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信马由缰
纪弘成到了临安后,紧锣密鼓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才将大江以北忽必烈让出来的土地打理清楚。
这些地盘,在后世的行政区划中,大致属于几个省,现在纪弘成依然让他们归属这几个行省管辖。
此时已是初夏时节,正是庄稼疯长的时候。新宋的工业虽然是重头戏,但这农业的基础地位依然不可动摇。各省各州的官员们,都忙着组织施肥,除草。
这一天,纪弘成要到临安郊外去看看庄稼的长势。严格的说,这不算是工作安排,因为忙碌了很长时间,他想要放松一下。
后世的时候,他从小在农村长大,每当他看到禾苗,看到青草,看小溪水潭里的鱼儿,都会有一种油然而生的喜悦。
今年虽然是新宋初立,由于水西和各省的粮食储备都充足,打跑鞑子并没有消耗过多的兵员,也没有旷日持久,因此没有给新宋带来灾荒。在这以往青黄不接的季节,百姓们还能吃得上去年储备的粮食。
纪弘成的这次出行,算是微服私访。他打算一个人骑着马,到远郊走走看看。这个时代没有照相机,纪弘成虽然名声很大,但他的样貌,认得的人并不多,再加上乔装打扮一番,认得的人就更少了。
他给春蕊放了两天假,说这两天自己也要好好休息。可春蕊是个以纪弘成为中心的人,只要是在纪弘成身边做事,哪怕是做秘书那些很繁琐的事,她都精神奕奕的。纪弘成给她放假,她反而很不习惯。
纪弘成在非工作日,都喜欢跟家人一起住在慈宁殿,春蕊的房间依然跟他一墙之隔。
春蕊还是习惯性的早起,一边收拾物品,一边派秋月听着少爷的动静,一旦他起来了,四大丫鬟就要为他准备好一切洗漱用品与早餐。
纪弘成很忙,在这些杂事上他的确不愿意分散精力,所以早就习惯了这套流程。
纪弘成比往常还要起得早,春蕊露出了一个会心的微笑。小样,我是最了解你的人,我还不知道你想干什么。
纪弘成打着哈欠开门,恰好与春蕊装个满怀。虽然天天相见,这样的碰撞可是不多,春蕊脸上飞起一片红霞,抿嘴笑道:
“少爷,我要跟你一起去。”
纪弘成一脸懵逼:
“去哪儿?”
“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纪弘成摇头,倒是没有半点嫌弃的意思:
“不是跟你说了放你假吗?看来你就是闲不住。好吧,要去就准备准备,骑马哟,就怕你吃不消。”
春蕊兴奋的道:
“我最喜欢骑马了,别小瞧我,我骑在马上训练射击都有无数次了,枪法奇准,连训练场的老师都要夸奖我,不信你问秋月。”
春蕊指着端了毛巾的秋月说。
秋月肯定了春蕊的说法,顺表告诉少爷,其实她也很棒。
秋月并不知道,纪弘成今天出门不是公务,而是出去玩耍,所以她也没有哭着闹着要跟去。春蕊乐得偷笑,同时也觉得这样把姐妹们撇下挺过意不去,于是暗自计划,回来的时候,给三个姐妹,还有夫人带点儿什么。
听说春蕊的本事大有长进,倒是轮到纪弘成对她刮目相看了。要说骑马,自己还勉强凑合,可要骑在飞奔的马背上射击,自己不把枪甩出去就不错了。
这春蕊,说什么呢,颜值又高,本事又大,关键是懂自己。工作天天把人家拴住,出去玩自然没有理由不带上她。
见秋月去准备早餐了,春蕊小声问道:
“少爷,穿什么衣服?”
纪弘成很久没有听到“少爷”这个称呼了,此时倒也挺合适,反正出去不能暴露自己首辅的身份。
“随便走走,就穿以前在木胯则西时的旧衣服。你让人准备两匹马,不要太招摇,脚力好就成。”
春蕊开心的笑道:
“是,少爷!”
半个时辰之后,太阳挂在树梢上,两骑快马走皇城侧门,奔向风和日丽的远郊。
走到了无人的官道,纪弘成才放慢速度,与春蕊并行。他笑吟吟的看着春蕊道:
“春蕊,跟你说了多少次了,早上不要起那么早。”
春蕊心里暖暖的,笑着道:
“为什么?我就喜欢起早。”
其实她在心里道,傻瓜,我不起那么早,你上班就要晚了,作为秘书,怎能睡懒觉?
