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我叫...(大章!给你们道歉)
第三十七章我叫...(大章!给你们道歉)
(因为中午去搞了一下封面的事,没有准时,给诸位说一声对不起了,这是一章大章,就算我给大家道个歉。)
你好,我叫...嘿,我忘了自己叫什么了,就叫我无名氏吧。
话说这本小说的自我介绍都这个画风吗?明明我第一次出场诶?
我的家乡是一个法诺斯行省省城雅辛城城外的小村庄。
我的人生应该从哪里说起呢?我想想啊。
你们知道鸿鹄尾鱼吗?它的肉质极其鲜美,是我们西南地区的一种著名的美食材料。
跟一种白尾鸡一起,被戏称为西南两大奇物。
但是想抓这种鱼类的话是极其困难的,鸿鹄尾鱼有一种集群性极强的特点,如果你抓住了其中一只的话,那么接下来你所迎接的,就是所有鸿鹄尾鱼冲出水面的前赴后继,如同......飞蛾扑火一样。
没错,鸿鹄尾鱼有着翅膀,它们会飞,可笑的是,它们离开水就会死亡,所以他们的飞行从不是为了自己逃跑,而是为了营救同伴。
所以想吃上一条新鲜的鸿鹄尾鱼是极其困难的事情,因为往往你能得到的都是一地的尸体,以及满身的狼狈。
那个年头,在我们这些小孩子中最值得津津乐道的事情,就是谁能捉住一只活的鸿鹄尾鱼,他甚至能一跃成为孩子群里的偶像。
而我,就是那个王者,我六岁那年抓到了一只活的鸿鹄尾鱼,不对,应该说是捡到了那么一只鸿鹄尾鱼,额,你知道秋季容易涨水,然后那只鸿鹄尾鱼中追求自由的旅行者就这样搁浅在了一个水坑里,我一个水盆子就把它带回了家。
怎么滴?运气王难道就不是王者了吗?
那应该是我十岁以前最高兴的一天,所有孩子对我崇拜的眼神,满村人对我的夸耀,以及...爸爸许诺我的,那一张斗魂场的门票。
听村里老人说,就算是在雅辛城你也无法看到这个世界,但是你要是能去斗魂场看一场魂师之间的决斗,你就算是看见世界了。
本来妈妈是不太愿意买这张门票的,足足两个金币啊,那可是我们家半年辛苦所能积攒的积蓄了,但是爸爸意志很强烈,只是说了一句“就让他看一次吧”,随机一阵叹息,为什么他要叹息呢?
捏着手上的门票,我独自一人走进了斗魂场的大门,这座灯火昏黄的建筑一直都是我心中的某处幻想之地,也是从这里开始,我踏入了一个崭新的世界,一个给了我所有希望,却又完全驳回我所有幻想的新世界。
坐在好多的大人之间,我都能感受到他们心中的火热。
各式各样的武魂,绚丽多彩的魂技,以及...他们脸上洋溢着的骄傲。
同样是活在这个世界上,他们活出了一个完全不同于我父母的姿态。
他们骄傲,自信,富足,自由,强大。
一圈又一圈的浪潮为他们掀起,为他们欢呼,多么荣耀啊。
我想像那样活着,我想...站在舞台中央。
我开始对我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无限的幻想,我开始把自己积攒下来的零花钱拿去买各式各样跟魂师有关的书籍,我从书上第一次管中窥豹到那个危机四伏,却又丰富多彩的世界,斗罗大陆,这才是真正的斗罗大陆。
可是我父母极力反对,甚至制止我的行为,我不懂,为什么他们要阻止我追求梦想?
难道我要和父亲一样,永远做村夫吗?
直到那一天,斗罗大陆一年一度的天使诞生之日,武魂殿的重大节庆日,那个...被誉为希望的一天,断绝了老子所有的希望!
手帕!你知道吗?我所有的憧憬,就是那一天被破的,我终于理解了,为什么爸爸会那样反对我去成为一名魂师,不是因为前途未知的危险,而是他知道我不可能成为魂师!因为他的武魂是铃铛,妈妈的武魂是手帕。
先天魂力?不谈也罢。
那一个瞬间,我脑子里除了一片空白之外,还在想另一个问题。
“爸爸,你是否跟我一样,也做过这样的美梦呢?”
