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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零一章 陆希,其实我后悔了


“嗨,如果你先叫人通知一下,我还可以提前准备你最喜欢的百菌锅呢。”蒂德莉特嗔怪地道。就像是责怪孩子回家太突然的母亲,嘴上虽然唠唠叨叨的,心里却早就开心坏了。

        所谓的百菌锅,说白了就是用一百多种蘑菇炖出来的汤。明明没有放肉放骨,却能熬出来高汤才有的香味出来。喜欢吃素的精灵并没有太多特别符合陆希口味的菜品,而这种百菌汤便是其中之一,他不但喜欢喝,还喜欢拿来当火锅涮肉吃呢。

        不过,其中不少珍贵的菌子只有森林深处才会生长,需要新鲜的采下来,一个小时之内入汤,熬上一个对时才有起码的效果。

        陆希还记得,身为诺尔达最高政教领袖的蒂朵姐,为了给陆希做一顿晚餐,往往天不亮就跑到山里去,然后再迎着早晨第一缕阳光跑回来。人家在吃早饭的时候,她却在满头大汗地忙着腌制食材,熬制高汤。

        她当然可以把这种事情交给底下人做。可是,蒂朵姐觉得,陆希就是喜欢她的手艺,所以每次都要亲自动手……不过说实话,到五岁,陆希能搬得动锅摇得动勺,手艺便已经超过对方了。

        然而,家人亲手端上来的饭菜,味觉从来都不是第一位的,不是吗?

        “我完全可以等到明天嘛。”陆希笑道:“嗯,等妮可她们到了,再一起吃。”

        “嘿,那你完全可以先派人过来通知一声,和妮可她们一起过来嘛。”蒂德莉特说了和之前的科蕾赛尔几乎一模一样的话:“男孩子把女孩子丢到后面,这可太没风度了。”

        “嗯,的确是这样。所以我以后一定会认真地向她们道歉的。”陆希点头,在露台的另外一把椅子上坐了下来。

        一直以来,蒂德莉特在苍碧城的寝宫就几乎就相当于是陆希他家,所谓“回宫就像回自己家”,对于陆希来说真的只是纸面上的意思,哪怕是他稍微大了一点,在附近弄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屋便也是一样的。既然是家,当然就有属于家人的各种各样的生活气息了呢。譬如说,这把摆放在露台上的小躺椅,便是陆希自己的专座,便连位置都没变过。记得以前,陆希喜欢躺在上面,拿着一本书看——主要是史书传奇、各国游记和地理杂谈,他也就是靠着这些来迅速了解这个世界的——躺椅的白玉石小圆桌上,从来就没有缺过琳琅满目的果盘,以及冰凉的蜂蜜水。

        虽然是被妮可当传小猫小狗捡回来的,但陆希在诺尔达的十六年时间,完全过的就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大少爷生活,比在蓝星家乡前还要糜烂。若不是穿越之前便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怕早已经成个纨绔子弟了呢。

        蒂德莉特倚靠在躺椅上点了点头,笑吟吟地道:“嗯哪,我把小陆希教成了一个相当有担待,而且亲切谦逊的好孩子呢。总算是没有辜负当初妮可当你个捡回来呢。唯一的遗憾就是,这样的陆希却变得玩世不恭了。到现在为止,你到底已经惹了有多少个女孩子啊?我可是一个个都记不住了呢。”

        “嗯,下次我让她们都来吧。一个个的给蒂朵姐倒茶。”

        “我可不是你母亲。”她笑着摇头:“而且人家还相当年轻的呢。”

        “嗯,现在说是我妹妹都有人信。”陆希笑着道:“过了那么多年啊,我也变老了。”

        “是越来越成熟,沉着、冷静、威严和傲然都集于一身,现在已经可真是,嗯,越来越风华绝代了啊!一颦一笑都倾国倾城。我也算是看着你从一个小狗狗一样的小可爱,变成一个可爱的玉娃娃,然后这么一点点地长大,到了今天这样。现在,你的艳……威名,从亚特拉斯大山,到索斯内斯的城邦,都无人不晓了呢。”

        “其实你想说的是艳名吧。”陆希没好气地道:“哎呀呀,如果是几年前,我还没有离开诺尔达的时候,您每次这样开我玩笑的时候,我都会暴跳如雷的。可是啊,到了现在,这种程度的恶意本人已经甘之如饴了哦,或者说早已经习惯甚至还开始享受而且还会换着姿势享受了。这大概就是成长吧。”

        “不不不,这只是单纯被玩坏了吧?而且这样的小陆希可就真的是越来越不好玩了呢。”

