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蒹葭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晨光熹微时,村舍上空腾起薄如白纱的袅娜炊烟,村里男人们蹲在自家门口,一手端着鲜汤,就着手里的烧饼稀里哗啦吃起来。
村外有一大片湿地,周围芦苇千重,风起时,芦花纷纷似雪扬。
蒹葭村因此得名。
男人们吃完饭扛着锄头下地干活时,谢玄一才背着塞满猪草的背篓慢悠悠往回走,眉眼低垂,盯着沾了黄泥的鞋边,一副不悲不喜的模样,见人也不打招呼,对身边那条大黑狗比对人还亲切。
因着这样孤傲的性格,大人们鲜少讨论她,提起她时也只有几个关键词:养女、乖张、可怜。
她是被村里比较富贵的周寡妇捡来的丫头,吃着一人份的饭,干着全家的活。
她不喜欢这里,更不喜欢周家寡妇,因为那老妖婆总是爱使唤她,巴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都让她干活,还有她家那小妖女,总是一口一个小可怜儿地叫她,还把自己的脏衣物塞给她洗,整日颐指气使地使唤她,真真儿把自己当千金小姐了。
想得美呢,顶多就是一只插着孔雀羽毛的山鸡!
心中闷着一股怨气,但是她却不能不听周寡妇的话,因为,她要吃饭。
等再长大一些,一定要逃离这个鬼地方。她如是想。
昨夜的晚饭就只是一个冷馒头,她掰了两半,一半当做晚餐,一半当做早餐,可她半夜实在是太饿啦,于是将剩下的半个冷馒头也吃了,现在肚子饿得咕咕叫。
肚子一饿,心情便不好,心情不好,整个人看起来垂头丧气,精神萎靡,似一株快要枯萎的酢浆草。
她伸手揉揉大黄狗的头,“踏云,待我把今日的活干完,我们就悄悄溜去山上采蘑菇煮汤喝。可怜你跟着我,一天好日子都没过上,不过你放心,等我存够了钱,就带你去镇上买一只香喷喷的烧鸡吃!”
踏云跟了她五年,加上狗姿聪颖,大概听得懂她在说什么,欢快地摇尾巴围着她打转。
这话不过是她安慰自己罢了,一个连馒头都要分成两瓣吃的人,哪里有钱买烧鸡呢?
稀薄的阳光穿透氤氲雾气,有气无力地打在黄泥地面上。谢玄一正往回耷拉着脑袋往回走,忽然听见有人唤她。
“玄一。”嗓音温润清越,似高山流水,风穿檐廊,极其悦耳动听。
转头瞧去,眉目俊朗的少年缓步上前,嘴角泛着和煦的笑意。
少年长身玉立,着一袭干净的月白绣竹纹对襟长袍,长发以发带高束,身后背着一个装书的竹篓。
白皙的面颊在淡金色的阳光下泛着润玉般的光泽,文质彬彬、斯文儒雅。
少年唤做沈嗣承,是村里教书先生的儿子。
听闻他祖父原是朝廷里的高官,曾教导过瑞王,后来元徽帝登基,满脑肥肠的瑞王被身边的奸佞之人撺掇造反,兵败被杀,沈嗣承的祖父也无端遭到连累,被那任性的帝王一纸诏书贬至襄州任刺史。
直到郁郁而终时仍然没有被朝廷召回,于是沈嗣承的父亲便带着他隐居于此,教书育人。
沈嗣承模样生得俊俏,虽是落魄的贵公子,但他丝毫不抱怨,对村里的孩子虽谈不上亲近,但也很温和。
村里的女孩儿没出过村也没见过世面,对于沈嗣承这样满身才气的俊俏小公子自然是仰慕得紧,但她们不爱读书,只等着长大一点后父母给寻个好夫家,过相夫教子的生活。
沈大哥是一个有志气的好男儿,才看不上她们这等无知村妇呢!
当然,也看上不自己。
想到这里,谢玄一揉了揉洗得发白的衣角,低垂着眉眼,也不抬头看他,只道:“沈小公子有什么事吗?”
别的丫头一口一个沈大哥,显得和他很亲热似的,玄一觉得自己好歹也出生于书香门第,不应该同她们一般,于是客气地唤他“沈小公子”,以此显得自己知书达礼,和那些山野丫头不一般。
话音犹未落,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叫起来。
一个又大又白又软的馒头送至眼前。
玄一一愣,盯着热腾腾的馒头咽了咽口水,她实在太饿啦!
沈嗣承将垫着油纸的馒头往她跟前送去,温声道:“今日去镇上买笔墨纸砚,知道你总是饿肚子,特意给你买的。”
玄一蓦然抬眸看她,清澈干净的杏眼里泛起涟漪,似春风吹皱一池春水,煞为好看。
沈小公子在关心自己?
