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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遇


一阵风吹过,卷起了地上散乱着的纸张,路上三三两两的人在缓慢地走动着,仔细听,能听到他们骨头咔咔作响、嘴里发出的莫名的声音。

        楚怀云坐在一栋老式居民楼的天台边缘,两脚在空中一上一下地摆动着,神情自适地看着楼底一片死寂的街道,像个无拘无束、自由散漫的少女。

        距离末世开始的那天已然有一年的时间了,楚怀云一直待在这个她生活了20年的老式小区,独自谋生。

        小区里的幸存者因为这一片区域物资逐渐匮乏,基本都早在半年前就离开了。

        这一年来,总会有陆陆续续拉帮结派的人经过这一片区域,总会搜刮留宿。虽然这些人的到来使得原本不怎么富裕的物资雪上加霜,但这也确实为楚怀云增加了便利,就例如丧尸数比原本少了很多。

        一抹阳光穿透了浓密的云层,照在了楚怀云的脸上,她抬手遮了遮脸,望着逐渐散去的云,立马起身,回到了顶楼七楼的家,将被子放在了竹竿上,扛了出去晒。

        妈妈说过,太阳好的时候,要把被子拿出去晒,这样,睡着才舒服。

        闲着也是闲着,她决定今天再去附近的几个小区搜罗看看,还有没有剩下的食物。

        她背上自己的工具包,拿着一根铁棍,就开门下楼了。

        她家是老式小区,最高七层,没有电梯,一年里,她慢慢将整栋楼都清理了一遍,所有的丧尸都变成了尸体,所有的尸体都被她扔到了楼外面。

        她看着干净的楼道,家家户户紧闭的房门,除了白色的墙壁上洗不去的大片血迹,真的就和末世前一样。

        她有些恍惚,这栋楼隔音不好,每每路过别人家,里头要是有什么大的响动,过道里都是可以隐约听见的,可现在,她想听也没地方听了,他们都死了。

        最底下是一道刷了绿漆的大铁门,她嫌这铁门开关声音太响了,就把自动锁拆了,改成了不会发出声音,一推就能开的门。这样,也方便她的出入,不会引来丧尸。

        她戴上口罩和头盔,一棍子戳爆路边丧尸的脑袋,边走边清理着,相当顺利地来到了紧邻的隔壁小区,掏出她自制的工具就开始往上爬,一间一间搜屋子,看到有用的东西就带回去。

        就在她准备打开一扇窗户,入室搜资源时,她听到了车子引擎的声音。

        她赶忙停下手头的动作,收拾好东西,就立马躲进来了一间她已然确认安全的屋子。

        车声渐渐临近,她听到有什么重物被人从车上扔了下来,然后车子就加速驶离了。

        楚怀云安静地在屋子里等了一会,确定入侵者已然完全离开后,才小心翼翼地探出脑袋,路面上躺着一个男人,浑身是血,一动不动。

        周围有三两只丧尸听到了动静,缓缓想着男人靠了过去。

        但是这般明显的危机面前,男人依旧毫无动静。

        估计是快要死了。她想。

        趁他尸化前,她还是先把他脑子捣烂,免得他变成丧尸,处理起来更麻烦。

        这样想着,她慢慢靠近男人,男人的脸上满是污泥和鲜红的血液,仰躺在地上,如果不仔细看他还略微有些起伏的胸膛,肯定只会认为他已经是具尸体了吧。

        不过,离尸体也不远了。

        即使楚怀云完全不懂,也知道,在这个时代下受这种伤,必死无疑。

        楚怀云抬起手上的钢管,对准男人的脑袋,狠命往下扎去。

        却不想,原本昏迷的男人睁开了双眼,一只手抵住钢管的另一头,涓涓的鲜血从他的手掌处顺延着滴落在他的脸上。

        就在楚怀云以为男人要奋起杀了她的时候,男人却突然卸了力道,昏死了过去。

        楚怀云有些下不去手了,男人的眼睛很好看,眼底的绝望、不甘和痛苦,还有那种对生的渴求,更让她觉得,这世上怎么会有这般瑰丽的眸色。

        她突然间来了兴致,许是一个人过得寂寞了,好不容易来了一个乐子,她也乐于花时间研究研究。她将男人移动到了一间屋子里,用绳子将其死死捆住,拿了一块布,稍微擦了擦男人脸上的污秽,便拿出了一根火腿肠,盘腿坐在男人对面看着他。

        末世的资源很紧缺,她虽然搜集了很多物资藏在了隐蔽的地方,但是她仔细算过,根本撑不了几年。尤其是医疗类的药物,更是十分稀有。

        在不确定男人的状况和价值之前,她绝对不会给他任何东西。

        不过,出乎她预料的是,男人的伤势似乎要比一般人愈合得快一些,他的呼吸也明显由一开始的微乎其微变得平缓。

        虽然在这个地方生活了一年,但是楚怀云的消息并不十分闭塞,她有听一些路过的人谈论到一些异能的字眼,也看到他们使用过。

        那是很神奇的东西,只可惜,她没有。

        她看着垂着脑袋昏迷不醒的男人,他很弱小,像是一只小狗,似乎只要她轻轻一捏,就能把那小小的脑袋捏碎,脑浆迸裂。

        一想到小狗,她就想起三楼邻居,他们家似乎很爱养狗,养了一只小型的白色博美,她不是很喜欢这种小狗,觉得他们和巧克力色的泰迪一样,长得平庸而瘦弱。

        三楼的那户邻居没能存活多久就死了,他们家的博美——她记得应该叫露露,被养育它的那对中年夫妻撕咬成了碎片。

        以前晚上,她爱和妈妈出去散步,总会碰到他们家遛狗,露露年纪很大了,从她有记忆的时候就有了,现在也已经十几岁了,是个老姑娘了。

        露露不爱走路,她主人说她岁数大了,走不动了。

        但是它还是会慢慢地挪到楚怀云的脚边,摇着那条充满生机的尾巴,一双葡萄似的眼睛亮晶晶地望着她。

        她会蹲下来,摸摸它圆滚滚的脑袋,一下一下地抚摸,很轻很轻。

        但就是这样一只老狗,在她扫荡三楼这户人家时,成了最棘手的问题。

        它变得异常灵活,而它小巧玲珑的身体也在这个时候为它加了分。为此,楚怀云特地做了一个铁罩子,弄了一个陷阱,将露露困住了,然后,她拿着一把刀,捅穿了露露小小的脑袋。

        它死的时候,很乖。

        只是太丑了,它的主人咬掉了它半个脑子和肚子,内脏被挂在身上,肠子拖在地上。

        她有些嫌弃地把露露扔出了楼。

        思绪回转,她望向眼前的男人,旋即又在屋子里找了一个杯子,倒了些水出来,拿了一根筷子,一点一点把水蘸涂在男人干涸起皮的嘴唇上。就像她的奶奶患癌症去世前,她一点一点湿润那双毫无血色的唇一样。

        她想,他不能这么轻易死了,否则太无趣了。

        时间和她是一场无休止的抗争,她太无聊了,她把家里摆放了很久的书、那些她都没有开封过的书,读了一遍又一遍,没有人陪她说话。

        她是一个贪图安逸的人,喜欢安静无争的环境,可是现在,太安静了。

        安静无聊到她发慌。

        她甚至觉得,给这男人蘸水,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这种她曾经烦不胜烦的琐碎竟然让她开始乐此不疲。

        时间很快到了下午,她看了看窗外的天气,太阳没有了。

        她该回去收被子了。

        她把还剩下一些水的杯子放在地上,拿上工具便头也不回地往家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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