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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想去你在的地方呀


心中窃喜,仿佛这几天所有的不愉快都在这一瞬间烟消云散,墨沫也没有“不懂事儿”地追问齐云为什么撤回,而是假装没注意到似的回答道:

“我本来也想报考蜀都大学的,但是被我爸强行把我的志愿改了,没有办法,只好去京州大学了。呜…”

随后还补充了一个哭泣的小白猫的图片,显得格外娇俏。

汝闻,人言否?没办法,只好去京州大学?要知道,京州大学可是全华国最好的大学,没有之一,是无数莘莘学子梦寐以求的至高学府,然而,这样的学校在墨沫口中变成了不得已才去的一个地方。

果然,人与人的差距真的是天堑之隔,要是自己能考上京州大学,还上个锤子的蜀都大学啊,二者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

不过,现在蜀都大学这么好吗?怎么一个个都想来蜀都大学,晓倩如此,墨沫也这样?

“明明是京州大学更好吧,为什么想来蜀都大学呢?”齐云顺手敲了一行回复,从床头拿出一罐纯牛奶,插上吸管喝了起来。

傻瓜!笨蛋,这都看不出来吗?还要问!果然是个二愣子神,莫非杨戬…哦不,齐云他根本没有过感情经验?

也对,毕竟他这一世也就是个学生,不过这样,也更方便我下手了。嘿嘿

墨沫偷偷笑了一下,小脸上飞过一缕红霞,那这下反而轮到自己尴尬了,自己应该怎么回复呢?

“因为,我喜欢你啊,云哥。”墨沫把这段话敲到手机消息栏,然而手指却迟迟按不下发送那个按钮,虽然自己也是第一次追男生,第一次喜欢一个人,但直接这么主动会不会被齐云认为是个随便的女生呢?

犹豫了片刻,墨沫又把刚发出来的一行字删了,又输入了一句话:“因为,我想去你在的地方啊!”

不行,这样虽然委婉了点儿,但不也相当于是间接的表白吗?我和他虽然一直都在一个班,而且还是前后桌,但实际上并没有怎么交流过,就这么直接说这句话感觉还是有些突兀,那,应该怎么说呢?

既然如此,倒不如自己反问他一下,掌握主动权。

“那云哥你,又是为什么报考蜀都大学呢?”墨沫问道,全然忘了她之前在滨海问过这个问题。

“哦,这个啊,因为我只有这个水平啊,要是能考上京州大学,我当然愿意去。”齐云回复道,但实际上他当时报考蜀都大学还有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因为外界传言,蜀都美女多,而蜀都的美女一半集中在蜀都大学,但是这句话,他是万万不可能对墨沫说的,更何况,别说蜀都大学,怕是整个蜀都,也没有一个能比墨沫漂亮。

虽然很想让老爸动用人脉把齐云弄到京州大学,但一是因为自己心里有些猜测父亲婚内出轨,所以这些年自己和老爸一直处于隔三差五的争吵状态,二是老爸的性格她也清楚,他虽然古板迂腐了点儿,但绝对是个正直的人,要不然他也不会让自己去清台市参加高考,而且在之前有一次林翠翠和别人起争执的时候,他对于这个事情也是公事公办,并没有偏袒过自己的亲人。

思考一下,转移一下话题,墨沫有些踌躇地问道:“那…云哥,上大学你介意我去看你吗?”

“看我?来啊,我请你吃蜀都最有名的火锅,虽然我也没有吃过,但我觉得肯定好吃。”齐云吮吸着牛奶,回答道。

“哈哈哈,行,那一言为定,你请客哦!你要是来京州,那就我请客,请你吃全京州最棒的鸡肉套餐。”墨沫笑嘻嘻地回复道。

墨沫还真是喜欢吃鸡肉啊,给我买的,请我吃的,全是鸡肉相关的东西,齐云在心里嘀咕着。

丝毫没有发现这是墨沫在暗示他让他去有空去京州看看她。

“那今天就这样吧,我要出去一趟,下次再聊。”齐云主动结束话题。

“好哒,那云哥你忙吧,拜拜,注意安全哦。”甚至都不用问,墨沫也知道齐云肯定又是去除魔了,毕竟暑假也不存在学业上的问题,如果说他在忙,那就只有可能又在为保护人类而奔波。

不过,墨沫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全知全能的二郎神为什么会考不上京州大学呢?但很快,墨沫又自己脑补了一个合适的理由,那就是杨戬只是想体验一下普通人的生活,并不想依靠神力,或者他的神力如网上的猜想一般,并没有恢复完全,每一次动用都有巨大的代价,但不管怎样,自己应该是这世上唯一一个知道他真实身份的人吧。

关掉微信,齐云猛地一口喝完了最后一点儿牛奶,倒头继续呼呼大睡,难得的假期,有什么事情比睡懒觉更让人开心呢?