脑海中蓦然冒出这个有些危险的想法,心头暗喜,除了爹爹之外,沈小公子是第一个对自己好的人。
踏云对自己也很好,可它是狗。
可是,他为何会对自己好呢?是怜惜,还是同情?
回过神时,白面面的馒头已经被她饿狼般咬了一大口,肉香弥漫口腔,嘴角流油。
玄一一喜,这是肉包子!
肉包子可比馒头贵呢。
虽然很饿,但在沈小公子面前依然要注意形象。她慢条斯理吃完半个包子,真心实意对他道,“沈小公子对我真好,若有机会,我一定会报答你的!”
沈嗣承递过一块干净的青帕,如玉双睫微垂,盯着她小巧的鼻尖,“我对你好,不是图你的回报。”
只是很怜惜这个小丫头。
忽然,一道温柔的女音传来,“玄一,你回来啦,娘已经做好了饭,我们一起回家吧!”
来人是周青青,周家寡妇的女儿,玄一暗地里叫她小妖女,她也是沈嗣承众多倾慕者之一。
见她迈着小碎步跑来,玄一将手中剩下的半个包子往身后藏了藏,踏云见她手指微动,拱上鼻子嗅了嗅,啊呜一口吞进嘴里,高兴得直摇尾巴。
周青青挤在两人中间,貌似亲昵地挽住她的手腕,言笑晏晏对沈嗣承道,“沈大哥,好巧啊,俺家同你家顺道,不如咱一道回去吧?”
沈嗣承微笑,“好。”
谢玄一几乎是被周青青夹着走的,到达周家院外时,周青青巧妙地挡住她,亲切热情地与沈嗣承道别。
看着儒雅少年渐渐远走,周青青立即敛了笑意,狠狠掐一把她没二两肉的细胳膊,戳着她的脑袋,恶狠狠骂道:“小小年纪倒是会勾引人,平日寡言少语,在沈大哥面前倒是装得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下次不准你离他这么近!”
这小妖女和她娘一样泼辣难缠,谢玄一不欲同她纠缠,张张唇,发出一个单音节,“喔。”
周青青扬起下巴,白她一眼,“不过是个没爹没娘的小野种,若不是俺娘收养你,你只怕早就饿死在外面了,还不知道感恩。快去!”
谢玄一蹲身卸下背篓,恰时周寡妇从屋里出来,指着木桌上的碗筷道,“把猪喂了就快去洗碗。”
桌上摆着几个土瓷碗,其中一个还残留着星点蛋羹沫子,她们吃了蒸蛋。
桌上放着一个冷到有些发硬的馒头和一碗清水粥,上面浮着几点细碎的绿色葱花。
谢玄一坐在椅子上吃完早饭,剁了猪草去喂猪,而后又收拾碗筷,提着木桶朝溪边走去。
刚刷洗干净碗筷,周青青又抱着一堆衣物过来,有意刁难,“有去勾引沈大哥的时间,不如将这些脏衣服洗了。不洗干净,我就让娘不给你饭吃!”
谢玄一低垂着眉眼,默默端过盆开始洗衣服。早晨的溪水微凉,洗完一堆衣物后,她的手掌已经被水浸得发白。
日子就在平淡琐碎中一日日过去。
没人会关心她吃得饱不饱,穿得暖不暖,开心或是难过,只有踏云会寸步不离跟着她。
它会在天蒙蒙亮时跟着她上山割草,会在她摔下山坡崴了脚时找人来救她,会在她被同村的孩子欺负时龇牙咧嘴地保护她。
它是谢玄一最好的朋友。
正是春和景明的时节,阳光明媚,百花盛宴,放眼望去,山野一片姹紫嫣红,淡金色的暖阳细碎地洒花朵上,恰似婀娜美人染金妆。
这日,周寡妇赶早便带着一双儿女乘吴老三家的牛车去镇上裁衣,顺道去嫁进镇上的姐姐吃席,临走时嘱咐玄一把家里的鸡鸭照顾好,把碗洗了,把衣服洗了,晚饭自理。
玄一手脚伶俐,完成周寡妇的交代后,踱步去私塾外的草地上躺着晒太阳。
沈先生正教年纪稍大些少年们念书。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玄一双手枕在脑后,闭眼享受阳光,嘴里喃喃跟念,踏云趴在她身边,懒洋洋晃着尾巴,心情似乎很不错。
少年们的读书声可比老妖婆的鬼嚎声好听多了!
若是父亲还在世,自己也能读书,不会沦落到这连饭也吃不饱的境地。
一道人影挡住阳光。
玄一睁眼,下意识弹起来,有些紧张,“沈小公子……”
沈嗣承微微附身,双手撑膝与她平视,眼神似三春之水,清冽中含着温柔,朝他伸手,“我带你进去。”
他的手修且白净,十分好看,指尖白皙似玉,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光芒,连指甲也修剪得干净整齐。
这是一双适合执笔的手,谢玄一如是想。
彼时她尚不知,这双手不仅能握笔,此后亦能执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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