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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一章 一鸡四吃


  齐瑞珠抱着一盘炸鸡,一蹦一跳的跑到院子里,顾不得去拉桌子,往长条凳上一坐,把盘子往膝盖上一放,这就抱起一根鸡翅根,美美的啃了起来。

  咔嗞!

  这一口下去,酥脆的外皮,爆出悦耳的脆响,像是一曲美妙的乐章,直击灵魂。

  紧接着是滑嫩的鸡肉轻易被被牙齿咬开,微烫的肉汁肆意的在唇齿间流淌。

  撕扯一下,一口酥皮裹带着滑嫩的鸡肉落在舌尖上,随意咀嚼一下,就是满口的肉香。

  “嘶……吼……”

  刚出锅的炸鸡,都还没怎么冷却,不是一般的烫嘴,可齐瑞珠压根就顾不上那么许多。

  这等鲜美,比她二十年的记忆里最好吃的东西还要美味。

  “嘶吼……好好次哦!”

  齐瑞珠被烫的不住吸气,可嘴上却压根就停不下来。

  她的两只小脚丫也跟着愉悦的晃动,心情放松到了极点。

  后世,不知道多少专家、媒体、公众号各种批判油炸的食物不健康,尤其是炸鸡是垃圾食品,可依旧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男女老少趋之若鹜。

  没有别的原因,就是方便好吃!

  可以当零食,又能当主食,又特别方便。

  穿越百年,提前出现在这方世界,用最流行的配方做出来的炸鸡,可能不是最好吃的,却绝对是最合大众口味的。

  齐瑞珠哪里能够抵抗,每一口下去,都是无比的鲜美和酥脆。

  滑嫩的鸡肉,酥脆的外皮,加上鲜美的肉汁和鲜咸微辣的调味,简直让齐瑞珠美上了天。

  咔嗞!咔嗞!

  一口又一口,一口接着一口。

  齐瑞珠完全停不下来。

  她几曾吃过这么好吃的炸鸡?

  不!

  中餐传统美食的各大流派里,压根就没有炸鸡这种做法。

  齐瑞珠压根就没吃过!

  就在齐瑞珠美美的品尝炸鸡的时候,林放已经把要做的菜出锅。

  腌制的泡菜,在拳劲的加速下,已经可以出坛。

  林放取了一把泡椒,一切两段下锅炒制泡椒鸡杂。

  酸辣麻香的滋味,闻的林放都有些流口水。

  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正宗川式泡菜加持过的食物了。

  想念彭老爷子,更想念那些女孩子们。

  先把泡椒鸡杂出锅,接着做烧鸡公。

  鸡在中餐里是最常用的食材,无论是八大菜系,各路地方菜还是家常菜里,都能看到它的身影。

  烧鸡公是一道经典的重庆江湖菜,重麻重辣,是特别可口的下酒菜。

  “嗅……嗅……”

  泡椒鸡杂的香味相对较淡,没有飘出厨房。

  烧鸡公可就不一样了,重麻重辣,香气四溢。



  哪怕齐瑞珠啃着大鸡腿,鼻子都忍不住嗅来嗅去,被飘出来的香味吸引。

  她忍不住起身,凑到厨房门边探头探脑。

  “东家,你在做什么好吃的呢?咔嗞……”

  “不是早就跟你说过了吗?”林放好气又是好笑,“烧鸡公!”

  “咔嗞!”不知道为什么,虽然鸡腿还是很好吃,可突然就有些不香了,齐瑞珠留着口水盯着锅里,“东家,我能尝尝吗?”

  “出去!”

  “哦……”齐瑞珠噘着嘴走出后厨,只能狠狠的继续啃鸡腿,“东家太坏了!只给我吃鸡腿,自己吃更好吃的!”

  不怪齐瑞珠念叨。

  炸鸡好吃,那得看跟谁比。

  没选择的情况下,炸鸡方便又好吃,简直美味。

  可是在有更好的烹饪方法加持下,哪怕同样的一只鸡,炸鸡的吸引力都会快速下降。

  更何况,林放师从川菜大师彭子林,厨艺本来就已经站在了大师的边缘。

  在这方世界,他的厨艺又每天都在精进。

  炸鸡是随手做出了哄小孩子的,泡椒鸡杂和烧鸡公确实精心烹饪的,如何能比?

  林放把烧鸡公出锅,接着又做鸡血羹。

  通常做鸡血羹有蒸和煮两种方式,不过林放还是打算加泡椒滑炒。

  做法类似炒猪肝,几秒就出锅,再做一道番茄蛋花汤齐活。

  “瑞珠,过来端菜。”

  “来啦东家!”

