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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长羡归鹤(6)


果然,那群黑衣人看到自己想要下手的人逃离了他们的视线,纷纷转过头朝着向外奔跑的兰一臣追去。
  黑夜,大雨,根本看不清视线。
  好在兰一臣住在村庄里几个年头,也能摸索出大概的方位,顺利的逃到一处隐蔽的角落,他趴到草垛下面屏住呼吸,那群黑衣人近在咫尺,他们四处翻找着,嘴里骂骂咧咧的。
  一个黑衣人不耐的嚷嚷着,“真是晦气,老大,为什么非要在下雨天干这活?咱要不改天再来找这小子吧!”
  身为黑衣人的首领,他拍了一下那个说话的人,“你懂个屁,杀人不趁着大雨天,是想让他的邻居都知道吗?我们是要神不知鬼不觉的干掉这个人,否则怎么跟我们的主子交代?”
  于是他们在几堆草垛里随意的翻找着,时不时的还用大刀去戳一戳草垛里有没有什么异样的东西,兰一臣尽量把自己的身子缩成了一个团,当一把明晃晃的大刀直直的戳进他的面前时,他的双眸里只有那把大刀无比锋利的刀锋,想到将会命丧于此,眼底闪过了一丝惊惧和悲哀。
  父亲在他年少离家,他和母亲在这个小村落里,一直与人为善。想来杀他的人,肯定与他的父亲有关,可惜此时他手无缚鸡之力,只能任人宰割,他的手里紧紧攥着一把干草,非常的不甘心。
  正在这时,那把大刀没有再继续往前深入,不远处传来了一块石头落地的声音,兰一臣侧耳倾听,虽然雨声很大,但那群黑衣人好像被另外什么东西吸引住,纷纷往另外的方向跑去。
  等到外面只有淅淅沥沥的雨声,兰一臣这才大大的松了口气,从草垛里钻了出来,想着还在他屋中睡觉的小竹子,他有些担心。
  他在雨夜的掩映之下,回到了自己的房子,察觉那些黑人并没有返回,他转身就把门给锁上了,然后疾步去了他的房间,然而他大惊失色,他的房门是开着的,床上也没有任何的人,不过唯一庆幸的是屋里并没有打斗的痕迹,想来应该是小竹子自己起身离开的。
  可是他又猛然间想起,自己躲在草垛里时,那群黑人不可能这么轻易离开,显然是被什么东西所吸引走的,难道是小竹子为了让他逃脱,故意开了那些黑衣人?
  想到这种可能性,兰一臣再也淡定不了了,浑身湿淋淋的他又再次冲进了雨幕,他不能让小竹子以身犯险。
  可等他打开大门的时候,小竹子湿漉着头发,扬起张扬的笑脸,冲他得意洋洋的笑,“子澶哥哥,我把那群坏人都引到了我们之前给动物设下陷阱的地方,等雨停了之后,我们再把他们一网打尽。”
  兰一臣看到他安然无恙,悬着的心顿时放下来,可是看到他身上凌乱的衣衫,还有好几条被荆棘划伤的口子,心又忍不住的疼起来。
  烧了一大盆热水,让他先去泡一泡,然后用被子把他裹得紧紧的,生怕他受一点风寒。
  “子澶哥哥,我有些害怕,你唱歌给我听行不行?”
  兰一臣觉得好笑,他独身一人面对那么多黑衣刺客都临危不惧,怎么可能怕这暴雨打雷声呢,不过只是小孩子一般撒娇,让他哄自己睡觉。
  “乖,闭上眼睛就能睡着了。”
  “可是我想听催眠曲。”
  兰一臣难得露出窘迫的神色,“我不会。”
  “那你母亲以前怎么哄你睡觉的?”
