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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章 艾伦其人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

  梦境世界,也有规则,甚至想起一出是一出,完全比拼脑洞的玩法,也可以视作混沌法则。

  而厄尼如今闯入的这个梦境,卖点恰恰就是极度贴近现实的细腻规则。

  规则大、限制就多。顶风作案,那是跟天地较劲,不会有好果子吃。厄尼怀疑,强行破坏规矩,就会招来克苏鲁式的绝望,直接红牌出局。

  可如果真要按规矩来,显然又不是有先知优势,且经营够久,底蕴丰厚的设局者的对手。

  所以,如何取巧钻营、用诸如擦边球、弯道超车等策略追赶、乃至反省对手,才是破局的关键。

  厄尼清楚自己也就是个普通人,否则前世也不至于以社畜咸鱼作为人生标签。

  那么,如今想要赢,最关键的是什么?毫无疑问,外挂!

  他也有自尊,讨厌被点评‘没有挂你屁都不是’。

  为了证明自己,他今生象个绿茶学霸般,一边装我天每逃课、旷课,成绩都不差,一边起五更睡半夜,社畜式的学习、修行,坐拥万贯家财不浪,偶尔才调剂犒赏一下自己。

  自己成长看在眼里,但外挂的作用更是看的明白。

  平心而论,他现在是比前世多了那么一些自信和笃定,他相信他的努力投入,不是做无用功,他的学习方法更适合他,也较泛用型的主流教育更高效。

  但,整体而言,还是有点不自信,尤其是遇到这类大事件。

  还好,他有挂!

  金手指就是他的底气,比钞能力给爷们儿带来的底气更强效和直观。而且这种人无我有的力量武装效果,贼特么爽!

  选定了金手指职业,接下来就是选躯壳,只能选无魂之躯。

  虽然厄尼也很清楚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但他还是排除了幼儿选项,太不方便,浪费时间,性价比低。

  尤其是敌人已经有丰厚的岁月积累,人家是大工厂,他却连个小作坊都算不上,马太效应很容易触发的。

  同时也排除了40岁以上的。

  这是个平均寿龄晃悠在40岁左右的中古世界,即便是所谓的富贵人家,生活条件和习惯也大都不怎么好,40岁时,器官零件已经耗损的差不多了,比如说一口烂牙,腰子不给力……

  他得预防‘出师未捷身先死’上演。

  而且得投个好胎,这个时候不适合装哔耍个性,不光是家里有矿、少奋斗20年那么简单,而是类似阿三家的种姓制度,光是解决‘你配吗’的资格问题,就有的忙。

  这条件捋下来,投胎就没那么容易了。

  厄尼以天神视角游荡了近十日,才算找到了勉强合适的目标。

  “为……为什么?”

  面对朝夕相处了十多载的好基友的质问,凶手展颜一笑,露出一口歪七扭八的焦黄牙齿:“你得承认,我方方面面都比你更优秀,对吧?

  我比你武艺高强,我比你聪明智慧,我比你刻苦用功。

  我为你出谋划策,我为你扛刀挡箭,甚至就连招姬砍价,都得我来。

  可为什么你是骑士,我却只能当扈从?

  因为这该死的血统,听听我的名字,法莫!”

  凶手说着哂笑的摇摇头。

  “杀、杀了我,你也无法成为骑士。”

  法莫呵呵笑道:“你忘了我们一起生活了超过十年了么?你忘了我们其实长的很象了么?

  知道为什么?因为当年的男爵大人,也是位管不住下半身的种马呢,他跟女仆通奸,搞大了肚子,用两个银币就将其打发了。

  那个女仆就是我的母亲。

  这下你明白了吧,我们可是亲兄弟,但际遇却是天上和地下!”

  “你、你……”苦主艾伦马上就要嗝屁了,情绪激动,才勉强吊住这口气。

  法莫一边用手称量艾伦的财物,一边絮絮叨叨:“就贵族而言,你还算不错啦!

  我之前也一直以为,你会是我的终生依靠。

  然而你那废物大哥死了,留下个漂亮嫂子,和半痴呆的老子,要回去继承家业的你,阔别十余年,我们又熟的可以说知根知底……”

  真正的艾伦·斯科特,已经没了声息,死不瞑目。

  厄尼上身后,没有急着使用规则自带的‘圣疗’效果,而是靠120级大战士的逼格,和在心宇宙中‘久虐成筋’的顽强意志,对凶手发动突袭。

  冲锋!破城者!嗜血!暴怒!

