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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罪臣之子


()&果可以,我真的很想见到你被他击败的那一刻。”说起甘斐的时候,莫羽媚便是止不住的容光焕发,她是如此的倾慕这位乾家英杰,以至于流连灿华的晶莹美眸中甚至还流露出了一丝思忆的怅惘。他们分别的时间其实不算太长,不过几个月而已,然而这几个月对莫羽媚来说却又像是很多年一样的久远,她的思绪,她的心怀,还有她的身体,对甘斐的期盼与rì俱增。

        快要成为我丈夫的男人,一定会让你后悔兴起与他比试的念头的,鬼枭。莫羽媚甚至带着骄傲的想到,他在床笫上的雄风一如他汹涌澎湃的刀术,我喜欢他炽烈的热吻,温柔的抚摸,还有冲刺一般进入我身体的感觉。

        当一个女人带着这样的语气夸赞她的男人的时候,最好的应对方式,除了附和的赞同,那么就是用默不作声来表示未置可否。伊貉长得粗蛮,却并不是笨人,无谓不必要的口舌之争,所以他在被莫羽媚顶了一句之后只是沉默,或许在面具下他还给出一个不以为然的冷笑,不过谁又能看见呢?..

        韩离不想排名仅在自己之下的公府两大剑客总是这样水火不容般的针锋相对,于是便用一种淡然的口吻转移了他们的话题。

        &果不是天鹰,而是你们对上这位将军,你们会是什么情况?”他是在说场上正在比拼的格斗,汲血天鹰超节豪现在采取了守势,剧烈的体力消耗使超节豪再难如先前那样维持迅疾如电的身法,而沈劲的巨剑却舞的愈加虎虎生风。

        &静制动,后发制人。尽管我的身法还在天鹰之上,可是这位沈将军的武艺着实了得,用快速的移动yù令其体力损费而露出破绽的想法未免难以奏效。那就让他采取攻势,把我有限的体力用在对付的他的进攻之上,应该能坚持一段时间,而在这段时间,他一定会因专注进攻而露出破绽,只要破绽出现,我就可以抓住时机,猛刺他没有甲胄遮护的咽喉处,当可一击功成。”莫羽媚讲的入情入理,以她在公府剑客中首屈一指的灵动身法,如果只用守势拖延,必然会引诱出对方进攻时的破绽。

        伊貉则表示了不同的意见:“这是因为你看到了他的能耐,所以才会这么说。不然的话,你一定和天鹰一样,在一上手的时候就是飞快的抢攻,以求速胜。以速度见长的剑客从来都是这个习惯。”

        莫羽媚没有否认:“不错,也许我会在一开始像你说的那样,然而只需过个十招,我便知晓了对方的斤两,根据对手实力的不同而调整自己的战术,你认为我还会陷入被动吗?”

        &鹰也一样是个优秀的剑客。”这回是韩离发话了,“我认为他在十数招也放弃了速胜的想法,可为什么他还是坚持着一开始的抢攻之策?”不等莫羽媚应声,韩离便已经给自己做了回答。“那是因为对方的剑势已经使他难以改变策略了,巨剑狠准的威压没有给他调整策略的时间,直到他看出天鹰的体力大损,现在才开始真正放手进攻。”

        巨剑卷起一阵阵强烈的劲风,超节豪一步步后退,只能勉力招架了。

        &位沈将军的实力当真是出人意料。如果没有这身军旅的甲胄,也许他的巨剑运使之势就会更快,当然,这带来的后果却是自身防御的下降。不过无论如何,他这身武艺已然是出类拔萃了,我想,他有资格进入大司马幕府,作为与我们等列的剑客之一。排名当在你我三人之下,而与天鹰相伯仲,至少他的剑术并没有明显的强于天鹰。”韩离给出了赞语,陈述的入情入理,既不因场上沈劲占据的优势而太过拔高,也不因久居高位而显得不屑一顾。

        &枭还没说他能怎么对付这位身着重甲的对手呢,我想看看他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莫羽媚还有些不依不饶。

        伊貉呵呵笑了一声:“问我吗?我也和你一样,在一开始就会采用抢攻之势。”莫羽媚露出一个不出所料的表情,可还未等到她表示讥讽的冷哼发出,伊貉已经接着说道:“然而和你们不同,我的剑术可以轻而易举的伤到他,无论他穿戴了多厚重的铠甲,那也就是说,我可以成功的把他逼到被动防卫的态势。当然,以此人雄浑的劲力来看,我最少百招之后才能令其露出破绽。”

