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借一颗头颅换一个妻子
右肩被苍参左手搭住的千岩竞秀,面色有些阴沉,她口气平静的说道:“不想我把你这条胳膊砍下来的话,最好就识相点把手放下去。”
受到严重言语威胁的苍参,尴尬地笑了笑,转而问道:“现在轮到我问你了吧,说,为何不愿意收下我送你的这柄地灵剑?”
千岩竞秀撇了撇嘴巴,淡淡的问了句:“我若收下了,你用什么?”
苍参顿时一愣,理所当然的回应道:“我可以去找其他好的佩剑啊。”
“算了吧,这可是天下八大神剑之一的地灵,你要从其他哪里再去寻一柄新的神剑出来?你当是街边的白菜啊?”千岩竞秀敛低眉眼,“所以你还是留着吧,我自己本来就有剑,多拿一柄也是累赘,不如不要。”
手握翠绿地灵剑的苍参抿了抿嘴,盯着心上人那张精致的小脸蛋,兀自呆了一呆,旋即便对秀秀的那番好意心知肚明,接着满腔尽是浓浓的甜蜜与幸福之感,他摆了下手,自信满满道:“好,那等我以后有机会再拿到一柄趁手的兵器,我再把这剑作为礼物送给你,你就算当收藏品留着把玩,那也是很好的!”
千岩竞秀对此提议不置可否,扭头看向了仍坐在不远处的红绸年轻人魏颉,问道:“喂,刚才那一剑是你刺出来的么?”
魏颉快速笑了笑,简单回答道:“对,没错没错,就是我干的,你呢也不用太谢我了,苍参是我朋友,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嫂子。”
听得这最后的那个过分的称呼,千岩竞秀立刻便又动了真火,嗓音一下子提高了上去,瞪眼高叫道:“你喊我什么?!”
见情况着实不妙,苍参赶忙凑上去打圆场道:“哎呀,王一,他这人嘴巴欠,胡乱说说的而已,你千万别动怒啊。”
嘴上这么说,心里想的却是:“老魏不愧是我兄弟,真会来事儿,够仗义!”
灰衣女子千岩竞秀强行平息了怒火,缓缓问道:“叫什么名啊他?你们怎么认识?”
苍参为其解释道:“此人姓魏名苍,是我萍水相逢,有幸结交的一个中原男儿,此番来天烛国,和我们一样,也都是来砥砺修为,略尽绵薄之力杀些狼蛮子的……喏,你看到他腰上栓着的那颗人头了么?那是天狼府长官慕容击筑的脑袋。”
千岩竞秀望向魏颉腰带上系着那颗血糊糊的硕大脑袋,脸上露出尤为震惊的神情。
“就在半个时辰前,我和他联手,于青铜峰之上来了场光明正大的公然袭杀,我一口气手刃了好几百个狼煞族官兵,本来还想着能亲手取下慕容击筑的脑袋送给你当礼物的,唉,可惜啊,被那小子给抢先一步了,没能摘得此次战事的头功啊!”
苍参不无惋惜的感叹道,“这样我貌似没什么能送得出手的东西了,呜呼哀哉,王一,我苍参对你的心意真真切切,天地可鉴,绝无半分虚假可言!你要怎么样才肯接受我对你的追求啊?”
