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金刚伏魔手
步寻仙点了点头:“嗯,我来看看。”
说着,他唰的一声抽出一把小匕首,随手一挑,划开和尚的袈裟,便露出一片又白又胖的胸膛来。
步寻仙凑近一看,便发现尸体的胸口有几个针孔大的小红点。
“果然中了毒针。雅桥姑娘,你快过来看看,这是什么毒针?”
邓雅桥却是连连摇头,红着小脸一直摇头:“不看不看,一个死和尚有什么好看的?步大侠,你若是好心,就帮他们入土为安吧!”
步寻仙哈哈一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邓雅桥,莫非你害羞了不成?也对,男女有别,偷看一个大和尚的神体,确实不妥,不看也罢。”
邓雅桥冷哼一声:“这并不是害羞不害羞的问题,这是对死者的尊重好不好?步大侠,别废话,赶紧出去挖个坑把他们埋了吧!免得发臭,到时污染了这石室的空气就不好啦。”
步寻仙嗯了一声:“也好!”
当下他走出石洞去,趁着月色在距离洞口十丈的地方,用一把龙泣挖了两个坑。
随后,他返回石室,先把孙殿雄的尸体搬了出去,放进坑中躺好,然后又折回石室。
当他搬动和尚的尸体时,忽然有一物从和尚的身上掉落下来。
他低头一看,发现竟是一本武功秘笈。
“咦?这是……”步寻仙俯身拾起秘笈,看了一下封面,便即高兴地大喊,“金刚伏魔手!少林寺的金刚伏魔手?这和尚来自嵩山的少林寺?”
少林寺乃是大燕国的第一大寺庙,也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江湖门派之一。
自从步寻仙带领江湖好汉们击败诛心如来后,少林寺就再也没有出现,也不知道是被降龙、伏虎两大罗汉所灭还是就此隐居,总之少林寺的和尚都避世不出,更难见任何一本少林寺的武功秘籍。
对于少林寺的三十六般绝技,人人都是如雷贯耳。
而金刚伏魔手正是三十六绝技之一。
步寻仙是个武痴,对于三十六绝技那是仰慕已久,为了修炼三十六绝技,他有想过要落发出家。
可惜,他在红尘中还有一些恩怨未了,一时不能实现。
如今,机缘巧合下让他获得一本金刚伏魔手的手抄本,这实在让他喜出望外。
“金刚伏魔手?步大侠,你捡到了什么宝贝?快给我看看……”邓雅桥在一旁叫了声。
“好的,接着!”
步寻仙迟疑了片刻,最后还是把秘笈朝邓雅桥扔了过去。
邓雅桥接下秘笈后,便翻看了起来,很认真的样子。
“你慢慢看,我先把这两股尸体处理一下。”
而后,步寻仙把这位和尚的尸体也搬了出去。
埋好尸体,步寻仙看天色不早,直接走回了石室。
回到石室后,他见邓雅桥躺在石榻上已然入睡,便没有打扰她。
他忙活了一天也有些疲累,也找了一个角落打坐休息去了。
一夜平静,两人相安无事,都美美睡了一大觉。
次日,天蒙蒙亮,阳光还没有照进山谷。
“喂?步大侠,你醒了没?”
“嗯……醒了……”
“我们睡了多久,这会儿天亮没?”
“不知道啊,应该亮了吧?”
“你看,洞口的光线挺白,估计是天亮了。”
“那我们出去看看,顺便找点儿吃的,好饿啊!”
两人待在石室中,根本察觉不到天时的变化。
闲扯几句后,两人便爬了起来。
走出石室一看,发现东方已现鱼肚白。
晨曦之下的一线天是静谧的,花儿悄悄绽放着。
“不错,不错,这一线天挺美的啊,有花有草有小溪,哟,还有小鱼儿。正是适合隐居和练武,我说欧阳宇他们怎么能在江湖上兴风作浪这么长时间,要我在这么鸟语花香的地方开创宗门,我也乐得自在。”
“雅桥姑娘,既然你喜欢这地方,那我们便在此隐居一段时间如何?一来,我也好养一下伤,二来,我们静下心来提升一下功力。”
两人在山谷中逛了大半天,才基本摸清整个山谷的地势。
两人都觉得这一线天是一个不错的地方,决定在谷中住上些时日。
光阴宛如指间之沙,飞快流逝着。
眨眼间,一个半月的时间过去。
这段时光中,两人一心沉浸在金刚伏魔手和无极剑诀的修炼中。
除了吃饭,睡觉和偶尔上一下茅厕,剩余的时间不是对练无极剑诀,便是演练金刚伏魔手,日夜不辍,乐此不惫。
两人都是武者,尤其是邓雅桥甚至是半只脚已然踏进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对于武学一道,他们都具有相当高的悟性,加上用功刻苦,这一个多月下来,两人的收获都不小,基本上把这两种一等一的上乘绝学都掌握了并具有八九成火候的样子。
这天,天气晴朗,碧空无云。
步寻仙和邓雅桥如往常一样,天色一亮便爬了起来,走出石室在一块空地上对练无极剑诀。
这无极剑诀共有七大剑式,分别是急心、高心、灰心、狠心、怒心、雄心和仁心诀。
每一式又分七招,共七七四十九招,虽然只有四十九招,但变化无常,包罗万象,有的招式轻柔如风,有的招式刚猛如雷,刚柔并济,杀伤力非同小可。
好比急心诀重在一个急字,所谓心急如焚,招式讲究快捷,出手如电,以快杀敌!
