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前尘往事之心魔1
这谢幕之战,智疾要的是傲人的战绩,而非胜利亦或是惨胜。毕竟,使出那样的手段,所消耗的物力与人力必须拿出辉煌的战果才可令人信服。
豫让似是体会到智疾的忧虑,宽慰着说道:
“大司马能将土攻之法用得这般炉火纯青,此役过后,扬名于九州,闻达于诸侯,怕是天下都要为之一震了。”
智疾注视着前方的战况。不远处智错正举起巨盾发起冲锋,而紧随他身后的两名身披黑甲的少年被一帮侍卫簇拥着将进攻的阵型挤得有些凌乱。老人皱了皱眉,说道:
“胡闹。”
旋即,对着传令兵呵道:
“传令!命韩、魏两位公子入城后不得妄动。随行军士若敢后退者,就地格杀。”
老人担心两位世子随行的百余侍卫若是为了护主而撤下来,一旦阻塞了大军的攻势,无异于让卫人有了喘息的机会。
随后,他转过身,对着身后一位长相方正、身材魁梧的中年男子摆了摆手。那人虽身穿一身士人的长袍,却没有半分文人雅士的书卷气。若是换上战甲更像是一名彪悍的武夫。
那人冲着智疾抱了抱拳,微微颔首后,从战车的后方绕了过来。智疾一抬手,引荐此人与豫让认识,说道:
“此战非老夫之功,扬名天下乃是公输一氏。”
那面相方正的男子赶忙向豫让施礼。
“见过让先生,小人鲁木,姬姓,公输氏。”
豫让还了一礼,笑道:
“木子不必多礼,鲁国公输氏大名,在下早有耳闻。”
鲁木一愣,随后谦逊的笑笑。他们公输一族鲜为人知,并没有太大的名气。显然对方只是恭维而已。他客套的说道:
“哪里!哪里!小人有幸被大司马赏识,引为智氏上宾,些许微名,不足挂齿。倒是让先生大名,小人早已是如雷挂耳,常听大司马称许。”
智疾一摆手,打断道:
“木先生不必谦虚,您是有大才之人。与匠人土木一道,天下恐难有人与您一较高下。”
豫让也附和着说道:
“木子谦逊。在下曾闻,公输氏有一小辈以铜齿为刃可断坚木,且断木平整,较贝齿、铜钺断木之法不知高出几何。后此物流传开来,其名为锯。公输氏贤才辈出,乃是木子言传身教之功。”
鲁木瞪大双眼,旋即欣然的笑道:
“此乃祖上流传之技艺,犬子好名逐利,让先生见笑了。”
以豫让的身份想打听些别国坊间之事并不难。鲁木自然是明白的。
“哦?竟是令子所为?”
智疾见两人一见如故,便也没有参与到他们的谈话中去。豫让站在战车上与鲁木聊了几句,觉得自己这居高临下的谈话位置有些不妥。于是,撩起衣袍跳下车去。
衣袍扬起的瞬间,腰间系着的玉佩陡然撞在了战车的围栏上,随后那淡青色的环形玉佩碎成了两半,掉落在地面上。一股莫名的心悸之感顿时涌上心头。豫让呆立在原地,脑海中无端浮现出昔日在越国时的画面。
那时,国家鼓励生产。奉行文种大夫“十年囤聚、十年生育”的富国强兵之策。越人的百姓很顽强,即便是在国君被俘,吴国的士卒动不动就来劫掠的时候,也还是苦苦的支撑着。
豫让加入了越国的军队,做了一名士伍。这时的越军是吴国的附庸,他们被百姓视为鹰犬。平日里帮着吴军做事,维持社会治安,确保每年按时向吴国进贡。
横征暴敛,欺压民众的事情干得多了,军队渐渐的腐化,许多人甘心做起了吴国的走狗。豫让不喜与这些人同流合污,无奈家中还要靠他维持生计。每到强征赋税时,他总是消极怠工。
直至有一天,他被同袍举报,说上供给吴国的越女没有足数是因为豫让在抓捕中私自将人放了。随后,他被关入了大牢,被打得遍体鳞伤。他以为自己肯定是活不成了,便破口大骂这帮助纣为虐的混蛋,乞求速死。
不想,夜晚他所在军中的一名偏长来到牢中看他。豫让拼命的辱骂对方,那人却是淡淡的说道:
“不是所有越军都是孬种。我看你不错,我们的军队叫忍,你愿意加入吗?”
