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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跟踪


小柄傻笑着,看着大家都拖着身子从墙边围了上来,有的人烧起木炭,有的人去打水,不到一会儿,屋里便温暖了不少。

        等饱餐一顿之后,大家都围在火堆旁边。

        “这次的任务是跟踪三个人,地点在吴阳市的长宁县城,要求咱们在半年之内拿到有力的证据。这样吧,镰哥带着三个人负责查第一个目标人物,刀哥带两个人查这个电话号码,第三个人由小蛋负责,协哥配合。”小柄拉紧了披在衣上的破被子,将怀里的资料抽出来发给几个人。

        小蛋从干草堆上弹跳起来,两只眼睛圆溜溜地看向小柄:“老大,你对我太好了,俺保证完成任务。”

        “恩,你一定要小心,那个医生肯定不是个简单的角色。”小柄可不相信任务的简单性,虽然自己帮派有不少人做过侦察兵,却还是有些不放心。

        协哥是一个比较黑瘦的年轻人,他坐在右边,正温和地看着耍宝的小蛋,嘴角黔着笑意。

        其他人都被小蛋逗笑了,眼角情不自禁地滚下热泪。

        老人摩挲着手上缺口的杯子,感叹着说道:“出来三年啦,当初看你们不想呆在家里,这才带着你们出来闯江湖的,可惜最后饥不裹腹,唉,是我害了大家。”

        “小柄爷爷,你不要自责,是我们自愿跟着你出来闯的,怎能要求你养活我们呢。现在有了生意上门,等大家赚了钱,以后一定会将伏虎帮发扬光大的。”镰哥眸子湿润,安慰着这位饱经风霜的老人。

        其他人跟着点头,看向老人的目光带着感激。

        而吴芬这边,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火车站那边的批发市场逛逛,因为她的原因,现在市场里出现了四、五家卖衣服的摊位,而且都是邻市批发的服装。款式跟她前段时间卖的衣服差不多,连促销手段都是模仿她的,不过价钱比她卖的便宜。

        就这么一路看过去,吴芬才意识到。自己之前卖衣服时有很多的细节没有注意到。比如不够仔细,一些衣服上的线头在进货时就有松动,而她并没有想着替客人缝上几针,却依照原样卖了出去。比如提衣服的袋子不够精巧漂亮,还有一些客人囊中羞涩。她也没有注意到,依然按照客人的身材去推荐价格较贵的衣服,而不去转个弯思考问题,没有正确引导客人购买适合的衣服。

        逛完市场,吴芬感觉先前受到局限的眼界豁然开朗,怀着轻松的心情去了家粥店,点了碗热豆浆和油条吃了起来。

        等吃完东西,她又去了A省公安厅附近的报刊亭挑了份报纸,回到租住的房子时,已经是华灯初上。

        洗了个小澡。吴芬披散着头发躺在床上,看着报纸上登的那条“A级通缉令”,嘴角轻轻勾了起来。

        接下来的日子里,吴芬上午在教室里温习功课,下午便去公安厅附近的书店查阅相关侦察、破案方面的书籍。

        等期末考试考完以后,吴芬辞别了同学,搬到了租住的房子里,而这时通缉令中的目标人物已经出现在A省省会城会。

        第一天,吴芬跟乞丐买了件衣服,将头发弄得零乱。脸上沾满了番茄汁,手上拿着个破碗放在目标人物租住的房子附近。

        “你的手脚怎么是完好的,切,一个好端端的人干什么不好。非要行乞?”目标人物,也就是胡小北穿着一件单薄的棉夹克,看着吴芬的眼神带着质疑。

        吴芬不敢抬头,更不敢回话,只是趴在地上不断地抽泣,那声音如拉破的风箱般难听得要命。让胡小北原本的好心情也给哭没了。

        几乎是瞬间,他莫名地烦躁起来,在吴芬面前打起圈圈来,嘴里不断地问着:“我今天早上准备吃什么早餐,是油条还是油饼?”

        吴芬身子紧缩了一下,面前的人可是设计了多条人命的精算师,她可不敢小看他。

        还没等吴芬开口,那边的胡小北自顾笑了起来:“是油条。”说完,他还从兜里淘了十张一角的钱丢进了吴芬面前的碗里。

        吴芬看着眼前飘着油香味的钱,还没来得及收回,前面已经走了几步的胡小北又走了回来,“你还没找我钱呢,等等,让我想想,你该找我多少钱?”

