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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初稿(已修改)


两个人逐渐熟络。
  当然,主要是江歌一个人在喋喋不休。
  江歌来自于一个贫穷的家庭,家里一共十一个孩子,到第十个全是女孩儿,一直到最后,才生出一个耀祖。
  姐妹们的日子越来越难过,别说上学,就是连饭都吃不饱。
  知道自己要被嫁给一个五十岁老汉之后,江歌也不是个被压榨的性子,便立刻打算跑了。
  是真的连夜跑路。
  她读书的时候,听说港岛特别富裕。
  虽然现在两地不通,但又听到出去打工的人说港岛可以偷渡过去,她就起了去港岛的心思。
  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收拾起包袱,只装了一锅馒头说走就走。
  江婉的长裙因为不方便行走,被江歌直接从裙摆撕开,撕成了一个看起来有些奇怪的到脚踝的中长裙。
  两个人坐在火车站门口的地上,江歌依旧在喋喋不休。
  过了很久,她终于说完了自己的一段往事,这才有空问起江婉。
  “你呢,你家在哪儿?”
  “我不知道。”
  “那你家里有几口人?”
  “我不知道……”
  江歌看江婉一问三不知,不仅没有疑惑,反而还十分神经大条地哈哈大笑。
  本来有些妖气妩媚的狐狸眼,此刻却因为她的傻笑也跟着豪爽傻气起来。
  她搂着江婉的肩膀,笑道:“你怎么什么也不知道?你难道还是个孤儿不成?!”
  “就这样吧,以后我就是你姐!”
  “叫声姐姐听听!”
  “哈哈哈哈哈!”
  她发出了豪迈的笑声。
  江婉不知道为什么,也想跟着笑,便露出了一个温婉清浅的微笑。
  两个人已经走了一天一夜的路,走得两腿都哆嗦,肚子也填不饱。
  但不知道为什么,看起来却都那么开心。
  ……
  与此同时。
  港岛。
  迟家的摩天大楼内。
  “你快看嘛!”
  “看我今天的衣服,好看么!”
  李小婉已经从男孩的板寸,留成了到下巴的短发,穿着裙子在迟嗣面前转来转去,十分乍眼。
  迟嗣原本是最讨厌别人打扰自己工作的,但自从李小婉来了之后,他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不仅让李小婉随意出入他的办公室,就算被打断工作,也只会愉悦,不会气恼。
  “好看的。”
  迟嗣非常配合的说好看。
  记忆中,自己总是不会夸奖江婉。
  不是因为讨厌,是因为自己脑子里实在没有那根弦,他不知道这样江婉会生气。
  最后,江婉直接把自己憋病了,郁结于心吐血不止,自己才知道江婉很在意这些。
  从那之后,他就总会时不时地夸赞江婉。
  之前觉得感情有害的药,现在想想,却那般甘甜难忘。
  可惜,李小婉什么也不记得。
  想到这里,迟嗣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他伸出长臂,李小婉便直接跑过来,坐到了迟嗣的大腿上。
  “那就奖励你一个吻好了。”
  她探出脑袋,想要吻迟嗣嘴巴,但迟嗣却下意识躲开。
  “哈?”
  “迟嗣,你不上床就算了,连亲亲也不行啊?!”
  “我们都在一起半年了好不好!”
  李小婉十分不乐意,她拍了拍迟嗣的肩膀,直截了当表达出自己的不满。
  只是美人即便是生气,也依旧无比的动人心弦。
  迟嗣却依旧定力十足,他只是露出了一个淡到几乎看不出了的微笑,道:“一切都结婚之后再说。”
  其实他不是保守的人,主要是……
  不知道为什么。
  每次看到这张脸,他都觉得——
  好吧。
  他自己也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一切感觉都…太微妙了。
  李小婉切了一声,直接从迟嗣的怀中抽身离开,最终还不忘一直碎碎念。
  她背对着迟嗣,眼神微暗。
  果然,哪怕有这张脸。
  也还是不行么?
  算算时间,江婉应该也差不多快要到了。
  她抹去了那些盗墓贼的记忆,没人知道墓室里还有一具几千年不腐的尸体。
  这样,就没人能发现自己的不对劲。
  忽然出现的原身,和已经陪伴左右一年的转世,迟嗣到底会如何抉择呢?
  现在看来,还是原身江婉更胜一筹。
  那如果……
  她毁了江婉呢?