        &就是我把他定位在你们之下的原因。他的剑稳重有力,很少犯错,用剑的根基极为扎实,缺点在于缺少剑术的灵诡奇谲,孤雁的快捷身法和鬼枭的强横雄力都可以克制他,只是自然都要经历一番苦战,这是个了不起的武者。”韩离给了结论,然后抬起手,朗声宣道:>

        沈劲的巨剑正刺向超节豪的胁下,闻声立时凝住,剑身没有丝毫收力不住的拖泥带水,而超节豪堪堪退了一步,粗重的喘息声清晰可闻。两人止住交斗,俱各收回兵刃,然后向韩离齐齐躬身为礼。这一番两百余合的比拼可算是胜负不分,只是胜负不分并不代表着高下难辨,沈劲最终还是占据了上风。

        韩离微笑着拍了拍手,这一举动也使场上响起了掌声,所有公府的剑客都在旁观,无论是什么原因,能使排位仅在三大剑客之下的汲血天鹰超节豪陷入苦战,甚至落在下风,这位军中的裨将沈劲当真有着非同小可的武艺,剑客们的鼓掌无疑表明了他们认同的态度。

        &彩jīng彩,不意沈兄有此等武艺,大司马知之,必然欢欣。沈兄若不弃,这便投入大司马幕下,为我等同列之士。”韩离面带笑意的宣布,他雍雅的气度总是令人觉得如沐chūn风,即使从额头直到嘴角有一条颇为触目的创口。

        沈劲拱了拱手,似乎是想要说什么,然而倒底没说出来,但是表情却有些难言之隐的模样。

        却是奇了,难道这裨将还不想投身大司马幕下?谁不知道身为大司马府中一流的剑客就意味着炙手可热的名望地位?虽然没有显赫的官爵,然而就算是当朝的一品大员,名门望族见到他们也依然是恭恭敬敬的曲意逢迎,而对于他们这些剑客来说,若真想在仕途搏个出身,纵使天子脚下碍于门第出身难以担任重要的职位,但是到大司马直系的各州刺史或领军幕府中,便可立至将军级的重臣之列,这对于官职低微的沈劲来说,岂不也是大大的好事?

        &兄不愿?”韩离的手在问话时有意无意的又伸到了脖项上那一串珍珠项链上,引得肩头的猎隼一阵唧唧鸣叫。

        沈劲yù言又止了好半晌,才带着满是歉意的神情回道:“韩大人抬爱,大司马垂顾,按说末将本当感激涕零,凛身奉遵才是……”

        韩离笑了笑:“我知道的,任何言语中,但是之后说的话才是重点,沈兄就说但是吧。”

        沈劲不无尴尬的咧开嘴也笑了,这样的神情倒像个老实巴交的忠厚乡农,不过他的语气在一开始的闪烁之后也转为坚定,自然而然的说了下去:“……但是……但是末将身负为族正名之任,愿将此身奉于忠国大义,只能有负大司马错爱了。”

        &身大司马幕下不也一样奉身为国?于忠国大义并不冲突啊。”

        沈劲想了一下措辞,才小心翼翼的回答:“末将愿为国尽忠,驰骋疆场,纵马革裹尸,亦无悔矣。是故愿为大司马大人的北伐大计披肝沥胆,绝无推却。可若投身大司马幕下,大司马爱惜臣属,只怕给末将的rì子太好过了,末将……末将不敢生受。”沈劲其实说的很婉转隐晦,真正的原因却是大司马权倾朝野,关于其有篡位不臣之心的舆论甚嚣尘上,沈劲要做的是大晋朝的忠臣,绝对无法接受只做一个门阀贵胄的死党,所以便用了这么一个似是而非的借口,话中还有一层深意,大司马北伐,克还故都,无负臣子忠节,在这件事上,他还是可以一效犬马之劳的。

        韩离倒不见怪,尽管他也知道对方的真正理由绝非词面上的理由:“沈兄既有征伐疆场之志,我等又岂能相强?无妨无妨。只是适才韩某听沈兄言到为族正名,未知沈兄出身何处世家名族?”

        沈劲长吸了一口气,将手中巨剑苍啷啷推入身后的剑鞘之中,然后才说道:“末将出身……”语气明显的顿了顿,“……吴兴沈氏一族……”

        韩离不是很了解晋国旧史,因此恍然未觉,吴兴沈氏又如何?倒是边上一位身材娇小的黑衣女剑客说了一句:“知道了,你是吴兴沈充的后人。”她是大司马府十三剑客中的掠室捷燕卓秋依,本就是江南出身的女子,对于晋国故史倒是颇为谙熟。