        “是二角、三角、还是五角、十角?”胡小北又陷入了自我的脑补中,他围着吴芬不停地转圈。

        一刻钟后,他蹲下身来,从碗里一张一张地往回抽,数到十的时候,他从旁边捻起一把土丢进碗里,看向吴芬的脑袋嘱咐道:“有四只蚂蚁在这里面,你能帮我照看下它们好吗?”

        “你会照顾好它们的,是吧。”胡小北依依不舍地站起身子,终于走了。

        等了好一会儿,吴芬才确定胡小北是真的走了,想着刚刚接触的他,真的很难想象是传说中的杀人魔头。

        往回拐了几条巷子,吴芬换下身上的行头,将胡小北的作息时间记在本上。

        因为怕他很快就回来,吴芬将本子收好,又回到原地趴好。

        一天的时间,胡小北就出去了五十八次,而且每次都是空着手出去,回来时提着一袋没有金鱼的水。

        第二天,因为胡小北又换租个房子,吴芬只得换个地方蹲点,并且打扮成一个卖金鱼的商贩,推着一辆板车,上面摆满了小鱼缸。

        胡小北今天没有穿衣服,他觉得南方的冬天太暖和了,就将身上的衣服全扒光了,披着一块窗帘布下了楼。

        “你看到昨天在这里乞讨的老头子吗?”弯下腰,闻到一股腥味,胡小北拧着眉头,后退了几步。

        “没看到。”吴芬嘴角抽了抽,在心里腹诽道:你才是老头子呢。

        胡小北“哦”了一声,便守在吴芬的身边不动。

        “卖金鱼了,连缸带鱼只要三元钱。”吴芬吆喝道。

        询着吆喝声,吴芬很快做成了几笔生意,而此时,胡小北依然站在她的旁边。目光看着地面一眨不眨。

        “你在瞧什么?”吴芬觉得脚步沉重,慢慢往旁边挪了一步。

        “看水里的月亮。”胡小北很安静。

        吴芬跟不上他的思维,看着头顶的暖阳,奇怪地上哪来的水和月亮。

        这一天。吴芬生意倒是做成了,而且还对胡小北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他是个生活在自我意识中的人,据他说,只能看到黑色和白色,因为单调。所以他每天都想将这些黑色和白色的无素打散重新组合,至于元素,就是社会上行行色色的人,要是遇上不乖或者让他不喜的元素,他会狠狠地折磨自己,然后将那些元素,也就是人消灭。

        第三天,吴芬比较苦逼,她无比地渴望胡小北今天不要再换在地方了。

        终于在一间公共厕所的门口,看到了正拿头撞击着树木的胡小北。

        此时的吴芬扮成盲人。拄着一根拐仗,来回地胡小北身边走。

        旁边的胡小北兴奋地数着数,头上已被磕得鲜血直流,却不忘尖叫:“有个疯子在走盲道,他没我快,我比他快,嘿嘿。”

        吴芬很无奈,要不是赏金在今天涨至最高,她才不要陪这个杀人犯玩呢。

        一百米不到的盲道,吴芬在那里来回地饶了一圈。而胡小北也撞了一天的树,两个人筋疲力尽的时候,胡小北终于停下了动作。

        他从公厕里找了一块破瓢和桶子,在洗手盆那里花了很长时间将桶子装满水。三步并作两步地往不远处的学校赶。

        而此时的吴芬找到一家小卖部报了警,将胡小北的去向说了出来。

        等她随警察赶到学校时,看到天楼上的胡小北正张开双臂,一边往头上浇水,一边唱着戏曲。

        吴芬瞳孔缩了缩,凭心而论。这三天的胡小北刷新了她的认识。他看起安静得过分,前一秒的事情和人物在后一秒就遗忘了,可能是受过伤害,他对自己比较狠,即使头破血流也没有丝毫反应。

        她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这个才华横溢的年轻人走向了杀人的道路,走向上逃亡之路,三天的蹲守中,吴芬能看到他的彷徨不安、惊惧、害怕。或许他知道亡命天涯的路并不好走,所以第一天他来回了很多趟,却多次回到了原点。或许是他的世界中那些元素总是不按他的想法走,让他性情变得非常狂躁,每每遇到选择题时总会陷入抓狂中。

