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我很平静,并没有动怒,也没必要。..
“喂,土鳖,诸葛云飞都这样说你了,难道你一点都不介意?”倒是没想到,公孙无极会刻意挑拨我和诸葛飞云。
我耸了耸肩,自然明白公孙无极这样做不过是想在大双面前贬低我。
可惜,我根本不在乎,我淡然地开口道:“我想问你,如果你在路上被狗咬了一口,你会反咬狗一口吗?”
“找死!”
听到这句话。诸葛飞云脸色一下子变得特别难看,他岂会不明白我含沙射影。
也就在诸葛飞云话音刚落,一个身影如鬼魅般出现在我的身后。
“好强!”即使对方没动手,我依旧能感觉到那种可怕的气息,绝非普通人所能比拟,甚至是阎王曹宁给我的感觉都没他强烈。
我可以肯定,这应该是诸葛飞云的杀手锏。
“好了,不过是出来休闲,有必要闹的鸡飞狗跳吗?”
也就在这一刻,一个清脆的声音很突兀地响了起来。
那不是别人,正是诸葛飞云的未婚妻,公孙无极的姐姐--公孙明珠,她在说话的同时,则取下了墨镜。
看到那张完美无瑕的容颜,我心脏剧烈跳动一下。
我终于看到了一个容貌不化妆,却绝对能够和白如馨媲美的女人,她的美丽简直可以用惊心动魄来形容。
没有什么柔和,也没什么艳丽,而是一种特殊的感觉,用词语来形容的话,我觉得用菱角来形容恰到好处。
脸蛋上五官极为精致,并且有菱有角,宛如上帝的鬼父神雕,那种美貌妙不可言。
“姐,我只是看他小子不顺眼,我可以弄死他吗?”
公孙无极有些委屈,不过,我可以清晰地捕捉到,当公孙无极目光落到我身上的时候,那**裸地流露出一种杀机。
我明白这种人往往是最可怕的。他拥有一种自信,一种肆无忌惮,似乎任何人都低他一等。
“大双,我们走。”
我深吸一口气,原本我想看看是谁想打我女人的主意,如果说,对方仅仅是个普通的人物,我不介意蹂躏对方一顿。
现在我改变了主意,无论公孙无极,还是诸葛飞云,他们每个都不好惹,目前,我并不想和这样的人结下大仇。
“想走可以,不过我也说了,你可以走,不过这个美女留下。”
可惜,我的想法很美好,别人并不这样想。
公孙无极一挥手,那两个保镖依旧是拦住了大双的去路。
“狗肉上不了筵席!”
公孙明珠柳眉微皱,显然,她对公孙无极的做法也略微有点不满,但是她这次并没有阻止,而是戴上墨镜,继续睡觉。
显然。公孙无极这种事情经常干,而作为他的姐姐,公孙明珠也劝过,经常劝又没有用,所以,她干脆放弃了。
“我劝你们最好让开。”
我深吸一口气,内心骤然升起一股邪火,曾几何时,也有人敢在我面前肆无忌惮地要抢我的女人。
女人,相当于男人的脸面,我还没有让别人打脸的习惯。
“小子,让你走你不走,既然这样,那就怨不得我了!”
公孙无极摇了摇头,似乎颇有一些遗憾,说到这里,他话锋轻微一转:“打断他一条腿,然后扔进水里!”
“好霸道。”
我瞳孔一阵收缩。抢我的女人,还要主动打断我的腿,简直疯狂到了极限。
两名保镖听到这句话,他们几乎同时出手,一左一右分别向我攻了过来。
“住手!”
在我准备抵挡的时候,另外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对方声音很低沉,也很清朗,我不用回头,也知道他是谁。
龙行来了,张港市道上教父级人物,标准的一哥,他也是到水池边休息的,没想到正好看到眼前这一幕。
“你他妈又算......”
“闭嘴!”
可惜,那公孙无极同样没有把龙行放在眼里,不过,话才说一半,那就被公孙明珠给打断了。
此时此刻,公孙明珠脸色有些阴沉。
我真的怀疑。以公孙无极这样的性格,得罪的人必然不少,他能好好活到现在,真是奇迹。
“龙先生,我弟弟那是不懂事,希望你不要放在心上!”
显然,公孙明珠认出了龙行,事实上,不仅仅是龙行,凡是道上有名的大人物,她都知道,并且都看过他们的照片。
至于一些小人物。例如我这样的,公孙明珠自然不需要去了解。
“年轻人气性大倒也正常,不过,他是我的朋友!”
