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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鱼(二合一大章!)


白鱼,又名为银鱼。

        别瞧着身小,不说营养,就是价值怕就比得上一兜的鱼群了。

        银鱼并不常见,金芸又在四处打量了半响,也没在瞧上一条,而鱼兜里不过就是先前捕到得四五条,弄成一碗也不过就是两三口的分量,到是可以熬成一小锅的鱼塘,没人说不定还能分上一些。

        金芸又挥了几次手,捕到了不少大鱼,她只会吃,却不会认,也不清楚自己捕得是什么鱼,倒是看着挺大挺肥沃,弄上一餐准能吃饱为止。

        永华看得眼热,又不敢明抢,只能可怜兮兮的望着小姑。

        金芸弄了一两次便也没了兴致,能下水还好,现在却只能踩在石块上,还要随时注意着不能让河水打湿鞋袜,根本就没了玩耍的意义。

        她将鱼兜交了出去,便坐在边上。

        河边的大树茂盛,待在树下还能遮阴,时不时又有清爽的凉风吹过,很是惬意。

        引泉总算等到一人上岸,他赶紧着将怀里的两个累赘交了出去。

        金芸接过手,将壮壮放到了草地上,他现在走得还算稳当,而且一松手一下就会跑的没影。

        她放下,手却一直牵着他的后颈衣上,以免他乱跑。

        壮壮手上有兔子,又哪会乱跑。

        微微屈膝将兔子放在地上,他便顺势一屁股坐在地上,两只小短腿环绕兔子夹在中间,不时的用手去摸,用脸去蹭。

        许是用的力度并不大,被顺毛的舒服,刚放下地还四肢站起准备跑,现在却趴在地上仍着小手小脸在身上乱摸乱蹭。

        白鑫来自大家,虽为家中小儿子,长辈管束不多,但也没像现在这样。

        卷起衣摆,踏着清水,嬉耍玩闹。

        更没法相信的是,他居然和两个不到七岁的孩童,还能玩的如此尽兴。弯曲着腰身,他双手捧起一手心的手,就想着旁边的人波去。

        哪晓得,自个的手还没有举好,就从后面被人袭击。

        清凉的水顺着发间向下,流进后颈,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引泉仰头大笑,双手指尖还有河水在滴落,看着小少爷狼狈的样子,抱着肚子笑个不停。

        “哈哈。。。哈,呃。”小少爷转头,面无表情的样子让引泉将笑声吞了回去,悻悻然张着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低垂着头,正当他识趣的准备走上岸,就被泼了一脸的河水,脸上失落的表情顿时散开,到底也是个半大的孩子,嘴角咧开,加入了小少爷的队伍,对抗着对面的两个孩童。

        别看双胞胎年纪小,却是经常玩耍,熟门熟道。

        河水迈过了小腿,走起路来并不方便,两个小家伙活灵活巧,总能及时避开泼来的水,并迅速反击过去。

        “什么东西。”白鑫有一丝的异样,脚趾便有点痒痒还带着些些的痛感,惊得他连退了三步,如果不是身后有着银泉扶住,说不定他得一屁股坐到了河水里。

        永华好奇,上前弯腰一看,有手拨弄这河底的砂石,将那罪魁祸首抓了起来,他乐呵呵道:“是螃蟹。”

        现在的螃蟹还不肥美,小小的一个,张牙舞爪。

        螃蟹是门好吃食,可惜吃起来太费功夫,还吃不出多少肉来,农家人也不爱将时间费在这上面,折腾的很。

        金芸爱这么一口,虽然小了一些,但也能尝尝鲜。

        “拧上来。”金芸喊道。

        永华踏踏的跑了过去,将螃蟹放到鱼兜里,说:“小姑你喜欢吃螃蟹呀。”

        金芸点头。

        永华望着鱼兜里面的东西,似不经意的说道:“我喜欢吃鸡腿。”

        永新上街,曾买过一次,永华永革分到一只,那味道光说就感觉口水快要出来了。

        “多找几只螃蟹,下次上镇上就给你买。”金芸揉着他的脑袋,这小家伙越来越精,不过就是许诺了几次替她做些事就给吃食,现在是不用说,就会讲条件了。

        她又道:“给你一只整的。”