        不知道是怎么从公安厅领回赏金的,吴芬只觉得心里添了一抹惆怅。

        她将这笔十五万的赏金存进了银行,暂时没打算用它。

        这个时候学校已经放了寒假,吴芬没有回家,因为她接到了《落崖》剧组的消息,明天要赶到一个别墅区去拍戏。

        在租住的房子里,吴芬将几个月之前收到的剧本翻了出来,将里面“秋月”的台词背诵了几次。

        次日,吴芬早早地起来,穿上一件红色的短棉衣出了门。

        赶到剧组时,吴芬远远地看见两个身材高挑、模样姣好的女孩子在那里说话,两人衣着华丽,手上带着精美的手环,一举一动之间贵气十足。

        “喂,你给我过来,将我这盒牛奶扔到垃圾桶里面去。”莫秋霜身披着貂皮披肩,看见吴芬走过来时,娇艳的脸庞带着逼人的傲慢。

        旁边的舒雨穿着一件灰色直筒毛衣,外面套一件白色的风衣,头上戴着白色的毛绒帽,长发尾梢微卷,看起来粉俏动人。

        “霜,她可能是刚来的清洁工,你态度好点,别吓着人家啦。”舒雨美眸转动,朝吴芬扫了一眼,对着莫秋霜说道。

        莫秋霜开始没看清吴芬的容颜,此刻看着她素面朝天,精致的五官比自己还要美丽几分,不由嫉妒起来。

        “还不快去,本小姐的话你敢不听?”

        吴芬还真没动,站在莫秋霜的一米开外,连眼皮都没眨一下。

        “你还是听秋霜的话,将她的东西,顺带把我这里的垃圾一起丢过去,辛苦你啦。”舒雨拍拍莫秋霜的手背,对着吴芬的方向笑了笑,只是那眸底没有半点感激。

        “我没这个义务,不好意思,我失陪了。”吴芬抬脚就走,顺着指示牌,很快就找到了剧组所在的地方。

        莫辰晖穿着一件米白色棉衣,正在跟摄影师说话。

        吴芬走到他身边,看了眼背后,这个故事中间的戏份大部分是在这个别墅区里拍,而剧中的“秋月”正是眼前这栋房子里的私生女,因为经历过贫穷,乍然接触眼前的富贵,便虚荣心膨胀,攀比、自私、堕落,各种心理在女配的心理世界变换着,最后因为得不到想要,更是参与了设计女主的计划,被男配给逼疯了。

        莫辰晖转过身时,便看到凝思的吴芬。

        “刚来的,怎么不喊我?”目光顺着她的视线瞧过去,“这就是最近半个月你要呆的地方,中午领盒饭,晚上睡在旁边的佣人房里。”

        吴芬也朝着那低矮的房子看过去,虽然没有别墅的华丽,却环绕在花园之中,算是雅致。

        不到一会儿,导演高喊了声:“就位!”,便看到一群人围着个女人走了过来,摄影师、灯光师、各种助理人员都在那个女人站定以后,纷纷回到自己的位置。

        吴芬站在导演的右手边,一眼就瞧到那个女人先前在门口见过。

        莫秋霜站在镜头前面,手里拿着一件披风,窈窕着走向远处正低头赏园林景色的男主角“风绍伦”。

        随着绍伦的抬头,吴芬眼尖地发现这个男人居然是自己认识的张庶,只是眼前的他,褪却了先前的青涩,变得成熟稳重。

        “风大哥,你是真的来看我的吗?我好开心,开心得睡不着觉,你摸摸我脸上悄然爬上的细纹,它们是多么地顽固,连眼霜也掩盖不了我的憔悴,它代表着我在深深地思念你。”莫秋霜化着淡妆,戏中的她穿着一件奶黄色的蓬蓬裙,穿着双高跟皮鞋,此时正温柔地看着男主角。

        风绍伦转过身来,将眼前美好的女子环绕在自己温暖的怀抱,眸子里溢满了柔情,眼底却闪过一抹狠厉。“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所以今天一大早,我就赶了过来,满园的娇花都敌不过你的美丽,怎么办呢,水依,我想把你藏起来,藏在无人的角落里,只有我的目光可以看得到。”

        接下来,便是女配粉墨登场。

        吴芬从化妆间出来时,穿着一件被人撕拉了半截的校服裙,半边的脸红肿着,一瘸一拐地走进了镜头。(未完待续。)

        PS:    原谅我的失言,有点卡文了,其余的文删删改改,暂时不传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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