于是,他莫名其妙的加入到一个名叫做“忍”的秘密组织。在这里他受到了非人的训练。豫让与这些人在原有的军队中潜伏,他们甚至不清楚自己效忠的对象。
几年过后,越国部分地区爆发了水灾,灾情并不严重。奇怪的是当时最受吴王宠爱的妃子西施向其哭诉,称越国已是民不聊生,吴王怜惜美人便给予了越国大批米粮的援助。
不久后,蛰伏多年的忍军收到了第一个任务。与此同时,他们见到了越国当时可以称之为代理君主的文种大夫。文种郑重的交代了前因后果,让诸人做出选择。听到任务后的豫让几乎是绝望的。
他们要赶在伍子胥派来巡视灾情的官员之前,化妆成流民将受灾的区域洗劫一空,并屠杀些奄奄一息的灾民来混淆视听。
伍子胥一向提防着越国,意欲除掉勾践这祸患。若是让对方得知越国受灾的情况并不严重且国库储备的米粮充裕,必然会借题发挥。届时,证据确凿,即便是太宰伯嚭亦或是美人西施也难以在吴王面前周旋。在民族大义与国仇面前,诸人接下了这灭绝人性的任务,将屠刀伸向自己的同胞。
江南乃是鱼米之乡,降雨充沛,草木繁茂,水道错综复杂。即便是爆发灾害,百姓捕鱼为食,凭借这些河流、湖泊吊着一条命也不至饿死。百姓大多有这样的想法,他们不愿背井离乡。
然而,越国为了体现受灾的严重性,派出军队将灾区围了起来。灾民出不来,粮食也进不去。到得吴国的官员到来,他们再赈济灾民,做给对方看并称这一切是为了控制饥民,不至混乱扩散至全国。
时间是在七月末,正处于吴越之地的梅雨季节,连连的降雨与高温使得灾区犹如蒸笼一般。许多邻水而建的村庄被大水淹没,牲畜与人的尸体在这样的环境中快速的腐烂。
这里的水灾不比北方的洪水那般来的恐怖,而是如同温水煮青蛙一般,连续的降雨,慢慢升高的水位先将人们的居所淹没。随后,受灾的人们会将粮食与贵重物品搬向高处来避难。可是在断断续续的雨幕与高温之下,受潮的食物快速的霉变,加之草木浸湿难以生火。很快他们便失去了能吃的食物。
天短暂的放晴后,蚊虫便恐怖的肆虐着这片土地,疾病的扩散让灾民变得更加脆弱。不少人因这样的气候与环境,身体先是长出湿疹,随后皮肤开始溃烂。
豫让与十几人走在泥泞的田间道路上,他跟在队伍的最后方,目光盯着自己手臂上一片红红的湿疹。那里有些瘙痒,他不禁挠了挠,皮肤上泛起淡淡的血丝。
三日下来,他们已经屠了十几个村落,专杀那些骨瘦嶙峋或是明显得了重病且十分虚弱的灾民。为了让事情逼真,还杀了一名鄙尹,抢了其家中的钱粮。
下个月便是收获稻子的季节,此刻田里的稻米早已成为了鱼鳖的饵料。望着一方方犹如鱼塘般的水田,诸人不免心情沉重。
不久后,他们来到了一处村庄。村子里部分的屋舍已经倒塌,那些看上去完好的房屋也都是被雨水侵蚀的摇摇欲坠。众人四散搜寻村内的幸存者。随后,在神社内找到了几十名老幼妇孺。
神社的地面是以石块砌成的,在村内用于祭祀,相对的地势也比较高。想来大水退去,此处较之其他地方会比较干燥。
令豫让等人惊讶的是这些人虽面有菜色,但充满了生机,并不像先前他们遇到的那些灾民。村民原本对外乡人十分抵触,当听到豫让等人的越国口音以及打量过他们的面色后,这才放下戒心说起了此处的情况。
一名德高望重的老者说了几句后,便吩咐了几名妇人为诸人每人端上了一碗鱼粥。说是鱼粥,碗中却看不到一粒米。白色的清汤上,漂着些散发着清香的细碎菜叶。越国人称之为水芹,和后世的芹菜味道差不多。
豫让捧着陶碗,难以下咽。他知道自己的长官在询问出村子里男人的去向后,便会痛下杀手。
