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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半个儿


  笑着跟杨和点了点头,表示他处理得好,周至退到厨房里,开始料理最后一道硬菜——生爆鳝丝。
  每次制作这道菜,周至的脑海里总会浮现出那句经典的言语。
  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简单的方法来烹饪……
  就拿这道菜来说,配料就是最嫩的仔姜、青椒,  两者都切丝,其中青椒切丝之后要抖掉辣椒米米,还有就是蒜片。
  喜欢葱的也可以配点香葱段,喜欢韭黄的也可以配韭黄。
  配菜全部装成一盘,鳝鱼丝装成一盘。
  鳝鱼丝用盐、料酒、胡椒、一点生粉码味。
  烧猛火,锅中下重油,  先下的一半是菜油,菜油烧热后,  再加入另外一半的猪油。
  油温再度升高到八成热后,  加入花椒,倒入鳝鱼丝开始爆炒,这道菜的关键就是快,差不多十秒左右,倒入配菜,划散,到二十五秒左右下盐起锅。
  这道料理的关键就是猛火快攻,成菜极快,成品要求鳝鱼丝鲜、香、脆、爽,配合上仔姜的挥发性芳香和微辣,青椒的鲜脆和中辣,还有些微的酒香,可以构成一种非常丰富的口感。
  生爆鳝丝除了这个最能体现食材鲜味的做法,还可以用少量的豆酱和酱油调上芡汁,加入到配菜盘子里,  其余手法和之前的炒法一样,  出来的就是酱爆香型的鳝丝。
  由于是猛火快炒,锅里的食材就不能下得太多,  周至一共分了四次,炒了四盘,每桌两种口味的各一盘。
  大菜这就算齐活了,豆花、鸡汤、卤肉、腊肉香肠、魔芋烧鸭子、青笋烧鳝鱼,生爆鳝丝,酱爆鳝丝,炒鸡鸭杂。
  再配上烧椒皮蛋、煮花生、折耳根拌莴苣,两桌酒席已经相当有牌面了。
  喝的酒就是周至带来的老窖头曲,在如今的乡下也算是拿得出手的好酒。
  说话讨厌的人,其实也就那一两个,而且那种人一般也不为大家所喜,只是碍于面子请来的。
  剩下的乡邻,其实都是非常质朴,非常不错的。
  夹川乡下的传统,女人是不上正席的,其实除了传统陋习以外,也有实际的需要。
  比如硬菜大菜之后,还有清炒时蔬,  冒血、冒蔬菜、添加拌折耳根、上洗澡小泡菜之类的活,一般都是归家中女人来操持了。
  而家中的男人,现在要当好主人,陪着客人们吃好喝好。
  不过这回用不着,大嫂和杨母被直接拉到了小伙伴们这一桌来坐,至于那些添菜的活计则有叶欣料理、穆如云跟杨和管着上菜。
  周至命苦,被老杨头死活拉着不放,坐上了正席的陪位。
  这个位置周至一点不觉得光荣,只觉得头皮发麻,今天搞不好就要壮烈牺牲。
  江舒意没有喝酒,也大致知道会是什么样的情形,端着碗拿着筷子,却食不知味,担忧地看着那边桌上的情形。
  穆如云安慰道:“不用怕,肘子的性子是知道偷奸耍滑的,脸皮又厚,知道自己不行了往桌下一钻装死狗,谁也奈何不得他。”
  听到穆如云这样说,江舒意真的有点生气了:“说得这么轻松,你怎么不去?”
  “要去啊,一会上菜就去。”穆如云难得幽了一回默:“肘子跟我们不一样,在这家里要当半个儿的,是不是阿姨?”
  杨母不善言辞,呵呵笑道:“一样的,同学们来,都是一样的……”
  “就是肘子跟公爹熟悉,和邻居们也认识,给公爹拉过去陪客了。”大嫂也赶紧说道:“不过如云有一句却也说得对,我们把肘子真当亲兄弟,公爹跟母也真把肘子当亲儿看的。”
  虽然才相处了半天一晚,杨母就已经看出了肘子和江舒意这姑娘之间的不同寻常,不过农村如今早婚现象依旧非常普遍,所以杨母压根就没有在心里觉得有什么奇怪,反倒是颇欣喜至于又有些遗憾和忧心。
  这次来的姑娘一个塞一个的漂亮,肘子很明显和这江姑娘有些意思,可自家儿子这头,怎么看都不像和其中某个女孩,有那样类似的关系。
  这可不得愁死人,算了,手心手背都是肉,能帮一个就先帮一个。
  夹了一箸鳝丝放到江舒意的碗里:“舒意吃自己的,别管那边,这个菜是肘子的拿手,每次来都要做给我们吃的,你们也都赶紧尝尝。”
  大嫂也开启了助攻模式,笑道:“吃过一回后啊,只要有他在,我们都不敢上手了。今后可不知道哪家姑娘享福呢!”
  “我呀!”江舒意羞红了脸不敢搭岔,一边的叶欣却大大咧咧地先开口了。
  杨妈跟大嫂都傻了,现在的姑娘都这么主动的吗?是个人都看得出来肘子喜欢这姓江的姑娘,所以……我们不是要跟你叶姑娘这儿敲边鼓啊?
  却听叶欣笑道:“当然还有辛夷、婷婷,我们啊,可不得跟着某人沾光享福呢!是不是啊?”
  “欣欣你别闹!”江舒意担忧地看着那边:“我,我们,没什么的,给周至听见了……不好……”
  张辛夷知道江舒意面子薄:“欣欣你还不赶紧去炒菜?刚刚周至被拉走你可是起哄起的热闹,说什么后面的灶头活都给包圆掉。”
  “我们大家都最喜欢吃胡辣椒炒白菜头了。”穆如云对自己刚刚的失言有些小尴尬,现在也赶紧换话题:“先来这个。”
  “一样跑不了你。”叶欣白了穆如云一眼:“进来烧火!”
  ……
  ……
  酒席之上,喝酒是一回事儿,找话题摆龙门阵,也是另一回事儿。
  要是不相熟的人没有共同话题,那酒喝起来才叫尴尬得抠脚。
  好在周至很快就找到了一个不错的话题——王老幺。
  王老幺在白米乡现在也算是有了点传奇色彩,在乡亲们的嘴里就多了诸多的故事细节。
  初中毕业,听说这娃得到城里亲戚的帮衬,找了一个餐馆帮厨的工作。
  因为人勤快,有眼色,除了帮厨,馆子里生意好的时候,还主动帮着跑堂。
  结果既是缘分也是福分,好巧不巧,就遇到一个大煤老板。
  好巧不巧,王老幺正好有大车驾照,煤老板让饭店老板帮忙物色人的时候,王老幺正在给煤老板记菜单,当时就多了一句嘴。
  饭店老板也不差一个跑堂帮厨的,也是王老幺平日里给饭店老板留下的印象非常好,因此非但没有阻挠,还跟煤老板好好的推荐了一下。
  说他又勤快又细心,机灵孩子见得多了,可机灵还老实憨厚的,那就称得着凤毛麟角,夸奖了王老幺一番。
  这事儿就这么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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