        “好。”永华重重点头,两眼似发着光芒向着河边而去,连忙招呼着哥哥就低头寻了起来,也顾不上和白鑫两主仆玩耍了。

        白鑫意犹未尽,又拉不下面子去喊,只能苦着稚气的俊脸说道:“螃蟹有什么好的,我明日就给你们送上一篓。”

        永革永华听着这话才不会蹦跳起来,虽然玩的有趣,可这人他们又不认识,哪晓得会不会食言,可小姑就不同,她说过的话,次次都做到,没一次食言过。

        现在的螃蟹不大,又喜欢藏在河底的石块下面,寻起来挺是费尽。

        但到底也没有做白工,还是找到了几只。

        可是一只比一只小,甚至有个还没他们手掌来的大,永革比划了两下,总觉得太小,拿在手里心有不甘却还是丢开再继续去寻。

        白鑫看着没人陪,用手撩拨两下,便也走了过去,他见到永革不断翻着水低,就是找不着,倒是看到水里游来不少的鱼,他看得眼热伸手一探,直接摸了个空,连鱼都没有摸到。

        刚巧,手的下方有一石块,他停顿了下,便伸手继续向前,轻轻翻开石块,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下面。

        到底还是失望,里面什么都没有。

        白鑫瞧瞧左右看了眼,若无其事的站起身,掩耳盗铃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似的转身离开了半步。

        不想脚下像是踩到了个硬物,他低头一看,笑了。

        低身赶紧去捡,还故作不欣喜的说道:“唉,捡着一个。”

        永革跑过来一瞧,瘪瘪说:“不就是我先前扔掉的吗。”

        说完,就一脸嫌弃的离开。

        不说白鑫一脸愣然,其他几人却是欢乐的很,引泉虽然是白鑫的家仆,却也是白府的家生子,爹娘都是府里的管事,一生下来就没做过什么活,像是现在下河已经都没有做过,更别说哪会捕鱼。

        只是到底有些孩子气性,一个人都能玩得兴高采烈,哪怕是连鱼影都没瞧着。

        玩乐的时间过的很快,白鑫都还没感觉,河道边上就已经有人来接。

        他心中不乐意,却不得不走。

        只是走之前,终究还是将灰白兔子一并带回,白鑫可不希望自己养了这么久的兔子被当成了口粮。

        两主仆离开,金芸一行人也便打道回府,虽然捕得并不算多,但细细算下来,每样也能做出一道菜来。

        回到院子时,金蒋氏等人已经回来,这两天的天气不算热,天空有些暗沉,等着炎日时,田里的庄稼就能丰收,这两日虽然有些累,可今年是个丰收年,就是再累,每个人的脸上都是带着笑意。

        “那小少爷可是回去了?”金蒋氏问道,新哥儿媳妇一直在屋里绣着针线,刚回到家见到院子里面无人,也是问了小莫氏。这才知道是那日的白家小少爷上门过。

        “回了。”金芸道,不止人回去了,兔子带着了,还顺带着要了两条鱼过去。

        虽然在河边每一条是他捕的,但金芸也没小气,挑了两条大大的鱼就塞给了他。

        金蒋氏哦了一声,凑上前去看,不免有些皱头,道:“这么小的螃蟹哪会有肉,还浪费柴火。”

        金芸举起手指头,声音弱弱的说:“就一次,我好久都没尝过了。”

        “就你好吃。”金蒋氏白了小女儿一眼,又去挑着刺:“还有鱼,捕这么多干嘛,一股子腥气,家里可没人喜欢。”

        “放些生姜就不腥了。”这个金芸知道,她不由想着说不定以这个为菜方子还能赚上一笔钱。

        “哎哟,我的傻小姑,生姜多贵呀,怎么能和鱼配着吃。”吕氏听的就是一急,就怕老娘为了疼小姑子,出口答应。

        而这时金芸才知道,鱼配着生姜是能解腥气,可架不住生姜价格来的昂贵。

        现在生姜并不是一门菜,而是药方,对着许多小毛笔可是有着奇效。

        用来做菜,一般都是有钱人家的做法,他们小门小户可不信这么一套。

        “那先煎了做红烧吧。”发白的鱼汤是多么的鲜滑,既然行不通,金芸退一步说道。

        “那多费油。”吕氏望着,一脸的小姑子不懂事的表情。

        煎鱼可不是几滴油就能了事的,再说了煎一条怎么够一大家子吃,煎上几条,细细一想,那油就得用上一小半壶了。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金芸不乐意了,按照吕氏的意思,就是将鱼放在白水里面去煮,那也是浪费柴火浪费井水,还不如不吃来的划算。