当晚,我听到了妈妈的哭闹声。“你为什么要让他去看斗魂场!我都说了的...明明说过的..”
一切都显得很明了了,不管是过去,还是未来,都显得清晰无比。
可是我的心里,好像永远缺了一块,而且我的儿子也会缺这一块。
不同于其他人,我每日除了耕地以外,都会抽出时间去练习一会儿剑技,我原本以为自己的武魂是长剑,专门攒钱买的。
一年...两年...十年...二十年...
村里人都说我疯了,可是我觉得只要舞着剑的那一刻,我才感觉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不是世界活在我身上。
第二次改变?稍等,我眼睛进风沙了。
应该是我快二十五岁的时候,起因还是鸿鹄尾鱼,但我却出远门看望亲戚了。
武魂殿的一位大主教来西南巡查,提出想品尝一下鸿鹄尾鱼,可是那东西又哪是那么好抓的?鸿鹄尾鱼死了一池子又一池子。
村里人看不过去,微微理论了几句,不...那种语气应该叫祈求才对。
武魂殿的人有哪里会理我们这种平民,有些气盛的忍不住动手推拿了一下,却直接被挥手“轻轻”打死了。
村子里的人一个接一个冲了上去,就像那池子里的鸿鹄尾鱼一样。
等我回到村子时,村里人已经哭稿一片了。
报上给帝国申冤,帝国却说民法法不加贵族。
这么多孤儿老小啊,老天爷,到底在干嘛啊?
作为全村仅存的几个壮年,我已经无暇伤神了,我得挣钱,这么多人吃饭要花钱,这么多人生活要花钱,这么多人下葬要花钱。
“你怕死吗?”
通过某种渠道,我得知了斗命场的存在。
没关系,死了能得到两百金币呢。
那是我第二次进斗魂场,但这一次我不再是观众,而是参赛者,斗命场的参赛者。
练习了二十年的剑技,第一次展现了它的风采,那已经融入我骨髓的...本能。
我成了最后一个站在场中的人,我也听到了.....欢呼声。
这不就是我一直追求的东西吗?荣耀...尊敬?
我以为上天终于垂怜了我,我找到了意义?
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一天...两天...一年!
整整一年,我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场的人,运气依旧在眷顾着我,我并没有遇到什么强大的魂师噱头,可是我觉得自己已经不是一个人了。
当你凝视着深渊的时候,深渊正在凝视着你。
好多无辜的人倒在了我的剑下,他们的生命换来了那群恶心者的欢呼。
我除去了我的剑柄,因为我不配握剑。
我觉得自己好恶心,因为我的良心好像已经被吃了。
直到那天...我看到了那个孩子。
那个...我还在为抓到鸿鹄尾鱼而自豪地年纪。
我这么多年...到底在干嘛啊?
我好高兴,因为我发现自己良心还在。
杀掉了最后八个人,我站在那个孩子面前。
我本来想自杀地,可是这孩子一番奇怪的问话,让我察觉出了他对自己生命的不在乎,既然都打算死去了,不然为这个孩子做点什么,反正斗命场是决不会允许有两个活人站在场上的。
我向他冲了过去,看着这小子一脸严肃的摸样我觉得好笑,直到我把剑收起,他的刀没入我的胸口,他愕然地表情告诉我,这辈子,总算有一件事值了。
感觉到身体生命力的流失,我知道自己要死了。
往日的一幕幕出现在我眼前,嘿,狗曰的命运啊,别再来了。
等会让?!那是什么?!
我看到了漫天蔽日的骑兵,他们身着黑甲,气势汹涌,横行在斗罗大陆上,被冲垮的星斗帝国……被覆灭的天斗帝国,黑甲上竟然还有魂力涌动的气息,未来......
九天之上云潮翻涌,不断的有伟岸的身影从天上掉了下来,被地上的人们一口一口撕咬殆尽,原来神明也是会死的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看到了,我等着你们。
隐约间的最后一眼,
是一面黑底青龙纹关字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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