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夜色旅店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
这场大雪一点也没有要停的意思,而且越下越大,变成了暴风雪。
离开乱石峡谷后,林戈沿着谷地小道往南走了几英里,来到了一个三岔路口旁的旅店。
【叮!发现「夜色旅店」,自由点+1。】
接着,游戏系统以三岔路口为中心解锁了一大片新地图。
而夜色旅店就是这方圆四十英里内唯一的旅店。
在这场暴风雪彻底停下来之前,路过的人都只能暂时在这里歇脚。
林戈把三匹马栓到马厩后,敲开了旅店的前门,呼啸的寒风立刻顺着前门灌入了屋内,引起了屋子里所有人的注意。
旅店大厅是一个酒馆,或坐或站着十多人,有人抽着烟,有人喝着酒。
但这一刻。
所有人都用眼光打量着这位颜值璀璨的新人。
林戈没有与这些人有任何眼神交流,只是在门口抖干净了牛仔帽上的积雪,然后穿过大厅来到旅店的实木柜台。
柜台很长。
只有一小部分用作柜台,其余部分都是吧台。
“住店。”
柜台后边只有一个人。
是一个看起来三十岁出头的女人,也是整个旅店唯一的女人。
她的装扮很干练,长得也很耐看。
正因为如此。
酒馆各处的男人总是忍不住往柜台这边瞟,如果有人统计,就会发现男人们偷瞟的频率都快要赶上秒针转动的频率了。
“一美元一晚。”
女人的目光在林戈脸上停留片刻后,轻轻竖起了一根手指。
在1860年的美国,一美元的价值很高,大约可以买到1.4克黄金,所以夜色旅店的房价并不便宜。
当然。
作为这附近唯一的旅店,这样的收费也不算贵。
“艾莉丝,我住店一晚可都是两美元,为什么这家伙只要一美元?”
这时,吧台上一直盯着女人不撒眼的一位痴汉大哥放下手中的酒杯,提出了质疑。
大家都是住一样的房间。
他凭什么便宜一半!
“他长得好看。”
名叫艾莉丝的女人给出了一个很直白的答案。
虽然很有道理。
但也拉得一手好仇恨。
这可是一眼望过去,人均一把左轮枪的狂野西部。
艾莉丝这样的操作,怕是恨不得林戈不死。
妈哒。
我招谁惹谁了。
帅也有罪?
林戈真是没话说,索性搬来一条凳子坐在了吧台前。
他今天就要以身试法,看看事态会不会像看过的那些网络爽文一样发展。
“他哪里好看......”
痴汉大哥拍案而起,不服气的看向林戈,几秒钟后又悻悻的坐了回去,“好吧,我承认这家伙的外形非常完美,但我呢,我也不差呀,住一晚怎么也可以便宜个50美分吧。”
“不行。”
艾莉丝果断摇头。
“30美分?”
艾莉丝继续摇头。
“10美分呢,从小到大至少有3个女人说我帅,难道凭我海格斯这张脸,连10美分都便宜不了?”名叫海格斯的痴汉依旧不死心,他今天势必要用颜值在梦中情人面前拿到折扣。
“抱歉。”
“艾莉丝,你说过我们是朋友。”
“所以我才没有加价。”
“......”
艾莉丝可真是一个补刀小能手。
酒馆也因为这个小插曲变得更加热闹了起来。
“嘿,海格斯,你又在自讨苦吃啦。”
“我猜那三个说你帅的女人中,肯定有一位是你的妈妈。”
“朋友,你得知道西部的女人要靠实力去征服,你这样唯唯诺诺的可不行!”
“你又懂了。”
“爱信不信,这可是我单身五十八年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
一时间,酒馆内外都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海格斯倒是完全不在意其他人的打趣,依旧单手托着下巴,端着酒杯痴痴的望着那个女人。
“你住多久?”
