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贰拾捌
我一直以为我和汤姆多年的友情唯一的作用就是在危难的关头他可以救我一命。可从现实来看,我们的友情唯一的作用就是在任何情况下我都可以替他跑腿。即使是在偷听这种上不了台面的情况下。
当特拉弗斯先生脸上带着笑意,温婉地对黛做出邀请,并在黛同意了的情况下,汤姆一个眼神朝我和阿布所在地的位置看了过来。多年的并肩作战让我和阿布对汤姆的意思了然于胸。我将我的书包给了阿布后,冲他笑笑,就跟在了黛和特拉弗斯先生的身后。
特拉弗斯先生真是一个磨人的人,他带着黛七拐八拐,就来到了霍格沃兹图书馆旁边的一个角落里。那个角落我知道,虽然在图书馆的旁边,可是并没有什么人来。再加上视觉的因素,就算是有人过来了,也发现不了。
当然,与之相对的,角落里的人可以清清楚楚的发现有什么人出现。
我熟练的施了一个隐身咒,站在了靠那条走廊的窗户的旁边。窗户破了一个洞,不大,足以我看到里面的一切。
“林小姐,新年快乐。”特拉弗斯先生不知道是那里不对劲,大老远的叫黛过来,开口就是这样的一句话。
“特拉弗斯先生,也祝你新年快乐。”黛有些不明所以,还是顺着特拉弗斯的话插子说。
“那个,林小姐,你觉得我是一个……嗯……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特拉弗斯先生突然变得吞吞吐吐地,老半天才吐出这么一个话。他对黛的称呼也变得极其生疏,客套地喊着林小姐。
“奥里斯汀你这是什么意思?”黛也没有明白特拉弗斯先生说的,下意识的问,估计心底里应该觉得自己的这个朋友怪怪的。
“就是字面意思。”特拉弗斯先生的脸一下子就红了,白皙的脸上,贫空添了一分胭脂红,也是怪不好意思的,“就是……嗯,林小姐……你觉得我是一个什么一样的人?”
“奥里斯汀你这个问题好奇怪。”黛一下子就笑了出来。“你就是你啊,还能是什么样子。”
“这么说吧,第一面见你的时候,我觉得你这个人好奇怪。我想,天底下怎会有你这样自来熟的人。和我阿姐一样,也是蛮有趣的。”黛见特拉弗斯没有说话,便接着说。
“后来啊,我总觉的我们之间好熟悉,我们有着许多相同的爱好,而且你的性格也好,总是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现,老老是受你一些恩惠,我还老是觉得不好意思呢。”黛盯着特拉弗斯蓝色的眼眸,一下子沉浸在了自己的回忆里。
“那黛,你觉得我在你心里是什么地位?”特拉弗斯先生笑了,又接着说。不知不觉地,称呼又变成了黛。
“朋友啊。”黛不假思索地说。
“可是……我想,我们能不能够……”特拉弗斯先生似乎用了很大的力气,他抿了抿自己的嘴唇,长长地吸了一口气,说,“我们能不能够成为比朋友更亲密的关系?”
黛显然是愣住了。这个傻姑娘,只知道围着汤姆转悠,对于外界的消息似乎从来没有放在心上。
“我知道这样子很突兀,可是我还是想说,”见黛没有做声,特拉弗斯深深吸了一口气,“我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不比我的哥哥优秀,虽然进了斯莱特林,也似乎没有人在乎过我。我一直以为是这世界残酷。”
“直到我遇见了你。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可能还不大认识我,那是冬天,我出去玩雪,浑身湿漉漉的。从城堡大门跑进来的时候,我突然感到一股温热,想想是谁施了保暖咒,发现擦肩而过的只有你。”
“或许那只是你的无心之举吧,可我却记了好长的时间,那是第一次有一个人对我好。真的,我没骗你。”
“你信一见钟情吗?我想我就是。那时候啊,我就想,这样的女孩子,要是我可以和她度过一辈子该多好啊。”
“我开始四处打听你,想要知道你的喜好。在马尔福庄园的那支舞曲,万圣节的聊天……都让我很开心。可我每次看到你和里德尔先生在一起的时候,我就不高兴。”
“你读过王尔德的童话,我也读了。即使我的家人们很不开心我读麻瓜的书籍,就像夜莺一样,我也愿意用最尖锐的荆棘刺穿我的胸膛,用我的鲜血灌溉玫瑰花树,将最鲜艳的玫瑰花送给你。”
“所以,黛,你愿意吗?”
