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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丁晓剑的心情大好,祖盼盼的心情也不错。

  这妞儿现如今傍上了白教授,越看丁晓剑越不顺眼了。

  白茹璧这几天的春风得意,让祖盼盼这妞儿与有荣焉。

  丁晓剑获奖,白茹璧受益,这更令祖盼盼觉得,白茹璧比丁晓剑要强的多。

  “获奖了又如何?毕竟还是年轻呀!还是根基太浅,没有人脉呀!白白为他人作嫁衣裳。

  白教授就不一样了,原本不关他的事儿,竟然也能趁势而起,薅下这么一大把羊毛来。

  成熟男人的手腕儿,果然不是丁晓剑那样的青涩小年轻可比的。

  背靠大树好乘凉,朝里有人好做官。看来我祖盼盼这回,还真是抉择对了。

  吊死在丁晓剑那棵歪脖子树上,有什么好的?能得到什么好处?无非就是生理上的一点儿享受罢了,我还真不稀罕!

  跟着白教授,虽然生理上吃点儿亏,可是事业上,和物质上,那绝对是大赚特赚啊!

  等到白教授当上院长,我研究生毕业,届时,我就申请留校任教,再然后评讲师,副教授,教授,那还不是一马平川、水到渠成?

  运气好的话,说不定几年或者十几年之后,我也能当上副院长。

  院长恐怕也说不定吧?

  到了那个时候,院草、校草,还不是任由我随便掐?

  以前的我呀,还真是一叶障目!一个丁晓剑就让我流连忘返成那个样子啦吗?真不值!我可真是坐井观天呀!

  现在好了,我总算是步入了快车道。

  对了,白教授不是还让我去引诱丁晓剑来着吗?嗯嗯,我得赶紧去。过几天白教授可能就要升任副院长了。拿下丁晓剑,正好给他庆祝升迁……”

  有人说,人心是这个世界上最善变的东西。女人心,则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善变的东西。女人心海底针嘛!果然不假啊!

  这祖盼盼才跟了白茹璧一天,就开始算计起了她曾经口口声声最爱,最最离不开的丁晓剑了。

  不得不说,这确实是有点儿讽刺啊。

  ……………

  丁晓剑拿着两个储存卡,想要仔仔细细的推敲一下这里头的东西,就必须得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

  在宿舍里明显不合适。

  去酒店开个房,好像也有点儿不安全。酒店里头的电脑,谁知道安全不安全?

  他一瞬间就想起了李鹏飞借住的李玥萱的那个房子。

  他知道李玥萱的房子是三室两厅的格局。

  李鹏飞和袁叶子住了一间,李玥萱一间,还有另外一间,空着呢!

  “就它了!”

  丁晓剑一瞬间有了决断。

  去了浐灞枫林绿洲四期,丁晓剑才知道,李鹏飞这个瘪犊子玩意儿,这段时间过的那可真是,滋润。

  人虽然清减了不少,但是整个人的精神气质,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枯木逢春。

  丁晓剑一下子就想起了这个词。

  以前李鹏飞给他的感觉是颓废的,现如今,就像换了一个人,容光焕发。

  连脸上癞蛤蟆背一样的痘痕,好像都消失了许多。

  雨露滋养,果然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不但女人会从中得到滋养,男人也能得到滋润啊!

  袁叶子这个女人,丁晓剑第一次见。

  兄弟的女人嘛!那当然就是自己人啦!丁晓剑给予了袁叶子应有的尊重。

  可就是很奇怪,丁晓剑总是莫名觉得这个袁叶子很不简单,好像并不是真心对待李鹏飞。

  这种感觉,就像水浒中,武松第一次见了潘jin莲。

  无缘无故,丁晓剑只一进门,就把自己带入到了武松这个角色人物身上。

  他明明知道李鹏飞并不是武大郎,袁叶子也并不是小莲,可他就是有这种代入感,无缘无故的就有,挥之不去,难以磨灭。

  还真是巧了!今天偏偏就是这个袁叶子的生日。

  李鹏飞说,正想给丁晓剑打电话,让他晚上来参加party。

  丁晓剑还不信。可是下一刻,李鹏飞要来了袁叶子的身份证。还真奇了,还真就是今天。

  兄弟女人的生日party,那自然是必须得去的。

  丁晓剑30多岁的心理年龄,当然已经非常不喜欢去参加这种无聊的聚会了。

  可是李鹏飞的面子必须得给呀!