这几天确实是齐云的幸运日,因为,没过几天,他就收到了录取通知书,没错,来自蜀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为了庆祝齐云顺利考上理想的大学,齐云的父母决定带着齐云还有齐莹晚上一起去吃顿好的,升学宴也都订好了,不过那就要到8月了。

在上一次杨戬对战玄黑伶蛇的演出结束后,齐云也并没有闲着,而是继续为下一幕剧本作着相应的准备。而这个准备最重要的就是使用魔血的能力发展出更多的下线。

然而这个过程还是极其痛苦,在连续两天的痛苦放血中,功夫不负有心人,齐云总算又收获了两个相当优秀的能力。

一个是分裂。根据小哈的意思,分裂的能力应该就是和孙悟空的分身差不多,能够分出不同的自己的分身,但具体的使用限制和使用方法还有待考察。

所以现在齐云手中拥有的魔血胶囊总共有三个,一个是刚刚获得的分裂能力,这个能力可以说对齐云作用最为明显,因为齐云本身拥有千变万化的能力,如果分裂之后的分身能够拥有自己本体一模一样的能力,那么之后齐云的剧本完成难度将会直线下降。

但是这个能力又伴随着一个问题,分裂出来的自己会不会有自己独立的意识呢?因为这个能力的用词是分裂而不是分身,一旦分裂出来的自己拥有独立的意识和与自己完全相同的能力,那么他们是否还会听从自己的指令呢?如果他们产生叛变,那么不仅仅是自己将面临巨大的危险,这个世界可能也将因此走上毁灭的道路。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分裂出来的身体是否还能融合会本体,就算分裂出来的身体能够听从自己本体的指挥,如果不能回归本体,而是成为一个单独的个体,那么对于自己这边来说同样是一个麻烦,自己要如何安排分裂之后的分身的生活呢?

总之,这个能力也是把双刃剑,需要谨慎使用。

第二个能力则是名为魅惑,顾名思义,就算不用小哈来解读,齐云也能大概猜出这个技能的效果,应该是类似于苏妲己的那种能力,厉害点能够魅惑众生,倾国倾城,不过就是不知道如果给一个很丑的女人使用,或者给男人和动物使用,会产生什么效果,齐云有些恶趣味儿地想着。

而齐云拥有的第三个胶囊就是之前一直未曾使用的“镜”的能力,这个能力可以说相当诡异莫测,甚至比分裂还要诡异几分,因为,就连小哈也说不出来这个能力的具体用途,这种伴随着巨大风险的能力齐云现阶段并不打算使用,但也有留存的必要,用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超出自己掌控的危险。

小心翼翼地给自己的手指处贴上一块创可贴,齐云叹了口气,为了不让自己的妹妹和家人发现自己的秘密,自己放血的时候很注意分寸,不是像之前那样每个手指来一刀,而是雨露均沾,将伤害平摊到手,脚,肚,大腿等各个地方,不然,让妹妹看到,她又要一惊一乍的。

“哥哥,哥哥!”刚打开房门,齐莹就一下子就扑到了齐云的身上,虽然已经十四岁了,但是齐莹的个头依旧不高,满打满算,就算踮起脚尖,也才刚好碰到齐云的下巴。

“什么事儿?这么兴奋!”齐云问道。

“哥哥,你快换衣服呀,爸妈说为了庆祝你考上蜀都大学,决定今晚带咱们全家去清台市最好的自助餐酒店——白桦树酒店去吃呢!”齐莹兴奋地笑着,露出两只亮晶晶的小虎牙,显得格外可爱。

哦?白桦树酒店啊!齐云有些惊讶,这回爸妈可真是下了血本啊,要知道,白桦树酒店可是清台市唯一的一所五星级酒店,据说,里面的自助餐品不仅种类齐全,而且花样繁多,味道也是首屈一指,唯一的缺点就是价格着实有些贵,588一个人,这么一算,家里四个人一起去,就是2000多块大洋,而且这还不是升学宴。

自己的家庭虽然不算困难,比起晓倩家要好一些,但也并不能算富裕,父母也就是普通的工薪阶层,家里两个孩子,还有平时生活的油盐酱醋,爸妈为了这个家庭确实非常辛苦。

2000多块钱估计够家里半个月的生活费了,齐云有些感动,他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过这样的情绪波动了,这不禁让他的心里暖洋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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