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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第 41 章


《驸马如手足,  情郎如衣服》/青色兔子

        第四十一章

        这鲜卑奴一露面,引得众人议论声大作,有两大原因。

        其一自然是因为这是一个“鲜卑”奴。如果说新罗婢还只是因为在大周稀少而价高,那么鲜卑奴更标志了一种特权。自汉时皇帝远征匈奴,  迫使匈奴南北二分,  其中部分迁居东部山脉,一部曰乌桓,  一部曰鲜卑。至魏太|祖灭乌桓,  内迁其民之后,  边患平息若干年。待到中原纷争乱起,  原本缩居山间的鲜卑族又扩张开来,凭借骏马利箭,  渐次统一了中原北境。昭烈皇帝在时,驱逐鲜卑族北上千里。待到世宗继位,  大周兵力内收,  鲜卑人又卷土重来,再度吞没了大周雍州与冀州重镇。幸得皇帝穆桢力挽狂澜,  许世家所求,  开盐铁之营,以此集结世家之力,汇北府军与西府军之力,  好险将鲜卑敌军拦在长江北岸。自此大周与鲜卑,虽然看起来是划江而治,  但论起兵力,终究是鲜卑更胜一筹。若非鲜卑此时还未解决更北境的柔然,不能全力南下,此时大周依天险而苟安的局面也难以维持。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  此时大周人士,若是能蓄养鲜卑奴;那就好比清朝末年的中国人,家里收了个白人做奴隶差不多,不是只靠有钱就能做到的事情。而且鲜卑人扩张之后,在北境也与另外四胡族杂居通婚,长相各异。但最初的鲜卑人因生活在高寒之所,毛发浅色,眼睛发蓝,也都是很典型的体貌特征。此时圆场上的这鲜卑奴,金发碧眼,是鲜卑贵族中都很少见的,更是稀罕。就好比后世养猫狗者,多枉顾其身体健康,只以纯血品种为贵一样;既然作为奴隶来卖,那自然也是越“纯”越能卖上价去。

        只不过大周到底还没有为鲜卑人所统领,所以众人的审美并不以金发碧眼为“好看”,反倒多是觉得他们毛发旺盛、眸色不正,类于禽兽,蔑称之为“碧眼兽”或“杂毛畜|生”。

        就见那圆场上的主人一挥手,示意

        两名仆从上前,硬强得掰开了那鲜卑奴的嘴,他手持银烛走上前去,将烛光映在那鲜卑奴结实紧密的牙齿上,要众人都看得清楚,朗声道:“诸位贵客看好此奴牙口,正值盛年,筋骨强健,童叟无欺。”这是买卖骡马时的相看之法,骡马的毛发可以作假,这一口牙却做不得假,有经验的买家只看畜|生的牙齿,便知道是几年龄的骡马。

        那鲜卑奴目眦欲裂,虽然手脚都被铐住,却仍挣扎不休,两个仆从齐上、都几乎按不住他,的确是健壮异常。

        樱红见了便有些忧心,生怕小殿下一时兴起买下这鲜卑奴来,在穆明珠耳边轻声道:“殿下,此奴如此凶悍,如何敢买来放在身边?这等异族又不通教化,万一暴起伤人,岂不是祸患无穷?”

        穆明珠一面看,也一面正在思量,这鲜卑奴如此烈性,自然是难以如新罗婢一般买来做侍女内宠之用的。但主人家既然敢叫价“五千两黄金”,也该有其用处。

        焦成俊在旁听得樱红之问,微微一笑,道:“姐姐担心得有理,只是看下去便知内里了。”

        一个鲜卑奴,如何能起价“五千两黄金”?这也正是方才议论声大作的第二个原因。

        这个秘密的底下拍卖场中,虽然竞品众多,也的确是珍贵之物,但方才所计的千两、万两,都是指的白银。当朝一两黄金抵二十两白银,主人叫价五千两黄金,那便是整整十万两银子。这是怎样的一笔巨款!甚至能养一只数千人的军队,给他们配备兵刃骏马,三五年间攻城略地去了。自西汉以来,容易开采的金矿愈发枯竭,哪怕是昭烈皇帝增进了冶金之法,以大周朝廷上的账目来看,一年所得的黄金也不过才两万两。此地一个鲜卑奴的起拍价竟然就达到了五千两黄金之巨!

