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主流?
“你在哪啊?怎么没看见你人?”
发送微信,有些担心的望了望马路尽头,雷云真害怕突然间就冒出辆黑色机车来。
“轰轰轰~!”
同样的炸街引擎声轰鸣而来,雷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几步。
他有些后怕的定睛一看,这才发现一辆橙红色的不知名超跑,正缓缓的停在自己面前。
“不是说了不飙车吗??”
一看这架势,雷云真想立马扭头就走。
要不是跟学姐聊天的时候,学姐说是想看看埃菲尔铁塔、卢浮宫、巴黎圣母院、凯旋门等等著名景点,不然雷云还真有些不愿出来。
更别提跟这个小魔女一起游览巴黎了。
“不飙车啊!我的座驾都是跑车我能有什么办法??”
半敞开的敞篷车内,唐珂儿露出的难为神色,令雷云深感无语。
“这个。。”
走到跟前,雷云刚拉开扶手,却发现车门正带着自己的手臂一起上扬,而不像正常车辆那般与地面平行。
“剪刀门啊?”
有些费劲的躬身钻进车内,望着高高扬起,直戳天际的车门,下意识的问道。
虽然之前从来都没有接触过超级跑车,但每个男人心中都有着一个跑车梦,即便一辈子都可能无法拥有,却也并不妨碍内心的向往和幻想。
因此雷云虽然不太了解超跑,却也大概了解一些比较酷炫的特点。
“什么啊?这是迈凯轮720S,是蝴蝶门!”
唐珂儿有些好笑的捂嘴偷笑着,一边拿眼睛偷瞄着,看着雷云略有吃力的关上车门。
“好吧,蝴蝶门就蝴蝶门吧。”
耸了耸肩,雷云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他转头望向窗外,思绪起伏不定,从昨晚到现在,他的大脑就一直没有停止思考过。
至于什么品牌的超跑,什么蝴蝶门剪刀门的,他压根就不在意这些,也从来不觉着自己不了解这些有什么可丢脸的。
他的心思,都在电子音乐上,在自己真正热爱的东西上。
“轰~”
启动引擎,唐珂儿看着扭头望向窗外,不发一语的雷云,皱着小脸有些纠结的想说些什么。
“喂...”
细若蚊声的声音刚起,唐珂儿又突然紧闭上嘴,似乎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一时间,车内气氛有些诡异的安静下来。
只剩下敞篷外的风声呼呼作响,吹的唐珂儿发型凌乱,随风飘摆的灰色短发下,是一张有着精致妆容的纠结面庞。
“Ya!I hear of people talking insane!”
【呀!听人们说着疯狂的事!】
“I need a doctor in medicine in the neck brace!”
【我让这医生给我颈部做个支架!】
或许是见车内的气氛太过尴尬,唐珂儿忍不住连接蓝牙播放起了音乐,恰好,便选中了这首雷云跟凯文联手的最新作品-Rail Breaker!
听到这骤然响起的熟悉旋律,雷云不禁转过头来,下意识便皱起眉头。
唐珂儿的音量开的很大,听在此时的雷云耳中,却显得格外嘈杂。
“你觉着...”
稍微扭低了音量,雷云的语气有些不确定的迟疑着。
听到雷云终于主动开口说话,唐珂儿连忙竖起耳朵,再次调低了音量。
“这首歌...好听吗?”
谁都没想到,雷云问出了一个令两个人同时都有些愕然的问题。
在说出这句话的同时,雷云才反应过来,自己为什么会问这种问题?
“呃。。好、好听啊!当然好听啊!昨晚的现场效果多好的!”
初始的惊讶过后,唐珂儿接连点头肯定着自己的答复。
“Em...”
雷云没有回答,只是眉头又无意识皱了起来。
他转头望向窗外,此时车内的音乐已经进入Drop阶段,巨大的音量透过毫无遮掩的敞篷直接传至车外。
雷云非常清晰的看见,街旁的路上突然听到这段音乐,却仿佛听到噪音一般纷纷皱眉,甚至有些年龄比较大的直接就捂起了耳朵...
“为什么同样的音乐,对于两种不同的人群来说,却有着如此巨大的差异?”
雷云的喃喃自语,透过嘈杂的音乐,传至唐珂儿耳朵里时,几乎已经不怎么听的清楚了。
“什么?你刚才说了?”
再次将音量调小,唐珂儿投来好奇的目光。
“我是说。。为什么有很多人喜欢这首歌,却有更多人不喜欢...甚至讨厌这首歌?”
这是雷云昨晚翻来覆去,一直都无法想明白的一个问题。
“这很简单啊,一个风格肯定有着它自己的受众群体啊,怎么可能受到所有人的欢迎?”
唐珂儿有些奇怪的撇了几眼,感觉这明明是很正常的事情啊。
“就像嘻哈或者摇滚,刚刚出现的时候,不也是大众眼中的另类?”
说着说着,突然又想起来自己那些校友们,他们也是对这首歌的评价不怎么理想。
“还有咱们国内那帮人,从小就听惯了流行音乐,听歌只听旋律好听的,稍微特殊一点的就接受不了了,这不也很正常么。”
唐珂儿无意识的话语,听在此时此刻的雷云耳中,却犹如醍醐灌顶般令他顿时眼前一亮!
流行...
旋律...
好听...
这几个关键字眼,对于此时的雷云来说,却好像突然拿到了打开大门的钥匙!
他终于明白了昨晚到现在,他内心中究竟在纠结什么!!
从第一次与凯文在餐馆长谈开始,凯文当时的话语,就已经在他内心中埋下了种子。
“这就是电子音乐!是少数人的专享!是小众群体的狂欢!”
“那些无法接受我音乐风格的人,只能说明他们不配听电子音乐!”
“这,就是电子音乐!它永远都不属于主流,也不可能,成为主流!”
那一刻,雷云的心中就在思考。
电子音乐就真的不可能成为主流吗?
既然大众喜欢流行音乐,喜欢更有乐感的,旋律好听的音乐。
那么为什么,不能在电子音乐中,融入更多的流行元素,编排更多好听的旋律,从而彻底的摆脱小众,成为主流音乐的其中之一呢?
为什么非要只是小众的现场狂欢,而无法在任何音乐排行榜上进入前60位呢?
名m难道电子音乐,就注定只能排在60难道电子音乐,就真的只能排在60名开外吗??
如今电子音乐的全球受众才有多少?
几百万,或几千万?
但全球的人口又有多少?
六十亿?或七十亿??
曾经的嘻哈同样是诞生于美国街头的黑人音乐,可如今呢?
已经席卷全球。
那么电子音乐,为什么就无法成为主流呢?
凝望窗外,雷云的眼神不再迷茫,反而越发坚定...
【PS:本书中所构建的世界,是主角所属的平行世界,不论是电子音乐的发展阶段或时间节点,都与现实无关,切勿对号入座,请带脑子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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