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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晚饭是在老三家吃的,余氏特意准备的。老三家的厨子是余氏的陪嫁,烧得一手好菜。饭团和汤圆两个小家伙吃得肚子圆滚滚的。
汤圆小家伙本来在吃饭前就喂了他了,但他显然是个爱凑热闹的,单独吃时常常只能吃小半碗,怎么哄都不肯吃了。等众人上了饭桌,他又吵着要跟着坐在饭桌上。
罗云初无法,只好让他坐在自个儿旁边,给他拿了专用的木碗和勺子,将这位小祖宗伺候好了再说。
“老三,老三媳妇,真不好意思。你们先吃啊,这小祖宗折腾着呢,没有两刻钟恐怕摆不定他。”罗云初颇不好意思。
余氏笑道,“没事,二嫂,咱们家里没那么多讲究,小孩子调皮一点才可爱嘛,我瞧着饭团和汤圆就不错,你可不许说他们。”对这两个侄子,她是真心喜爱的。
二郎笑着点头,忙招呼二郎饭团等吃了起来。
趁着喂汤圆的空档,罗云初也夹了几箸菜。
汤圆看着他娘拿着勺子一勺一勺地喂自己,他左看右看,发现哥哥和其他人都是自己吃的,小家伙伸出小手想抓勺子自个儿吃,“娘,呃,汤圆,自……自己吃。”
要放在平时,罗云初肯定很爽快地答应了,但此时在老三家的饭桌上,她担心一会他吃得到处都是饭粒。就在她犹豫的空档,汤圆的小手已经牢牢地抓住勺子了,罗云初挣了挣,没挣开,索性就由他去了。
众人都有趣地看着汤圆,只见他笨拙的拿着勺子往自己嘴里填饭,岂知勺子上的饭太多,他的小嘴一下子吃不下这么多,一大半饭粒都从嘴巴漏出来了,好在上桌前罗云初已经给他用了围兜,要不然小家伙身上的衣服就被他弄脏了。
汤圆的平衡感和手感都很好,别的小孩子学吃饭时很多时候都会出现用力过猛或者手抖的情况,但这娃愣是稳稳当当的,比一般孩子要强上许多。
“哇,弟弟好棒哦,能自己吃饭了呢。”饭团看着能干的弟弟,笑眯了眼,小胸脯挺得高高的,一脸与有荣焉的样子。
对于饭团的赞美,罗云初也是赞同的,但这小混蛋能不能别那么贪心啊?汤圆稳稳地抓着勺子,又从碗里满满当当地舀出满满的一勺子饭,就往小嘴巴里塞去,又一半从小嘴里漏了出来。
说他,他就一脸无辜地望着你,真是让罗云初又好气又好笑,“你这小贪吃鬼,嘴没那么大,倒贪心,看吧,饭都掉完出来了。”
汤圆眨巴着眼睛,撒娇道,“娘,娘,肉肉,肉肉,汤圆要肉肉。”小胖手指着放在不远处那香气四溢的红烧肉。
罗云初不鸟他,小混蛋当她不知道这是他惯用的招数啊,“小子,来,先吃菜才有肉肉吃。”这小子也不知道和谁学的,自打能吃辅食开始就爱喝肉粥,略大点的时候,就吵着要吃肉,整个人就是个无肉不欢的主。
汤圆皱着白白胖胖的包子脸,一脸纠结地看着他娘挟给他的青菜,“娘……”声音拉得长长的,就盼着他娘能收回这根青菜。
“不吃青菜就不给肉。”她才不上当呢。
在家里,最宠汤圆小混蛋的不是罗云初而是二郎和饭团,哪回若让二郎给他喂饭,必定能让他饱餐一顿肉的,二郎和汤圆都抵挡不住汤圆撒娇的功夫,总能让这小混蛋得逞。二郎就常和她抱怨,说儿子就算顿顿吃肉又能吃得了多少。还劝她,儿子既然喜欢吃,就让他尽管吃好了,反正他老子有能力把他养得白白胖胖的。对上二郎一副暴发户的嘴脸,罗云初是好气又好笑,当下和他说了一翻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的道理。
汤圆习惯性地看向他爹,罗云初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发现他爹快速地低下头,和碗里的鸡腿较起劲来,肩膀像糠筛一样,一抖一抖的。汤圆收回目光,看向坐在一旁的饭团哥哥,却发现人家根本就不看他,直盯着他面前的鱼头出神。
汤圆扁了扁嘴,审时度势,知道他娘是铁了心让他吃青菜了,当下委委屈屈地看了他娘一眼,张开小嘴,“娘喂。”
小家伙用力地嚼着嘴巴里的青菜,仿佛和它有仇似的,吃完后,忙讨好地笑着,“娘,肉肉。”
罗云初言而有信地给他挟了一块红烧肉,小家伙乐得笑眯了眼。
因为有了汤圆小混蛋的捣乱,一顿饭吃了差不多一个小时。让下人将剩饭剩菜撤了下去,一大家子人移步正厅。
“二哥二嫂,房子还满意吧?”余氏轻啜了一口茶,笑问。
罗云初将饭团和汤圆抱上临窗大炕,才笑呵呵地答道,“嗯,很满意。对了,三弟妹,我想添几个下人,不知道你有相熟的人牙子么?”