  想到这里,李小婉的笑容微微扩大。
  但等到秘书转过拐角的时候,她又恢复了刚刚可爱洒脱的模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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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岛的钱不是那么好赚的。
  偷渡的人头费,也不是那么便宜。
  江歌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当了两个星期的扒手,才带着江婉偷渡来了港岛。
  来到港岛的那一刻,她确实觉得自己要在这里扎根,她觉得自己也要住进高楼大厦。
  但是…
  残酷的现实很快狠狠地打了她的脸。
  江歌,小学四年级,江婉,无文凭。
  两个空有美貌没有文化没有背景连港语都听不明白的人,只能做最低级的妓女。

  江歌当然咽不下心里这口气。
  两个人挤在十平米不到的小房间里,就连上厕所都要去楼下的公厕。
  就连租房子的钱,还是她陪了一天酒赚来的。
  只是两个人虽然过得贫苦无比,但总能傻乐。
  “再苦两天吧,两天就行了!”
  “我已经打听到一份好工作,今天去面试,两天后出结果,等有了工作,咱们就能换大房子了。”江歌对着江婉说道。
  她每次都这么说。
  江婉知道江歌是在硬撑着。
  “我也去陪一次酒好了,这样我们不就能稍微宽裕一些?”
  她扭头对着江歌笑。
  江婉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一个月了,已经知道了这个世界的基本生存法则。
  对于陪酒这份工作,她虽然知道为大家不耻。
  可是江歌能为了她做,她为什么不能为江歌做呢?
  江婉的眼神亮晶晶的,内敛而又真挚的眼神就像是一张没有被墨水浸染过的白纸,让人看了就想欺负。
  江歌无语。
  但凡江婉别这么单纯,她说不定还能松动松动,两个人换着做。
  但是——
  她狠狠地敲了敲江婉的脑袋,“你是不是傻啊!那是什么好工作么!?”
  “我说了会带你赚大钱,就一定会带你赚大钱,不会让你做那种事情的!”
  江婉还想要说话,江歌却直接背过身去,“行了行了,睡觉睡觉!”
  黑暗之中,江歌的眼睛亮晶晶的。
  她当然不是在气馁,她可是以后要住进大别野的女人,怎么可能气馁!
  她是在想,接下来到底该做什么工作。
  不得不说,江歌就是一身牛劲儿,吃了无数次瘪,也还是不停地扑腾。
  终于,她在大学生支起了一个小吃摊。
  每天,都用着自己那蹩脚的港语,假装自己是本地人。
  只是这港语太蹩脚了。
  港岛排外,故而没人愿意买单。
  来买的人,也大都是看中了江歌年轻漂亮,过来调戏一下。
  江婉也跟在一旁,给人打下手。
  “这个月的房租钱、吃喝钱赚出来了,得想想,怎么能赚更多钱!”江歌一边抄着粉条,一边道。
  没人的时候,她还是喜欢和江婉用家乡话。
  江婉对于江歌的计划,只会小鸡点头。
  “对了,你不是说你想来这里找东西么?你要找什么?咱们出去逛的时候顺路找找啊!”江歌问道。
  江婉在赶路的时候,就说自己丢了很重要的东西。
  现在有了一点喘息的机会,那就快找找啊!
  江婉听到江歌这么说,只是露出了一个有些窘迫的表情,“我忘记了。”
  当时只是心里有一股想要来到这里的感觉。
  她只能隐约知道,自己在找一件重要的东西。
  却并不知道要找什么。
  到了港岛,看着林立的大厦和繁华的街道,她一下子就更茫然了。
  她不知道自己下一步到底该做什么。
  不过她喜欢和江歌在一起,他心里的感觉也让她跟着江歌。
  加上两个人过得艰难,她便没再说要寻什么东西。
  江歌听到江婉这么说,幽幽叹了口气,“你这个脑子,怎么什么都忘?”
  “等以后哪天,你该不会也把我给忘了吧?!”
  她聊着天,却不耽误干活,火焰随着她颠勺冒的老高,她也不害怕,只是扭头朝着江婉笑。
  这一刻,这个光,这个角度,让她的相貌和江婉更像了。
  怎么说,也能算上七分像!
  只不过她的脸要更加瘦削一些,眼睛是更长更挑一些的狐狸眼,和江婉的浅笑不同,她总是喜欢咧开嘴巴大笑,整个人显得妩媚却又豪迈。
  江婉的脸型则是更加温润流畅,眼睛是标准的圆圆的挑挑的猫眼,整个人的气质也属于轻灵柔和型的。
  之前的客人,就有人问过她们两个是不是双胞胎。
  但江歌因为那些色眯眯的眼神犯恶心,便没有在意这个问题,只是心里暗骂那些人是变态。
  江婉看着这张与自己有些相像的脸,想到刚刚江歌说的话。
  心中竟然涌起一股奇怪的心痛。
  她下意识想要反驳,“不,我当然不会忘了你。”
  只要一想自己会忘了江歌,她就无比的心痛。
  江歌眉毛单挑,嘿嘿一笑,“这还差不多!”
  “我也不会忘了你的!”
  “等我有了钱,第一件事就是给咱们都换上大别野,大汽车,绝不会忘了你!”
  “到时候,我江歌也得有一栋属于自己的摩天大楼!”
