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艺术气质
光芒一闪,我在凌云城里重生,来不及查看自己丢了什么装备急忙在队伍频道里问道:“怎么样?”
许久没有人回复,没有人回复说明林孑然还在战斗,还在战斗就证明还有机会。
但是我心里仍不轻松,如果林孑然只是要干掉对方当然没问题,但是对方的目的是要干掉百花蜂王,而百花蜂王只是一级BOSS,现在随便一个玩家都可以轻松将其秒杀。
我挂掉之前还没来得及干掉霸气东哥,小黑倒是干掉了其中一个,但是怎么算对方都至少还有三人,林孑然想要同时对付三人的同时保证百花蜂王一次也不能被对方攻击到,还是很有难度的。
……
足足过了一分钟左右时间,队伍频道里林孑然终于如释重负的说道:“终于干掉他们了。”
“百花蜂王没事吧?”谁关心他们有没有被干掉,我现在只关心百花蜂王啊。
“当然没事,否则我现在有那么平静吗?”林孑然笑着说道。
我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说道:“那,赶紧封印吧。”
“等我好消息。”
接着又是长达两分三十二秒的沉默,能够把时间精确到秒,可见我这时候每一秒钟对我来说都是多么的漫长,简直比终于鼓起勇气像心仪的女生表白之后,等待对方回复的时间还要难过。
终于,林孑然在队伍频道里共享了一张百花蜂王的图鉴。
我一蹦三尺高:“成功了?”
“废话,你都挂了一级了,难道还能失败吗?”
我有些不能理解她的逻辑,抓捕宠物能不能成功难道还跟我挂不挂掉一级有什么必然联系吗,难道我之前不挂掉的话她就可以失败?
我立即打开图鉴查看百花蜂王的属性。
【百花蜂王】(暗金BOSS级宠物)
类型:力量成长型
携带等级:75
攻击:60
防御:45
气血:80
敏捷:50
命中:0
闪避:0
等级:1
成长资质:卓越
技能:连刺
BN值达到235点,成长资质卓越,好家伙比我的小黑还要极品,简直是没天理了,不过这是林孑然的宠物,而且理论上应该算是我送给她的,所以宠物的属性越是极品,我心里就越是高兴。
下一刻,一个神采飞扬的美女剑士向复活石走来,一只拳头大小的金黄色蜜蜂嗡嗡嗡围绕着她不停的飞上飞下,不是林孑然还能是谁。
见到我林孑然立即展露出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从我一甩头说道:“走,下线,我请你吃大餐去。”
我说:“好啊,我想吃金城的澳洲大龙虾。”
这玩意我一直都只是听过,还从来没有机会尝试,今天可算是逮着机会了。
林孑然伸手拍了一下颤巍巍的胸脯说道:“金城的大龙虾是吧,没问题姑奶奶今天豁出去了,咱们现在就去吃。”
我咕咚吞了一口口水,NND林孑然的规模本来就不小,居然再我面前做出这么有具有诱惑力的动作,真希望刚才那只手换成是我的手啊……
我身后几个刚刚复活回城的小男生见到她这个动作,顿时鼻血狂喷。
林孑然白了我一眼,“瞧你那点出息,不就是大龙虾吗,又不是没吃过。”
我想说大龙虾我是真的没吃过啊,但是我吞口水却不是因为这个。算了,这事我能跟她说吗?除非我不想混了。
最后我说的是:“咱们还是赶紧下线吧,否则要出人命了。”
林孑然不知道究竟有没有看到后面几个小男生喷鼻血的画面,喳喳眼睛问道:“有这么严重吗?”
“应该,可能真的很严重。”我说着立即召唤出系统精灵下线。
……
摘下头盔,我匆匆洗了把脸,穿着T恤短裤跨上拖鞋这就要出门。
“站住!”林孑然在我身后说道。
我惊愕回头:“干什么,你该不会是要反悔吧?”
林孑然气笑了:“你穿成这样,人家不会让你进去的。”
“不会吧,我花钱吃饭又不是去乞讨,别人还管我穿什么?”
林孑然道:“你如果是在楼下小饭馆吃炒面,只要不是果着进去别人当然可以不管,但是我们这是要去金城那就不一样了,高档饭店都这样,你不信可以去试试,吃不成可别怪我。”
我当然不信:“你别哄我,在上海的时候我也是穿成这样,那人家为什么能让我进去?”