千岩拱列之女千岩竞秀的眼神不再似最初那般锐利,她盯着苍参那张相貌平平的脸,用丝毫不具备女性阴柔魅力的嗓音道:“其实……其实我对你也没有那么讨厌,就是觉得吧,有点不太理解,我说话的声音既不好听,也不温柔,长得还不行,脸上有那么大一块胎记,整天没别的事情,只知道闷着头练剑,就算当真和你在一起了,我于习武方面投入的时间,肯定会超过陪你的时间,所以你到底是图什么呢?为什么一定要追到我?你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苍参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正色说道:“没别的目的,也不图什么,只是因为我喜欢你,喜欢到不行,所以想要追求到你,我想要我的生命里有你的存在,仅此而已。”
“那你能多说说,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吗?”千岩竞秀追问道。
“喜欢这种东西最玄妙了,说不清楚的,能被说清楚的喜欢,那都不是纯粹的喜欢了。”
苍参表情有些严肃,“你觉得你说话声音不好听,但我就是喜欢听你这种独特的嗓音,如饮芬香醇酒,越听越想听;你觉得你长得不行,脸上有胎记,但我觉得你很漂亮,非常漂亮,就好像天上的红霞铺满了你的整张脸蛋一样,越看越好看。你还有很多很多值得我喜欢的地方,比如说你的身材,你的剑术,你的性格,你的天赋……还有你我之间最初的缘分,那是我将一辈子珍藏在心底里的宝贵回忆。”
千岩竞秀的眼神忽然变得柔软起来,散发着温暖的淡淡光辉。
“那日在山林里,我遇到了一个哭得极惨的小男孩,在得知他和他父亲失散后,我带着小男孩于林中寻亲,最后他的父亲是找到了,可惜已经死了,被林子里的棕熊一巴掌拍死了,整颗脑袋都碎成一摊烂泥,我正打算拔剑出来帮没了爹的小男孩报仇,你正好路过,先我一步出手,一招便斩杀了那头该死的畜-生,我们帮小男孩安葬完父亲,又将他安全的护送回了家中,小孩的家里还有一个重病在床的母亲,在得知自己的丈夫死后,差点就当场背过气儿去,还是你用本命真力勉强为那名可怜的妇人吊住了一口气。”
苍参面带微笑道,“那天在小破屋里,小男孩儿给他妈妈煎药,我呢,则负责去烹饪那只切割下来的大补熊掌,讲真我厨艺其实是挺差的,遗传的我爸,平时吃东西绝对没问题,若是做东西来吃,那就真不太在行了,可你却完全没有嫌弃我,明明才咬几口而已,就夸我煮得好吃……”
“是真的好吃啊,没骗你,就是盐放得稍微有点少了,但你口味应该是比较清淡的,那样就刚刚好。”千岩竞秀颇为诚实的说道。
苍参将地灵剑归入了绿鞘里面,不去抬头看自己的心上人,俯视瞧着地面,“从两年前的初次相遇相识相知开始,我就发现我已经有点喜欢上你了。两年来,月老牵线,缘分使然,我们又陆陆续续见过了好几次面,我对你的那份喜欢也在逐渐升温,慢慢的从有点喜欢,变成很喜欢,再变成特别喜欢,最后到现在这样,喜欢你喜欢到愿意为了你去死的程度。”
千岩竞秀低垂脑袋,默不吭声。
“王一,你如果也对我有一点点好感的话,能否给我这个机会,让我和你在一起呢?”苍参振声告白,“只要你答应我的追求,你想要我做什么,只要不违背仁义道德,就算是让我苍参横剑自刎,我也心甘情愿,绝不会有半句怨言!所以,你愿意吗?”
千岩竞秀并未回答直接愿意还是不愿意,她轻咬嘴唇,抬起了头,“我以前还没出海,生活在岛上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我将来嫁的人,无论如何都至少要是个英雄式的人物,不能像我爹一样,我爹他剑法虽极高,但性子却很是窝囊,也没什么骨气,几年前和人比武输了,然后剑心就崩碎了,成天把自己关在楼顶,吃喝拉撒都在最顶楼解决,几年里一次都没有离开过,寸步不愿迈出那一方他自己给自己设下的画地为牢……所以我的男人,绝不能是个过分软弱的人!即使经历再大的苦难和挫折,即使被打倒再多次,依旧要能够坚韧不拔的站起来,生命不息,战斗不止,如果可以的话,我能陪着他并肩作战,直到此生的最后一刻。”
听到这儿,青衫客苍参胸口热血滚烫,忍不住情绪激动的叫道:“王一,你喜欢英雄是吧,那我若能割下天烛国南院大王耶律镇江的脑袋,你愿意做我的妻子吗?”
千岩竞秀着实吃了一惊,“啊”了一声,不敢置信的问道:“你……你认真的吗?那可是整座天烛国南院的至高领袖啊,你这都和说要去刺杀中原皇帝差不多了!”
“什么认不认真,我苍参对喜欢的姑娘说的话,从来都是认真的!”苍参拍着胸脯震声道,“你只要回答我,愿意还是不愿意就可以了。”
灰衣剑修千岩竞秀犹豫了半晌,小小的点了下头,说了句:“可以的吧……”
青衫剑客苍参亢奋得几乎要蹦起来,他欢呼雀跃道:“老魏,你听到了吧,你要做我们的公证人,保证王一她不会出尔反尔!”
红绸年轻人魏颉笑道:“那是自然。”
苍参激动得身子发颤,他攥紧拳头,振臂高呼道:“耶律镇江,借你头颅一用如何?我娶个媳妇儿!”
一旁的魏颉笑嘻嘻调侃道:“借一颗头颅换一个妻子,你呀,忒赚大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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