时间似乎在这一刻凝固。黛没有回答。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换做我,定是会答应的。汤姆那个人我认的清楚,这样的誓言他从来不会轻易的许下。虽然和特拉弗斯先生在一起的人生一眼就可以望得到未来,也总归要比像汤姆一样颠沛流离要好的多。
“奥里斯汀,我……”黛沉默了良久,说,“我……我不愿意。”
是了,夜莺用鲜血灌溉出的玫瑰花,最终被学者无情地丢弃到了阴沟里。或许这里并不是很恰当,黛也不会成为像学者那样的人,可夜莺最后的歌唱,却是献给了那朵倾诉了自己所有爱意的玫瑰。
说完之后,黛转身,就要离开。特拉弗斯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一把将黛的手腕拽住,“黛,等等。”
旋即,特拉弗斯似乎是意识到了自己失礼的地方,连忙将黛的手放开。
“嗯……你可以告诉我,原因吗?”特拉弗斯似乎是用尽了自己的全部力气说。
“特拉弗斯先生,”黛轻轻地开口,平日里熟捻的奥里斯汀一下子变成了生疏的特拉弗斯,“嗯……我很高兴,你能够喜欢我,可是呀,爱一个人是不可以强求的。就像是阿姐,额……就像是索菲亚和马尔福一样,索菲亚的脾气我想只有马尔福一个人才能容忍,而马尔福的那些古里古怪的毛病,只有索菲亚才可以从中看到优点。”
“喜欢呀,永远不是一个人的事情。纵然觉得自己非她不可,也渡不过漫长岁月。在感情里,只有两个人才可以走的很久呀。”
“特拉弗斯先生,我很感激我们一起渡过的那些时光,如此说来的话……”黛顿了顿,一双过分好看的眉毛皱了起来,她的眼帘向下,长长的睫毛,就好像是振翅欲飞的花蝴蝶一样。
“我想,我们还是不要再见了吧。”
语必,黛没有多做停留,就离开了。特拉弗斯倒像是失去了全身的力气,站在原地,不知道如何是好。
“我们还是不要再见了吧。”
这可真是一句残忍的话。我似乎看清了特拉弗斯先生这场喜欢的全部过程,如若黛和特拉弗斯先生在一起的话,我也是开心的。总是比汤姆靠谱些。但如今,特拉弗斯年少无知时的轰轰烈烈的欢喜,终于落下了帷幔。
时间能够磨平一切的伤痕。
我怕黛回去后发现我不再,没有多留,也就离开了。后来那个走廊里特拉弗斯做了什么,我也是不知道的。只是那只会唱歌的夜莺,用荆棘刺破了自己的胸口罢了。
我一向大大咧咧,走起路来自然是要比黛快一些,当我从阿布手里将我的书包要过来,并和汤姆插浑打科好一阵后,黛才珊珊来迟。
自然,我是将走廊里的事情全部说了出来的,阿布没有说什么,只是揉了揉我的头,在得到我的一脚之后又用魔法将我的头发变平整。汤姆,倒是脸色古怪了几分。
黛来的时候,嘴角依旧带着笑意,只不过眸子里多了几分难过。也是,换做谁,都不可能这般清醒的做出决定。黛一向都很有自己的主见。
眼看着气氛就要变得古怪,阿布一只胳膊搂住了汤姆,一只胳膊搂着了我,笑嘻嘻地,“喂,我说,今天晚上的鼻涕虫俱乐部你们去吗?听说可以带女伴哦。”
语必,阿布看着我,说,“索菲亚,好好收拾自己,哥陪你去鼻涕虫俱乐部哦。”
我白了他一眼,挣开了他的怀抱拉起了黛的手,“斯拉格霍恩教授也邀请了我,我大可可以和汤姆做伴去。”
“对吧,黛,你会将汤姆借给我的。”顺便,我对黛说。
黛没有回答,只是嗤嗤地笑。
“索菲亚,如果你假期里不想一个人去一趟德国和诺特的姑妈见面我建议你不要在这里随便蹦哒。”我刚说完,汤姆就说。
“喂,我不要面子的啊!”