  虽然此时用的武器,是有古代版的瑞士军刀雅号的随身匕首(吃肉、剃须、宰杀剥皮等等都是它),根本不能发挥狂暴战的实力,但法莫也不是什么强大魔兽。

  冲锋直接骑脸。

  破城者成功破防。

  嗜血这个技能,才是厄尼如此大费周章的灵魂技能。

  为此,他还奢侈的开启了冷却时间为2分钟的‘狂暴恢复’。

  该技能,可以让嗜血的恢复效果提升20%,而其本身只有5%。

  嗜血本身是狂暴战常用的核心技能之一,冷却3.9秒,产生8点怒气,造成物理伤害的同时,将其中5%转化为生命恢复效果。

  虽然用在人类目标身上,有变相吃人嫌疑,但厄尼并不感到膈应,相反,他此时此刻很需要奶自己这一口。

  因为一旦使用‘圣疗’,就意味着夺舍正式完成,而他120级大战士的属性想要跟艾伦·斯科特的躯壳匹配,势必会消耗大量的营养物质,来成全与属性匹配的力量特制(能发出相应力量的肌肉)。

  按照当年穿越厄尼时的经验来看,这一刻如果夺舍目标没有足够棒的体魄,以及迅速补充营养的可能,那么不但属性不能完美继承,还有可能将自己‘吸死’。

  毕竟力量不会凭空出现,而是转化得来。

  最后的暴怒,算是补刀。

  实际上为了能尽可能的提升恢复值,厄尼在使用嗜血技能时,特意招呼要害,直接切断了法莫的颈动脉。

  又以暴怒补刀,实在是因为没兴趣与对方来次临终告别,真正的艾伦已经死了,法莫就此殉葬,好基友,今生今世,来生来世。

  法莫连句场面话都没能说出口,就死了。最后的表情定格在诧异惊悚状态,宛如见了鬼。

  厄尼也没空搭理他,技能的恢复效果上身了,圣疗也趁势开启了。就像人一降生,总是伴随着哇哇大哭,夺舍的过程也不舒服,尤其是灵肉匹配度较低的情况下,生硬调整,那份酸爽,难以言喻。

  就像癫痫病发作般抽搐了十多分钟,厄尼都不禁开始怀疑、这次夺舍是不是失败了?痛苦这才逐渐缓解。

  而有气力动弹,则是又十分钟之后。

  厄尼强打精神,收拾离开。

  他现在着实是没气力挖坑掩埋法莫。而这荒郊野岭的,血腥味存在了近半小时了,保不齐食肉兽已然在来的路上。

  让马驮着自己摸黑行了一个多小时,这才选了处避风的所在,重新落脚。

  三匹马,一匹战马,两匹驽马,就时代价值而言,战马相当于现代顶配的宝马车,寻常赶路,骑士都不舍得骑。

  驽马都能算二三十万的代步车了。

  这三匹马,就算是艾伦的主要财富了。

  然后是一身半旧的锁甲战衣,及一把保养的不差的钢剑。

  最后才是成色一般的金银钱币、小器皿什么的。

  这就是艾伦十年来刀头喋血的全部收获了。

  没法莫什么事。

谷</span>  人往往对自己宽容,对他人苛责。

  法莫为自己的出身忿忿不平,嫉妒各方面都不如他的艾伦,靠着贵族出身待遇好,赚钱多。

  而实际上,真要换他在艾伦的位置上,厄尼觉得他早就穷困潦倒,或者掉脑袋了。

  家庭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真的挺重要的。

  尤其这个时代,艾伦有一个法莫没法比拟的优势,就是读书。

  书中有很多前人的智慧结晶,读透了,受用匪浅。

  而且,穷并不等于善良。

  挣扎在生存线上的人,往往表现的是仓廪足而知礼节的反义词。

  他们那看似谦卑老实的人设背后,更多的是生存的智慧,是利害得失的衡量,而不是懂得做人的道理。

  这说法,尤为适合这等中古时代。

  没读过书,家教是关键,可老子就不学无术,上梁不正下梁歪这话就非常的应景。

  回归到这法莫身上,所谓的智慧,也是蝇营狗苟的小伎俩,爱占小便宜,爱赌……

  这个时代的军营,又怎么可能是是善地?

