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逢
我从来没有想到,时过境迁之后我还会遇见他——
我和他已经久不联系。
好吧,其实哪怕是还能见面的时候,我们也没有多熟悉。
正是傍晚时分,空气中全是饭菜的香气,许多人闲散地走在小区里。初夏时节,的确是散步的好季节。
可我还是一眼认出他来。一时脚步生根,像路旁一颗柳树,再不能向前迈出一步。
认出他来,唯眼熟耳,许多人都有这样熟能生巧的功力。
可是……他怎么在这里?
我想过很多次,再见他,若非我的处心积虑,只能是命运安排。
命运,命运,可是这么些年,它何时给过我好的机遇?我早就一次次放弃了对它的迷信。
原地踌躇的那几秒,我头脑一片空白。见他越走越近,大约是察觉到我的目光,也看了过来,我脱口叫出:“秦老师——”
好像失了声,有点尖锐,又有点深沉。我知道人很难客观判断自己的声音,可惜那一刻转瞬即逝,没有谁替我记录下来,再听一遍。
叫出口的瞬间,有种生涩的不适感,又是扑面而来的熟悉感。他的名字曾经被我天天挂在嘴边心上,这些年又从未和谁提起。
秦宇,秦宇。又在心里偷偷叫了一遍他的名字。
那是他自己说的——不用叫我老师。那是2019年,他在s大读博士,做了我古代文学课的助教。说这话时是第一堂讨论课,他有几分腼腆,嘴角笑出一个浅浅的酒窝。
那一年我大二,到修这门课的年级。坐在讲台下,拖着脑袋,百无聊赖地看他打开了工整的ppt。
“林微?”眼下的他好像没怎么变,只是场景成了久别重逢,他不确定地叫出了我的名字。
谢天谢地,他还没忘记我。
“是我,”我用力点点头,还没再说话,就听见他问:“你模样变了不少啊。”
我摸了摸自己刚剪短没几天的头发。“是啊,几天前刚把头发给剪了。”
但是,“老师,你真是一点也没变呢。”
只一眼,就够我把他认出来了。慢吞吞走路的姿势、微驼的后背、厚厚的框架眼镜,一切都维持在过去的样子。
虽然还是第一次见他穿得这么居家。圆领t恤和运动裤代替了永远不变的带领衬衫,我的眼睛没忍住在他漏出的锁骨处转了一圈,立刻觉得脸发烫。
“我有什么可变的。”他站得笔直,眼里也坦坦荡荡,一副任我打量的模样。
我红着脸点头,心里却想:他的声音好像也一点没变。
是不是人对于声音的记忆总是更加长久?我有时候已经记不清他身上淡淡的书卷气,甚至淡忘了他的容貌,但是我保存完好的几段他的录音,总是会不合时宜地在脑海中响起。
我换了个话题:“秦老师,你住这边吗?”
他点头,颇为耐心地解释:“工作之后,在这里买了房子。”
“哦……”我悄悄望天算他的毕业时间,他已经体贴地帮我回答:“两年前了。你呢,你也住这里?”
“我一直住这里。你搬来时,我应该正好去北京读研究生了,所以一直没碰上。”我把我的情况托盘而出,“上个月毕业,刚回来。”
“嗯,那之后呢?”
“之后还要回北京去。我在那里找了工作。”
“做什么?”
“中学部语文老师,是一所国际学校。”
秦宇点点头,开玩笑的语气:“厉害厉害。”
我没接他的话:“秦老师你呢,在s大教书吗?”
“是啊,我还能干什么呢。”他闲闲地笑着。
“你什么都能干啊。”我真心实意感慨。
与其说别的他做不好,不如说他是最适合留在大学的。
他就是做学问的那种人,话很少,学生组织一概不参加,很少聚餐,朋友圈更是一排论文转发,即使少得可怜的原创内容里也总是夹带理论。
本科时我就已经沉溺在电子小说的世界里不可自拔,可是每次在图书馆碰到他,他总是在安定地读纸质书。
我在犹豫是不是应当与他告别,有点紧张,指尖微微发凉。
听见他说:“我还记得,我第一堂课就是给你们上的。”
真标准的寒暄。可是我赶紧接过话:“是啊,丁老师出去开会的时候,你给我们讲了陶渊明。”
虽然我久不读诗,但他当时提到的那首我还能背——“汝旦夕之费,自给为难。今遣此力,助汝薪水之劳。此亦人子矣,可善遇之。”
是陶渊明写给儿子的一封家书。
当时他告诉我们:古代文人多么忠厚啊,给儿子送去一个下人,还要嘱咐一句,这虽然是个下人,但也是别人的儿子,你要好好对待他。
“还挺怀念的。”他说。
我没有立刻接话,较真地想,什么是怀念?
停顿的这一秒,话题也顺理成章地终止。我想说的还有很多,但是匆匆偶遇,实在没有滔滔不绝的立场。
在原地停了几秒,我才再次开口——“秦老师,你在散步吗?”