        扬州城中纵然豪富云集,这五千两黄金也并不是谁都能随手拿得出来的。

        像鲜卑奴这样稀罕的东西,又标了五千两黄金的起拍价,若是按照正常的流程,那是在拍卖之前,主人家就知会到有此财力的

        新老主顾,告知某月某日某地,有这样一场大拍卖,请到三五个有财力有意向的贵客到来,才好竞价。今日搬上这鲜卑奴来,其实事发突然,乃是焦成俊为了逢迎穆明珠,临时安排下去,要底下人送上来的,在座的客人原是为了飞禽珍兽新罗婢而来,多数没有闲置的五千两黄金,再一是多数不知要拿这鲜卑奴来怎么用,才能值这五千两黄金。

        因此底下议论声虽然轰然,却没有举牌之人。

        穆明珠趴在二层栏杆上,懒洋洋看着,手中的牌子松松垂下,暂时也没有举牌的意思。

        齐云自场上出现鲜卑奴,便已低声吩咐秦威再领人去外围巡查,于穆明珠的安危丝毫不敢大意。可是另一方面,他虽然年少,因经手许多密事,也知贵妇人中有养骁勇奴隶,以为闺房之乐的,不免有些难于言表的担心。

        此时,他暗暗看穆明珠一眼,见她似不甚在意那鲜卑奴,轻轻透出一口气来。

        底下圆场上的主人家是个主理拍卖的老手了,见冷了场,也并不窘迫,倒像是早有准备,笑道:“还没请诸位贵客看过这鲜卑奴的妙处,怎好叫价?”说着,便拍手示意仆从行动。

        原本这地下的拍卖场中燃着无数灯烛,圆台之上尤多,此时众仆从动作之间,将圆台下的灯烛都灭了,只留了圆台上的灯烛与二层雅间内十余盏暗烛。又有仆从抬了十二扇的屏风,置于圆台后方,烛光打在那鲜卑奴身上,恰在素色的屏风上投下一个巍峨的影子。

        刹那间,整个底下场中,除了鲜卑奴所在的圆台上烛光明亮,周围全都暗下来。

        有八名力夫扛着一只罩了黑布的大笼子上台,搁置于那鲜卑奴身边。

        便在此时,沉重的“吱呀”声响起,却见一座巨大的铁笼从圆台上方由绳索吊着缓缓沉降下来。

        圆台上的众仆从,包括主理人都退到了大铁笼之外。

        “哐”的一声巨响,那大铁笼落在圆台上,将鲜卑奴与罩着黑布的笼子都困在其中。

        有仆从隔着

        大铁笼,伸手入内,先揭去黑布,却见笼中乃是一头一人半高的大黑熊。此时一名仆从在黑熊侧的大铁笼外,另一名仆从在鲜卑奴侧的大铁笼外,同时伸长手臂入内,以钥匙打开了黑熊与鲜卑奴身上的枷锁,同时取走了黑熊笼门上的大锁。

        那大黑熊见开了小铁笼,早已在狭小笼内不耐烦,摇摇晃晃便走出来,与鲜卑奴同处于大铁笼之中。

        穆明珠微微眯眼,原来是要看人与兽同笼生死斗。

        焦成俊在旁低声介绍道:“此乃扬州城中豪富之家私底下的一样玩法,名曰‘桃色玉戏’。殿下请看那后面的屏风,正是如玉颜色,这死斗的奴仆,也是如玉的模样。待到一场结束,那玉色屏风上染了桃花颜色,极骇人也极浓丽,精彩绝伦。”

        一场斗到最后,必然是一死一活。

        穆明珠虽然知晓古往今来,凡是巨富大贵之人,私底下玩乐的手段自有千般万种,设若其人不讲求道德、枉顾人伦法律,那更是什么都做得出。只是此时她自己亲眼见了,仍是有些震撼,默了一默,道:“‘桃色玉戏’,倒真是个风雅的名目。”

