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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34 赶紧结婚


  宋颂拖延症晚期,本来工作量不大,两天休息时间,只要一天完成一点就能按期上交,结果她非要拖到周日晚上,加班加点才完成任务,直接导致周一早上闹铃响了三次才把她从睡梦中叫起来。

  她迷迷糊糊地摸到床头柜上的手机看了一眼,待看清上面显示的时间,猛地惊醒了,手忙脚乱从床上跳起来,趿拉上拖鞋奔去卫生间洗漱。

  真是要命!

  别人放假都是调整作息,养精蓄锐,为接下来一个阶段的工作做准备,怎么她每次放假反而把作息打乱了,搞得自己越发狼狈。

  宋颂对着镜子想要化个简单的妆,却因为着急忙慌不小心把口红掰断了。她头皮发麻,心疼地看着躺在地上的半截口红,也来不及多想,拍了张照片,把地上的残局收拾了一下,拎上包包就出了家门。

  一路上紧赶慢赶,又跟上次那样,赶在最后三分钟打了卡。

  整个人像是虚脱一般,踩着高跟鞋、脚步虚浮飘到到办公厅,把包甩在桌子上,坐在椅子里调整呼吸频率。

  大冬天,她的额头急出了一层汗,妆都白化了。

  杨雯琦见状,揶揄一笑:“你怎么回事啊?每次放假都这么累,听我一句,年轻人别拿身体不当回事,要适当。”

  宋颂咧了一下嘴角,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她好像在开车,但她没有证据。

  她拿出手机,找出相册里的照片,对着断掉的口红心疼了三秒,发了一条朋友圈:“呜呜呜,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宋颂刚放下手机,就看到宋祥涛给她发了一个五百块的转账:“是不是早上起太晚,手忙脚乱把口红掉地上了?”

  宋颂感觉受到了安慰,收下爸爸的转账,再吹一波彩虹屁:“是呀。谢谢爸爸,爸爸我爱你!”

  杨雯琦也看到了宋颂的朋友圈,给她点了个赞,即使只有半截口红,女人也能一眼看出色号:“这不是你出差前才买的那支口红吗?怎么这么不小心啊。”

  宋颂捂住胸口作痛苦状:“是啊,没用几次就成这样了。还不是我早上起来晚了,着急化妆,拧出来太多,不小心就弄断了,我当时心痛到窒息,关键是快迟到了也来不及惋惜太久。”

  身为女人,杨雯琦深有同感,她以前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你这支口红好歹用过几次,我上次买的那瓶香水你知道吧。刚收到快递,拿出来的时候没拿稳,‘啪’地掉在地上,我的心都跟着碎了。后来几天,满屋子都是那个香水味,我算是知道什么叫金钱的味道了。”

  正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宋颂瞬间没有那么心痛了。

  她放下手机,抓紧时间把资料拿给主管,然后就回到座位处理一些出差前留下的琐碎的事。

  忙了大半个上午,等她再次拿起手机时,看到林书山一个小时前发来的微信,她当时在处理工作没有听到。

  “什么牌子色号?”

  宋颂眨了眨眼,端起手边的杯子喝了口水,顿了片刻,她才明白过来,林书山指的是她早上发的那条朋友圈。

  什么意思?他要帮她买一支新的吗?

  这让宋颂想起来,以前林书山送她口红就是拿着她在朋友圈里发的照片,先在网上搜出牌子,再去专柜询问柜姐具体的色号。不过这一次,她发的只有断掉的那半截口红,他没办法搜出是哪个牌子,所以特意发来消息问。

  宋颂笑了笑,她家的山哥也太可爱了叭。

  她放下水杯,快速打字回复他:“不用帮我买了,回头我自己买。”她很喜欢那个色号,才用了没多久,对它的喜爱没有减退,准备近期去买一支新的,反正老爸给了她一笔资金。

  林书山回消息很快:“中午正好要跟室友出去吃饭,顺便。”

  看着这样一行文字,宋颂几乎可以想象到林书山别扭的表情,明明就是想给她买口红,怕她拒绝还要说顺便,恐怕跟室友出去吃饭才是顺便吧。

  宋颂也不忸怩了,把口红的牌子和色号发给他:“下次见面奖励你。”

  林书山倒是不客气,张口就要奖励:“你要奖励我什么?先说出来,我好做一下心理准备。”

  宋颂:“……”你需要做个屁的心理准备哦。

  现在还是上班时间,宋颂不敢跟他聊太久,把手机放在一旁,继续对着电脑处理工作上的事。

  中午,她和杨雯琦还有另外两个同事在公司附近的一家餐厅吃饭。

  杨雯琦点了一份盖饭,随便吃了两口就拿起手机玩:“最近减肥,不宜吃太多。”

  宋颂就很佩服这种人的毅力,美食摆在眼前,说不吃就不吃,绝对不动摇自己的决定。她就不行,每次说减肥就只是口头上号召自己,从来没有付诸实施。

  她摸了摸肚子上的肉肉,决定春暖花开的时候再减肥,虽然减肥的过程很是煎熬,为了穿着美美的夏装,在男朋友面前让他眼前一亮,她还是可以咬咬牙去实践的……

  正想着,男朋友就发来了消息。

  宋颂放下筷子,拿起手机,看到他拍了一支口红的照片,问:“是这个吗?”

