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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摧枯拉朽


  哲朗说完,一提马,叭,狠狠一鞭,第一个冲了出去,后金兵另十九骑,像狂风巨浪席卷而出,并且队形慢慢分散。

  “杀了他们,杀了丁毅,杀了明狗。”扎巴骑在马上,在后面紧紧的盯着丁毅,心中念念有词。

  他内心这时十分紧张,又怕丁毅突然调头往堡里跑,又怕丁毅不跑,总觉的那会更可怕。

  哲朗的马越来越快,进入到一百三十米的时候,发现对方已经飞快列队。

  “不好。”远处的扎巴一看,明军从松散的队伍到列成三排,前面一排蹲跪,后面两排站着。

  十秒钟都不到,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快的变队,一看就是精锐中的精锐。

  有那么刹那间,他想叫哲朗回来。

  但马队冲出去,和开弓的箭一样,根本叫不回的。

  此时他叫,对方也听不见了。

  疯狂的马蹄声掩盖了一切,只有哲朗自己的叫声在半空中回荡。

  “大金无敌,誓杀明狗。”

  “大金无敌。”后金骑兵齐声狂呼,马速越来越快。

  一百二十米。

  一百十米。

  一百米。

  八十米。

  双方距离越来越近。

  此时已经进入弓的射程,但他们都没用弓,疯狂提速冲剌,后面也就几秒钟的路程了。

  哲朗已经感觉到了胜利在望。

  对面的明军是傻了吗?

  因为双方距离才两百米,这会他们的马速还没加速到最高,必竟冲剌的距离太短了。

  但后面这八十米,正常来看,最多五秒钟差不多能到明军阵前。

  胜利,也就在这五秒钟内。

  明军的脑袋已经在向他们招手。

  后金军的脸上全部涌起狂喜之色。

  可就在这时。

  “开火”随着王卫忠一声令下。

  砰,对面第一排铳声大作。

  七十米。

  砰砰砰,最少五名骑兵纷纷摔倒。

  他们就像在疯狂的冲疯中,猛的撞到一堵铁墙,狠狠的撞击下,马匹滚倒,他们飞跌。

  有些人还没落地就已经惨死,更多的人活活摔死。

  在这样高速的冲击和摔落下,就算穿着铁甲也要被摔死或重创。

  砰,第二排铳声接着响起。

  五十米。

  七八名骑兵再次落叶般被扫倒,现场惨叫声已经和马蹄声交织在一起。

  砰,第三排铳声再响。

  三十米。

  扑通扑通,除了一名骑兵,其余全部摔倒。

  最后一名骑兵还继续往前冲。

  二十米。

  砰,王卫忠一铳打在他的胸口。

  扑通,这人从马上飞出,尸体在地上连续的翻滚,一路滚到丁毅的马脚下面才停。

  他一个翻身,脸正好在丁毅脚下,他双眼瞪的老大,死不瞑目的看着丁毅。

  正是那哲朗。

谷</span>  “嚅”场上有无主的战马在悲鸣,空中烟雾漂动,整个战场除了惨叫声外,再无别的声音。

  扎巴在后面看的目瞪口呆。

  从冲锋到全军覆没,仅仅十秒钟不到。

  最后八十米,五秒钟。

  短短五秒钟的时间,形成地狱般的死亡通道。

  二十名精锐大金勇士,在五秒钟不到的时间里,被人像杀猪杀狗般的杀死了。

  他知道丁毅阴险下作,也知道丁毅是明军中为数不多敢与大金血战的明将。

  但是他不知道,这才几个月不见,曾经只敢在堡中偷袭下作的明人,已经敢和他们在野战中堂堂正面的血战。

  以前他是防守官,只敢在堡中防守,如今成了都司,敢与他们野战,将来成了总兵,岂不是要带兵灭我大金?

  这人不杀,我大金早晚亡在他的手上?

  扎巴的内心再次涌起这种强烈的感觉。

  他惊怒交加的看了眼前面的丁毅,无尽的羞辱和愧恨涌上心头:“总有一天,我要誓报血仇。”

  驾,他调转马头,再也没有勇气看那些大金勇士一眼,疯狂的夺路而逃。

  战场上一片狼籍。

  战马在嘶鸣,后金兵在惨叫。

  丁毅神色自若,赵大山在身后脸色凝重。

  他以前是弓兵,也不喜欢用火器。

  自跟丁毅从大兴堡跑出来后,丁毅每次对战,都很重视火器。

  在旅顺驻军后,更是大力发展火器。

  他当时很不明白,必竟大部份后金军,都不是被火器所杀。

  今天第一次看到三段式的正面对敌,终于明白丁毅为什么这么重视火器。

  “搜索战场,小心鞑子装死,补刀。”此时王卫忠一声令下。

  铳兵们很快得到命令,纷纷收起铳,拔出身上的短剑。

  按平时的训练,三人一组,走到鞑子身边,先看中枪伤口,伤在要害处的,基本没什么问题,没在要害处的,就要小心。

  然后会有两人按着鞑子伤兵,另一个直接一剑抹在脖子上,顺便把脑袋给割下来,接着收集鞑子的甲衣,甚至靴子,头盔等物。

  后金战兵的衣甲都比现在明军的优质,丁毅军中制衣了几个月,还没全员配上,很多人还是能用到鞑子的衣甲。

  很快,现场收缴一空。

  得到八匹完好的战马,另收到银子一百多两。

  丁毅按现在他军中的规矩,上缴大营一半,另一半现场参战的铳兵平分。

  铳兵们一阵欢呼,大为兴奋。

  丁毅这时脸色严肃的对王卫忠道:“兄弟们打的很好,我看有些兄弟很有把握,射人不射马,证明大伙平时,练的很不错。”

  王卫忠咧着嘴笑,他是真憨厚,被丁毅说的有点不好意思,扰扰头。

  必竟大部份铳兵,都是他带着训练出来的。

  “但第一铳的距离,有待商榷。”

  “鞑子刚才距离咱们比较近,加速时间短,他日若在战场,一里之外冲锋,骑兵的速度,可以提到最高。”

  “刚刚第一铳好像接近了七十米,三十比二十,最后还有人冲出来了,很是危险。”丁毅缓缓道。

  他的鲁密铳,一百米都能破铁甲,刚刚王卫忠是放的太近了,但考虑到一百米命中率较低,也能接受。

  如果在一里外冲锋,最后八十米的速度肯定像闪电般的,七十米才开枪,明军军阵,肯定要被冲到。

  王卫忠赶紧点头:“俺刚才,第一次指挥,有点紧张,忘记看距离了,而且---而且鞑子兵少,队形比较散,俺想着,放近打,准些。”

  刚刚第一波打的并不好,十铳才打下五个,所以王卫忠放近打,也有放近的原因。

  丁毅马上点头:“你说的,也有道理。”

  “你们是铳兵,这要你们在实战中,不断的总结,找到最好的射击距离和时机。”

  他并不一言堂,马上也认可王卫忠的理由,赵大山在边上听的一脸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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