  齐瑞珠抱着一张空盘子跑进后厨,把盘子往水里一放,端着两道菜就往外跑。

  “这就吃完了?”林放看着进水的空盘子,有些哭笑不得,“居然都没给我留一根!”

  油炸的食物吃多了会腻,可当做开胃小菜吃吃还是很舒服的。

  尤其是林放火候控制的很好,既保留了炸鸡腿外皮的酥脆,又留住了鸡腿肉满满的肉汁,一口下去外酥里嫩,满口肉香,吃起来还是很美味的。

  如今两大两小四根鸡腿全都被齐瑞珠给消灭掉,林放就只能吃些正经的中餐。

  三道菜一盆汤全都端上桌,林放感觉还是有点不得劲,他又去切了一盘皮蛋加了些蒜末、小米辣、青椒碎拌好了端上来,这才满意。

  “东家,对不起!”看到林放补菜的举动,齐瑞珠满脸愧疚,“我一不小心把鸡腿全给吃了,我该给你留两个的。”

  “有什么好对不起的?”林放不在意的挥了挥手,“我又不爱吃。”

  “骗人!”齐瑞珠一脸的不信,“你不爱吃干嘛加菜?”

  “四菜一汤,才是正经国宴标准。”

  “什么是国宴标准呀?”

  “呃……不重要!”林放猛的想起,那都是民国后的梗了,“吃菜,吃菜!”

  “东家,你要喝酒吗?我去帮你打酒!”

  “算了……我去吧!”林放有些意动,不过随即打消了念头,天色渐晚,齐瑞珠一个人出去,还不够他担心的,“你在家好好的,把门锁死,我不出声别开门。”

  “嗯!”齐瑞珠眼神飘忽了一下,突然脸红低头。

  林放没在意这么多,出门后,又倒回来,提了扁担和箩筐出去。

  回来的时候,林放挑了一筐酒水。

  “东家,你怎么打了这么多酒?”

  “放在柜台散卖。”林放解释了一句,“现在咱们钱不够,只能卖些散酒。等挣了钱,咱们把隔壁的酒坊给盘下来,自己找师父酿酒。”

  要是再加上拳劲催化,想必酒也是很美味的。

  林放念头转动,不由得咽了口口水。

  “吃菜!吃菜!”林放当先夹了一颗鸡肾放进嘴里,一口下去,瞬间爆浆。

  鸡肾无论是烫火锅还是炒制,都要讲究一个控制火候,千万千万不能煮老。

  要的就是那个爆浆的鲜嫩口感。

  特别是经过泡椒、花椒的去腥、提味、增香之后,鸡肾毫无腥气,只有下满满的鲜美和浓香,这一口下去,简直让人满足到了极点。

  没吃过鸡肾的人很难体会那种特殊的口感。

  煮透的鸡肾会偏硬,虽然咬下去之后也会快速溶解化渣,却远不如火候控制得当,保留鲜嫩口感的鸡肾好吃。

  鲜美的肉汁裹带着一丝丝茸状的鸡肾在舌尖上滚动,每一秒带来的享受都是味觉的极致。

  齐瑞珠刚刚夹了一块鸡肉,看到林放享受的表情,果断松开筷子,丢下鸡肉块,转过来夹起另一颗鸡肾,不等林放阻止,便丢进嘴里嘴里。

  咬!

  爆!

  四溢的鸡肾肉汁在口腔里爆开,牙齿轻轻一碰,茸状的肾肉就在口腔里滚动。

  鲜美多汁用来形容这颗鸡肾,再合适不过。

  “哇!咕嘟!”齐瑞珠忍不住想惊叫,却又赶紧捂住嘴,咽下满口的肉汁。

  这种鲜美的滋味,浪费一丝一毫都是极大的犯罪。

  咕嘟!咕嘟!

  又是接连咽下去了两口,齐瑞珠才半捂着小嘴感叹,“东家,这是什么东西呀,太好吃了吧!为什么只有两颗?”

  “一只鸡当然只有两颗!”林放没好气的道:“你女孩子家家的,吃什么鸡肾?那是壮……算了!”

  吃都吃了,壮那啥就壮吧。

  吃完鸡肾当然要吃鸡肝。

  猪肝讲究一个软嫩,鸡肝却大可不必。

  不管是鸡肝、鸭肝还是鹅肝,作为禽类的肝脏,口感多少类似。

  稍微煮硬一点,初入口的时候微硬,却很快就会在口水的作用下变软、融化,倒是有些像巧克力似的。

  尤其是从硬到软,然后融化的这种特殊口感,很容易让人印象深刻。

  这时候,再喝上一口白酒。

  简直美滴很!