  兰一臣想了想,他其实比同龄人要成熟,他们孤儿寡母容易受外人欺负,于是他像一个男子汉一样保护母亲,哪里会流露出如孩童一般脆弱的一面,让母亲给自己唱摇篮曲。
  为数不多的一次是他小时候发着高烧,母亲担忧不已,在床头守了他一夜,唱了一夜的童谣。
  如今早已不记得那首童谣是怎么唱的,兰一臣便轻轻的拍着他的被子,他说道,“只要你乖乖的闭上眼睛睡觉,我就背诗给你听。”
  这是他唯一擅长的事情。
  风幽篁下一秒果然闭上眼睛,虽然他背的诗大多晦涩难懂,文邹邹的,可是他的声音却如细雨般温和,与外面的狂风骤雨截然不同。
  这应该是两个世界。
  屋外,寒风凛冽,暴雨如注。屋内,清风飒飒,温暖如春。
  兰一臣的声音低沉温润,“君不行兮夷犹,蹇谁留兮中洲。美要眇兮宜修,沛吾乘兮桂舟。令阮湘兮无波,使江水兮安流。望夫君兮未来,吹参差兮谁思。驾飞龙兮北征,邅吾道兮洞庭……”
  等他口干舌燥的停下背诗,才发现小人已经酣睡,嘴角还挂着晶莹的口水,不知道梦到了什么好吃的。
  兰一臣温柔的浅笑,帮他掖了掖被子,转过身看向还没有停歇的雨幕时,他的眼神渐渐变冷下来,看来是他离开的时候了。
  身边的危险已经悄然而至,他不能再停留在此处,让危险靠近自己和身边的人,他必须主动出击。
  那一晚之后,兰一臣果然计划着离开,而那一夜的温柔成为了小竹子和他最后的温馨回忆。

  风幽篁紧紧握住他的手,重逢之后,她总是过来找他,只唯恐那是一场梦,一个不注意他就从她的手上溜走了。
  如同那个独自上路的背影,他坐在驴车上,她在后面追着。
  “子澶哥哥,你一定要回来啊,我会一直等你的……”
  小竹子没有叫他留下来,因为他知道他的子澶哥哥是人中龙凤,早晚有一日会出人头地,他苦读多年圣贤书,不可能一直屈居在一个小村庄里。
  然而分离总是让人不舍和难过的。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小竹子努力佯装起笑脸,朝他挥手道别。
  可这一别,竟有六年之久。
  “这彩虹可真是个好兆头,今年肯定风调雨顺。”木兮的话,让风幽篁回神。
  风幽篁附和着点点头,将流露的伤怀隐在笑容背后。
  观鹤楼上,梅润笙来回踱着步,他一早递了信给闲王府,想要约亭主一叙。
  两人很快大婚,婚前几日有不能见面习俗,故然只能趁此机会相伴出游。
  梅润笙想着总不能回回让亭主主动相邀,自己也该主动一回,便将地点选在了他们第二次见面的观鹤楼。
  如今他身上穿的红裳,正是上次亭主送他的那件春衫,他的衣服上特意熏了好闻的香,不见一丝褶皱,如刚送出去的一般。
  亭主走上最后一级台阶的时候,正对上梅润笙露出白齿的笑容,男子的身后出现了绚丽的彩虹,这画面属实让人有些失神。
  “幺幺,你给我的写的信我看到了,如今对你的喜好,也有了大概的了解。今日我们就权当约会一天吧,相信闲王也不会反对的。”
  那是观鹤楼一别,他们说好了要把各自的喜好让对方知晓,便经常互通信件,如今丰阳亭主的妆匣子里,除了夜明珠和莲花簪,还有梅世子给她写的一大缧的信,每一封她都仔仔细细的看了,看完之后便叠好收起来,细数到今已有第九封了。
  而丰阳亭主只给他写过一封信,虽然很长,但是之后却再没写过,也不知道梅润笙会不会失落。
  丰阳亭主微笑颔首,与他共赏彩虹。
  “登楼看到的风景果然不一样,好像比别处的要更清晰一些。”梅润笙故意挑起话题。
  而此时,丰阳亭主却想起梅润笙写的第三封信。
  “幺幺,展信佳
  吾与友人登华亭,路遇一卖糖葫芦者,思即此物为汝所爱,欲买下,然不慎摔落,吾心中甚憾。
  至华亭,如观赤壁,其壮观尽显,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
  时将夜半,四顾寂寥。忽见一孤鹤,横江东来。吾恍惚而已,想你我初见,为吾缝制外袍之漏,遂热泪盈眶,引友为笑。”
  梅润笙给她写的信都是他当日所见所感,即使是生活中这么大点的小事,他都写得详详细细,不厌其烦。
  而她给梅润笙写的信却像是完成任务一般,面对他时竟觉得有些愧疚。
  “你不问问我为什么没有给你回信吗?”丰阳亭主看出他的一番付出,而自己却无动于衷,他真的不介意吗?
