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爱的就是你(上)
夏末和珠珠握手言和的第二天,她迎来了本学期的800米测试。
四百米操场上的青青小草已经失去了夏日的活力,在凄凄冷风中微微摆动着枯黄的身体。
夏末和珠珠一组。她沿袭高一的战术,拼尽全力完成了测试,因为她不想再被800米折磨一次。
她这次运气也不错,刚刚及格。这意味着这学期她再也不用跑800米了。
夏末的体能和高一的时候一样差,一点进步都没有。跑完800米,她依然好似失掉了半条命,面无血色,紧皱双眉。
她用手摸着自己的胸口,大口大口地吸着气,这让她本就很疼的气管更加疼了。
离她三步远的地方站着珠珠,珠珠看上去比她好不了多少,只是她的身边多了一个小渔。
小渔把手中事先准备好的外套披到珠珠身上,然后轻轻摩挲着珠珠的后背,像哄孩子一样对珠珠温柔地说道:“等一会儿就不难受了,乖哈!”
小渔因为正处于女生的特殊时期,无法参加800米测试,便细心地做起了珠珠的后勤部长。
夏末看到这温馨友爱的一幕,没有嫉妒,只有羡慕。她羡慕珠珠和小渔可以高中三年一直在一个班,不像她,毫无征兆地就被插进了陌生的三班。
如果十班没有被拆散,如果徐青、CC、Lily还在她身边,她就不会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操场上吹着冷风,无人关心,无人问津。
夏末无奈地笑了一下,表示自己接受眼前的现实。然后她慢慢地在操场的外围走了半圈。
从她第一次迈进三班的那一刻起,她就没有奢求过能够在三班拥有几个像徐青、CC她们那样的朋友。对于这一点,她早就有了觉悟,可为什么有了心理准备,她心里还是会觉得孤单呢?
夏末蹲在草地上,看着随风摆动的小草,不知道是在问小草,还是在问她自己,“我该怎样才能不觉得孤单呢?”
回答她的只有耳边呼呼的风声。
下午的自习课是高二年级的十大歌手比赛。
每个班有三个参赛名额,整个高二年级共有三十六人参赛。评委老师从中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六名,共计十人。
这样算来,获奖的概率其实挺高的,不到四个人里面就有一个人获奖。
夏末没有报名参加,虽然她唱歌水平还不赖,当然三班的同学并不知道这一点。自从被分到三班,夏末就只想做一个特别没有存在感的人,活在她自己那一方小小的天地里。
这样她就能把全部精力都用来学习,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把习题做。为了贯彻这一理念,遇到任何需要抛头露面的事情,她都恨不得把头埋到课桌里,让所有人都忘了她的存在。
这一次也不例外。
夏末没有参加比赛,她的好朋友卓芷宇参加了这次比赛。
一班的另两个参赛选手她都不陌生,一个是方政曾经的暗恋对象,他们班的班花——杜鹃,一个是她的老同学——欧阳辰。
据茜茜说,当时卓芷宇和杜鹃都报了名,一班的班主任见报名的都是女生,就决定剩下的一个名额无论如何都要留给男生。好歹班上三分之二都是男生,怎么能让三个女生代表一班参赛呢?那显得一班的男生是多么的那啥啊!
可是,一班的男生竟然没有一个人主动请缨出战!
茜茜也觉得很纳闷,一班的男生里有小提琴十级的,有钢琴十级的,有手风琴十级的,却没有一个愿意参加唱歌比赛的!