得知这村子里有几户渔民,过去常在太湖附近捕鱼,后来因文种大夫的休养生息政策分到了田地,这才舍弃了捕鱼的活计来到村里安家。诸人总算是明白了他们为何能在大灾过后保全性命。
此时,村里的男子正与几个老渔夫外出捕鱼。马上就是正午了,依水而生的越人都知道夏季的这一时段捞鱼基本是没什么收获的。那些人该要回来了。
春秋时期,平头老百姓捕鱼的方式极其简陋。渔网乃是以麻绳所制,较为奢侈,可作为传家之物,除非是以捕鱼为业的家庭,不然普通的百姓顶多是以竹篓或是竹枪捕鱼。他们在夜晚以竹篓设下陷阱,清晨天未亮便去河边收获。竹篓顶多捕捉些小鱼小虾,可保家里顿顿有荤腥,而大鱼则需碰运气。
夏季天气炎热,水中憋闷。清晨的气温相对不高,鱼儿会游到浅水呼吸进行觅食。依水而居的人们掌握了鱼的这一习性,便拿着竹枪在岸边试试运气,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诸人与豫让一般,都没有勇气将那鱼粥喝下。不久后,村里的男子归来,远远便听到嬉笑之声,看来是收获颇丰。
此时,豫让身旁给她送粥的妇人焦虑的看着归来的人群。随后妇人走了过去,冲着一名瘦高的男子问了句:
“丫头呢?”
一句话刚说出口,陶碗摔碎在地面上的声音连续的响起。神社内的屠杀便开始了。豫让捧着手中的陶碗,静静的坐在地上,眼泪落入那乳白色的鱼粥之中。他拿着调羹搅了搅,里面居然真的有块鱼肉。
直至有同伴拍了拍他的肩膀,豫让这才从怀中猛地掏出短刃,追逐着逃窜的村民,麻木的刺向这些无辜者。
恍惚中,他也不知杀了几人。当他恢复了意识,自己正将一人压在地上,手中的短剑正插在对方的后背上。那人已不再挣扎,嘴里小声的念叨着:
“求你...别杀我女儿。”
豫让拔出插入对方身体内的短剑,将那人翻了个身。看清对方的面容后,握剑的手不住的颤动起来。那人正是方才给他端来鱼粥的妇人。
这些天做的事情,他已然麻木了。心情本不会有太大的波动,然而一碗不起眼的鱼粥,却将压抑在内心的负罪感完全的释放出来。
之前的行动,他总是告诉自己。这些人即便不杀,也会死的。杀人只是帮他们解脱。可事到如今,他再也无法这般骗自己了。
听着妇人重复着那句话,声音越来越小。豫让闭着眼睛,忍着眼泪,问道:
“你的女儿叫什么名字?”
“姜...适...”
女子虚弱的说完这两字便咽气了。豫让来不及询问她的女儿是叫姜适还是姜氏之女。他只能确认妇人的孩子不在神社内,应该是没死。不然,先前她不会询问那瘦高的男子。
豫让的同伴将村民的尸体拖到那些倒塌的房舍内,伪造出受灾后的假象。他与诸人一般,拖着那妇人的尸体在一处泥泞的废墟中,搬起一根腐朽的木柱压在妇人的后背上。
做完这些,诸人便离开了。走到村口时,豫让呕吐起来。领头的男子,拍了拍他的后背,戏谑道:
“你小子怕是偷喝了人家的鱼粥,这下遭天谴了。”
这玩笑,没有引起旁人的共鸣。豫让看着自己呕吐出来的东西,苦笑道:
“呵呵,还真他娘的像鱼肉啊。”
那人叹了口气。
“我等皆是死士,别把生死看得太重了。若是心里不好过,就把自己当个死人。记住!我们与死人没什么区别。”
豫让扬起手背擦了擦嘴角。他没有注意到方才杀人时,手上沾染了血迹。旋即,他的嘴角上留下了一抹殷红。
领头的男子摇了摇头又道:
“你去清洗下,我们先回去。记得跟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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