  没有艾伦替他扛事还钱,早就被人吊起来抽死了。

  结果呢,也只是换来他嘴里的一句:就贵族而言,你还算不错。

  贪念一生,十多年情谊说扔就扔。

  亏得艾伦还想着,继承家业后,让其当个管家。

  这个时代的管家,相当于国企CEO,贵族家的非继承人,能给其他贵族当个管家,都算是不失去体面的好归宿了。

  所以说,成年人看问题,不能片面。

  从人类社会的宏大视角看,贵族这个阶层,的确是过大于功,是趴在劳动人民身上吸血的剥削者,三座大山之一的名头当之无愧。

  可从具体的做人做事角度,贵族里有没有人品行的?有的。

  郭德纲嘴里‘穷**计,富长良心’的说法也不是无中生有,欧洲的那些白左,有只在说漂亮话时才是白左的装哔犯,也有真白真左的,说他们是温室花朵也好,傻白甜也罢,的确是有那个心和行为。

  厄尼前世的时候,是不愿意相信这个说法的。今生亲历,才深刻的领会了那句话:人,好与坏,不在富贵或贫贱……

  他也是有了今生经历,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诱惑太多,欲壑难填。回想以前,只能说,以前是好人,主要是因为没条件作恶,风险太大,代价太高,理智不同意。

  至于今生,那就真不能算好人了。若从杀人害命的角度,卢修斯·马尔福都不能跟他比。

  比出道效率,伏地魔都得甘拜下风,才2年级,就已经成为屠夫老手了……

  先将马匹安置妥当,然后才是人。

  这点‘爱车’觉悟,厄尼还是有的。

  实际上他现在最想做的,是好好的梳洗一番。

  现代人来在中古时代,第一不适应的,他觉得应该是卫生。

  从场所卫生,到个人卫生,每一样能过得眼的,就很闹心。

  但现在他不是德鲁伊,也不能用HP魔法,只能将就。

  由于初来乍到,患得患失,刚夺舍又哪哪都不习惯,还亢奋睡不着觉,索性就梳理记忆。

  艾伦虽死,但尸身还热乎,残留的记忆也较为完整。

  对厄尼来说,艾伦的人生说是乏善可陈也不为过。

  贵族教育在其身上是成功的,标准的工具人。

  这可不是什么夸张的说法。

  纵向比较经济,比较吃穿用度,比较生活娱乐,这个时代的贵族子弟,大多也就能勉强探的上现代普通人的生活。

  丰富程度逊色,但质量要高一些。

  至于这个时代的普通人,都不能算是人。

  即便是那些较为开明的,认知都跟格林德沃对普通人的认知相似:“我认为麻瓜并不是更低级,只是不一样,并不是没有价值和用处,而是有别的价值和用处……”

  视阶级差异为理所当然,这就是古代与现代的一个巨大差异点。

  不仅仅是贵族们觉得理所当然,普通人也是这么认为的。

  这个时候的普通人,其主要问题,不是无法将心中疑惑条理清晰的表达出来。而是根本没有思路为什么有些人天生就高人一等。

  这就像厄尼前世,老人道古,他就问:“过去日子那么苦,为什么就不能自己家院子里种些蔬菜,贴补家用呢?”

  答:“没有思路。”

  没文化,没见识,没技术,没想法。现代人跟原始人待在一起,恐怕也很容易产生优越感,将原始人视作另一个群体阶层,就像是看待智障那般。

  所以说,中古时代的人,就连贵族都比不得现代普通人开阔,更别说那些一生都没离开过诞生地的普通人。

  看民国影视的细节,往往回纠结于一个细节概念‘开民智’。

  中古时代,这个概念提都无须提,根本没有那个思路,也没有那个文化素养支持普通人迅速明白事理,扯什么反抗阶级压迫,反抗剥削,不如说跟老子干有饱饭吃,还发饷。

  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贵族家才出工具人,也就不奇怪了。

  而且这个时代,也没有清晰的国家、民族的概念。

  在皇权不下乡的东方,讲究的是宗族。

  而在‘我的封君的封君,不是我的封君’的西方,则讲究家族。

  家族利益,至高无上。

  家族长盛不衰,就是最大的体面。是血脉高贵论的最好证明。

  艾伦·斯科特,就是在这种核心思想的支撑下,规划和经营自己的人生的。

  他没有因青梅竹马的心爱姑娘、被长兄抢走成为嫂子义愤填膺。

  他也没因刚成年就净身出户,近乎发配般替家族服役远走疆场而抱怨愤懑。

  相反,他对家族给予他学习的机会、锻炼的机会(去更高级贵族家伺候人并学习军事技能和礼仪,以及简单的学习文化,读,写)而感恩。

  在他想来,长兄体弱,并且有些娇惯,将来恐怕不怎么胜任斯科特家族的执掌者之位。

  此种情况下,他应该努力提高自身水平,争取日后有能力帮扶家族,使之可以持续兴盛……

  厄尼觉得,这大约就算是愚忠了吧?

  可悲么?

  或许有一点。

  可时代的大环境如此,贵族的眼见格局也就那样,没有思路呀,你让他咋?

  而从品行、节操角度,不得赞一句好?尽管觉得很古怪……

  结果好人没好报,被他这个坏蛋窃取了身份。

  当家主,睡嫂子,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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