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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A09


严冬到了,严冬又过去。

        冬春里节日多,小年、除夕、元宵……但闵雪没什么亲戚,过年那阵子褚霖连轴加班,忙起来也就没有回老家,索性两人在出租屋里架起电锅涮了顿火锅吃,用笔记本电脑放一部电影,斟满白酒碰杯,这跌跌撞撞的一年便算是过了。

        初春时节闵雪窗台上那盆月季开始抽枝发芽,苞蕾从绿叶里吐露出来,原来是株淡黄色的重瓣月季花。

        闲时她倚在窗边给它浇水,从前她懒得照料一些身外之物,绿植、宠物之类的,总觉得她跟那些物什缘分太浅,植物动物又不是人,不会懂得知恩图报,总之是桩赔本生意。

        后来她慢慢习惯了,毕竟有人千叮万嘱过一定要按时浇水,好像一旦这花死了就全怪她似的。

        反正窗台向阳,窗外是棵杨树,她便把那花盆放在影影绰绰的树阴里,下班回家顺手浇一浇,算是阳光水分伺候到位。

        往往浇水时是春日的黄昏,橙色的光影透过树隙斜打过来。窗外边树叶成簇,密密接接几乎铺满整个眼眶,从前她兴起,偶尔还从窗边望一望刘锆家的客厅,如今青翠障目,再抬眼也已经什么都看不到了。

        那年初冬她跟褚霖第二次复合,实际上那当然不是结束,后面紧接着还有第三次和第四次。

        想来论她的脾气,本来就不是什么吃一堑长一智的善茬,感情上的事也没那么好解决,它不像是解一道数学题,这次错了,下次改正就好,感情里的事情既然出现过便总是有原因的,感情里的人,也从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够改正的。

        大概正因如此她才更喜欢快刀斩乱麻,男人这东西不合适就换,难不成还要像妈一样耐心教育再等他长大,这可不是她的分内之事。

        于是她认识过无数男人,也甩过无数男人,甩了这个便再去认识下一个,这世上衣帽店多,买不到称心的也总有下一家店可逛,选男人跟选衣服没什么区别,谁让男人也总把女人比作不合脚的鞋子。

        从前单身的时候她跟刘锆喝酒,那个人说她永远有热情去结识新的男人,却从没有热情去维系当下的男人。

        “男人要是需要维系,那还有什么意思?”她抱着胳膊歪头反诘,“为了不合的三观习惯吵架,还要为了维系这个人委曲求全消气和好,所谓‘磨合’对吧?拜托,我谈恋爱是为了开心,被一个男人搞得这么心累,我还不如不谈。”

        那时刘锆笑而无言,论嘴皮子他耍不过她,这般因人而异的无定论的事情争论起来也没什么意义,男女之间本就不是能够完全共情的。

        他收了声,弯唇低眉给她续酒,她好像还是一直没有长大,不知道这世上人无完人,美好事物总有破阙之处,也不知道这世间惯例的交易法则,想要获得什么,总要有所花费。

        她就像个孩子般任性犯懒,只想吃一片西瓜上最尖最红的那一口。把男人当作消遣而非共度余生的陪伴,她只允许他们光鲜漂亮,而从不容忍他们犯错。

        “而且干吗非要我去维系男人?”她随手拈颗葡萄送进嘴里,又道,“他要是真喜欢我,怎么就不能一直由他来维系我呢?”

        “人又不是机器,没人会傻到那样一味地付出。”刘锆说,“闵雪,感情都是需要回馈的。”

        “那没关系啊,反正我也没要谁对我一味付出,”闵雪摇头笑了,“什么时候不想付出了,那我就再换一个咯。”

        刘锆望向她笑盈盈的眉眼,好像除了跟她一起笑,也没有其他更合适的反应。

        于是他放下酒杯点头:“也是。”