天下武学,唯快不破。
两人施展这一剑式时,只见百花包围的空地中,两条矫健的身影缠斗在一块,剑影霍霍,根本分不出谁是谁。
又好比狠心诀,旨在一个狠字,心狠手辣,出招要求非常毒辣,专门攻击对方的要害之处,不死不休。
只见两人手臂一抖,手中的长剑顿时光芒大盛,吞吐之间四周的空间陡然发生一阵奇异的波动,就看见周围的花儿仿若经霜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纷纷凋零了。
一剑夺生机,这是神乎其技的一剑。
对练完这最后一招,只见两人收剑停了下来。
“雅桥姑娘,我们接下来对练一趟金刚伏魔手如何?”
“这我看就不必了吧?我们已练了不下一千次,熟到不能再熟了,我觉得再练下去也收获不大,不如,我们今天就离开一线天如何?”
“雅桥姑娘,我就知道你性子跳脱,在一个地方根本待不久。也好,离开就离开,反正天天吃鱼,我也吃腻了,出去换一下口味也好!”
谷中有条小溪,小溪里有鱼和虾,两人每天的伙食不是吃鱼就是吃虾,确实也吃腻了。
两人说走便走,没有过多的依恋,早餐也不弄了,简单收拾一下行李,便牵马朝山谷的入口走去。
一线天的风景虽美,但两人还年轻,可不想一辈子就被埋没在这么一个小旮旯里。
虽有几分留恋和不舍,但两人还是坚决的离开了。
走出一线天后,步寻仙和邓雅桥两人认准了方向,一路朝大燕国的皇城——金京城前进。
至于他们为什么要选择去金京皇城?
因为,邓雅桥很好奇,也很想知道回天乏术盒之中到底藏着什么宝贝?
她使尽了各种法子都不能打开盒子,无奈之下只好打算把它给神机营送去,看神机营能不能把它打开。
毕竟,这盒子原本就是别人托天下镖局给神机营柳秀送去的,他必定懂得开启之法。
金京城位于大燕国的北边,与一线天相距足有千里之遥。
两人倒并不急于赶路,一人骑着一匹马,不紧不慢的走着。
两人走走停停,遇到风景优美之地便驻足一天半天。
一路上,有的地方繁华,吃住不愁,但更多的是荒山野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两人就只好把地当床,把天当被。
一路上,吃喝住宿哪样离得开银子?
而两人又没有正式的差事可干,他们靠什么营生呢?
小的时候步寻仙不懂脸皮为何物,他可不在乎面子不面子的,填饱肚子才最紧要,他可以为了给妹妹填饱肚子,随意伸手向别人乞讨。
但如今长大了,也就讲究起面子来了,可就不好意思接受别人的施舍了。
不能乞讨,那他又能干些什么呢?
一文钱难倒一条好汉。
这话放在那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和平年代,确实大有道理,但如今这个江湖正处于风起云涌的时代,可就不怎么适用了。
如今这个年头,一切讲究的是实力。
拳头越有力,活得就越滋润。
不管怎么说,步寻仙好歹也是个高手,在世俗之中是名动一方的存在,又怎么会被一口饭的问题给难倒?
在江湖上,一直流传着劫富济贫的传奇故事,步寻仙便是从其中找到了生财之道。
一路上,一旦盘缠告急,步寻仙便蒙一块黑布。
偷偷溜进一些贪官污吏的府宅中顺手牵上一些宝贝,便够他和邓雅桥吃喝一阵子。
一路下来,走了大半个月,步寻仙一共打劫了两次。
所获大概几千两黄金的样子,其中一大半散发给当地的穷人,剩下一小半则留着自己吃住之用。
他的武功本就高,加上又有邓雅桥做帮手,那些贪官污吏的府邸中虽养了不少高手,但根本防他不住。
任由他来去如风,奈何他不得,只是瞪眼吹胡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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