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五年之后
草没长,莺未飞,但转眼已是五年之后。
云宫的路越来越残破,谁叫它已经几千岁了,光是踩在这上面的人,又何止万万。
十七岁,依旧可以称之为少年,不过少年却有这中年才有的老成。
路上兜兜转转,经历了很多人,人们大抵是在嘲笑他,看,傻子又来了。
陆小凉面对这些嘲笑,也只有装作没有听到,即便听到了,又能怎么样呢。
五年的时间里,陆小凉看遍了琅嬛阁中的书,可却没有学到半点云宫的术,他听说邻家的温禾禾,已经到了上境中期的修为,更是不知她的飞剑飞了多远。
五年的时间里,陆小凉没有炼成一件法宝,不,他倒是做了一把木剑,就像一个孩童玩具。
木剑整日别在腰间,虽然有些不伦不类,但师父说过,法宝这东西,求的是心意相通。
神仙折枝作剑,便是这个道理,而陆小凉说,鬼才信你,但他最终还是信了。
陆小凉提着水桶朝灵济阁走去,身旁的两个小道士与他擦肩而过,笑出了声,笑岔了气。
陆小凉将水桶朝地上一摔,回过头来,插着腰,问道:“这么好笑吗?五年了啊!一个笑话说上五年也不会觉得好笑了吧?”
小道士回头朝他做了个鬼脸,说道:“五年了,还是一境高手,难道不好笑吗?”
“对呀对呀,五年了,器宗连个火星都没燃过,难道不好笑吗?”
陆小凉笑骂了一声,撩起一捧水朝他俩泼去,两个小道士咯咯一笑,顿时跑的没了踪影。
起码这五年里,陆小凉认识了很多人。
回到灵济阁中,陆小凉将提来的水倒进水缸,这是他的习惯,每一次来灵济阁时,都要为李大可换上一桶水。
谁让,李大可也懒得很呢。
陆小凉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见手掌满是汗水,他笑了笑,也不知使了个什么法子,手掌之上竟然冒出了冲天的黑炎!
忽的,莫说是汗水了,便是空气也干涸了大半。
“师父!”陆小凉见李大可推开了房门,赶忙收回了黑炎,毕恭毕敬的朝李大可鞠了一躬。
李大可伸了伸懒腰,他砸吧砸吧嘴,也不知是不是将枕头吃了。
“你来了。”
李大可一见陆小凉,那昏昏欲睡之态顿时去了个干净,谁叫他太喜欢陆小凉这徒弟了。
当然,他也没有别的徒弟。
虽是这样说,可在他看来,陆小凉聪明好学,一点即通,孝顺谦逊,善良却又不傻……
这样的徒弟,堪称完美了。
李大可越看越觉得喜爱,越看也越觉得愧疚,他暗暗的低叹了一声。
“都怪为师,害的你为了学炼器,耽搁了自身的修为。”
约莫半年之前,在晚桃的软磨硬泡之下,李落凡终于答允了陆小凉修行云宫的功法。
当然,李落凡之所以答允,也因为陆小凉错过了最好的修炼时期。试问天下仙门,十六岁才修炼的,可有大能者?
反正陆小凉也练不出什么名堂来,倒不如卖妹妹一个情面,也刚好不显得自己太过分。
陆小凉笑了笑,说道:“怎么说起这个来了,与师父何干的,况且掌门也是为了我好,我若同时兼修炼器、剑诀、心法什么的,说不准就真的走火入魔了,晚点修行也是一样的。”
李大可嘟了嘟嘴,自哀自怨道:“这怎么能一样,修仙长生,你晚修了这么多年,前途都毁了呀,寿元自然也大打折扣了。”
“生死有命嘛,咱们道家不就是求的豁达,况且师父年岁较我大出几百岁来,说不准能与师父一同驾鹤西去,到了那边继续服侍师父。”陆小凉极会说话,三两句便逗的李大可开怀大笑。
李大可眉头一皱,板起脸来说道:“可不许胡说八道,呸呸呸,我徒儿能活九百九呐。”
“那你徒儿岂不成了老妖怪?”陆小凉说着,将鼻子一推,做了个很是帅气的鬼脸。
谁叫陆小凉生了一副好面容,再丑,也英俊无比……
师徒俩相视一笑,看的远处的任来任往俩兄弟好不奇怪,心说这俩人干什么呢。
陆小凉一回头,朝二人挥了挥手,在这五年的时光里,陆小凉与二人相处的极好。
任来任往兄弟俩,没有云宫里的那些人的傲气,不会嘲笑自己,更不会嫌弃自己。
而陆小凉,也从未将二人当作杂役,而是当作了家人。
“这是我酿的果子酒,入秋了,喝一些可以暖身子。”陆小凉自海藏宝囊中摸出一坛酒来,在兄弟二人面前晃了晃。
陆小凉没有隐瞒海藏宝囊,但却说的是绛曲所赠,倒也说的通。
不为别的,这物件实在太好用了,李大可便有一只。
每一个炼器宗师,必然要有大量的精金宝铁,故而会有一只储物的袋子,只是能有海藏宝囊的却寥寥无几。
任往在任来面前比划了一阵,兄弟二人笑着走了过来,接过酒坛后,任来笑道:“小凉,你知道我喜好这口浑汤,可真够意思呀!”