        也是,其实她不算多过分,只能说人各有志而已。

        何况她不喜欢亏欠别人,同居过的历届前任,金钱上算得清楚,也没做过背德的事,总是好商好量、好聚好散的,所以时至今日他也实在找不到什么别的理由再来规劝她。不过转念一想又何必偏要规劝,他不愿承认也得承认,大概终归是为了他自己的一点私心罢了。

        也好,后来他又想。

        要不是这么偏执任性,以她的条件大概早就结婚了,又哪里还会有今天。

        后来闵雪和褚霖短暂地稳定过那么几个月,在他们第四次与第五次分手之间。

        从烟草迷蒙的暮春持续到蝉鸣初夏,那阵子她心情一直都很好,春夏的傍晚他们下班一起买菜做饭,捧着碗追一部肥皂剧或者看一部电影,夜晚他们相拥在床上接吻做爱,她的头发铺散着,像蜿蜿蜒蜒的柔软的柳条。

        日子平静得如夏夜的暖风。

        刘锆也就终于难免认识了褚霖,清晨买早餐迎面碰上他们的时候,或者偶尔他夜班回家,而那位急诊科大夫也刚好骑着摩托从街边拐进小区的时候。

        “医生真辛苦啊。”他放慢脚步说。

        褚霖笑笑:“习惯了。”

        “怎么不骑?”他见他下车推着走,又问。

        “太晚了,”他说,“这发动机有点吵。”

        她给他又买了新的领带,刘锆认得,是她最喜欢的那个奢侈品牌,哪怕在模糊的夜里也能看出高雅漂亮。

        他慢慢笑了笑道:“我跟闵雪认识很多年了,她一直像个小孩,想一出是一出的。”

        “是,”褚霖说,“她很孩子气。”

        “脾气不太好受吧?”刘锆问,“以前很少有人受得了她。”

        “以前?”

        “哦,也没什么,”他刻意停了停,语气淡若轻风,“吵吵闹闹的一些,她谈着玩玩,没长久过。”

        “是吗。”

        “那你受得了她吗?”刘锆又问一遍。

        如果性别互换,他自认该是影视剧里最招人厌的那类女二号。如毒蛇一般阴阳怪气,永远只活在戚戚索索的暗落里,既见不得天日,又只在夜深人少时才敢冒出来冷不丁咬人一口,荒唐又可怜,论谁见了不会骂一句神经病。

        所以谁说男女没法共情?不过是还未经历同样的事、还未处在同样的位置上罢了。夜风起了,他站在夜色里注视褚霖领口的领结,像女佣歆羡女主人的珍珠项链,像女二号嫉妒女主角的洁白纱裙,其实他自己也买得起,可他也知道,那压根不是钱的事情。

        “两个人总得磨合,没什么受得了受不了的。”半晌,褚霖摇头笑道,“她脾气是差些,迁就一下就行了。”

        到岔路口,他们分开。褚霖靠边锁车,摘了头盔和护膝上楼,那时候是凌晨一点,人声息了,便再没有其他动静,刘锆望着楼道的一扇扇黑窗,褚霖动作轻,进门时连声控灯都没有弄亮。

        他们不会长久的。良久良久,刘锆在心里默默说道。

        不过是个冒着傻气的年轻人,不过是比别人更死皮赖脸软磨硬泡了些,他愿意一次次放下面子求她复合,会哭的孩子总是有奶吃的,这没什么,不必介怀。

        闵雪是个多么容易厌倦的女人,他刘锆再清楚不过了。

        总有那么一天,这个年轻男人也会成为她永远的过客,就像她所有的过往一样,死在她的通讯录里,烂在她的记忆里,干干净净,再无痕迹。

        他只需要等就可以了。

        后来七月盛夏,有天天色低暗得吓人,好像马上要有一场暴雨。

        刘锆接到闵雪的电话,电话里她问他要不要喝酒,他停顿半秒,拿起工作手机推掉了那天全部的会议。

        “好啊,”他语气淡淡,如一片轻风,“你在哪儿,我开车去接你。”

        挂断电话,他在那暗灰色的天幕下慢慢笑了。

        你看,没错吧?他早就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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