        当然更主要的原因,是吕氏根本不喜欢吃鱼,更是闻到鱼的那股子腥气就觉得恶心。

        可偏偏金芸已经十多年没吃上这么一口,想得很,她鼓着腮帮子赌气的说道:“我就要吃。”

        这一刻,也许连金芸自个都没有发现,现在的她却是有些不讲理,可偏偏这样的情绪,一般都是在自个最亲的人面前才会表现的出来。

        舒氏这时候走了过来,她接过鱼兜,望了一眼:“我来吧,油少放一点也行,我都放点酱油,将腥味压下去。”

        话刚落,边上一直乖乖听话的双胞胎就拍起手掌,连连道好。

        要说娘亲的厨艺,绝对比得过大伯娘,平常的菜吃起来都香的很。

        看着弟妹都如此说,老娘在旁边沉静不语,吕氏重重哼了一声,就用着袖摆捂着鼻子向屋里去。

        如果不是不舍得,她恨不得连晚饭都不吃,来表示自个的不满。可同时她才没有这么蠢,真到了晚饭的时候,绝对只会多吃一些,而不会少吃。

        舒氏拧着鱼兜就到了灶屋,她瞧着鱼兜里面有两条大的鲫鱼,既然小姑子说了要红烧便就红烧,还有一些白鱼,没几只,就算是熬汤也不可能一人一份,干脆熬成个三人份,这样汤汁味浓,也不会太过寡淡。

        家里还算有着银钱,金蒋氏老早就交代了,这几日地里活忙,晚饭怎么也得见些肉荤,还得个个吃饱,不能打着饿肚。

        今日的菜色里便有一道荤菜,吕氏为了讨个轻松些的活,老早就说好这几日的一日三餐都由她来安排,灶屋里的菜板上面还放着没有切完的猪肉,舒氏打量了灶屋里现有的,便决定今日来个猪肉炖粉条,两条红烧鱼,再来一个青菜,主食还是馍馍。

        现在金家的馍馍可不是以前能比的,不止大了不少,里面也没有掺黑面,嚼起来更没有了以前那股苦涩味道。

        舒氏厨艺好,手脚也灵活,一个人在灶屋里忙活了小半天,在夜色降临的时候,才将菜盘摆好。

        两个荤菜,这待遇可比得上平日过节,瞧那猪肉炖粉条,上面的肉片都快堆出盆了。

        等着金老爷子举起了筷子,众人便开动了起来。

        举起的手首先夹的便是肉片,而金芸却向着对面的方向,朝着那盆红烧鱼而去。

        没有了生姜压住腥气,舒氏不得不多放些酱油,红烧鱼看着不太好,黑漆漆显得酱油放多了,没想到入口却是如此的鲜嫩。

        虽然还是能感觉到一小股的鱼腥,但对比味道到可以忽略不计,这也大概是金芸很久没吃过,才如此的吧。

        最少这么一大桌子的人,喜欢这道菜的并不多。

        就是为了捕鱼出力的永革,尝上一口后也是微微拧起眉,再也没往那边伸筷子过。

        永华却不同,一筷子一筷子,手伸个不停,如果不是筷子用的不熟练,金芸怕都抢不赢他。

        小莫氏这两日总感觉头有些昏沉,怕是天天待在家里刺绣待得太久,总想着要休息小段时间,不拿针线,却每日起身,眼睛就落在上面,不舍得离开。

        娘是被逼而刺绣,可她却不同,她对着刺绣有着恨也有着爱,到底还是爱过于深刻一些,并没有人来催促,却是她自个不舍得不做而已。

        头越来越混,再加上总有一股鱼腥气在鼻尖飘荡,引起了心中的反胃,小莫氏为了不失礼,一直忍耐。

        结果身边的永新夹了一块,伸到她面前时,再也没有忍住,双手将他推开,小跑步的就向院子外面跑去。

        时不时传来了几声呕吐的声音。

        永新大急,脸上担忧不止,紧跟着就跑了出去。

        而金蒋氏和吕氏却是亮起来眼,有些期待的望着那边。(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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