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三十七章,你一定要完成我的梦想啊
“嗯...小提琴训练。”
还没等李云多思考什么,眼睛一闭一睁开,便来到了一间破烂不堪的小房子里。
那是上世纪90年代常见的老楼,按照现在的标准的话大概是必定要被拆之而后快的存在了。
外边下着大雨,窗外在渗着水。
李云看了看自己。
已经变成了一个约莫4岁的孩童,穿着单衣,正在拿这盆子装着渗透进来的雨水。
自己变成了‘叶星辉’。
“帮我去把盆子拿来。”
一道毋庸置疑的命令声下达。
李云转头望去,却发现是一个国字脸的青年男子,和长大后的叶星辉有八分相像,但又多了那么一分狠戾在里面。
看起来是有一股不怒自威的威严。
“嗯。”
叶星辉将盆子拿给了国字脸男子。
那是叶星辉的父亲。
同时,眼睛盯着一旁的电视机,目不转睛的看。
电视机正在放映着经典动画片《汤姆鼠和杰瑞猫》。
里面,杰瑞猫正拉着小提琴,向另一只白猫求爱。
叶星辉被吸引住了。
这一幕被叶星辉的父亲注意到了,他沉吟片刻后说道:“喜欢吗?”
“嗯,喜欢。”
叶星辉被电视机吸引住了。
准确的说,是被电视机里的猫和老鼠,他们的搞怪互动吸引住了。
而叶星辉的父亲却不这么认为...
叶星辉的父亲有些惊喜道。
“你想学小提琴?”
“啊...”
“我问你,想学小提琴吗。”
叶星辉的父亲来到了叶星辉的面前,表情严肃而认真。
叶星辉张张口,他想说的是——不想。
他只是单纯的想看猫和老鼠而已。
但面对一脸肃然的父亲,叶星辉到嘴边的话却是说不出来了。
他不敢拒绝,他能感觉的到,自己父亲想要得到的答案是‘想’。
叶星辉不知道,如果自己拒绝的话,迎接自己的会不会是鸡毛掸子。
孩童的思想让他下意识的不敢去忤逆自己的父亲。
“想。”
“果然,不愧是我儿子。”
叶星辉的父亲欣慰的笑了。
“你和我不一样,是很有天分的孩子,四岁的时候就注意到了小提琴的美...不错,真的很不错。”
叶星辉的父亲老怀大慰,似乎是发现了什么让人惊喜的事情。
只有李云惊了个呆。
这...
发现小提琴的美?
叶星辉他发现的,仅仅只是汤姆鼠和杰瑞猫好看而已。
仅此,而已,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余的感情参杂在里面。
孩童的世界很单纯,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然而这话他却是不敢跟自己父亲说。
是不敢...
他只能低下了头,任由父亲将‘喜欢小提琴’的设定扣在他的脑袋上。
第二天的时候,叶星辉的父亲带回来了一架小提琴。
“来,爸教你小提琴...”
从今天开始,叶星辉的练琴生涯开始了。
每天的生活就是重复着一件事儿,练琴,练琴,练琴。
从这一天开始,童年就离他远去了。
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就是练琴,仅仅4岁,每天练琴的时间就超过了3个小时。
李云也理解到了什么是噩梦。
如今自己是以一个成年人的身份来体验他的人生,也能感受到什么叫做地狱一般的枯燥和乏味。
更别说,对于一个4岁的孩子来说了,在正天真烂漫的年纪,承受着最不应该承受的事儿。
啪——
疼痛感传来。
是鸡毛掸子的声音。
“这里拉的不对。”
“我教过你多少次了!”
“不对!不对!你没有脑子吗?!”
叶星辉每一次拉错,叶德光都会用鸡毛掸子抽打叶星辉。
很痛。
叶星辉只能咬牙,继续拉琴...
夏天了,闷热的房间里,空气中能附着热浪,孩童的叶星辉穿着短衣,在闷热的房间里拉琴,唯一能降下他温度的只有破烂的风扇——全家唯一的风扇,给叶星辉用了。
冬天了,寒冷的房间里,寒风顺着门窗的破洞吹入,打在叶星辉的脸上,留下一道道的伤痕,痛的眼泪顺着脸留下,被风一吹,热泪霎时间变成了冰刀。
不能哭,哭了就更痛了。
...