        焦成俊这一日“陪|玩”下来,终于见公主殿下流露诧异之色,到底忍不住有些得意,低声笑道:“与熊斗、与虎豹斗,这都是寻常的。最好看是使两奴相斗,到了生死关头,个个使出杀招,那才真叫好看。”他不再掩饰得意之色,道:“此等好剧目,在别处可都看不到。”

        穆明珠深感震撼,倒并不完全因为底下那鲜卑奴的命运,更因为焦成俊口吻中的凉薄与坦然。显然在焦成俊这等人的思想中,台上拼死争斗的奴隶,与一条狗没什么区别,虽然与他焦成俊一样是两只眼睛一张嘴的人,却已经不在“人”的范畴之内了。她在建业城中,也见过有纨绔子弟沉迷于斗鸡的,也知道其中的法门——有的人在斗鸡脖子上抹上狐狸的油膏,以气味恐吓对方取胜;也有一种比赛在斗鸡的脚上绑了刀刃,最终也是

        非死即伤。残忍固然残忍,但终究还是在禽类的范畴。只是她在此之前万万没有想到,就在一江之隔的扬州城中,早已有豪富之人,把底层的人当作禽类一样来蓄养取乐了。

        短暂的诧异过后,穆明珠又平复下来——这道理难道她是第一日才知道吗?她早已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中感知到了。只是她从前都不曾如今日这般,直面其残酷的本质罢了。

        此时大铁笼中,那鲜卑奴手脚一得自由,便坐倒在地,垂首揉着手腕与脚腕。

        主理人高声道:“哪位贵客赐一柄兵刃下来?”连喊了两声。

        穆明珠就见对面的雅间里烛火一亮,有一位蓝衣侍从于栏杆旁,抛了随身的佩剑于台上。

        那雅间中的主人隐在暗处,看不真切面容。

        仆从拾起那佩剑,脱去剑鞘,将那一柄寒光森森的长剑抛入铁笼之中。

        那鲜卑奴大约不是第一次面对这等与兽同笼相斗的场面了,长臂一伸,便接住了斜飞进来的长剑。

        底下看客已然兴奋,叫好声顿起。

        那大黑熊却因为这叫嚷声不安躁动起来。

        这等表演之用的猛兽,本来就是提前饿过的,一嗅到活物的气息,便会进入猎杀状态。设若方才那鲜卑奴惊慌逃窜,便早已惊动了这大黑熊。只是因为那鲜卑奴接了长剑,却一直沉稳立在原处,使得那黑熊一时摸不清对方实力,所以没有冒然进攻。

        争斗的双方周旋自然好看,但周旋的时间一长,看客也要不耐烦的。

        便见有仆从持长戟上前,隔着大铁笼,用力戳在那黑熊身上。

        长戟戳入皮肉之中,那黑熊便是一声巨吼,既痛且怒,进入了狂躁的状态,充血的眼睛盯着笼中唯一的活物,咆哮一声,便冲着那鲜卑奴扑去。

        熊吼之声,的确可怖。

        穆明珠坐在二层,犹能感受到其威势,更不用说在笼中与之相对的鲜卑奴。

        只见那鲜卑奴手持长剑,闪躲之间,长剑挥动,虽然未中黑熊命门,却已经在它身上破开几道口

        子。那黑熊因为疼痛越发癫狂,双拳抬起,势如风雷,直上直下冲着那鲜卑奴砸落下去——这一下极为迅捷,又已经提前把那鲜卑奴逼入了死角,眼看这一对熊掌落在身上,立时便能叫那鲜卑奴筋骨寸断而亡。

        却见那鲜卑奴退到笼角,无处可退,竟一头直扑黑熊怀中。

        从穆明珠的方位,看不到那鲜卑奴究竟如何动作的,只见到黑熊动作一滞,那鲜卑奴持长剑竟跃然而出于熊身前,踩着黑熊肩部翻出来,于半空中飞扑直刺,手臂几番起落,长剑上血光淋淋。

        这几下兔起鹘落,快得几乎叫人看不清。

        待到众人回过神来时,那黑熊已嘶声哀鸣,轰然倒塌于铁笼之中。

        而那金发赤膊的鲜卑奴,手提血剑跪立于笼边,喘息不定,似是力竭,身上也有血痕,不知是熊血还是给黑熊抓伤了。大铁笼后的玉色屏风上,溅落了三道热血,正是他那三剑刺入熊身所致,恰如三枝盛放的桃花。

        一声锣响,众看客这才恍然回神,想起呼吸来。

        主理人朗声道:“献丑了!”