        &错,沈公讳充,正是先父。”沈劲挺了挺胸膛。

        还是在掠室捷燕卓秋依的解释下,韩离才算了解了吴兴沈氏一族的过往。沈劲的父亲沈充,是以雄豪闻于乡里的英杰之辈,更是富甲一方的门阀豪强,甚至还能私铸钱币,至今在龙溪一带还有小五铢的沈郎钱流传,故而极得王敦王处仲大人的器重。王敦是琅琊王氏的骨干子弟,也是当时丞相王导的堂兄,王敦xìng情贪忍,矜己陵人,权倾朝野,与今rì之桓大司马仿佛。终于在太宁年间,王敦已生篡位之心,兴兵作乱,乃约沈充共同起兵,是为太宁王敦之乱。

        王敦之乱在朝廷名臣联手下终至覆灭败亡,沈充也免不了身死的命运,却也从此烙上了叛臣贼子的罪名。其时沈劲尚且年幼,本当受连坐族诛之刑,却被乡人朋党藏匿,侥幸免于一死。可是沈劲却并不怨恨诛杀了自己全族的晋室王庭,相反,却对父亲非义附逆的举动感到极为羞耻,忠节大义,为人本分,沈劲早就下定决心,为国家建立殊勋,以雪先耻。

        报着这样的信念,沈劲自小便是刻苦习武,打熬气力,终练成了一身高强武艺,年少之时便以一人之力尽灭出卖父亲的吴氏一族,震闻乡里。

        &沈充之死根据史书记载,是在王敦病故后,沈充兵败,返回家乡吴兴,朝廷以三千户侯的赏格缉拿沈充,沈充躲入了自己一向厚待的旧部吴儒家中,不料吴儒忘恩负义,将沈充诱骗到自家夹墙中拿住,然后得意忘形的大笑:“三千户侯矣!”面对旧部的背叛,沈充却很镇定的对他说:“封侯不足贪也。尔以义存我,我家必厚报汝。若以利杀我,我死,汝族灭矣。”然而欣喜若狂的吴儒哪里还会听的进去?三千户侯的诱惑足以令他出卖任何人。沈充就这样被吴儒杀了,并将他的首级送到了京师邀功。自古此等小人最是为人不齿,孝悌节义,人之大伦,因此沈劲后来将吴儒一族尽数诛灭的时候,朝野上下是持赞许的肯定态度的。)

        由于时局的变化,朝廷倒底还是赦免了吴兴沈氏的罪衍,但沈劲作为罪臣之子,自然也不得仕进之途,沈劲空怀大志,却无用武之地,蹉跎到了三十余岁,正是胡人大举来犯的时节,沈劲毅然投军,与胡人连场大战,终于因军功擢升到了裨将一职,并且在这次北伐大战中,生擒燕国济北王慕容忠,又建新功,还赢得了桓大司马的赏识。

        是个有cāo守气节的人,韩离在听了沈劲的过往之后,凝视着对方,如果不是那样的变故,或许眼前的这个男子将在富庶的家境中养的白白胖胖,像眼下众多的名族子弟一般,走上几步就气喘个不停,脸上敷着粉,也许还会服些石散,身边美姬侍妾无数,而州郡良好的风评之议却会上达到朝廷,直至给他一份显赫的官爵。可是现在,韩离只能看到个面容刚毅,肤sè黝黑,一身结实肌肉的赳赳武夫。不幸的家世使世间多了一个有志男儿,少了一个蠹虫废物,对于沈劲来说,这算是幸还是不幸呢?

        奇怪的想法被突如其来的呼喊打断,一个一身甲胄的校尉快步的跑过庭院,大声呼喊:“大司马有令,全军拔营起寨,立即开发!”

        不仅是这里,聚军起行的号角声呜呜的响起,此起彼伏,很快笼罩在古老的洛阳城上空。

        竟在此时就要开拔了,未免太过突然,然而一众剑客们顾不得惊异,长期追随大司马征战,他们已经养成了军人令行禁止的习惯,没有二话,韩离向左右一示,所有的剑客们立刻迅速的聚拢,他们要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大司马的身边,韩离肩头的猎隼一声唳鸣,早展翅飞向了空中。

        沈劲对着他们又是一拱手,身上的甲胄铿锵作响:“军情已至,即当归营,末将告退!”

        看着沈劲奔跑着离开,韩离同时也在下令:“列队!各归己位!”

        剑客们不像军士,他们是施展着轻功向大司马行辕军帐而去的,三位女子的身法显然最快,莫羽媚和韩霓、卓秋依几乎是肩并着肩,轻盈飞跃在最前列。

        韩离眼神带过,却忽然一凛,莫羽媚衣袂带风,翩然飘摆,而在衣襟最末端的金线孤雁之形边,却又多了一个奇怪的图案。

        韩离在疾奔的同时,再次仔细的看了一遍那奇怪的图案:那是一枚银sè的月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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