  宋颂:“dei!”

  消息回得这样快,林书山就猜到她没有在忙:“你在吃午饭?”

  宋颂:“嗯,跟同事一起。你吃过了吗?”

  林书山:“刚和室友一起吃完,正好旁边有个商场。”

  宋颂:“哦。”

  那边没有再回复,估计在付钱。

  林书山拿着挑好的口红去结账,他的三个室友都在门外等候,百无聊赖地低头玩手机。一群单身狗,无法体会给女朋友买口红的乐趣,也并不是很想体会。

  结账的时候,柜姐例行推荐:“先生你好,我们品牌最近新出了几个色号,买得都很火,你要不要给你女朋友多挑两支。你知道的,对我们女人来说,口红永远不嫌多。”

  后面一句话倒是真的。林书山确实在宋颂住的地方看到一个专门放口红的透明塑料盒,里面排得满满当当。按照他的预计,即使有十张嘴巴每天涂抹,也得涂到下辈子。

  当然,这种话他没有在宋颂面前说过。

  “你稍等,我问问她。”林书山对柜姐说。

  他不太了解这种东西,万一买了宋颂不喜欢的色号就不好了。他点进微信,发消息问宋颂:“售货员说这个牌子有新出的色号,你要不要试试?”

  宋颂一看到消息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拿起手机回复:“柜姐看你人傻钱多,想让你多掏点钱。新出的色号我都没试过,不知道适不适合自己,还是不要了,就买那一支。”

  几个同事见宋颂时不时看手机,笑得一脸暧昧:“男朋友呀?”

  她们当中只有杨雯琦见过宋颂的男朋友,捂着嘴说:“那个小男生可帅了,听说还是清华数学系的大学霸。”

  “真的?是大学生啊。”同事惊讶了,“宋颂,你从哪儿找的小奶狗,还有没有资源,给姐姐也介绍一个,我就喜欢年轻的。”

  宋颂满头黑线,扶额道:“他读研一,我也才刚工作,他没有比我小,我们俩同岁。”

  不能怪同事多想,因为男朋友还在上学,平时她自己也有一种在谈姐弟恋的感觉,真的是……很美妙。

  同事了然,刚想打听更多的八卦,宋颂的手机又响了。

  “喂喂喂,午休时间很短的,你快吃饭啊。”杨雯琦提醒宋颂,她从刚才到现在就在看手机,饭都没吃多少。

  宋颂赶忙挑起一团饭塞进嘴里,刚好看到林书山发来的照片,扑哧一声,差点把嘴里的饭喷了。

  杨雯琦好奇道:“什么情况?”

  “我……我早上不是弄断了一支口红吗?”宋颂伏在餐桌上笑个不停,话都说不完整,肩膀一颤一颤。

  几个同事都看过她的朋友圈,点头说:“我们看到了,怎么了?”

  “我男朋友中午跟室友出去吃饭,顺便去专柜帮我买一支新的,结果人家柜姐看他人傻钱多,就说品牌最近新出了几个色号很火,推荐给他,我就说我没试过,不知道色号适不适合自己,要不还是不买了,然后……然后……哈哈哈,我男朋友刚发来消息说,我俩肤色差不多,他帮我试色,太逗了。”

  宋颂说完就把手机拿给她们看,屏幕上有张照片,是男人的手臂内侧画了好几个色号的口红,就跟美妆博主试色那样。

  手机响了一声,是林书山发来了最新消息,问她喜欢哪些色号。

  宋颂笑眼弯弯,同事们却笑不出来。

  其中一个说:“你男朋友也太贴心了吧,口红断了立马帮你买新的,新出的色号也给你买,怕不合适还亲自上手试色。说真的,这种男人现在打着灯笼都难找。宋颂,你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吧。”

  宋颂脑海里想象着林书山拿着口红在手臂上画的样子,本来觉得很好笑,但听她们这么说,又觉得好感动。

  杨雯琦说:“小颖说的对,他没有随便给你买个死亡芭比粉,而是耐心地帮你试色挑选色号,说明对你用心、不敷衍。”

  另一个同事也附和:“对啊,说起买口红,我就想起在网上看到的,一群女生拿出自己男朋友送的口红做对比,结果无一例外全是死亡芭比粉。还有一个例子是,女生想要一支mac,结果男朋友送了一个MacBook。”

  宋颂听着她们一人一句,再想起林书山,只觉得幸福得不得了。

  她把手机举到面前,觉得不能辜负他辛苦帮她试色,认真把那几个色号做完对比,而后一个字一个字地打出来:“要第二个色号,那个好看。”

  片刻后,林书山回复:“好,下午去接你的时候带给你。”

  宋颂吃完了午饭,跟同事走出餐厅,往公司走去。同事还在谈论她男朋友,小颖玩笑似的说:“宋颂,姐姐告诉你一句肺腑之言。还等什么,赶紧结婚!我给你随份子钱!”