        这等争斗的戏码,大约底下的仆从也不是第一次见了,很熟练得结队上前来,有的去套那鲜卑奴,有的去拖那黑熊尸身……那鲜卑奴与黑熊斗时勇猛,却抵不过众多手持工具的人,大约也不是第一次经历了,更是连挣扎都不曾,就静默坐在笼中,等着仆从给他重新上了手铐脚镣。

        此时灯火又亮起来,主理人在圆台上道:“如此这鲜卑奴的妙处,想来众位贵客都知晓了。今日凡是拍得鲜卑奴者,小人另赠新鲜的熊胆熊掌一套!”

        穆明珠已是坐直了身子,眯眼仔细盯着下方那盘膝而坐的鲜卑奴。但她的关注点倒不在于底下这个鲜卑奴本身,而是这鲜卑奴是怎么来的。如果这鲜卑奴乃是寻常的鲜卑人,只是生得是鲜卑贵族模样,那么被当成奴隶卖到这扬州城来,并不算什么稀罕事儿。正如拐卖妇女儿童的事情,自古不少见一样。凡是有买卖的地方,自然就有伤害。大周富

        豪愿意买鲜卑奴,那么自然也会有拐卖绑架鲜卑人的生意链出现。但这等拐卖绑架,一般最容易发生在普通人身上。若是贵族富豪,出行便是从众千百,等闲外人都不能近身,如何能被绑架跨越国境,送到这扬州城中来?更何况台上那鲜卑奴,并非容易走失的幼童,而是盛年的男子。鲜卑人多习骑射,这鲜卑奴若只是身强体健,也说得过去。但这鲜卑奴显然不只是身强体健,而是会用剑的。要知道在这个时代,一般人可没有财力支撑去学剑术,更何况还要学到能三剑杀一头黑熊。种种条件综合起来,台上那鲜卑奴,绝非普通鲜卑人,很可能是一个真正的鲜卑贵族。可是一个正值盛年的鲜卑贵族,怎么会流落于大周,作了要与兽殊死搏斗的奴隶?这个地下拍卖场,又怎么能有途径收到这等货色的鲜卑奴?背后之人难道与鲜卑人有勾连?陈伦被杀,是不是发现了其中的端倪?若果真是扬州城中富豪之人,与鲜卑人有了勾连,那大周之危,真乃危如累卵!

        短短刹那间,穆明珠脑海中闪过诸多猜想,盯着台上默然静坐的鲜卑奴,一时没有说话。

        便在此时,已然有人举牌叫价。

        举牌的人乃是方才抛剑侍从所跟随的贵客,就在穆明珠雅间对面。

        “六千两。”

        这便是六千两黄金,十二万两银子!

        有了第一个喊价之人,在场众人从方才那场惊心动魄的表演中回过神来,也纷纷叫起价来。

        “黄金七千两。”

        “八千两。”对面雅间的年轻公子又加黄金一千两。

        “黄金九千两。”另有人叫价。

        “一万。”仍是对面雅间那位年轻公子。

        不管旁人出价几何,对面雅间的那位公子都是加价黄金一千两。

        此时叫价已经攀升到了黄金一万七千两,仍是对面雅间的那年轻公子最高价,却已经无人再加价。

        要知道这加一次,就是黄金千两,纵然那鲜卑奴罕见又武艺高强,可是作为斗兽之用,到底是消耗品,大约不过

        三五年的寿命便死了,纵然是富豪之家,掏出这样一笔钱来还是要掂量一二。

        “殿下可要举牌?”焦成俊善解人意,低声笑道:“今日小人迎殿下来此,若是殿下空手而归,那边是小人招待不周了。”