  没想到她会主动提起此事,梅润笙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默默的低下了头,心中有些苦涩。
  “我只怕你的回答不是我想要的,我不清楚你是不是会后悔和我成亲,面对你时,我所有的自信都消失了,只想着对你好一些,再好一些。”梅润笙握紧拳头,耳朵尖都有些泛红。
  在别人眼中,他是张扬骄傲,不可一世的世子,可面对丰阳亭主时,却好像低到了尘埃里,一颗心只剩下虔诚了。
  丰阳亭主哑然,她本就是顺从父命,对婚姻并没有抱太多的期待,只想着两人能够相敬如宾,这样就够了。
  可没想到有朝一日,她能在这场婚姻中得到的更多,或许她应该改变一下自己的态度了。
  丰阳亭主主动拉过他的手,将五指穿插在他的指缝当中,然后笑着道歉,“对不起啊,其实你的每封来信,我都很认真的看了,甚至都能够倒背如流了,你字句里的情真意切,我都能感受得到,其实是我不自信才对,我应该给你回信的。”
  梅润笙欣喜若狂,嘴角的笑容掩都掩不住,如果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他都想将她拥入怀中,抱着她转圈圈了。
  “幺幺,真希望明天就是我们成亲的日子。”梅润笙变得迫不及待了。
  他拉着她下楼,不像上次一样,两人一前一后的走着,这次梅润笙一边走,一边小心翼翼的拉着身后的人,两人的手一直不曾松开。
  春桃很有眼力劲儿的离他们几步远,没有当个明晃晃的大灯泡。
  街上热闹而繁华。
  鳞次栉比的店铺让人眼花缭乱,清风楼,长庆楼,八仙楼,唐家酒馆,仁和正店,这里可以说是现代的小吃街。
  看过丰阳亭主写的信,梅润笙知道她喜欢吃什么,也不用她开口,直接都买了下来。

  女孩子都喜欢的荔枝膏,看着就非常诱人的用果木明火烤制而成的烤鸭,还有欣乐楼最有特色的蟹黄包子,不到一会儿,春桃的手里就已经满满的了。
  “不要再买了,吃不完就浪费了。”虽说他们不差钱,可她也不想在婚前吃成一个大胖子呀,丰阳亭主忍不住开口劝道。
  “前面还有首饰铺子。虽然聘礼中已经给了不少,但我喜欢的姑娘一定要用最好的。”梅润笙虽是世子爷,却从来不财大气粗,大手大脚的花钱,可这一次不同,他恨不得把世界上所有的好东西都摆到她面前。
  任何人听了这话都会开心,丰阳亭竹也不例外。
  逛完了首饰店铺,中午他们去了笑颜居吃饭,春桃把东西都放回了马车上,这才解放一般的捏了捏自己的肩膀,可把她给累坏了。
  梅润笙不想和他们挤在大堂里吃饭,于是开了一间包厢,想叫绿绮过来给他们弹弹琴,助助兴,一打听才知道绿绮早已经被信德王给赎走了。
  既如此,他只好作罢,陪自己的未婚妻才是正经事。
  这里的声音并不隐蔽,旁边包厢的便都能听到。
  梅润笙皱了皱眉,没想到会这么碰巧遇上白书祁。
  当初他们一起在国子监读书的时候,关系就不怎么好了,如今他成了探花郎,而白书祁落榜之后俨然成了遛猫逗狗的混子。
  他的声音就这么大咧咧的传了过来,还是一些不堪入耳的话,“啧啧啧,阿宿,你可不知道,汀兰姑娘味道可真是不错呀,我这包夜钱没白花。”
  “你少说些吧,上次的钱什么时候还我?”陆宿点了点桌面提醒他。
  白书祁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哎呀,玩太嗨了,忘记了,过两天就还你。”
  “你别忘了,还偷了人家王公子的钱,听说他回去以后上吐下泻的,估计是你兑了那混合的酒给他喝落下的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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