  人在江湖飘,不都是这样的吗?你给我面子,我给你面子,真要是没面子的时候,不就社会性死亡了吗?

  生日party这种东西,对于还没迈出校门的学生仔们来说,出去吃吃饭,kk歌是最合适的。

  可是对袁叶子这种堪比小莲的极品龙井来说,就有点儿太小儿科了。

  她的生日party自然由她做主。

  更何况,沉浸在幸福中的李鹏飞,也早已经化身为一条超级大舔狗。

  舔的丁晓剑简直都没眼睛看。

  丁晓剑只能在心里默默的为兄弟默哀。

  因为他知道,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这绝对是一条铁律。

  他还知道,即便就是他现在告诉李鹏飞这个道理,李鹏飞也是听不进去的。

  吃了女人蜜的男人,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重活一世的丁晓剑,最擅长的就是永远都能摆正自己的位置。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情,他可不会去做。即便要做,那也必须得是合适的情况下。

  也只能,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了。

  丁晓剑坚信,总有一天,李鹏飞这个瘪犊子玩意儿,会撞了南墙头破血流回来找爸爸安慰的。

  西京的噜噜酒吧一条街,很有特点。

  隔壁就是湘子庙,周围的建筑也全都是古建筑。碑林离这里也不远,因此,非常的富有文化气息。

  走进这条古巷,一想到这条巷子里曾经也走过很多的达官贵人,大文豪,一行三人,一种怀古缅今的装逼感,油然而生。

  尤其是李鹏飞,竟然诗兴大发,还没喝就醉了。

  骚包的吟诵起了诗歌。

  “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

  逗的袁叶子“咯咯”直笑:“你个流氓阿飞!吟的这什么歪诗?一听就不正经!”

  被袁叶子这样一说,李鹏飞更得意了:“什么歪诗?怎么就不正经了?这可是大文豪苏轼的诗!”

  袁叶子顿时眼波流转:“是吗?不可能吧?大文豪苏轼,怎么可能如此没品?写这样的打油诗?”

  “怎么就不可能了?苏轼虽然是个大文豪,可是对你们女人却一点儿都不好!你可别那么推崇他。他可没我这么痴情!他曾经,还把她的女人和别人交换过呢……”李鹏飞趁机卖弄道。

  袁叶子一撇嘴:“你别说了!我不信你说的。

  你一天净瞎说!

  我要听晓剑哥说。

  晓剑哥,阿飞说的都是真的吗?你比他长的帅,比他有才,你肯定知道。我不信他说的,我就信你说的,你能给我讲讲吗?”

  走了一路了,袁叶子终于找到了这么个很牵强的理由来搭讪丁晓剑了。

  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听得李鹏飞吃味儿不已。

  丁晓剑当然知道这首歪诗是苏轼做的。他也早就猜到了,这个袁叶子肯定也知道。

  北宋著名词人张先,在80岁时娶了18岁的一个美女为妾。当时和他常有诗词唱和的著名词人苏轼,和众多词友去拜访他,风趣幽默的苏东坡,当即和了此首打油诗助兴。

  三个人都是大学生,怎么可能不知道这个人尽皆知的典故?

  面对这个早已被定位为小莲的袁叶子,丁晓剑感官越来越差。

  自然也就懒得多说了。

  他只点了点头,淡淡的说道:“阿飞没骗你!这首诗确实是苏轼做的。”

  说完之后,就当先大踏步而去。

  只几步,就跨进了不远处的“糖果酒吧”。

  可是进去之后,他傻眼了。

  因为他一眼就看见了,他们预订的卡座上,祖盼盼赫然就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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