  宋颂窘了窘:“太早了吧,他还在读书呢,我也才刚开始工作。”

  “读研究生领结婚证的人不是没有,我跟你说,遇到对的人多早结婚都不觉得亏,遇到不对的人那就另说了。”

  宋颂陷入沉思,说这话的小颖跟她一般大,毕业后才跟男朋友分手,估计是一时有感而发。结婚,对现在的她来说确实太早了,他们在一起没多久,距离结婚还远着呢。人家姜时晏和路棉谈了那么多年的恋爱,到现在还没结婚,她这个谈恋爱不到一个月的人急什么。

  不过,这也不好对比,姜时晏的情况比较特殊,他一个大明星,又不能早婚……

  她胡思乱想着,杨雯琦忽然偏头看着她:“你不会听进去了吧?你在想结婚的事?”

  宋颂大惊,连忙摇头否认:“我没有,不是我,我没想。”

  杨雯琦搂着她的肩膀:“我就是随口一说,你这么紧张干什么?”

  宋颂:“……”

  杨雯琦接着说:“不过,小颖的话倒是很有道理,我看好你哦。”

  宋颂:“……”

  ——

  宋颂下午准时下班,林书山早早就在公司门口等人。

  因为他中午试色那一举动在宋颂的同事间传开了,大家都很好奇宋颂的男朋友是什么样子,以往到了下班时间,同事们都陆陆续续走了,今天却是出奇的统一,几个女人都等宋颂忙完跟她一起出公司。

  宋颂身边围着六七个女人,浩浩荡荡的,跟一群保镖似的。弄清她们的意图以后,宋颂颇为无语。

  林书山一定不知道自己被当作大猩猩围观了。

  出了公司大门,她们就看到车里的男人下来,面容清隽、身材高大、气质清清冷冷。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事先知道他是清华大学的研究生,反正觉得他浑身上下都透着学霸气场。

  走到近前,林书山朝她们点了下头,也没有特意打招呼,而后看向宋颂,说:“走吧。”

  此情此景,宋颂差点又要说“我男朋友以前生了场大病变成了哑巴”。

  但,她忍住了。

  宋颂挎着小包包走到林书山身边,握住他的手,回头朝同事们挥挥手:“拜拜,明天见哦。”

  同事们:“……”

  宋颂笑嘻嘻地跟着林书山往停车的地方走,林书山觉得莫名其妙:“有什么开心的事情吗?”

  宋颂卖乖:“见到你就很开心呀。”

  林书山无言以对,帮她拉开车门:“你的同事是怎么回事?”感觉跟以前不太一样,怪怪的,至于哪里怪又说不上来。

  宋颂说:“她们就是想看看你。”

  “我有什么好看的。”林书山坐进车里,发动了引擎,将车子汇入晚高峰的车流中,“对了,你的口红在这里。”

  他眼神示意驾驶座与副驾驶座中间的位置,宋颂坐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了,把袋子拿起来抱在怀里,从里面取出两支口红,一支是她早上摔坏的那个色号,另一支是新出的色号,林书山帮她试过色。

  宋颂打开那支新的,旋开盖子,颜色果然很好看。她嘴巴上已经涂了口红,不方便试,打算先在手臂上涂抹一下过过瘾。

  然而口红还没挨到手臂,她就听见林书山说:“不要涂到手上了,根本洗不掉。”

  宋颂:“?”

  林书山可以说是深有体会:“我中午在品牌专柜试色,那里的售货员说是涂在手臂上试,我回去以后洗了好几遍没有洗掉。”

  正好前面是红灯,林书山踩了刹车,把车停下来,撸起薄衫的袖子给她看。

  宋颂拉过林书山的手臂,上面果然留有一块没洗掉的浅色口红印子,他帮她试了好几个色号,手臂上涂了挺大一片。幸好冬天穿的衣服比较多,袖子能遮住痕迹,不然他就得被别的男生笑话。虽然事实上,他已经被室友笑话过了。

  宋颂弯唇一笑:“口红要用卸妆液洗,光是用水冲洗没用,回家我帮你用卸妆液再洗一遍。”

  林书山:“……”

  卸妆液?什么玩意儿?没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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