,是骗我的嘛?为什么没有啊?为什么这里有好多狗?不能吃的吧?”
江十一开始痛恨那个送他来这里的何方神圣为何不干脆割了他的舌头,多一根舌头又不能多卖几个钱。
“我们是给人吃的。”
“啥意思呢?”
“我们现在是肉!”
“为什么是肉呢?”
“就是给人吃的!”
“啊?还是不能懂?”
江十一只好捂住耳朵撞墙。
“我知道我声音不好听,我十三岁的时候被我兄长拿剑伤了嗓子,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我不恨他,但是从此我嗓音就这样了。我的婆婆说我声音不难听,有时候还挺好听的,虽然她有时候听不清我的话……”
“啪!”
江十一一巴掌狠狠盖在他脸上。
“你怎么……”
“啪!”
“你……”
“啪!”
“……”
“啪!”
真是大快狗心,狗们立即停止狂吠表示赞许,如果可以,它们可能愿意对江十一的见义勇为竖起大拇指,江十一的手依旧停在半空绷直了预备,以形成足够的威慑,阻止灾难再从他的嘴巴里发生。竹竿惊恐地捂紧自己的双颊,他很无辜,也很欠揍,足以把一个习以为常的弱者逼成施暴者的那种欠揍。
这时,该来的终于来了,江十一被带出了牢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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