“那你得看看带你进去的是什么人,我如果有人家一半牛B,你就是果着我也能带你进去,当然我肯定丢不去那个脸。”
我无语:“那怎么办,我只有这种衣服。”
林孑然埋怨道:“早就叫你买两身像样的衣服了,你非不听。”
说着她转身回屋,不一会拿出一件白色的衬衣递给我,“把这个穿上,再配一条牛仔裤就完美了,话说牛仔裤你应该有吧。”
我大惊:“你房间里怎么会有男人的衣服,你是不是……”
我已经悲愤得无法言语了。
林孑然狠狠踹了我一脚,“你脑子里成天想的都是什么东西,这分明是我的衣服,上次我还穿过你还见到过的。”
她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似乎林小妞确实偶尔也会穿着男式衬衫搭配牛仔裤出去外面乱逛。
于是我急忙承认错误,并且脱下T恤把她的白衬衫往身上套。
“有点小。”我说。
林孑然上下打量了一下,摸摸下巴:“没事,配上你这一头不修边幅的乱发,隐隐然居然还透出一丝艺术气息。”
我颠颠的跑回房间一条皱巴巴的破洞牛仔裤,这还是以前搬砖时候穿着干活用的,地摊零售价不超过50块钱。
林孑然皱着眉头拿熨斗帮我熨了一下,“凑合着穿吧。”
折腾了半天终于出门,林孑然似乎对我现在这身打扮还算满意,但是我自己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林孑然的衬衫少说也要上千块一件,居然跟我的地摊货牛仔裤配在一起,能不别扭吗?
其实也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了,如果现在临时出门去买一身商务休闲装的话,为了搭配服装的效果估计还要做头发,那我们还吃不吃饭啊!
从我们住的公寓到金城最近的一家门店只有两条街的距离,中间要经过一间阿迪的旗舰店。
“停车。”林孑然突然说道。
“又怎么了?”我不耐烦道。
林孑然没理我,径直走进店内不一会提了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出来丢给我说:“穿上,记得先穿袜子。”
我无语:“我靠,我又不是没穿过鞋子。”
终于到了金城,现在已经过了用餐的高峰期,停车不是问题,我们很快找到车位停车进去,找了个安静的角落相对而坐。
服务员递上菜单,林孑然也不问我意见点了两份大龙虾和一瓶白葡萄酒。
高档饭店的效率就是高,很快酒菜就送上来了,林孑然伸手冲我一指对服务员说:“都给他,我已经吃过了。”
服务员先是悚然一惊,然后大概是认出了我身上的衬衣牌子,立即微笑着说:“你男朋友是搞艺术的吧?”
林孑然大大咧咧道:“你搞错了,他不是我男朋友,是我的一个哥们。”
“对不起!”服务员启开葡萄酒斟了两杯,说了声“请慢用。”然后转身离开。
林孑然不以为然道:“没关系。”
“你真的吃过了?”我小声问。
“嗯。”
“吃的什么?”
“小炒肉。”
“我靠,你对我真好。”
“哼哼,你知道就好。”
……
两只超大的龙虾摆在我面前,四只眼睛等着我,我也拿眼睛瞪他们,却无从下手。
“这东西怎么吃啊?”我尴尬问道。
林孑然品着酒,很随意的回答说:“直接拿起来啃吧。”
“人家会不会笑话我?”我不无担心的问道。
林孑然不以为然道:“如果你吃的是三五十块一份的烤鱼,别人当然会认为你是哪个山洞里跑出来未开化的野人,但是你吃的是澳洲大龙虾所以肯定不会有人那么认为,别人只会觉得你不拘小节。”
“再说我都提前为你铺垫好了,说你是搞艺术的。”
我无语:“你就使劲黑人家搞艺术的吧。”
说着我双手提起一只大龙虾像啃红薯一样的啃,那味道……其实也就那样(好吧,其实作者是没吃过的,我要是能吃得起澳洲大龙虾,也就不用天天苦逼的码子了)。
两只大龙虾很快被我啃完,并且喝了半瓶葡萄酒,酒足饭饱一抹嘴,林孑然招来服务员划卡结账。
接着我们起身离开,即将走到饭店门口的时候,突然斜刺里杀出一个满身珠光宝气,长着一张韩国明星脸的女人。那女人先是盯着我猛瞧了一阵,然后指着我的鼻子说:“这不是陈辉吗,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也盯着对方猛瞧了半天,无论怎么努力都想不起来这人我到底在哪里见过。
见我不说话,对方显得有些生气,“真是贵人多忘事,连老同学都记不得了,我是朱圆圆啊。”
我的高中同学里面确实有这么一号人物,原名朱一枝,后来改名叫朱圆圆,我心想都整成这样了我哪能认得出啊,嘴里却说:“真不好意思,你穿得太漂亮我都不怎么敢认了。”
朱同学眼高于顶从小就立志长大后要嫁个有钱人,所以在班里对我们这些农村来的穷小子一直都不怎么搭理,看她现在这身打扮应该是已经实现目标了。
接着,朱同学看了一眼我身边的林孑然,眼里顿时充满妒火,故意说道:“我说老同学,你一个月才赚多少钱,就算要讨好女朋友也不用非得上这种地方来吃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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