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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实习(一)


实习时候的伙食说不上特好,但胜在新鲜,都是山下农民自己菜地里的,只是用大锅灶炖的茄子土豆宽粉,就已经能把这些在山上摸爬滚打、体力消耗极大的学生们撑得直揉肚皮了。郑亦虽然饿,但他吃得是心不在焉,眼睛一直停留在他目光所及范围内的白贺炜身上,见他撂下了筷子,他也就胡乱得往嘴里扒了两口饭,攥着被自己手心汗湿的手机,跟着白贺炜起了身。

        他旁边的尤冰拉了他一下,问:“郑亦,你回来的时候一直嚷嚷饿,怎么就吃这么少?”

        郑亦脑子没那么活泛,吭哧半天才回了一句:“啊,刚才跑去后厨拿了根苞米吃……”

        “啊,有苞米吗?”尤冰发出疑问,似乎还带着自己没有吃到的遗憾。

        郑亦已经顾不上理尤冰了,眼见着白贺炜从自己的视线中消失,便赶紧追了出去。他是慌乱的,以为白贺炜早上发给他的短信不作数了,谁知刚出门,就看见白贺炜倚在门框上看他,摆起了《史密斯夫妇》海报的经典pose,而他手里拿着的不是枪,而是一根烟。

        这人可真是犯规,随便站着都那么好看,就是穿着普通的白色T恤和一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牛仔裤而已。郑亦脸上泛着不自然的红色,尤其是想到白贺炜那有些的邀约,完全控制不住自己。

        白贺炜见他出来了,也不跟他打招呼,便先走了,郑亦跟在后面,多少有些忐忑,毕竟这次来实习的人有一百多人,人多眼杂的,他真怕会露陷儿。白贺炜似乎不以为然,悠闲自在的抽着烟,跟路上见到的同学们打招呼,被问到去哪儿时,他就说:“刚吃了饭,出去逛逛。”

        过了人多的地方,白贺炜选择了一条颇为偏僻的小路,这条路只有简单的机耕道,多说能过辆农用三轮车,杂草丛生,走过去,还能惊起不少蚂蚱之类的飞虫。

        夏日的中午基本上是一天最热的时候,知了在树上不知疲倦的大声嚷嚷着,闷热外加紧张,汗水便流得格外的多,郑亦的衣服已经被浸湿了,头发丝贴在了头皮上,更是有些汗珠顺着鬓角淌了下来,他顺手抹了抹,手背上都是湿的。

        白贺炜的步伐很大,速度也很快,郑亦追着费劲。他早上没吃,中午本又没吃多少,而且起床后又灌了肠,实习了一上午之后能量损耗巨大,现在腹中基本空空,可是“色”字当头,他也管不了许多。

        见路上没什么人了,郑亦三步并作两步,赶上了白贺炜的脚步,这时候他们已经算下到半山腰了,郑亦这次是第一次来白尖山,实习的时候都走大路,并没走过这条,所以陌生得很,他下意识的去牵了白贺炜的手,令他欣喜的是白贺炜并没有甩掉他,而是让他牵着小手指。

        其实过了这么久,郑亦心里跟明镜似的,白贺炜对他没什么感情的,就连喜欢都算不上,更谈不上爱,可但就算肉tǐ上纠缠也让他十分满足了。像这样得寸进尺的牵手,郑亦的心脏都跟敲鼓似的不安分的跳动着,他低着头,不敢看白贺炜,耳朵很敏锐的捕捉周围的声音。

        这样走了没有五分钟,远处便传来农用三轮车特有的响亮的发动机的声音,声音由远及近,郑亦惊出一身的汗,赶紧松开了白贺炜的手。他们俩在路边等了一会儿,把那车让过去才继续走。错过了机会,郑亦再不敢去牵白贺炜的手了,在大脑中搜罗了不少开头,却始终没有开口。