        “嗯,我也觉得我越来越不好玩了。甚至是越来越面目可憎了呢。当年离开诺尔达的时候啊,单纯想着,既然是我这样的立场,一辈子都呆在温暖的诺尔达宅着也实在是暴殄天物了。怎么说也该搓火球的超自然力量才好嘛。”陆希笑着道:“可现在,却莫名其妙地走到了今天这个地步。得到的很多,但不知不觉中,似乎是人为给自己加了好多责任了呢。”

        “因为小陆希本来就是个很有责任感的好孩子嘛。”蒂朵姐道。

        两个人就这么并排躺在躺椅上,看着露台远处的青山密林和蓝天发呆。他们好半天都没有说话,完全放空了自己所有的思绪。这一直是大家都很喜欢的休闲“活动”,什么都不干,就这么发呆上半天。有的时候是和妮可,有的时候是和姐妹俩一起,但和第朵姐一起却很少。毕竟她是木精灵的最高政教领袖,而且还是大圣堂的枢机主教,就算是再懒散再不靠谱,也还是有很多公务的。

        不过,相比起躺下去不到一分钟就一定会随着的妮可,陆希确实更喜欢和蒂朵姐这样并排地躺在一起。彼此都清醒着,彼此都在发呆,也彼此都能感受到对方就在旁,闭着眼睛,就能嗅到她身上的香味。

        ……真是久违了呢。这种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管,直接睡过去的人生。哎呀呀,我当初要真的没有随奥鲁赛罗老师离开诺尔达,现在又会是什么样呢?

        “陆希。”蒂德莉特忽然道。

        “嗯?”

        “后悔吗?”

        “不好说。”陆希笑出了声。他是真的觉得不好说的:“你呢?蒂朵姐。”

        “我呀,在一千多年前离开诺尔达的时候,照着木精灵的算法,其实比当年的你还要小一点呢。”

        “嗯,我知道啊。所以我才说现在看上去蒂朵姐反而像是我的妹妹了呢。”实际上,拥有凡尘精灵王裔血脉的蒂德莉特,在外貌上一直都不算是姐系的。之所以被看做是极品御姐,毕竟是是经历、经验、身份和力量等等因素所产生的气质气场之类的玄之又玄的东西吧。

        “呵,这种话只有讨好人类的小姑娘才有用了呢,对我这种已经活了不知道多少岁,都不想算的老太婆可一点用都没有哦。”蒂德莉特笑出了声。单凭这时候,她似乎依然天真浪漫得宛若少女。她很开心地笑了好一会,这才慢慢地沉下了声音,慢慢地道:“我们啊,拥有近乎于无限的时间,比起绝大多数同族还要多的时间,所以啊,就能够肆无忌惮地浪费生命了。至少在那个时候,我是这么坚定地认为的。”

        “嗯,然后您就是那样离开了诺尔达吗?踏上了征途?这好像是一个典型的英雄小说的开头呢。”

        “确切地说,典型的英雄小说开头本来就是以我们的故事为蓝本的。不过,那时候的我啊,用逃离才更说得过去呢。不仅仅是诺尔达那么简单,而是自然之境。艾露恩的神官,以及未来的大德鲁伊们,都是在那里接受最核心的教育。”

        “……嗯,又被称为万绿秘境的地方。整个诺尔达,我没去过的地方就是那里了。”

        “不是不想带你去。而是那地方乃是艾露恩神国的一部分延伸,和主物质世界诺尔达森林的一个交汇之所。有艾露恩的神意为凭依,若不是她的神国,亦或是掌握自然之力的德鲁伊,是无法进入的。”

        陆希心想我连极乐净土都去过了呢。

        “当然,你就算是去了也不会喜欢的。一池湖水,一片树林,以及一成不变的日月星辰。如果在那里呆上一百年,谁都是会厌烦的呢。于是,我便自己离开了那里,但想到一定会暴跳如雷的大家,干脆便连诺尔达也不回了。我觉得,精灵的生命很长,一直都这么一成不变也实在是太无趣了。于是,我便离开了诺尔达。那个时候我可没有一个奥鲁赛罗指路,那个时候也不存在一个涅奥斯菲亚。到底要去哪里,我也实在是一头雾水,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当然了,我倒是听人说过,奥克兰乃是现代人类文明的摇篮,世间最强大繁荣的国度之一,便朝着西北方向去了。”

        “可那时候正是所谓的战国时代吧?”陆希道。

        “嗯,称王者不知多少,宣称自己能继承奥克兰皇冠的野心家,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呢。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守着家业领土,等待站位的独立领主;专营打点挖空心思坏事做尽只期盼能得到一份传给后代家业的佣兵队长;当然了,也有应运而生的‘英雄’,和野心家其实只有一线之隔呢。”

        “……野心家呀,虽然大约明白你说的是谁,但总觉得你似乎顺便还埋汰了我一下呢。”

        “嗯。我就是在埋汰你啊!讲道理,你啊,和那家伙在某些方面还真的很像。都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都是一副天然的样子,一副没干劲的样子,可却比任何人都明白自己想要什么,自己应该干什么。”

        “哦,真是这样?那你不是早应该把我掐死了吗?”