龙行微微一笑,似乎对于公孙无极的话并不在意,不过。他却把目光落到了我的身上。
我有些意外,龙行竟然说我是他的朋友,但是我心里却暖暖的,不管怎么说,龙行这份人情我算是领了。
“原来是龙行老大的朋友,那么真误会了!”
公孙明珠面不改色。她轻描淡写地说道。
“哼!”
倒是那公孙无极,他显然也听过龙行的名号,所以稍稍有些忌惮,因此冷冷一哼,原先拦着我和大双的两名保镖则老老实实地让了开来。
“大双,我们走。”
我拉着大双的手。径直地走到了龙行那边。
“唐风,他们是一群什么人?”
搞了半天,龙行并不知道公孙明珠他们的身份。
“诸葛飞云,公孙无极!”
我也直接报出了两个人的名字。
“是他们!”
龙行听到这句话,瞳孔一阵收缩。
“怎么,你知道他们?”
对于公孙无极他们的身份。我也很好奇。
“公孙无极和诸葛飞云,他们都是南市顶顶大名的公子哥,两个人背景都很强大,其中公孙无极的老爸在南市身份和我在张港市身份差不多,而诸葛飞云的家人在政界方面很强大,所以都不好惹!”龙行大概地说明了他们的身份。
听到龙行的讲述,我倒吸一口冷气。
南市和张港市不一样,南市是江省的省会城市,那边标准的鱼龙混杂,能在那边混到教父位置,绝对比龙行至少厉害许多。
至少,龙行和公孙无极的老爸相比。根本不够看的。
而在另外一边,公孙无极也从他姐姐嘴里知道了龙行的身份。
“张港市的教父,有点意思!”
公孙无极玩味一笑。
看弟弟的眼神,公孙明珠就能猜出一二,她带着几分警告地说道:“公孙无极,别怪我没提醒你。咱们这次到张港市是办事的,尽量多交朋友,少竖敌人,尤其龙行这样的人,那更不能轻易得罪!”
“不错,俗话说的好。强龙压不过地头蛇!。”
诸葛飞云也轻微点了点头,显然,他还是比较赞同未婚妻的说法。
“切,你们倒是夫唱妇随,难道你们没听过一句话:不是猛龙不过江!”公孙无极邪魅一笑,内心则在告诉自己:那个女人。要定了。
我自然不知道,公孙无极竟然还会贼心不死。
而我掏出了活灵玉,放在了龙行的面前,神色认真地说道:“龙哥,这种玉对我非常有用,你能否帮我查找一下,看是否能找到这样的玉,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价格,我都能接受。”
“这是活灵玉,堪称无价之宝,据我所知,陈家的老爷子手里有一块,不过,后来传给了老爷子的掌上明珠,所以,这一块你是基本没希望得到的。”我没想到,龙行竟然能知道一块活了灵玉的信息。
“你说的掌上明珠是不是宝儿?”刹那间,我心神一动。不由脱口而出。
“不错,你怎么知道的?”
听到我这句话,龙行有些古怪地说道:“唐风,你这块活灵玉不会是宝儿给你的吧?”
“是的,我治疗了宝儿的眼睛,所以,她把玉送给了我。”
在龙行面前,我也没准备隐瞒。
“太好了,哈哈-哈哈,你***运气真不是一般的好,你知道陈家的势力有多大吗?”龙行忽然大笑了起来。
我有点蒙,毕竟。我去过宝儿家,觉得除了院子大,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陈家的势力在京城,而陈家有两宝,一个为天才人物--陈恩泽,此人堪称鬼才。绝对是年轻一辈中顶尖人物之一,另外一个是宝贝疙瘩--陈宝儿,据说自从宝儿出生开始,陈家顺风顺水,一切都很顺利,你若是和陈家沾上关系,所谓诸葛飞云,公孙无极,你根本不需要放在心上。”龙行拍了怕我的肩膀。
“有这么夸张吗?”
我满脸狐疑,总觉得和宝儿在一起的时候,除了觉得宝儿是一个漂亮,可爱的小萝莉之外,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嘛!
“你啊,我想问问你,普天之下,能有几人能随随便便拿活灵玉送人的?你知道吗?据说,这块活灵玉出现的时候,有人曾用十亿去,结果,却落到了陈家的手中,而且陈家一分钱都没有花。”龙行颇有几分感慨。
“哦,按照你这么一说,谁如果把宝儿给娶了,岂不是可以横着走?”我总算是明白了,只是还有点混乱,那所谓诸葛家族,公孙家族已经很厉害了,而陈家更厉害,这让我想到一句话: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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