黛笑着,和汤姆一起离开了。阿布假装伤心的样子,也走了。只留我一人在原地。
“喂,喂喂,你们怎么可以这样。”我气极,大叫。
没想到汤姆还伸出手来,朝我的背影招了招手。
交友不慎。我在心里暗暗地想。
当天鼻涕虫俱乐部的聚会似乎进行的很顺利。在经过我的强烈要强之后,最终还是寡不敌众,我被阿布手拉着手,走进了鼻涕虫俱乐部,而黛,自然是挽着汤姆的胳膊啦。
虽然斯拉格霍恩教授很早之前就知道我和阿布在一起了的事实,但当他看见自己的一位得意门生拉着另一位得意门生的手的时候,还是一副自己的白菜被猪躬了的表情。
好吧,这个有一点点爱慕虚荣的中年男人其实也不是很坏,起码他在魔药课上就对我进行毫不保留的赞美。即使我是一名拉文克劳,而汤姆和阿布同样也做的不错。
只不过,他的爱慕虚荣,让我有那么一点点不喜欢。
那天晚上的人不多,聚会也挺顺利。由于第二天所有人都要上课,斯拉格霍恩教授并没有准备酒精,所以宵禁前的半个小时,大家都就各自回来休息室。
说个笑话,那天晚上我唯一的收获竟然是斯拉格霍恩喜欢吃凤梨。当我一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就把它当做笑话告诉了汤姆。汤姆没有多大的反应,倒是我一个人,傻乎乎地笑得花枝招展。
普尔吉斯骑士团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我和阿布没有回宿舍,先去了有求必应屋。汤姆便自然而然地担当了护花使者的角色。
春天的那些怒放的花儿在热浪下开始不再精神的时候,六月份终于按时到来。
我忘了那是六月几日,只记得是六月的一天。我睡的迷迷糊糊的,梦里梦见普尔吉斯骑士团的钱全成了我的私人财物,乐的我的口水流了一枕头。
然后……一直在我身旁的双面镜响个不停,打开了汤姆只说:“索菲亚,限你十分钟内赶到有求必应屋,不然,我就杀了你男人。”
然后……就没了下文。
盛夏日的夜晚也不是很热,为了赶时间,我继没换衣服,也没梳头发,穿着睡衣,就朝有求必应屋赶去。中途差点被巡夜的级长发现。辛好我闪的快。
当我闪进有求必应屋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了坐在桌子旁边同样只穿了睡衣的阿布和衣冠楚的汤姆。
他见我进来,清冷地说:“亲爱的阿布,放心,这份工作不是你一个人干,我把你的女朋友找来了,你们可以一起干。”
这句话后,这个杀千刀的就没了影儿。
我熟练地走了过去,坐在了阿布的腿上,转过头来,问他怎么了。
阿布的脑袋抵在我的肩膀上,阴沉沉的说:“汤姆大半夜把我拎起来让我在书里找关于什么魂器的记录,说是从斯拉格霍恩那里得到的。我本来是不想来的,哪里想到他对宿舍门施了咒语,让我只能哭唧唧的在这里找记录。”
“估计是觉得我孤夜难眠,顺便把你找来了。”
……
凭直觉,我的宿舍也进不去了。
以及,孤夜难眠这个词语是用在这里的嘛?我一个人明明睡得很好。
“那我们,看来是不得不找了。”我问。
“看情况,应该是这样。”阿布把我搂在怀里,我顺手拿起了桌子上的一本书,开始翻找。“不过,你怎么穿着睡裙就来了。”
“汤姆说完十分钟内不来他就杀了你灭口。”我看着书,说。
……