  她不知道自己错了字,只是笑得那样灿烂。
  她总是傻乐傻乐的,像一只打不死的小强一样,整天做着别人听起来不切实际的幻想。
  但这样一个傻子,身边还偏偏有一个愿意相信她的人跟着附和。
  江歌此刻的身影,忽然和江婉记忆深处的某个人影重合。
  江婉微微怔愣。
  “等阿姐立功,第一件事就是接婉婉回来,到时候我们会有最大最豪华的府邸住,会有吃不完的美酒佳肴!”

  “吾便是女子,也必定封王拜相!”
  她的脑海中,忽然传来这断断续续的话语,犹如来自远古的悠远低语,透露着一股腐朽的悲凉。
  她想要抓住那缕破碎的记忆,可是什么也抓不到。
  最后,只是怔怔地看着江歌。
  二人一直在摊位靠到深夜两三点,才点钱记账,收摊回家。
  即便已经这么晚,街道上也都还是人,
  打扮时尚的靓仔靓妹走在街上,和穿着人造棉背心裤衩的江歌江婉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江歌眼红得不行,喋喋不休的说着自己以后也要穿的这么漂亮。
  江婉只是呆呆地跟在江歌的身后,点着头附和着。
  “对对对,好好好,我相信你”这些话在哪个时代也不会过时。
  明亮多彩的霓虹灯下,两个人推着三轮车说说笑笑。
  她们两个像往常一样向着出租房走去。
  殊不知,暗处已经有无数双眼睛盯住了她们。
  “老板,我们已经锁定目标了。”一个黄毛小混混对着电话说道。
  “那就行动吧。”一个低哑扭曲的男声传来,明显是用了变声器。
  瞅准没人的时机,黄毛冲了上去。
  李小婉此刻正坐在宽敞的浴缸里泡玫瑰浴。
  她拔下了手机话筒上的变音器,藏到了包里,然后便整个人没入了水中。
  在小世界的任务者,如果不是世界设定的原因,是没有超能力的。
  他们和普通人没什么不一样。
  所以江婉就算是有再大的本事,也不可能抗争过十几个壮汉。
  她本来也不屑于用这么卑鄙的手段,主要是时空管理局那群家伙,给的太多了。
  而且这个迟嗣,也让她很感兴趣。
  还是第一次有男人,能半年了,都不会被她诱惑!
  嘴角露出一个邪笑,李小婉在水中睁开了眼睛,享受着窒息的快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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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江歌江婉,此刻却遇到了天大的麻烦。
  十几个人拉着她们就往小胡同里拽,刚买没多久的三轮餐车也被他们踹倒在地,四分五裂。
  两个人大声尖叫起来,不断挣扎。
  眼看着就要被拖进去。
  江歌一个肘击,紧接着直接戳人眼球。
  看着已经半截身子被拖进去的江婉,江歌发狠似的把人拽出来,然后把江婉往外推。
  “快跑,快去报警!”
  江婉眼看着江歌被人围住,她想要跟进去救江歌,却被江歌又推了出去。
  “让人来救我,不然我们都得死!”
  江歌大声吼着,一个人对着那些男人又是撕又是咬,把一群人弄得头痛无比。
  这也给江婉争取了逃跑的时间。
  江婉最后纠结了片刻,扭头冲了出去。
  她身后还有几个人在追,江婉不敢停下,她不断地呼喊着求助,想要让人救救江歌。
  可是没有人回应她,甚至大多数人不愿意和黑社会牵扯上,在江婉跑过去之前,就直接躲开了。
  她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了,忽然会被这么多人围住。
  她只是不断地奔跑着,尽一切能力向别人求救。
  眼看就要被人追上,已经有人扯住了她一绺头发。
  江婉的目光锁定在停在路边,一辆车窗半敞的黑色轿车上。
  她隐约感觉到,那人在看自己。
  遮光膜很黑,在晚上,江婉看不到里面到底是什么人。
  但她却只能将其当做最后的救命稻草。
  她跑不动了,身后的人却依旧在穷追不舍。
  她不能被抓走,她还要救江歌。
  扑过去跪倒在地上,两手抓住了车门,她不知道怎么开车门,只是无助地大喊着“救救我们”。
  整个人狼狈得令人发笑。
  后面的人追赶上来,扯着她的衣服和头发就往后拽。
  衣服发出撕裂的声音,露出了嫩白的肩膀。
  玻璃一样清澈见底的猫眼蓄满了泪水,泪珠肆意的流淌着。
  江婉的手死死地抠住车窗,拼尽最后的力气求救。
  可车里面的人,就是无动于衷。
  江婉绝望了。
  她觉得自己好没用,自从失去一切记忆来到这个世界,就是江歌一直在保护她。
  现在江歌身入险境,她却总是给人拖后腿,就连求救都求不到人!
  指甲抠住车门,因为太用力,已经崩裂,冒出了血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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