陆小凉此时已经比任来高出半寸,二人站在一起,倒是比任往更像兄弟……
他搂着任来的肩头,暖笑道:“任来师兄喜欢便好,去岁我采了一百斤的野果,酿了足足五十坛,喝到明年是够够的。”
“哈哈……”
陆小凉又转头看向李大可,问道:“师父,我给您也腊了十只山鸡,正好可以用来下酒。”
李大可颔首笑道:“徒儿有心了。”
“师父,咱们今天学些什么?”
“今天呀,啥也不学。”李大可说完,高深莫测的一笑。
陆小凉瞧出端倪来,不由得喜道:“哦?莫非今日师父打算让徒儿上手回天炉了?”
李大可踮起脚来,朝陆小凉的脑门上扇了一巴掌,他笑骂道:“小猢狲,你要是想死你就去,不到玄境敢碰回天炉,定然叫你力竭而亡。”
陆小凉也是玩笑之话,不禁揉了揉脑袋,撇撇嘴道:“我不过是随口说说的……”
李大可坏笑一声,问道:“想不想下山?”
任往一听,赶忙朝任来一通比划,任来与陆小凉皆是喜道:“下山?”
“去去去!有你们俩什么事,你们俩下山,定然叫别人卖去南荒!”李大可似轰赶苍蝇似的挥了挥袖子。
任来登时气的掐腰骂道:“老东西,又不收我俩为徒,又不叫我俩下山,我看你就是存心在刁难我们兄弟俩!”
“滚滚,滚!”李大可飞起一脚,将兄弟二人踢出了院子,这才气喘吁吁的回身说道:“小凉,你可否听说过‘栖凤楼’?”
“栖凤楼?”陆小凉略一回想,便摇摇头一本正经道:“不曾听说过,师父,去哪种地方不好吧?”
李大可一怔,遂即明白过来,老脸羞的通红,追着陆小凉便踢了过去。
怎奈陆小凉身手矫健,一个闪身躲了开去,回头朝李大可笑道:“师父,你可不能灭口呀。”
“呸!龌龊!下流!无耻!你……你你……”李大可被他气的不轻,但却没有忍住“噗哧”一笑。
李大可羞笑道:“说的什么鸟话,那栖凤楼可不是什么勾栏之地。”
陆小凉躲的老远,生怕李大可会追上来,他自然知道李大可不会说的是那种地方,不过是为了气气他而已。
“那师父,栖凤楼是什么地方呀?”
李大可白了他一眼,说道:“栖凤楼可是好地方……”
天下珍宝,大多藏于世间,尤其精金宝铁,草药仙根,更是多见于神山明川之中。
而修仙之人自然不可能放下修行,满天下的寻找宝贝,不然岂不是因小而失了大。
恰好凡夫俗子贪财,于是便有人成立了一家楼子,名曰栖凤。
栖凤楼将会为这些修仙之人去找寻宝物,再以高价进行拍售,而对于修仙之人来说,金银珠宝不过是身外之物,哪里有自己看重的东西珍贵,故而每一次虽是天价,但于双方来说却是各自满意。
而栖凤楼若寻到什么稀奇的宝贝,便会通知各大仙门,李大可正是收到了栖凤楼的讯息,这才想叫陆小凉一同下山去瞧瞧。
陆小凉点了点头,似懂非懂的琢磨了一阵,不解道:“师父,那栖凤楼寻到的宝贝,还能有咱琅嬛阁多?”
他终日待在琅嬛阁里,里面的宝贝早已看的麻木了,若非是什么重宝,怕是很难令他感兴趣的。
李大可摇摇头,捻着胡须道:“虽说栖凤楼里都是一群凡夫俗子,可也不能小瞧呀,为师每一次去,可都是收获颇丰啊。”
“哦?这么厉害呀?”
“那是自然,这栖凤楼少说也有三四百年了,楼中自有一套寻宝之法。不瞒你说,为师曾在栖凤楼里,见过一套龙王骨!”
“嚯!”陆小凉学了五年的炼器,同样也在琅嬛阁中看了五年的书,这龙王骨是何物,又价值几何,他自然是知晓的。
传说上古洪荒时期,妖兽横行于世,不过人有人皇,兽有兽王。
龙,正是水中妖兽之王,统领天下水族,翻江倒海,堪称无双。
而龙之中亦有高低,寻常之龙岂有龙王之威?
然世间千万年流传,上古的妖兽早已绝迹,莫说是龙王了,便是龙,便是寻常的妖兽都难得一见,可想而知这套龙王骨该有多么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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