        穆明珠从思量中回过神来,转着手中的牌子,小拇指微微一翘,一时没有说话。

        齐云却已从她这个前置动作,看出了她下一步的举动,情不由己,轻声道:“殿下……”

        穆明珠微微一愣,意外于他会主动有话要说,因他声音极轻,便下意识凑过去,挑眉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齐云见她骤然靠近,不敢直视,垂眸轻声道:“此鲜卑奴,终究乃异族,其心难料。此等斗兽之力,黑刀卫众人皆可作得。”少年顿了顿,攥着扶手的掌心已然沁出汗水来,口中低声道:“臣,亦可作得。”

        这是在劝穆明珠不可收此鲜卑奴。

        穆明珠听到他前面的话,倒是觉得情理之中,待到听到他最后一句,不免失笑,亦低声道:“本殿要你博兽作甚?”

        齐云不知该如何作答,面上作烧,好在帽檐遮去了大半张脸,倒是不怕给人察觉。

        此时底下的加价停在黄金一万七千两,主理人已叫了第二遍,再有一遍,若是无人应答,此鲜卑奴便归于对面雅间的年轻公子了。

        “黄金一万七千两,第二遍!”

        众人都觉已成定局,又纷纷议论起来,就在此时,却听二层响起一道懒洋洋的少女声音。

        “两万。”

        黄金两万两!这是第一次有人跳着叫价,一加就是黄金三千两!

        纵然在座都是富豪,却还是被这少女的出手阔绰惊到了,议论声更大,报了要看热闹的心态。

        对面雅间的年轻公子再开口,仍是如从前一样,压了一千两。

        “两万一。”那年轻公子的声音犹如清泉,不疾不徐,丝毫没有因被抬价而恼怒。

        仍是那道懒洋洋的少女声音,吐出的数字,却犹如一滴沸油落在了

        水中。

        “四万。”

        直接倍杀!

        黄金四万两!

        随着这个数字爆出来,整个底下拍卖场中议论声大作,纷纷猜测这神秘少女的身份。

        这次对面雅间的年轻公子没有直接加价。

        只见对面雅间的灯烛一亮,屏风前坐了数人,为首的那锦衣公子,素衣如雪,目光清湛,抹额中间一块莹润白玉,正与他气度相合。他手持一串碧玺佛珠,遥遥望向穆明珠所在暗处,红唇轻启,仍是再压了黄金万两。

        “四万一。”

        穆明珠倒也并不避讳,命樱红亮起火烛,与那锦衣公子遥遥相望,淡淡一笑,再出价,仍是倍杀。

        “八万。”

        黄金八万两!纵然是在座的富豪,混迹拍卖场所多年,也未曾见过这样的手笔。此时底下的议论声反而消失了,整个拍卖场中鸦雀无声,众人大约是没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怎么一个鲜卑奴就竞出了一座城池、甚至一个小国的价钱。因为这价格实在太高,在场众人反而不安起来。

        整个拍卖场中,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二层相对亮了灯烛的雅间中,没有一个人敢轻声低语。

        那锦衣公子隔空望来,手指轻轻拨动碧玺佛珠,冲着烛光旁的穆明珠,遥遥点头致意,一笑道:“让予女郎。”

        言下之意,他并非不能再加价,只是不愿再与穆明珠相争,因此甘愿相让。

        这话若是旁人说来,难免有作态充大之嫌,但那锦衣公子平和道来,不知为何竟叫人难以起疑。

        一语毕,那锦衣公子缓缓起身,隐入屏风之后。

        那雅间中的数人便跟随其后,悄无声息下楼去了。

        焦成俊笑道:“恭喜殿下,拍得此鲜卑奴。”

        穆明珠却没有喜色,望着那锦衣公子离开后空了的雅间,心思沉重。从前在建业城中,她虽然知晓地方上世家豪族巨富惊人,富可敌国,可到底不过是模糊知晓。如今出了建业城,她才算是知道,这些世家豪族之富,究竟到了什么样的地步。朝廷今岁险些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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