“东武街尾那个黄婆子调教出的下人还不错,明日我让她领几个人过来给你瞧瞧?”
“成。”接着,罗云初又向余氏请教了一些挑下人的法子,余氏也不藏私,细细地和她说了。罗云初听完,心中将余氏的话和现代一些用人单位招聘人才的方法相互比较了一翻,发现其中有异曲同工之妙。
余氏看了罗云初几眼,犹豫了半晌才问,“二嫂,下人买回来还得调教一番才能顶用的,我把钟妈借给你用两天吧,她是我们余府的老人了,在调教人方面颇有手段。不过,你若不愿意,我就……”
罗云初打断她,微笑利落地说道,“三弟妹,亏得你提醒了,我刚才还寻思着和你借人来着,你肯将这样的人借与我便是再好不过了。这下可便宜我了。”
听到罗云初如此说,余氏也放下心来,若是别人,她肯定不会那么鲁莽地说出刚才那翻话。这话她的确是为着二哥二嫂好,但她也挺怕二嫂听了后想歪了,以为她别有用心。
那头,二郎也在和老三商量着饭团的事。饭团今年五岁了,送去学馆是早了一点,但早有早的好。罗云初宠孩子,但绝不溺爱。她将饭团当作亲生儿子来疼,自然希望他长大后能有一翻出息。
“老三,咱们县里有两个学馆,哪个比较好点?”事关儿子,二郎不得不慎重。
“暮春学馆比较好点吧,这里有两个举子坐馆,束修也比青竹书院贵一点。青竹书院这边只有一个举人坐馆的,而且年纪也挺大了,加上青竹书院离我们这比较远,暮春学馆倒近一点。”
“听起来,似乎暮春学馆好点啊。”罗云初低喃,师资雄厚离家近,束修贵一点,她完全不看在眼里。和天下大多数的爹娘一样,有能力给孩子最好的教育,他们都不会吝啬。
“不过。”老三觉得还是把情况都摊开来说,才能让二哥二嫂做出更好选择,而且说实话,他也看不上那人。“暮春学馆其中之一的坐馆是周墩迟。”
前些日子他为了稻田养鱼的事四处奔波时,那家伙还跑到县衙里对着他指手画脚的。说他不懂农务就不要胡乱插手农事什么什么的,听得他一阵膈应和反感,他凭什么啊?被罢了官后就好好做他的坐馆先生就行了,他以为他是谁,竟然还敢跑来指着他的鼻子教训他?哼,当时他也没和他客气,让两个当值的官差将他扔了出去。
那家伙忘了,他还欠着他五十两银子没还呢。当初信誓旦旦说还他的,至今他连一个仔儿都没见着过!而且每逢他提银子时,姓周的就一脸受伤的样子,仿佛他那话给了他多大的伤害似的,再不然就是数落他浑身铜臭老惦记着这些阿堵物。久而久之,他也懒得提了,就当那五十两掉在狗身上了。
“什么?”罗云初惊讶地叫了出来,若说除了亲人外,最令她印象深刻就非这姓周的酸书生莫属了。
“不成,饭团不能进暮春学馆。”她可不想她好好的儿子被那姓周的教成一副书呆的样子,像姓周这人,书读得再好又如何?不知道变通的人,永远只是一本活动的教科书。
二郎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显然他也对姓周的这号人物印象深刻。
“可是青竹学院离咱们这有点远。”
“没事,不就是一刻钟的路嘛。”罗云初琢磨着,明天人牙子来时,得给饭团挑个身板结实的小斯才行。
“嗯,既然二哥你们决定好了,明天我就亲自到青竹学院走一趟。”稍有名气的学馆都有一些臭规矩,对所收的学生要求挺多。宋铭承倒不怕饭团达不到,他只怕有些人狗眼看人低。饭团这侄子性格是有些内向,但却是个聪明的,如今千字文和三字经都背得滚瓜烂熟。
“呵呵,老三,谢谢你了。”二郎真诚地道了声谢。
“咱们都是一家子人,客气啥?”
罗云初和二郎都是明白人,老三在书院学馆方面都是能说得上话的。不是因为他县令的身份,而是因为他在文山书院还担任着他们的夫子,虽然是挂名的多。但每月的卷子,他是实打实地批阅了。每回他阅卷后,那些学生看了他的批语,都会受益匪浅。
文山书院算得上是明州数一数二的书院,轻易不肯收学生的。因为进了里头的,只要肯下功夫,乡试时,中举不是难事。再不济,也能混个秀才当当。罗云初也是在天孝进了文山书院后,才对其有所了解的。莫怪乎这么多人削尖了脑袋儿想进去。
元宵后,天孝就离开老家去了文山书院,晚上回来就住在老三家。余氏特意将西厢收拾了出来给他住。不过他今儿在书院那边有事,回不来,已经让人带话回来了。在她看来,天孝能进文山书院,固然有老三使力的原因,但最主要的是天孝的资质好加上底子扎实。对饭团的培养计划,罗云初早想好了,先让他在学馆了启蒙三四年,待他九岁十岁了,再走老三的后门,把他送到文山书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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