艾莉丝问向林戈。
“住到雪停。”
“这雪一时半会儿停不了,你可以先付三天的房钱。”没有人比艾莉丝更了解这一带的天气,这点她非常自信。
“我没有钱。”
林戈全身上下的东西都是系统赠送的,确实是一分钱都没有。
“那你有什么?”
艾莉丝表现得很平静。
这里是西部,连命都可以拿来做交易,美元自然不会是唯一的货币。
反倒是海格斯突然又紧张了起来,他真怕这小子提出要肉偿,那样的话,艾莉丝能把持得住吗?
不行。
不能冒这个险。
干脆我帮他把店钱付了吧?
这样想着,海格斯把手伸进装钱的口袋,时刻准备着用美钞阻止一场罪恶的皮肉交易!
“我有两匹马。”
林戈指了指马厩的方向,又补充道,“或许瘦了一点,但底子还不错,多喂喂草料应该可以长起来,你愿意买下的话,我可以买一送一。”
来而不往非礼也。
这两匹马养在身边也是负担,就当还艾莉丝五折房价的人情了。
“两匹瘦马?”
艾莉丝眼中闪过一丝异样,随即再次认真的打量了一番林戈,忍不住笑道,“我猜是棕色的吧?”
“是。”
林戈一点也不好奇艾莉丝是怎么知道的,他相信,一个能在西部荒野开旅店的女人,绝对不简单。
至少肯定不会是一个花瓶。
“你把巴克兄弟怎么样了?”艾莉丝又问道。
“巴克兄弟?”
“一个壮汉,一对gay。”
“喂狼了,如果乱石峡谷有狼的话。”
林戈的坦诚来源于自信,他完全不担心夜色旅店里会有巴克兄弟的同伙。
如果有,不过就是多几个人喂狼而已。
“干得不错。”
艾莉丝说着,熟练的调制了一杯威士忌,推到了林戈面前。
自从巴克兄弟流窜到三岔路口这一带后,虽然没对夜色旅店造成直接伤害,但也间接影响不少旅店的生意。
现在有人帮忙解决了他们。
绝对是一件好事。
“谢谢,不过我不喝酒。”
林戈倒不是滴酒不沾,他只是不觉得酒好喝,所以最多只在跟好友聚会的时候喝上几杯...啤酒。
“不喝酒的牛仔?”
艾莉丝真是越来越看不透眼前这个男人了,她如果再年轻几岁,只怕会深深迷恋上对方吧。
“我虽然是个牛仔,在酒吧只点牛奶。”
可乐也行。
但很可惜,1860年的今天距离可口可乐诞生还有二十多年呢。
艾莉丝轻轻一笑,转身去酒馆后边为林戈倒来了一杯牛奶,“但我还是建议你尝尝这杯威士忌,你应该不会失望。”
“好吧。”
林戈从来没有喝过威士忌,既然艾莉丝这样说了,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他便拿起那杯酒抿了一口。
嗯。
味道还不错。
“你还没有告诉我,我的那两匹马你要吗?”林戈放下酒杯。
“那两匹马是巴克兄弟偷来的,除非你与失主做好切割,否则我不能买。”打开门做生意,艾莉丝既然认识马匹原来的主人,就不能主动坏了规矩。
“失主是谁?”
林戈倒是没想到还有这么一茬。
“喏。”
艾莉丝朝旁边努了努嘴。
一直在不远处持币观望的海格斯这才反应过来。
对呀。
挨千刀的巴克兄弟偷的是我家马场的马呀!
林戈问:“马是你的?”
海格斯答:“当然。”
林戈又问:“马身上有你的名字吗?”
拾金不昧在西部可算不上美德,所以只要马身上没写你海格斯的名字。
那对不起。
这马就不是你的。
这步棋,谓之无赖将军!
“当然,我家马场的每一匹马,屁股上都烙有我的名字。”
海格斯点点头,实事求是,反将一军!
哦豁。
这棋大势已去,一般人必然已经投子认输......
但林戈毕竟不一般。
他站起身来,将那杯威士忌一饮而尽后,理直气壮的反客为主。
“你凭什么在我的马屁股上烙你的名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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