        郑亦并不知道白贺炜要带他去哪儿,中午休息两个小时的时间,吃饭就用去了半小时,剩下的一个半小时都不够往返山脚下最近的小旅店的,他又不敢问,就是在外面搞他都认了。自从放暑假之后,他和白贺炜已经快二十天没见了,开始实习后,白贺炜虽然是他们班的代教,可是他们的交流少之又少,白贺炜整天摆着公事公办的脸孔,多一句话都不愿意跟他说,更别提其他的事情了。正当郑亦对此事一筹莫展呢,白贺炜在今早上给他发短信,用那种他挺迷恋的、命令式的语气发出了中午的邀约:“我让你带的东西带了的话,把自己洗干净,午饭后跟我出来。”白贺炜所说的东西是一次性的医用灌肠包,正因为让他带了这个,郑亦心中才有了期待。

        实习基地的寝室条件简陋,一个房间睡了八个人,郑亦认床,本就睡得不踏实,半睡半醒中看见这条短信他立刻就精神了。其他的人还都沉浸在香甜的梦乡中,郑亦爬起来,从自己包里摸出了那个东西,悄悄的钻进了卫生间,仔细反锁上门,按照背后的说明书操作起来。

        这个过程是快乐而又伴随着羞耻和痛苦的,尤其是外面还睡了七个同班同学,被人知道的话后果不堪设想。进行到一半,就有人来拧门,郑亦急了一身的汗,支支吾吾的告诉对方自己在方便,那人催促让他快点儿,郑亦应了声,草草的把自己洗干净了,临出去前,又打水冲了冲刚才流出来的汗水。

        这次的实习包含很多内容,时间紧任务重,郑亦期待了那么多天,马上就要实现了。

        白尖山的山脚下,有一处废弃的炼钢厂。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大炼钢铁的时候,这里的不少树都被砍了去炼钢,还就近在一块土地平整的地方建起了炼钢厂。后来炼钢厂倒闭了,人们就在院内院外种满了杨树,都几十年了,因为杨树权属的问题就一直没有采伐,倒是形成了一片郁郁葱葱的林子。郑亦没来过这儿,他相信他的同学也都不知道白尖山的山脚下竟然还有这么一个世外桃源。他随白贺炜踏着地上的蒿草,来到一处院墙外面,这里有一棵快两人抱那么粗的杨树,树干笔直,枝叶繁茂,正午的阳光照着,在地上形成很好看的斑驳的光晕。这棵树和院墙是很天然的屏障,外加别的树的遮挡,外人不仔细看都不会注意到这里有人。白贺炜走到这里便停住了脚步,郑亦还在认真想真的要在这里吗的时候,便硬生生撞到了白贺炜的怀里。一下子,他红透的脸发起了烫,看着白贺炜年轻俊朗的脸庞。

        二十来岁,是他们最好的年纪。郑亦很庆幸,在这个年纪遇见了白贺炜这个让他心动的人,过去受过的苦好像都在为他积攒运气似的。

        他比白贺炜矮上几公分,想去亲白贺炜还得踮起脚来,他下意识的向四周看了看,便不管不顾的去亲面前的这个人。

        那时的白贺炜说不上喜不喜欢郑亦,反正只是肉tǐ关系而已,情感上的交流他并不看重,约郑亦不过是暑假回家被父亲逼得心情憋闷,就是代教实习也没什么好脸色给学弟学妹们,郑亦平常不太敢提这方面的要求,谨小慎微的在危险的边缘试探,昨晚父亲一个电话又让他失眠半宿,今早发了条短信给他,这家伙就雀跃起来。

        亲吻对他来说是不耐烦,时间紧迫,他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事情上,他径直用手盖在了郑亦的下身,明显感觉这人的身体抖了抖,炙热的嘴唇才离开他。郑亦像个兔子,胆小的看着他,眼睛里写满了对他的爱恋,白贺炜无视这种爱恋,只是问他:“想要吗?”

        郑亦立刻点头,白贺炜便压低声音说:“跪下来,给我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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