纪弘成道:
“据医学研究,晚上十点到凌晨一点,以及凌晨五点到七点,是生长素分泌的时间,在这个时段熟睡,才能长高。你才十七岁,还要长高的。”
说到这儿,他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因为春蕊捂嘴想笑。春蕊本来就算是一个高挑的女孩,十七岁已经有一米六七了。正因为勤快,经常训练,出落得窈窕无比,成长得还是蛮“茁壮”的。
想到这一茬,纪弘成便不好再继续这个话题,他生怕春蕊会反问,我长得不高吗?
纪弘成每天都是十点前入睡,早上七点起床便算是早起。他身高只有一米七五不到,最需要长高的是他。
辛亏这个时代,还没有高跟鞋,否则春蕊穿上高跟鞋,都跟他一般高了。
纪弘成与春蕊信马由缰的走着,见到田野里的农夫农妇们都已经忙得汗流浃背了。
令纪弘成心痛的是,这些农妇们包着小脚,身材矮小。男人们也是面黄肌瘦的,根本看不到几个伟岸的人。
纪弘成这样的公子哥从田间地头骑马路过,便会惹得妇人们暗自观望,然而当她们看到纪弘成身后绝美的少女,便自惭形秽的低下了头。
当然,这个时代也是有俊男靓女的,要么在军中,要么在衙门,要么在秦淮河……
这诸多的事一同涌进纪弘成的心头,他不禁眉头紧锁。他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禁止女子裹足。第二件事,就是要禁止孩子晚睡早起。什么“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全是屁话,完全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的愚蠢做法。
走着走着,纪弘成看到前方的田野上,有长长的一块地带没有庄家,全是杂草。
这可都是上好的耕地啊,这样慌着怪可惜的。起初纪弘成以为这是因为这个时代人口少,种不了那么多地,所以就荒了,可当他看到边角不成型的耕地都已经长满了绿油油的庄稼,知道这其中恐怕有原因。
此时,恰好有位老农赶着耕牛路过,纪弘成便叫住他:
“老人家,这地怎么回事?怎么没有庄稼?”
老农叹息道:
“哎,小哥,咱也不知道官家这是发什么神经,不让种这地。说是留来修路的。从冬天到现在,庄稼都半人高了,这路还没修,草倒是长得好。多好的地呀,可惜了。再说这修路能修这么宽吗?”
纪弘成这才恍然大悟。
不过若说修路,这路的宽度恐怕也不够,顶多算得上后世的国道宽度。既然是修路,这是大事,不差这点土地。
这是一个地广人稀的时代,据纪弘成的了解,这个时代,整个华夏大地的人口不过一亿人左右,这还占了全世界的三分之一。那么大的疆域,养活这么少的人口,只要不发生战争,怎么也不在话下。
就说石油,华夏的石油储量虽然不少,但开采成本高,难度大,效率低,远远供应不上后世那个十几亿人口的泱泱大国。然而在这个时代,即使汽车工业再如何发展,也是完全可以自给自足的,而且还有剩余储备。
纪弘成宽慰老农道:
“老人家,听说今年官家给大家提供了化肥,产量会是以往的数倍不只,不差这点儿地,留着修路也是大事。”
老人笑眯眯的道:
“小哥还懂这庄稼的事?看来小哥也不是一般人。这庄稼是比往年长势好,可收成怎么样,还得到秋天才知道啊,以往也没用过这化肥,谁知道作用有多大?”
接着老汉压低声音,生怕别人听见,神秘兮兮的道:
“听说这管农牧的部堂,还是个蒙古鞑子,哎,这新宋,好是好,就是让鞑子管着咱们种庄稼,总觉得不妥。”
纪弘成笑道:
“这鞑子究竟如何,等到秋收就知道了。对了,那边那么多人,是在干什么?”
纪弘成指着远方田野里的一群人道。
老农眯着眼睛看了看,道:
“小哥,那些人都是挖坑的,说是要埋电线杆。我老汉别说见过,听都没有听说过这电线杆是什么。哎,这上好的庄稼,就这样白白糟蹋了。”
这事纪弘成倒是知道,于是道:
“听说,毁了庄稼朝廷会赔钱,难道他们没有赔钱吗?”
老汉道:
“小哥哪里懂得我们农民的心思,咱们爱这庄稼,庄稼是有生命的,毁了再赔多少钱,也心疼啊。如果这电线杆是利国利民的东西,这些庄稼也毁得值得,若不是什么好东西,那就是造孽了。”
纪弘成摇摇头,不知道是赞同老农的话还是不赞同。老农忙着牵牛去那块留着修路的空地上吃草,便跟一对少男少女告别。纪弘成和春蕊,则骑马沿着田间小路,朝那远方挖坑的人群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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