        “是啊,原本就该如此的呢。”蒂德莉特笑道:“如果不是你还有好多地方更像他一些,你以为我不会吗?”

        “咦,是吗?我一直以为他会是积齐了七美德,宛若在世圣贤一般的完美骑士。光是站在那里,就能把伟光正飙车一百米远,心思猥琐的家伙在他面前甚至连站都站不稳呢。和我这种明明崇拜赤旗却生生把自己变成黑心大资本家的小布尔乔亚哪里像了啊?”

        “虽然不是太明白小陆希你又胡说八道了一些什么,但那个人啊,可完全不是后世一大堆所谓英雄骑士小说里描写的那样呢。他啊,只不过是个天然呆的笨蛋罢了。”

        一千多年前,正值战国时代的奥克兰可不是现在这个安定繁荣的世界霸主——虽然刚刚经历了一场规模不小的皇位继承战争,但时间毕竟不算长,才几年时间元气就恢复过来了。那个时候,炎龙皇朝的德拉格尔家族几乎绝嗣,以血脉宗法为根基的合法传承序列就此算是完蛋了,便有的生出野心的各方诸侯。

        在乱世,兵强马壮者为王,可要是不动个真章,谁会承认对手才是“兵强马壮”的那个呢?于是乎,塞洛克希亚和赛瑞迪尔地区的主人,平均每过五年时间就要换上一次呢。

        帝都已然如此。而在荒野之外,乱兵、匪徒、失去土地只能落草的平民,以及趁势而起的邪教徒们,将整个帝国都变成了一片混沌之中。

        在一片寂寥的旷野之中,一个十八九岁的青年男子,样貌平平,体格也是平平,穿着一身平平无奇的骑士板链甲,手持一柄平平无奇的骑士阔刃剑和一面橡木圆盾,正和六个盗匪一般的大汉缠斗着。他的剑技也平平无奇,除了基本功非常扎实便再没什么优点了。不过,他战斗的时候还算聪明,知道边打边走,尽力不让自己被围攻。何况对方也都是土匪乌合之众,手里的兵刃很难对那顶盔掼甲的年轻“骑士”造成大的伤害。

        一阵缠斗之后,当有两名盗匪被斩杀,一名盗匪被卸掉了一条胳膊后,其余人终于落荒而逃。

        浑身都平平无奇的骑士长长地喘了一口气,看着远处,穿着一身连衫兜帽,遮住了头脸的娇弱身影道:“你没事吧?”

        ……穿着连衫兜帽的蒂德莉特长叹了一口气,心想方才那几个蠢货要来打劫的时候,本姑娘已经准备全部格杀留一个带路打听消息的了。结果,你这家伙突然冲出来是要闹哪样?结果一大半敌人都跑了哦。就这么跑了哦。

        “现在这世道真的很不太平呢。你一个小孩子,怎么能单独上路呢?”

        ……你管谁叫小孩子啊?蒂德莉特露出了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但在兜帽之下却根本看不出来。

        “总之,我下一步要去格拉摩根,可以顺便把你送到有人的城镇里去。”

        ……

        “为,为什么你一顿饭可以吃掉十九枚金币七个银角子还有四块铜板啦?我跑了一年时间,也就才攒了那么点钱呢。”

        ……

        “是啊,我想要攒到足够的钱,从伯爵大人把庄园给赎出来。是啊,我一定能当一个好领主的。这样,贝尔卡婶婶他们家啊,罗纳德叔叔一家啊,对,还有小列斯他们家,以后都会轻松很多吧。”

        ……

        “嗯,这匹小红马是我上次执行任务的时候,救了当地领主的命,他送我的。说是有圣光灵骏的血统呢,虽然还没有长成,但也是匹日行千里的好马呢。你要去找家人,就骑着他去吧。还有哦,这点钱你拿着。嗯,这件皮袄也带上保暖吧。”

        ……

        “哈,我们居然又见面了。介绍一下,这是我刚刚认识的朋友克诺乌斯,你就管他叫小克吧?什么,小克,你说什么?唉,你说这是个女孩子?精灵?诶诶诶诶诶诶?”

        ……

        “你居然是女孩子啊!这个,抱歉啊……那个,是叫你一直在用变形术遮住耳朵呢?什么,你说你没在脸上施法?这个啦,哇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同你讲啊,我这个人脸盲,根本不知道你漂亮不漂亮,是男汉子的漂亮还是女孩子的漂亮!”

        ……

        “世上,人人都有不同的幸福,但在这个时代,无论是国王、贵族还是百姓,却都有这相似的苦难。要和我一起来吗?小克!蒂朵!”

        ……

        “其实,陆希,我啊……我后悔了。”蒂朵姐喃喃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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