其实这是茜茜的误解,会乐器的人不一定会唱歌,反之亦然。
在这种情况下,欧阳辰不知道怎么就入了班主任的法眼,被班主任御笔钦点参加了比赛。
本来欧阳辰还想做最后的反抗,但班主任以归还前几天刚没收的一本漫画书为条件,让欧阳辰把事先准备好的各种推托之辞都硬生生地咽回了肚子里。
夏末很期待一会儿欧阳辰的表现。
因为在同一个楼层的缘故,夏末差不多每天都能看到欧阳辰。
有时候,她在教室里看到他和同学从三班的窗口经过。
有时候,她在操场上看到他懒洋洋地做着课间操。
有时候,她一天能看到他三四次。有时候,她一天只能看到他一两次。
毕竟,她不能时时刻刻盯着三班的窗户看,那样会让坐在窗边的男同学误会的……
即便每天只是远远地看着欧阳辰的身影,夏末都觉得很满足。
这次的比赛和上次的英语短剧比赛一样,都采取直播的形式,每个班只要打开电视就能看到比赛的全过程。参赛选手抽签决定出场顺序,然后在演播室门外候场。
夏末不知道她熟识的人什么时候出场,就一边写作业一边竖起耳朵听主持人的每一次报幕。
有的参赛选手实在是……怎么说呢,让人觉得走错场了,他不应该来参加唱歌比赛,或许参加滑稽搞笑比赛更合适,因为听他唱歌,只会让人想笑。
当然,也有唱的好的,比如说隔壁四班的一个男生,微胖,矮矮的,脸很圆,眼睛很小,脖子很短,有点像土豆,用其貌不扬来形容他一点都不过分。可他唱的张雨生的《大海》惊艳四座,连夏末都忍不住抬起头看电视,想知道唱得这么好听的人是何方神圣。
还有文科班的一个胖胖的戴眼镜的女生,有点像小一号的韩红。她演唱的是周杰伦的《黑色幽默》。
夏末觉得她唱得和周杰伦不相上下,实在太好听了。
三班派出的出场阵容是二男一女,其中一个男生穿着一身黑唱周杰伦的《安静》,夏末觉得如果他再戴上一副黑色墨镜就可以去当赌王……的保镖了,真的很像啊!
另一个参赛男生叫高兴,这是一个多么喜庆的名字,可他唱的却一点都不高兴。因为他选了一首F4的《第一时间》。
你想想,一首本来四个人唱的歌现在由一个人来演唱会怎样?高兴用实际行动告诉大家,这样做的后果是会忘词。
夏末看着电视机里的高兴尴尬地站着,努力想着歌词,却还是没有想起来,最后他干脆改成跟着旋律哼唱,直到找到他熟悉的那个小节然后接着唱歌词。
这种比赛是不会给任何选手第二次机会的,错过了就永远错过了。
夏末很替高兴感到可惜,因为高兴唱歌真的挺好听的。
高兴和伊雯关系很好,偶尔午休的时候,伊雯会让高兴唱歌给她听,然后高兴就乖乖唱给伊雯听,夏末就跟着伊雯“蹭听”。
本来高兴被三班全体同学寄予厚望,大家都指望他为三班拿个奖回来,这一下愿望破灭了。
如今三班只能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最后出场的潇潇身上了。
原本有点吵闹的三班因为高兴的忘词而变得异常安静。
不一会儿,高兴回来了,不知道是谁带头鼓掌,然后大家都开始为高兴鼓掌,高兴很不好意思地回到了他的座位。
伊雯写了一张纸条给高兴。夏末扫看了一眼,上面简简单单地写着一句话:你是最棒的!这句话的下面还画着一张简单的笑脸。
高兴看到这张纸条应该会开心一点吧!
过了一会儿,夏末抬头看电视,发现卓芷宇已经上场了。她唱的是一首英文歌《The Color of The Night》。
夏末自从在电视剧《冤家宜结不宜解》里听到这首歌以后,就深深喜欢上这首歌。
她只是没想到,卓芷宇竟然会在把这首这么小众的英文歌选为参赛曲目!与其他选手选的大家耳熟能详的歌曲相比,这首歌似乎很难引起听众甚至评委的共鸣,估计很多人都没有听过这首歌吧。
哪怕卓芷宇唱得比原唱还好听,估计也没人会知道。
对于这首歌,能和原唱唱得一样好已经很不容易了,超越原唱更是难上加难。
张雨生的歌,周杰伦的歌,随便从大马路上拉一个人都能唱上一两句,大家肯定更容易被自己熟悉的东西所吸引。
从这一点来看,卓芷宇的选曲并不高明。
当然,凡事都有两面性,选一首冷门的英文歌也是有好处的。如果卓芷宇忘词了或者唱走调了,估计也不会有人听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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