我已经能预想到他的回答了——“是啊。”
他的步伐很悠闲,一定是在散步的。
“是呀。”听见这话的瞬间,我有点失落,又有点快乐,扬一扬手里的塑料袋,说出我准备好的回答:“我下来买明天的早饭。那老师,你散步吧,我就回去啦。”
能再多问一句已经是我的极限。我一向很明白,他是不喜欢被打扰的人。
准备迈步向前走的瞬间,我有了擦肩而过的预感,连带着一点不合时宜的伤感。
这样好的机会。我和他久未谋面,乍然相逢。可是,我该如何把握?
他或许还会在这里住许多年,或许我们还会碰见很多次,但是,我忽然觉得,匆匆重逢一趟,这就又是分别了。我和他都不是多话的人。
“走吧,送你回去。”可是,他在我的身边这样说。
我脚步一顿。
是啊,我怎么会忘了,他一直是很体贴的人。
他不仅对文字感受细腻,在生活中也事事周到。在教室里和别人迎面,永远是先侧身让开的那个;批改作业发论文,也是反面朝上,遮住分数的那个。我听过不止一个同学和我夸他:秦宇的性格实在没得说。
“……那,谢谢秦老师。”我垂着头应,这时候一阵风吹过来,我感觉我的裙摆扬了一下。
这还是我今年第一次穿裙子呢。
我往左边指:“我住在41号,这个方向。”
“袋子给我吧。”他向我扬扬手,我纠结一下,还是递给了他,“谢谢。”
“不客气,”他转身与我同向,先迈开步子,“走吧。”
我落他一步,走得很小心。
局促带来油然而生的生疏感。这些年与不少人相遇、分别又重逢,这种感觉我再熟悉不过。
但仍感觉心像一个缺口错了位的齿轮,反复摇摇摆摆,再不能转动。
曾经我好不容易才和他稍微熟悉,隔了三年,又回到了原点。
意料之中,又有点失望。
路过一盏街灯时,它忽然“铮”地亮起来。我胡思乱想,这是几点,是不是到了晚饭时间?
我的影子被拉得很长,看见头顶有一撮头发高高地翘了起来。飞快捋直,窘迫地跟上秦宇的步子,这才想起来找话题:“秦老师,下周我还要回s大呢,学弟学妹请我去做读书会。”
“哦,怎么请了你?”
“我之前在网上写过几本小说书。”我实话实说。
“我想起来了,还看见过推送。”他接得顺理成章,“是讲你的书吗?”
“不是,是讲简·奥斯丁。”我写的全是言情小说,这个他估计不知道。
“嗯……”他略微应了一声。
又安静了一瞬。
很奇怪,也是这沉默的一刻,我紧绷的心又忽然放松了。
这才发现,右手的小拇指一直蜷曲着。看来再见他,我比想象中还要紧张。心里没有承认,身体却能自己明白。
再见他。
没想过能这样再见到他。我想过无数次重逢的场面,甚至在镜子前想象应当摆出怎样的表情和姿态,但如何预料,是一个这样稀松平常的傍晚?
欣喜是当头一盆热水,从我的头顶一直窜到脚底,带来难言的紧张,此刻又在迅速冻结——
秦宇,我想,实在是……好久不见。
“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
“那你的读书会具体讲什么?”
我们同时开口了。秦宇看着我笑了一下,我立刻慌慌张张先接下他的问题:“我都是写言情小说,准备多讲讲小说里的情感问题。”
我对文学理论没有太深的造诣,当然也不敢和他讨论。
“情感问题,”可是我身边的秦宇兀自笑了一下,“这方面我就不了解了。”
他的反应有点呆。我也笑了。
不过,感情问题,我懂得更不会比他多。
还好,家就在眼前了。
“秦老师,我到啦。”我在家门前站定。
“嗯,回去吧。”他把袋子递给我,一手托着底,慢慢放开。
“谢谢你,你也早点回去,注意安全。”
也不知道注意什么安全……我完全在胡言乱语。
“好的。”他却应下了。
大概就像,他不戳穿我,我也不戳穿他。
“秦老师,再遇见你,很开心。”我说得真心实意。
“我也是。”听见他温和地说,“回去吧。”
应该告别了,但是想起袋子里的东西,我又掏出来一瓶乌龙茶递给他,“秦老师,没啥东西给你,你送我一路,只能给瓶饮料了……”
说到后面有点囧,这也太小家子气了。
可是我福至心灵,忽然想起他是喜欢喝乌龙茶的。大二几乎每周上课,他桌上都会放着一瓶饮料,多数时候是乌龙茶,有时是桃子味汽水,或矿泉水。
他双手接过:“那就谢谢你了。”
终于转身进单元门,我都不敢回头看一眼。如果他已经转身还好,就怕他依然出于礼貌,目送着我的离开。
一直到走上两楼,我才透过楼道里的窗户小心地张望一下。他已经往前走了一小段路,只留一个因为伏案太久,有点微驼的背影。
我久久凝视他的背影。
一直到他完全消失在视线里,我还是伫立原地,几分喜悦,又带几分怅惘,望着他离开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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