就这样,我和阿布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那一大堆书籍里有关魂器的记录,终于被我们全部找了出来。
“好困,终于找完了。”我将最后一本书放到桌子上,从阿布的腿上站了起来,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下辈子我一定要让汤姆给我做牛做马。”
“不过,在汤姆做牛做马之前,我希望小懒猪可以先减肥,我觉得,我的腿快没知觉了。”阿布也将自己的书放到桌子上,暗戳戳地说。
“喂,你怎么不提醒我一下。”我一下子羞红了脸。平日里我没个正经,喜欢坐在他的腿上,可是今天,我们只穿了睡衣啊。
“小懒猪,你好臭啊,晚上没有洗澡吧,快去洗澡。”阿布连忙转移话题,“我记得我在这留下了睡衣,浴室里也有毛巾,你快去洗澡吧。”
“喂,我昨天才洗了澡的!”我大叫,可还是半信半疑地向浴室走去。
我的智商一向不稳定,等我到了浴室,我才意识到,阿布是在转移话题。不给,不洗白不洗,有求必应屋里的香皂很好闻呢。
在热水的洗礼下,我的整个人都变得轻飘飘地,我换下了自己的睡衣,穿着阿布的睡衣走了出去。
热气腾腾的水汽让我的脑袋迷迷糊糊的。没有记错的话,我记得这里是有一个房间的,我一边打哈欠,一边朝那个房间里走。
当我一打开房间,我就看见,阿布正光着身子,站在卧室里在喝水。
“耍流氓啊——”我的瞳孔极速放大,大叫。
“喂喂喂,姑奶奶,小声点,校长室离这里很近的。”阿布大叫,水杯子摔在了底下,他跑了过来,捂住我的嘴。
“我要床,好困。”我睁大了眼睛看着他。
“你亲我一下,我就给你床。”阿布看着我,突然笑着说。
“哪里?”我对于自家男朋友是个神经病这件事情已经很了解了。
“这里。”他指着自己的嘴巴。
又不是没亲过。我在心里暗暗地想,吧唧一口就亲在了他的嘴巴上。
“我现在可以去睡觉了吧。”
“可是我现在不想睡觉了呢。”阿布将自己的身子附下,贴在我的耳朵上,轻轻地说。
然后记忆就全部变成了碎片。
阿布突然吻住我的嘴唇,不像是素日里亲来亲去,他用力的亲吻着我的嘴唇。
据他后来说,当时我湿漉漉地,浑身冒着热气,还十分听话的亲了他一下,然后,他就没有忍住。
本来我就没有带内衣,洗完澡之后,除了阿布的睡衣就是真空。不知不觉间,他的手就伸进了我的衣服里。
等我再有记忆的时候,我们两个已经躺在了那张大床上,一个毛茸茸的脑袋,轻吻着我的锁骨,那件睡衣,早已不知道了去处。
然后,就到了最后一步。
“不,不可以。”我突然清醒,大叫。
“为什么?”显然,我的男朋友并不想停下来。
“我们太小了,而且……”我突然想起了我的母亲,我太怕有什么变故,对于那个小孩来说,这不公平,“我想,等我们结婚的时候再说。”
“那么,你是在求婚吗?”那个金发的脑袋停了下来,并没有怪罪我,又亲吻了一下我的嘴唇。
“喂,睡觉。”我说。
“那好吧,晚安。”然后,他搂着我,躺在了我的旁边。
晚安。
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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