对于叶星辉来说,童年的记忆从来就不是什么值得铭记回忆的东西。
对于他来说,这段记忆只是一直被逼迫着拉小提琴而已。
没有什么童年,没有什么欢乐的记忆。
而刻苦的训练还是带来了一些成果的,在7岁的时候,叶星辉拿了本地地区的小提琴少年组大赛的冠军。
为此叶德光也奖励了叶星辉。
从每天练琴3个小时变成每天练琴2个小时——因为到上学的年龄了。
从今天开始,叶星辉不仅仅要保持着每天练琴2小时的强度,还要保证学业。
到了寒暑假的时候,练琴时间却是更加变本加厉,每天5个小时往上。
在其他小学生们聚在一起玩耍讨论的时候,叶星辉只能被接回家中练琴,在他们寒暑假挥洒自己汗水和青春童年的时候,叶星辉在练琴。
9岁的时候,叶德光做出了一个疯狂的决定。
那就是辞职。
辞掉铁饭碗的工作。
全职陪伴叶星辉,家里的经济开销由叶星辉的母亲打工负担。
这在所有人看来无异于是疯狂的,但叶德光还是做出了这个决定。
“你是被选中的人,你有小提琴的天赋,你和我不一样,你可以登上更高的舞台...你可以的。”
叶德光盯着叶星辉,鼓励着他。
似乎是孤注一掷了,将一个家庭所有的资源都压在了这个9岁孩童的身上。
叶星辉听的时候还懵懵懂懂,他还不知道其中的含义到底有多么的沉重。
叶德光带着叶星辉去了京城。
在去京城的路上,叶星辉注意到了一个地方。
一个正在弹唱的流浪歌手。
这个男人,正举着破旧的吉他,哼唱着不知名的歌谣。
沙哑的嗓音,很好听。
叶星辉停下了脚步,将目光投向了那位流浪歌手。
“看什么看?”
“好听。”
“你说这个好听?是圆舞曲没拉够还是交响曲没听够,你居然会说这种东西好听?”叶德光一脸不屑的看着流浪歌手说道:“那是下九流的玩意,不要去学,你只用学小提琴就可以了,以后不准听这玩意,会污染你的耳朵的!”
说着,叶德光就将他强行拉离了街道。
而这一幕也在叶星辉的心里种下了一枚种子。
...
来京城是为了上好的学校,中央音乐学院。
而叶星辉也没有给叶德光丢人,从小的训练给他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在叶星辉表现的实力加上倾家荡产打点的100万帮助下,叶星辉成功进入了中央音乐学院,拜了里面其中一名小提琴老师为师。
白天,叶星辉在中央音乐学院学琴。
晚上,回到家里后,叶德光督促着叶星辉练琴。
每天的生活就是学琴,练琴,没有一点点的私人时间,由于已经倾家荡产打点老师的缘故,已经没多少钱改善生活,叶德光只能和叶星辉住在最简陋的地下室里,冬冷夏热。
但这并不是最折磨叶星辉的地方,恶劣的环境他早就不知道体验生活过多少次,折磨叶星辉的,还是来自父亲,来自叶德光的压力。
叶德光的严厉已经接近于残酷。
终于有一天,叶星辉爆发了。
他不想再练琴了。
10岁的他,第一次叛逆,第一次违逆这个看起来高高在上的父亲。
放学之后,他没有按部就班的回家练琴,而是在学校的歌房里唱歌。
唱叶德光从来不屑于的流行音乐。
这一天,叶星辉既害怕又爽快。
能够无忧无虑的唱歌,真好。
但是忤逆了那个父亲,让他感到害怕...
果然,在唱完后,回到家,迎接他的,是那个一脸阴沉的男子。
他正拿着鸡毛掸子。
“去哪里了?”
“去...去...去玩了。”
叶德光脸色阴沉的可怕。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你去玩了?我倾家荡产让你来京城学琴,就是让你去玩的?”
鸡毛掸子一下又一下的抽打在叶星辉的身上。
抽打出一条条的血痕来。
触目惊心。
叶星辉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大声反驳道。
“那...那我不练小提琴行不行,我去唱歌,我去弹吉他,我去当歌手行不行?唱歌就不能出人头地吗?弹吉他就不能出人头地吗?”
“混蛋...”
叶德光打的很用力,叶星辉的惨叫声蔓延了整条街道。
邻居街坊听着不忍心,赶紧过来劝阻,却被叶德光驳回。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不教训教训,他都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是吧哈,我辛辛苦苦供你去学琴,你就是这样报答我的是吧!你是我们家唯一的希望啊...”
这一天,叶星辉被打的很惨,甚至引来了警察...
后面一些日子,叶星辉更不敢反驳叶德光了,他只敢乖乖的练琴。
他被打怕了。
而后来,叶德光似乎也心软了一些,除了练琴以外,还会和叶星辉聊天。
原来叶德光也是有音乐梦想的,只是音乐梦想因为现实的各种原因而搁置。
在意识到叶星辉的‘天赋’后,叶德光将一切都赌在了叶星辉身上了...
“儿子,你一定要完成我的梦想啊...一切都靠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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