  看到林放在吃鸡肝,齐瑞珠跟着也夹了一块放进嘴里,她想一口吞掉来着,看到林放在小口撕扯,等鸡肝在嘴里彻底化掉才再咬一口,她犹豫了一下,也跟着学。

  “哇!东家,你好会吃哦!”齐瑞珠享受着鸡肝在口中慢慢融化带来的香醇,不住点头,“我以前吃鸡肝都没觉得特别好吃,可你做的真是太好吃了!而且这样小口吃,比大口吃舒服!大口吃,容易噎着,很难受的!”

  林放:“……”

  鸡肝如此,蛋黄何尝不是如此?

  这种入口微硬,很快就会融化掉的食物,还是要小口吃,才能真正体会到它的美味。

  大口吃,那不是猪八戒吃人参果吗?

  “美食当然要慢慢品尝,又不是单纯的为了填饱肚子,吃那么快做什么?”

  “嗯!嗯!慢慢品尝!”

  只一盘鸡杂,便有鸡肾、鸡肝、鸡胃、鸡肠、鸡心五种食材,每一种的口感都各不相同。

  在泡椒的作用下,这盘鸡杂的美味,更是突破了齐瑞珠的想象极限。

  “东家,你是不是故意的?”齐瑞珠吃着吃着,突然一脸悲愤的望着林放,“我吃了四根鸡腿,好像吃太多了!现在才吃一点,就感觉有点饱了!”

  “自己贪嘴,还来怪我?”林放有些好笑,“下次记着,先上桌的,不一定是最好吃的。吃饱了没关系,看我吃!”

  “东家!”

  齐瑞珠哪怕再小口,也只是把鸡杂、烧鸡公、鸡血羹都尝了一下。

  每一种都没能吃太多。

  炸鸡腿还是挺容易胀肚子的。

  烧鸡公妙就妙在鸡块能在火候控制出色的情况下,把味道沁到鸡块内部,一口下去,软嫩浓香,满满的都是麻辣滋味。

  鸡血羹同样是加放了泡椒,却又被林放炒出了不同的味道。

  烧鸡公偏辣,泡椒鸡杂偏酸辣,鸡血羹却更加重视麻。

  调味料大致相似的情况之下,因为偏重不同,便呈现出了不同的口感。

  齐瑞珠越吃越是后悔,她打定了主意,以后林放要是再做好吃的,她一定要等到菜全部上桌才吃!

  林放吃什么,她就吃什么!

  不然好亏哦!

  一顿饭林放吃的舒舒服服,吃完了留下齐瑞珠洗碗,他自己往小院里的竹椅上一躺,摸出奇楠香鼻烟壶往鼻尖上一凑。

  馥郁香甜的滋味在鼻尖上缠绕,舒服!

  林放忽然感觉,自己手边还缺一壶好茶。

  要是一边喝着茶,一边把玩这奇楠香鼻烟壶,定然是更加的舒坦。

  人生苦短,当及时行乐。

  ……

  天色彻底黑下来的时候,忽然有人敲门。

  齐瑞珠要去开门,林放拦下他,自己过去。

  门一开,老船工咧开大嘴,露出满口的大黄丫,“掌柜的,你还真的开了家店,还有吃的吗?我们大伙都快饿死了!”

  林放抬眼看去,后面乌泱泱的站着二三十号人,这老船工居然还真的带人来店里吃饭了。

  “有,当然有!”林放让开把门彻底打开,“瑞珠,过来招呼客人。”

  “好嘞,东家!”

  早上开门,除去一位卖鸡的大妈,林记豆花饭没卖出去一碗豆花。

  没想到,这都到了晚上,反倒上了人。

  去码头做推广,虽然招惹了一些小麻烦,如今看来,却还是值得的。

  进店的每个人都要了一碗豆花饭,有些人还要了咸鸭蛋、皮蛋这样的小菜,老船工和有一桌更奢侈一些,都是特意要了一碗梅菜扣肉。

  要小菜的,包括老船工都要了散酒。

  不多,每人一碗。

  喝酒就是和个味道,让身体解解乏放松下来。

  真要放开了喝,他们大都不舍得。

  也有不在乎明天如何的,直接要了一坛,大喝特喝。

  看到林放的豆花店里热闹,左右的邻居也有动心的想试试,却最终还是被人给劝住了。

  直到这帮结账船工离开,店里也没有来新客人。

  林放倒也不在乎,清理了一下门店,便关上店门。

  他等齐瑞珠洗漱之后睡下,这才起身,也不走店门,直接翻墙出去。

  江边荒宅那里还留着一笔手尾需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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